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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投資形模與其責信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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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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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鄭勝分 博士. 社會投資形模與其責信 社會投資形模與其責信之 責信之研究 Studies in Formation and Accountability of Social Investment. 研究生: 研究生:張馨方 撰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

(2) 論文提要 研究目的—社會投資源自於社會企業中,企業社會責任底下的一環,它之所以會 興起,主要原因是在解決傳統捐贈效能的問題,然而,由此所衍生出的核心價值 之衝突,使得捐贈者/企業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往往在社會投資的模式中,無法 達成雙方平等自主的可能性。故本研究旨在探討社會投資的內涵及其樣態,與其 所需的責信機制架構,以開創彼此在社會投資策略中的雙贏局面。. 研究問題—為了達成企業與非營利組織在社會投資模式中的雙贏局面,瞭解社會 投資之模型與其責信內涵,則為本研究的重點所在。據此,本文擬探討以下三個 研究問題:1.何謂社會投資?社會投資的責信內涵為何?2.何謂社會投資之模 型?社會投資的整體概念為何?3.各種社會投資的樣態,其所需要的責信機制為 何?. 研究方法—本研究在資料搜集的部份將透過文獻探討的方式來進行;在資料分析 的部份則將透過次級資料分析法中的彙總/後設研究法來進行;在研究對象的部 份,因本文關注的焦點主要是在社會投資與其相關的責信議題,故社會投資及其 責信內涵即為本文之研究對象;而在分析單位的部份則是著重在企業組織及非營 利組織的組織層級。. 研究發現—就社會投資的樣態而言,本研究根據社會投資之形模過程,建構出狹 義的社會投資、公益創投、許可同意、以業務為基礎的倡導、贊助、聯合議題倡 導、社會合作社、微額貸款/微型創業、社區企業、庇護工廠、公益平台等十一 種社會投資的類型,其中,並區分為由企業或由非營利組織所主導的兩種樣態。 而就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而言,本研究是採用 Suchman 對於合法性的解釋,即 實用性合法性(成文法)、道德性合法性(不成文法),與認知性合法性(內化) 的概念,以及責信的控制機制,即強制力、規範及誘因的面向來建構出社會投資 之責信架構。. 關鍵字:社會投資、社會企業、責信、企業社會責任.

(3) Abstract Social investment is one of the implications of social enterprise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emergence of social investment is in order to recover traditional questions of donation deficit. However, the conflict of core value results in donors/enterprises and beneficiaries/NPOs can’t obtain the possibility of equity and autonomy in the model of social investment. Therefore, the purpose of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contents, types and the framework of social investment and its accountability. In order to obtain the win-win situation of enterprises and NPOs in the model of social investment, it’s very important for us to understand the model of social investment and the content of accountability. Therefore, the questions of research are: first, what’s social investment? What’s the content of accountability within social investment? Second, what’s the model of social investment? What’s the whole concept of social investment? Third, what kind of accountability is available for social investment? Data collection is based on the way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data analysis is based on the meta analysis of secondary data analysis. The theme of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contents and the issues of social investment and its accountability. Meanwhile, analysis unit is focused on the organization level of enterprises and NPOs. According to the process of formation within social investment, 11 types of social investment are proposed, including narrow social investment, venture philanthropy, licensing agreement, transaction-based promotion, sponsorship, joint issues promotions, social co-operative, microcredit/microbusiness entrepreneurship, community enterprise, sheltered workshop, public welfare platform. By the way, the types of social investment can be separate from two parts of operating by enterprises and NPOs. Meanwhile, this article adopts Suchman’s points of pragmatic legitimacy, moral legitimacy, and cognitive legitimacy. And then we construct the accountability model within social investment by the dimensions of coercive, norms and incentives.. Key words: Social Investment, Social Enterprise, Accountability,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4)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1 第二節 研究動機‧‧‧‧‧‧‧‧‧‧‧‧‧‧‧‧‧‧‧‧5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7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8 第五節 分析架構 ‧‧‧‧‧‧‧‧‧‧‧‧‧‧‧‧‧‧‧ 10 第六節 名詞界定 ‧‧‧‧‧‧‧‧‧‧‧‧‧‧‧‧‧‧‧ 12. 第二章 文獻檢閱 ‧‧‧‧‧‧‧‧‧‧‧‧‧‧‧‧‧‧‧‧‧14 第一節 社會企業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14 第二節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20 第三節 社會投資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24 第四節 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28. 第三章 社會投資之模型建構‧‧‧‧‧‧‧‧‧‧‧‧‧‧‧‧37 第一節 社會投資之形模過程‧‧‧‧‧‧‧‧‧‧‧‧‧‧‧37 第二節 社會投資的樣態‧‧‧‧‧‧‧‧‧‧‧‧‧‧‧‧‧44 第三節 社會投資之模型架構‧‧‧‧‧‧‧‧‧‧‧‧‧‧‧58. 第四章 社會投資之責信分析‧‧‧‧‧‧‧‧‧‧‧‧‧‧‧‧74 第一節 社會投資之責信形模基礎‧‧‧‧‧‧‧‧‧‧‧‧‧74 第二節 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分析‧‧‧‧‧‧‧‧‧‧‧‧‧7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91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結論 ‧‧‧‧‧‧‧‧‧‧‧‧‧‧‧‧ 92.

(5) 第二節 後續研究建議 ‧‧‧‧‧‧‧‧‧‧‧‧‧‧‧‧‧ 95 參考文獻 ‧‧‧‧‧‧‧‧‧‧‧‧‧‧‧‧‧‧‧‧‧‧‧‧‧ 97 中文部份 ‧‧‧‧‧‧‧‧‧‧‧‧‧‧‧‧‧‧‧‧‧‧‧ 97 英文部份 ‧‧‧‧‧‧‧‧‧‧‧‧‧‧‧‧‧ ‧‧ ‧‧‧ 100.

(6) 附表目次 表 2-1 歐盟根據 CMAF 的範圍所界定的社會企業 ‧‧‧‧‧‧‧ 16 表 2-2 社會企業的特徵‧‧‧‧‧‧‧‧‧‧‧‧‧‧‧‧‧‧‧19 表 2-3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進程表‧‧‧‧‧‧‧‧‧‧‧‧21 表 2-4 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表‧‧‧‧‧‧‧‧‧‧‧‧‧‧‧‧23 表 2-5 傳統慈善家與新型態捐贈者之比較‧‧‧‧‧‧‧‧‧‧‧25 表 2-6 責信的概念‧‧‧‧‧‧‧‧‧‧‧‧‧‧‧‧‧‧‧‧‧29 表 2-7 不同部門的治理模式‧‧‧‧‧‧‧‧‧‧‧‧‧‧‧‧‧31 表 3-1 社會企業光譜‧‧‧‧‧‧‧‧‧‧‧‧‧‧‧‧‧‧‧‧38 表 3-2 社會投資之模型內涵‧‧‧‧‧‧‧‧‧‧‧‧‧‧‧‧‧67 表 4-1 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81.

(7) 附圖目次 圖 1-1 社會企業的分析架構 ‧‧‧‧‧‧‧‧‧‧‧‧‧‧‧‧‧2 圖 1-2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 ‧‧‧‧‧‧‧‧‧‧‧‧‧‧‧‧‧‧9 圖 1-3 本研究之分析架構‧‧‧‧‧‧‧‧‧‧‧‧‧‧‧‧‧‧10 圖 2-1 歐洲社會企業的概念圖‧‧‧‧‧‧‧‧‧‧‧‧‧‧‧‧17 圖 2-2 社會企業範圍光譜‧‧‧‧‧‧‧‧‧‧‧‧‧‧‧‧‧‧18 圖 2-3 企業社會責任的策略類型‧‧‧‧‧‧‧‧‧‧‧‧‧‧‧33 圖 3-1 社會投資之形模架構‧‧‧‧‧‧‧‧‧‧‧‧‧‧‧‧‧43 圖 3-2 公益創投組織的概念‧‧‧‧‧‧‧‧‧‧‧‧‧‧‧‧‧46 圖 3-3 非營利組織與企業的關係‧‧‧‧‧‧‧‧‧‧‧‧‧‧‧48 圖 3-4 社會合作社的位置圖‧‧‧‧‧‧‧‧‧‧‧‧‧‧‧‧‧51 圖 3-5 社會投資之模型 ‧‧‧‧‧‧‧‧‧‧‧‧‧‧‧‧‧‧‧66.

(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源起於全球化時代,因受到全球化競爭壓力的 影響,歐美各國普遍面臨政府失靈的困境,如:1970 年代,歐洲因為經濟成長 衰退及失業率上升,造成福利系統逐漸崩潰;美國則於 1970 年代末期開始為聯 邦財政赤字所苦(Salamon, 1995;Salamon & Anheier, 1997;陳定銘,2007:118) , 所以在社會資本不斷流失,國家開始出現「空洞化」的現象之時,政府、企業與 社會三大部門皆各自提出因應之道,以應付日趨嚴重的福利國危機問題(Chesters, 2004: 323-325;Kettl, 2000;Milward & Provan, 2000;鄭勝分,2007:66)。 因此,各國政府開始採取師法企業的途徑,以進行政府再造運動,只是此種 市場導向的改革策略,很難真正解決政府失靈所引發的缺口,所以企業部門對此 則更積極地介入公共事務,與政府建立起夥伴關係(Frederickson & Johnston, 1999)。然而,企業部門受制於市場運作法則,所以在與政府的協力關係中,常 易產生市場失靈的困境1(Hansmann, 2003;江明修、梅高文,2003:139);另 外,對於一些私人企業不願意介入,而政府又力有未逮的領域,社會部門雖被期 待作為社會價值缺口的支持性部門,但基於先天上的限制,而逐漸呈現志願失靈 的現象2(Salamon, 1990)。 所以無論是政府部門本身的改革運動,或是與其它兩個部門間的合作模式, 皆無法真正解決歐美各國所面臨的福利國危機問題。因此,為進一步推動福利國 改革,傳統部門的界定方式逐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新型態的混合(hybrids) 組織,尤其是以企業部門與社會部門的融合為首,所以這種新型態的組織就被稱 為是社會企業,而它也成為歐美社會中,第三部門與變革經濟下的新趨勢 (Anheier, 2003;OECD, 1999: 11;Young, 2003a;鄭勝分,2007:67)。. 1 2. 市場失靈的困境意指,市場在提供集體財方面有所不足,而集體財是指歸屬集體所有的財產。 志願失靈的現象意指,非營利組織因為財政危機而無法吸引大量專業職工的投入,再加上志工 的運用又缺乏穩定性,因此導致其服務品質遭受到質疑,因而產生志願服務失靈的困境。 1.

(9) 根據歐洲研究網絡3(L'Emergence des Enterprises Sociales en Europe, EMES) 及鄭勝分(2007:76)對於社會企業所建構的分析指標來看,社會企業可分為下 列四種類型(如圖 1-1)。 非營利組織 非營利組織. 社會創新. 商業化. 社會層面. 經濟層面 社會合作社. 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組織. 圖 1-1 社會企業的分析架構 資料來源:鄭勝分(2007:76) 其中,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包含了傳統的 企業慈善(Corporate Philanthropy) 、企業型基金會,與新型態的社會投資(Social Investment)等概念。不過,就傳統的企業慈善與企業型基金會而言,企業贈與 偏向交易理論,其目的在於塑造企業的公益形象、強化商譽及提高大眾對於企業 的認識(Young, 2003b;馮燕,2005:37-38;鄭勝分,2007:89),因此企業大 多不會介入受贈者/非營利組織的實務運作,然而,這也衍生出捐贈效能的問題, 意即受贈者/非營利組織是否有確實利用每筆捐款去進行與其願景(vision)、使 命(mission)相關的活動,並達其成效,所以傳統的企業社會責任在面對捐贈 效能的問題時亦開始轉型。因此,企業不再扮演消極的委託人與捐贈者角色,而 是開始積極地介入以改變這個世界,它們透過「採取行動」 (take action)的作法, 希望從傳統的「給魚」角色,轉變為「給釣竿」的永續經營方式,而其核心策略 即為「社會投資」 (Kerlin, 2006;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鄭勝分,2008a:. 3. EMES 為歐洲委員會(EC)於 1996 年在法國成立的一個專門研究歐洲社會企業的重要學術網 絡。民 97 年 4 月 26 日上網,取自:http://www.emes.net/index.php?id=2 2.

(10) 15),所以就新型態的捐贈關係而言,捐贈者有較強的理念與專業技能,因此他 們希望能夠藉由積極的參與及贊助,來提高捐贈的效能。 另外,若從受贈者/非營利組織的角度來看,亦開始有不少的非營利組織投 身於社會投資的領域,因它們不只希望能透過與企業的合作來加強自身在商業場 域中所欠缺的資源、專業知識與能力(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 98) ,更 期望能透過彼此的協力來從事公益事業,以實現組織的理念、幫助弱勢族群,並 進而達到解決社會問題的目的。 因而目前在世界各國,已有不少企業(家)及非營利組織開始注意到社會投 資的概念,並採用此方法來改變世界,如:花旗集團基金會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UNDP)在中國發起「全球微型創業獎」4、聯想集團在中國啟動的「公益創 投計畫」5、慈善家 George & Leanne Roberts 於 1997 年成立了以公益創投模式而 開展的羅伯茲企業發展基金(Roberts Enterprise Development Fund, REDF) (金玉 琦,2003:10)、eBay 借貸網站(Microplace.com)的設立6、Matt & Jessica 於 2004 年創設 Kiva.org 的微型貸款網站 7 、2006 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 (Muhammad Yunus)創辦了提供給窮人微額貸款的「鄉村銀行」 (Grameen Bank) 8. 、甚至在台灣也有由趨勢科技創辦人張明正與作家王文華所創立的「若水國際 9. 股份有限公司」 、嬌生與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共同發起的「女性就業脫貧貸款計 畫」10、花旗銀行為台灣的喜憨兒在 1998 年發行了「花旗銀行.喜憨兒」的公 益認同卡11、Yahoo!奇摩公益與非營利組織共同合作的 Yahoo!奇摩公益平台12、 4.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花旗集團在中國啟動微型創業獎。民 97 年 4 月 26 日上網,取自: http://www.longhoo.net/big5/longhoo/news2004/fiance/userobject1ai391919.html 5 聯想公益網站。民 97 年 10 月 14 日上網,取自:http://csr.lenovo.com.cn/ 6 eBay 借貸網站。民 97 年 4 月 26 日上網,取自:https://www.microplace.com/ 7 Kiva.org 的微型貸款網站。民 97 年 4 月 26 日上網,取自:http://www.kiva.org/ 8 尤努斯與鄉村銀行的簡介。民 97 年 4 月 26 日上網,取自: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7870 9 若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 97 年 4 月 26 日上網,取自: http://www.flow.org.tw/首頁/tabid/36/Default.aspx 10 企業與非營利跨界合作 給弱勢婦女脫貧機會。民 97 年 10 月 14 日上網,取自: http://npo-emba.blogspot.com/2008/07/blog-post_08.html 11 愛心企業:台灣花旗集團。民 97 年 10 月 14 日上網,取自: http://www.give.org.tw/ClickDonation/Corp_Show.asp?Corp_ID=28 12 Yahoo!奇摩公益平台。民 98 年 5 月 25 日上網,取自:http://tw.charity.yahoo.com/ 3.

(11) 以及由遠見雜誌與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所創設的公益創投基金13…等。 由此可見,不論是「公益創投」、「微型創業」、「微額貸款」或「公益平台」 等名詞,都隸屬於「社會投資」的範疇,但相較於目前企業社會責任逐漸開始朝 向新型的社會投資策略來發展,並獲得具體成效的同時,相關於社會投資等領域 的研究卻非常欠缺。因此,鑒於未來社會投資的策略會在全球各地更加蓬勃發展 之際,對於瞭解社會投資型態的社會企業,則是眼前非常重要的課題。. 13.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全球資訊網。民 97 年 10 月 14 日上網,取自: http://www.eden.org.tw/serivce.php?level2_id=9&level3_id=93 4.

(12) 第二節. 研究動機. 承上所述,社會投資的概念目前雖已逐漸為人所知,而且也開始被世界各地 的企業(家)或非營利組織所採用,但它也遭受到一些質疑,特別是在「使命衝 突」的議題上。因對於新型態的社會投資之捐贈關係而言,捐贈者除了兼具市場 及善因的雙重特質,他們亦高度地參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的方案活動與服務, 而這可能造成捐贈者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在管理組織的運作上產生衝突與摩擦 (Wagner, 2002: 351),因捐贈者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在其使命定位上原本就完 全不同,而這也是 Fowler(2000: 652)與 Low(2006: 381)所提及的價值的競 爭(competing sets of values)。 然而,筆者在閱讀相關文獻後發現,企業之所以會投入新型態的社會投資之 發展,其目的亦與傳統的企業慈善或企業型基金會沒太大差異,因除了幫忙創設 更多的社會企業之外,社會投資最重要的目標之一仍在於獲得良好的公益形象, 而其間接效應在於增加消費者對於此項企業商品的購買意願(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 91-92)。因此對企業來說,社會投資的最終目的依然在於企業 獲利(Wagner, 2002: 351),所以這些經由社會投資而獲得資金來源的受贈者/ 非營利組織,往往必須配合捐贈者所預期達成的目標,而這通常是指受贈者/非 營利組織要以注重績效、結果為導向,及達到自身財政永續性為主(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 95-99;Wagner, 2002: 349;鄭勝分,2008a:16),所以 很明顯地,這與非營利組織的遠景、使命就有很大的差異,因非營利組織的遠景 與使命在於公益及社會服務,而這就是為什麼捐贈者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會在 其核心價值上發生衝突的原因。 另外,就受贈者/非營利組織的角度而言,它們之所以會加入社會投資的行 列,也是希望能藉由與企業跨領域的合作,來提升本身的能力,並進而達成經濟 自主的可能,唯有如此,它們才能實現組織的理想,並為社會帶來許多新的契機 (王姿婷,2008) ,然而,由此可能會衍生出使命衝突、甚至是使命置移(mission drift)的危機。因此,無論是就捐贈者或受贈者/非營利組織而言,使命衝突的 5.

(13) 問題可能真的存在;再者,假若使命衝突或核心價值的危機的確存在的話,那我 們要如何透過責信(accountability)機制去解決並預防此問題的發生? 傳統上,責信指涉向高層權威負責,要求向某種權威來源「解釋說明」個人 行動的過程(Kearns, 1996: 7;Mulgan, 2000: 555;江明修、梅高文,2003:142), 所以此種責信概念所採用的是「命令與控制」(command-and-control)的定義方 式 , 其 中 包 含 外 部 監 督 ( external scrutiny ) 、 辯 護 ( justification ) 、 順 從 (compliance)、獎懲(sanctions)與控制(control)等意涵(Light, 1994: 273-274; Mulgan, 2000: 557),而這就是責信中「他律」的概念,但這種由上而下的管制 監督模式,若應用在社會投資的策略中,將使得捐贈者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間, 永遠無法達到雙方平等的自主、對話與建立起伙伴關係(partnership)的目標。 因此,就社會投資的責信內涵來看,唯有透過「自律」機制的建立,才有可能解 決捐贈者及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在使命衝突上的危機,也因為如此,才有可能開 創彼此間的雙贏(win-win)局面。然而,針對社會投資的責信內涵,目前尚未 有任何文獻是在直接研究其相關領域,因此這是筆者為什麼想要探究關於社會投 資之責信議題的原因。 不過根據筆者在研究背景中所描述的,社會投資包含的層面相當廣泛(如: 公益創投、微型創業、微額貸款、公益平台…等),但現今針對社會投資這個策 略所做的全面性研究卻非常欠缺,因此這造成多數人對於社會投資的內涵還是充 滿疑慮。有鑒於此,筆者想嘗試著將社會投資的整體內涵給予一個清楚的描述與 界定,而這亦是另一個激發筆者想要深入瞭解,並探究此主題的原因。. 6.

(14)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依據上述的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在於建構此種新型態的社會 投資,其所包含的內涵層面有那幾種可能;此外,它所需要的責信機制為何,才 能共同達到解決使命/核心價值衝突的危機,並建立起在捐贈者與受贈者/非營利 組織間的伙伴關係,以開創彼此在社會投資策略中的雙贏局面。因此,筆者將從 治理的角度來分析社會投資之模型及其責信內涵,因治理包含治理主體與治理運 作的層次,前者涉及社會投資之模型建構,後者則涉及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的分 析。是以,本研究擬探討以下三個研究問題。 一、 何謂社會投資?社會投資的責信內涵為何? 二、 何謂社會投資之模型?社會投資的整體概念為何? 三、 若社會投資的模式的確涵括了其它層面的類型,那各種社會投資的樣態, 其所需要的責信機制為何? 據此,本文第一個研究問題的重點在於釐清在捐贈者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 間,要如何透過社會投資之治理角度來瞭解其責信內涵,並以此來解決雙方在社 會投資的策略中所可能產生的使命/核心價值的衝突?針對這個問題,筆者將在 第二章文獻檢閱的部份加以探討。其次,第二個研究問題的重點在於釐清在社會 投資的模式中,到底有那些樣態是屬於社會投資的範疇?若社會投資的模式確實 涵括了其它層面的類型,那各種社會投資的樣態,其所著重的內涵是否有所不 同?針對這個問題,筆者將在第三章社會投資之模型建構的部份加以探討。再 者,第三個研究問題的重點在於瞭解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如何建立?而在責信架 構建立後,是否能有效地解決各種社會投資的樣態,其所面臨的使命/核心價值 的衝突?針對這個問題,筆者將在第四章社會投資之責信分析的部份加以探討。. 7.

(15)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壹、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包含資料搜集與資料分析兩大部份,茲分述如下: 一、資料搜集 本研究在資料搜集的部份將透過文獻探討的方式來進行。因此,筆者會就國 內外有關社會投資的期刊、專書、碩博士論文、學術研討會、相關網頁/網站的 文章、官方統計資料及出版品等相關文獻來進行資料搜集與整理。 二、資料分析 本研究在資料分析的部份將透過次級資料分析法中的彙總/後設研究法 (meta analysis)來進行,因彙總/後設研究藉由使用敘述法或是統計分析法,來 整合針對相同問題的許多研究結果。其中,彙總/後設研究的敘述法是利用定性 或敘述性的方法將各個初級研究的重點加以摘要,再彙總以比較初級研究的結 果,並找出共通的結論。因此,根據文獻探討所獲得的相關資料,筆者擬採用次 級資料分析法中的彙總/後設研究法來瞭解目前對於社會投資的概念及其所需的 責信內涵等相關議題的研究,並藉此建立其後的分析架構與指標。 貳、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包含研究對象與分析單位兩大部份,茲分述如下: 一、研究對象 根據歐洲研究網絡(EMES)及鄭勝分(2007:76)對於社會企業所建構的 分析指標來看,社會企業可分為非營利組織商業化、社會創新、社會合作社與企 業社會責任四種類型(如圖1-1) 。其中,企業社會責任包含傳統的企業慈善、企 業型基金會與新型態的社會投資等概念,但本研究所關注的重點在於社會投資與 其相關的責信議題,故在研究範圍上,將其它類型的社會企業,及傳統型態的企 業社會責任予以排除,而把焦點放在社會投資及其責信研究(如圖1-2)。. 8.

(16) 企業社會責任 社會投資 傳統回應 式的企業. 責信. 社會責任. 社會企業 圖1-2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不過,筆者為何會以虛線的方式來呈現責信的概念?其理由在於責信並不是 社會企業的組織,它僅是一種包含自律與他律意涵的監督機制,所以為了區別這 兩者的差異,筆者才會以虛線的方式來呈現責信的概念。因此,根據此圖可清楚 看出,社會投資與其責信內涵才是筆者想要探究的重點所在。 二、分析單位 對於新型態組織的研究,在分析單位上,大致可區分為個人、群體/團體, 及整體組織三個層級(吳定、李盈盈、鄭勝分,2005)。本研究基於問題意識可 發現,其研究重點在於瞭解捐贈者/企業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在社會投資所包含 的各種層面與概念中,要如何透過責信機制,才能解決彼此在使命衝突上的危 機,並達到雙贏(win-win)局面的開展。因此,本研究的分析單位是著重在企 業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的層級上,而不涉及個人(如:職工、志工、執行長)或群 體/團體(如:董事會)的層級。. 9.

(17) 第五節. 分析架構. 近年來,社會投資的概念已成為在突破傳統企業社會責任所強調的「慈善的 交易」(transactive philanthropy)的一種策略模式(Wanger, 2002: 345),因此現 今在世界各國,已有不少企業(家)開始採用社會投資的策略來改變世界,但目 前相關於社會投資等議題的研究卻非常欠缺,更遑論是在探討社會投資之形模與 其責信架構。有鑒於此,筆者便試圖從此角度切入,以釐清其內涵為何。 然而,在社會投資的策略中,因捐贈者/企業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所著重的 核心價值完全不同,所以這導致了「使命衝突」危機的產生,而由此所衍生出的 責信議題,又該如何解決此問題?如前所述,社會投資是隸屬於社會企業中,企 業社會責任底下的一環,因此在探討社會投資之形模與其責信研究時,必須從治 理的角度出發才有可能,因治理包含治理主體與治理運作的層次,前者涉及社會 投資之模型建構,後者則涉及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的分析,所以這是筆者為何會 從治理的角度來瞭解社會投資之模型及其責信內涵的原因。因此,根據本文的問 題意識、概念的脈絡順序,以及社會投資的整體內涵而言,筆者發展出本研究之 分析架構(如圖1-3)。. 社會企業 企業社會責任. 社會投資. 社會投資 責信. 治理 圖1-3 本研究之分析架構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10.

(18) 同樣地,筆者會以虛線的方式來呈現責信的概念,其理由在於責信是一種包 含自律與他律意涵的監督機制,所以為了區別組織體系與概念機制的差異,筆者 才會以虛線的方式來呈現責信的內涵。不過,藉由治理的角度來檢視並建構社會 投資之責信架構的原因,是為了解決捐贈者/企業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在社會投 資的策略中所產生的使命衝突之危機,唯有如此,才能促使雙方達到雙贏局面的 開展。. 11.

(19) 第六節. 名詞界定. 為了釐清與本研究內容相關的重要名詞之內涵,筆者在本節中將扼要地把 「社會企業」、「社會投資」與「責信」這三個名詞做了如下的界定。 壹、社會企業 為了因應歐美各國自1970年代起所面臨的福利國危機問題,因此,以社會企 業為首的理念與組織由此應運而生。然而,歐洲各國對於社會企業的界定內涵往 往是以解決失業或協助弱勢團體就業等社會問題為目的,所以它與美國所強調的 企業社會責任,及非營利組織商業化的類型有所不同,而這也致使社會企業的概 念至今仍舊缺乏一個單一的界定方式。不過在本研究中,筆者是依據OECD (1999)及Young(2001)對於社會企業的界定內涵,即「社會企業是具備企業 精神及追求經濟與社會目標的組織,因此社會企業不僅包含營利的商業組織對於 公共財的貢獻,或是對於弱勢族群的協助等概念,亦涵括了非營利組織藉由商業 手段來賺取盈收的類型,所以社會企業是一種新型態的混合組織,它亦是一個介 於純慈善與純營利之間的連續體。」 貳、社會投資 社會投資,可被視為是「策略性的企業社會責任」或是「新型態的捐贈者」, 它隸屬於社會企業中,企業社會責任底下的一環。此概念之所以會興起,主要原 因在於企業想透過積極地參與及贊助來改變這個世界,所以企業不再扮演消極的 委託人與捐贈者角色,而這種藉由「採取行動」的作法來解決社會問題的永續經 營方式,其核心策略即為社會投資。然而,目前針對社會投資做出解釋及說明的 文獻,往往都是從企業的角度來闡述社會投資的內涵,因此筆者認為這種社會投 資的概念是從狹義的角度來界定,不過因社會投資旨在探討捐贈者/企業與受贈 者/非營利組織間的關係,所以在本研究中,筆者將納入非營利組織的角度,並 從廣義的層面來界定社會投資的內涵,換言之,本文所要研究的社會投資,是包 含企業與非營利組織的層級。. 12.

(20) 參、責信 責信,是一個多層次與多面向的概念,但總的來說,責信是指治理主體重視 其個人的角色職責、專業與對組織的承諾,並遵守外部政策規範、注重內部實質 有效的管理,及具體誠實的公開說明其所獲得的資源與績效成果,以符合組織的 遠景、使命及社會承諾。而在本研究中,筆者亦將責信視為是一種監督機制,其 目的不僅在於課責各種社會投資之樣態,更在於建立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不 過,要建構出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必須從治理的角度才有可能,因就社會投資 的整體內涵而言,治理與責信是一體兩面的結果。. 13.

(21) 第二章 文獻檢閱 因社會投資是隸屬於社會企業中,企業社會責任底下的一個概念,因此筆 者將先針對「社會企業」 、 「企業社會責任」及「社會投資」這三個名詞的發展脈 絡及其內涵來加以說明與界定,以利後續文章之鋪陳。至於「社會投資之責信」, 因是本文的主軸所在,所以筆者會在本章中的第四節詳加探討。因此,本章共分 為四節。第一節在探討社會企業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第二節在闡述企業社會責 任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第三節在討論社會投資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第四節則 在探究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社會企業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 自1970年代起,快速的社會變遷及全球化競爭壓力的影響,致使各國產生許 多社會經濟的問題,各類產業在降低成本及拓展市場等因素的考量下,已開發國 家或發展中國家的勞力密集產業紛紛外移以追求更高的利潤,因此,這不僅造成 國內失業人口急遽攀升的現象,也使得各國的傳統產業面臨了生存的危機,所以 政府此時不但要面對經濟不景氣、國家財政赤字等問題,亦要對不斷升高的失業 率、弱勢團體、貧窮等社會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因此,歐美各國逐漸形成以「社 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為首的理念與組織,來因應上述的社會經濟問題 (Greater London Enterprise, 2004;OCED, 1999: 7;邱靖娟,2006:8)。然而, 由於歐美社會企業在其組織與活動上的差異,故至今仍舊缺乏一個單一的界定方 式(Shaw, 2004: 196),對此,OECD是採取分離介紹的方法,來分別介紹社會 企業的內涵;另外,陳金貴是以「地域」作為分類方式,將社會企業區分為歐洲 途徑及美國途徑14(鄭勝分,2005:12)。本研究則是從歐洲經驗與美國經驗來 分別論述歐美對於社會企業的界定內涵為何。 壹、歐洲對於社會企業的界定內涵 在歐洲,社會企業一詞主要是由OECD十五個會員國所發展出來的新概念, 14. 陳金貴認為歐洲途徑的社會企業是以非營利組織為基礎,而從中創造出新的社會企業的一種 組織;而美國途徑的社會企業雖仍是以非營利組織為基礎,但強調以企業的方式經營之。 14.

(22) 因OECD曾在1999年針對其十五個會員國進行調查研究,以試圖瞭解這些會員國 如何在地方或區域性的勞動市場中,使受到排除及長期失業的員工再次回到此領 域,而該研究發現各會員國的社會經濟組織或其第三部門,皆以生產貨品或服務 的方式來回應社會未經滿足的需求,而這不僅可為失業者、弱勢族群創造就業機 會,亦有利於社會問題的解決(邱靖娟,2006:10)。 因此,OECD在綜合各會員國的共識後,將社會企業的基本概念定義為:「雖 然社會企業在不同的國家會以合法但不同類型的組織形式所呈現,但皆須具備企 業精神及追求經濟與社會的目標。因此,具有創業精神及追求經濟與社會目標達 成的任何可以產生公共利益的私人活動,或有助於解決社會排斥及失業問題的組 織,即為社會企業的概念(OECD, 1999)。」所以社會企業的主要特色包括: 1.採取不同的合法組織型態,如:合作社或社團;2.富含企業精神活動的組織; 3.有利益不得分配之限制,但可以重新投資以實踐企業的社會目標;4.強調利害 關係人而非股東,故重視民主參與及企業化組織;5.堅持經濟及社會目標;6.主 張經濟與社會創新;7.市場法則的觀察;8.經濟持續性;9.具有高度的自主財源; 10.強調回應未經滿足的社會需求;11.勞力密集的活動(OCED, 1999: 11;鄭勝 分,2007:67-68)。 此外,OECD在2003年出版的《變革經濟中的非營利部門》(The Non-profit Sector in a Changing Economy)一書中,針對社會企業一詞,除了延續其在1999 年所做的界定外,另指出社會企業乃是介於公私部門間的組織,其主要型態為利 用交易活動來達成目標並促使財政自主化的非營利組織,因此,社會企業除了採 用私部門的企業技巧外,亦具有非營利組織強烈社會使命的特質,所以歐洲社會 企業的主要型態包含員工擁有的企業、儲蓄互助會、合作社、社會合作社、社會 公司、中型勞工市場組織、社區企業,以及慈善的貿易部門等組織(鄭勝分,2005: 13)。 而歐盟(European Union)則以CMAF這四種類型的組織來界定社會企業的 範圍,即合作社(Co-operatives)、互助會(Mutual Societies)、協會/聯盟 15.

(23) (Associations),及基金會(Foundations),且這四種類型的組織包含以社會 經濟為基礎的商業組織,及以社會服務為基礎的非營利組織(見表2-1)(Europa, 2003;Greater London Enterprise, 2004;邱靖娟,2006:11)。 表2-1 歐盟根據CMAF的範圍所界定的社會企業 合作社. 互助會. 協會/聯盟. 基金會. (Co-operatives)(Mutual Societies) (Associations) (Foundations) 組織成員. –志願性及開放會員. -志願性及開放會員. -志願性及開放會員. -會員有平等投票權. -會員有平等投票權. -會員有平等投票權. -自主性及獨立性. -自主性及獨立性. -自主性及獨立性. 資金來源. –會員須投入資金. 主要活動. 農業、銀行業務、. -會員費~無資金投入. -由指定董事會經營. -會員費~無資金投入. -捐贈及募款. 醫療、生命及非生命. 服務提供者、志願工. 財務及工作規劃、. 製造業、零售業、. 保險、擔保計畫、房. 作、運動、倡議/代. 支持國際性,國內. 服務業. 屋抵押. 表、醫療照護、老人. 及地方計劃方案、. 及兒童照顧、社會服. 提供補助個人需求. 務. 、志願工作資金、 醫療及老人照護. 資料來源:Europa(2003);Greater London Enterprise(2004);邱靖娟(2006) 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則認為社會企業是合作社與非營利組 織的交叉點(crossroad),其中合作社包含勞動者合作社(workers’ co-ops)及 使用者合作社(users’ co-ops);非營利組織則包含生產型非營利組織(production oriented NPOs)及倡議型非營利組織(advocacy oriented NPOs),但就歐洲而言, 社會企業是偏向勞動者合作社及生產型非營利組織的混合體,此亦為光譜概念的 展現(如圖2-1)(Defourny, 2001: 22)。. 16.

(24) 合作社. 非營利組織 生產型 非營利組織. 勞動者合作社. 社會企業 倡議型 非營利組織. 使用者合作社. 圖2-1 歐洲社會企業的概念圖 資料來源:Defourny(2001: 22) 貳、美國對於社會企業的界定內涵 在美國,社會企業的概念近年來逐漸受到重視,許多企業與基金會都相當支 持此種新趨勢的發展,因此有愈來愈多的學者、機構開始投入研究社會企業的領 域,而這也促使美國社會企業的發展更加蓬勃。其中,Young(2001)認為社會 企業是指採取企業的方案及商業活動,用以促進社會善因(social cause)或對公 共財提供有所貢獻的組織,且若再從結構決策的角度分析,他認為社會企業包含 兩種界定方式:其一為營利的商業組織對於公共財的貢獻;其二為非營利組織透 過商業化手段賺取盈收,而根據這兩種界定方式,美國的社會企業乃是一個連續 體 的 組 織 , 所 以 由 此 可 區 分 為 三 種 組 織 型 態 : 企 業 慈 善 組 織 ( corporate philanthropist)、社會目的組織(social purpose organization),及兩者之間的混 合組織(hybrids)(引自鄭勝分,2005:14)。 Alter(2004: 7)則更進一步地從構成社會企業範圍的光譜來說明社會企業 的類型(如圖2-2)。. 17.

(25) 混合光譜 Hybrid Spectrum. 傳統非營利. 由活動產生. 社會企業. 社會責任的. 企業從事社. 傳統營利事業. 事業. 收入之非營. Social. 企業. 會責任. Traditional. Traditional. 利事業. Enterprise. Socially. Corporation. For-Profit. Nonprofit. Nonprofit with. Responsible. Practicing. Income-. Business. Social. Generating. Responsibility. Activities. 使命動機‧. ‧營利動機. 對利害關係人責信‧. ‧對股東責信. 收入盈餘再投入社會方案或營運成本‧. ‧利潤盈餘由股東分享. 圖2-2 社會企業範圍光譜 資料來源:Alter(2004: 7) 若從與組織相關的活動動機(motive)、責信(accountability)、及收入使 用(use of income)三方面來看,在組織光譜最右方為傳統的營利事業,其主要 動機為賺取利潤、對股東負責及分配盈餘給股東;而在光譜最左方則是傳統的非 營利事業,因此其主要動機為達成使命、對利害關係人負責及把收入或盈餘再投 入於社會方案或營運成本中。此外,介於營利與非營利事業中的四種類型—由活 動產生收入之非營利事業、社會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與企業從事社會責任, 即是社會企業的範圍,而這與Dees(1999: 160)對社會企業所認為的概念完全 一致,因Dees指出,社會企業一詞並非單純只為財政目標而存在,它是一種多元 混合的綜合體,因此,社會企業是介在純慈善/非營利組織與純營利/私人企業之 間的連續體。 根據Shaw(2004: 196)的研究指出,社會企業的共同特徵,可以歸納成企 業取向(enterprise orientation)、社會目的(social aims)與社會所有者(social ownership)這三類,而其內涵請參見表2-2(引自鄭勝分,2005:15)。. 18.

(26) 表2-2 社會企業的特徵 面. 向. 內. 涵. 企業取向. 作為一個可靠的訓練組織,讓操作得到剩餘,並透過市場直 接參與生產財貨及提供財貨. 社會目的. 社會企業有嚴格的社會目的,如:創造就業、對地方服務的 訓練或提供,因他們有強烈的社會價值及使命,包含他們對 地方能力建構的承諾,及對成員、社區、環境及經濟影響的 責任. 社會所有者. 他們是自主性的組織,經常有著鬆散的治理及所有者結構, 基於案主、使用者、地方社區團體或信任者的參與,將利潤 分配給利害關係人或其社區. 資料來源:Shaw(2004: 196);鄭勝分(2005:15) 因此,從美國經驗可發現,社會企業除了是指非營利組織的商業化或市場化 之外,也包含企業慈善的部份—即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展現(Young, 2001),但與歐洲經驗不同的是,美國的企業多是以成 立企業型基金會的方式來投入公益,因此它們主要是扮演資金贊助者的角色,而 非歐洲社會經濟所強調的微型企業或社會合作社,是以解決失業或協助弱勢團體 就業等社會問題為目的(鄭勝分,2005:16)。. 19.

(27) 第二節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 壹、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 早期民眾對於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認知,多數集中在員工權益與內部管理 上,但隨著先進國家在工商業發展達到一定的經濟成熟度之後,人民或企業本身 開始對於企業、環境及社區之間的關係展開省思。此外,在全球化的經濟發展體 制下,大型企業開始跨國性地將生產及銷售的觸角延伸至許多開發中國家,因 此,這為開發中國家製造了很多環境與社會問題,所以許多國際性或本土型的非 政府組織(NGO) ,以及國際性的官方組織均開始在開發中國家著手進行企業社 會責任的推廣及宣導活動,企圖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提升為跨國企業或各國本 土企業的基本普世經營理念與價值(吳必然,2006)。 因此,根據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的界定,將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發展,依據年代劃分成 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 1950 年代後期,此時消費者勢力開始崛起,並且成為一 股力量,進而影響公司的決策行為;第二階段為 1970 年代早期,此時環保意識 與單一議題施壓團體均相繼出現;第三階段為 1980 年代開始,全球政治經濟劇 烈變動,再加上西方政治自由論者的價值提升,以及共產主義和其它集體意識型 態的衰微,所以此時社會責任的議題又成為受人矚目的焦點。不過也是因為新的 政治傾向,促使西方社會中的政府和企業重新徹底思考各自的責任(尤其是英國 與美國),所以在此刻,政治思潮的主要觀點在於減輕政府的責任,特別是減少 由政府出資的社會福利成本和文化責任,而給予個人及企業更多的責任與負擔 (林公孚,2005)。 由此可知,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是與大環境的變動息息相關,而這些改 變都反應到企業組織的身上。因此,我們可從表 2-3 看出,是那些因素影響了企 業社會責任的發展。. 20.

(28) 表 2-3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進程表 年代. 1950. 1960. 1970. 1980. 影 a.利潤 響 b.資源使用. a.利潤 b.資源使用. a.利潤 b.資源使用. a.利潤 b.資源使用. a.利潤 b.資源使用. 企 c.員工權益 業 d.內部管理. c.員工權益 d.內部管理. c.員工權益 d.內部管理. c.員工權益 d.內部管理. c.員工權益 d.內部管理. 社. e.消費者權益. e.消費者權益. e.消費者權益. e.消費者權益. f.社經議題 g.法律責任. f.社經議題 g.法律責任. f.社經議題 g.法律責任. h.環保議題. h.環保議題 i.社會福利. 會 責 任 發 展. j.大眾責任. 的 因 素 責任較少. 責任愈來愈多.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貳、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最早在 1932 年由 Dodd 所提出(Philip, 2007: 449) ,而最先 採用此一名詞的學者 Bowen(1953),則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的義務 在於追求所有符合社會價值觀的行為,與滿足社會的所有活動」,因此在這個階 段,企業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便是負責任、義務性地解決社會問題(林雅惠, 2005:5;胡憲倫,2005:138)。然而,這麼廣泛與抽象的界定方式,卻讓企業 無所適從,因為在這當中缺少了共識與規範。但不可否認的是,許多學者認為企 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應秉持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態度,將其從社會 所獲得的利益,具體地回饋給社會,同時並期望企業要用社會能夠接受的方式來 履行應負的責任,而這是一種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概念(朱竹元,2006:17)。 所以廣義來說,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要用合於社會道德的方式及行為來進 行營運,並且要兼顧所有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及股東(shareholders)的 權益,因為企業對於其所依存而運作的社會,負有法律和社會義務,所以企業社. 21.

(29) 會責任就是企業和這些義務關係間的互動(黃正忠,2003:14)。因此,OECD (2001: 13)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願意致力於永續發展,故除將利潤 回饋其股東、員工及消費者外,也必須回應社會及環境的關注與價值」;世界企 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將企業社會責任界定為:「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 規範,為經濟發展做出貢獻,並且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與社會的生 活品質」 (朱竹元,2006:19) ;歐洲共同體委員會(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則把企業社會責任界定為: 「在自願的基礎上,企業將社會和環境 的關係結合到企業經營,以及與利害關係人相互作用的過程中」 (李志艷,2007) 。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模式已隨著時間的更迭,從過去較 偏向企業與股東的利己概念,逐漸朝向社會責任與利害關係人的利他概念挪移, 會有如此轉變,是因為企業社會責任是與企業能否「永續發展」的理念環環相扣 (鄭勝分,2007:86) 。林公孚(2005:27)認為一個願意負擔社會責任的企業, 必能為自己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因此這些企業能夠獲得內外部顧客對他們的尊 敬與支持,而這對企業所欲達成的「永續經營」的目標,才有實現的可能;蕭新 煌(1990)亦認為企業若能從「利己」走向「利他」的倫理層次,將有助於提升 企業形象,並進而為企業帶來品牌效益。 有鑒於此,企業社會責任最重要的核心內涵在於企業願意致力於永續發展, 故企業除了將其利潤回饋於股東、員工及消費者外,也必須回應社會及環境的關 注、價值與需求(鄭勝分,2007:86)。換言之,企業若能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 發展,將有助於提升企業的公眾形象(public images),並為其帶來品牌效益, 以實現企業永續經營的理念。因此,根據 Stroup & Neubert(1987)針對企業社 會責任所做的長期觀察來看,企業社會責任不論在階段上還是內涵上皆開始有所 轉變(見表 2-4)。. 22.

(30) 表 2-4 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表 企業社會責任演進的階段. 內. Ⅰ.自願行善. 涵. 把企業社會責任當作慈善支出. (voluntarily doing good ) Ⅱ.被要求負社會責任. 企業受迫於利害關係人所運用的各 種壓力,而視企業社會責任為不可避. (mandated social responsibility). 免的成本 Ⅲ.藉由行善而使企業更好. 視企業社會責任為獲得競爭優勢的 投資. (doing better by doing good) 資料來源:Stroup & Neubert(1987). 由此可知,在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過程中,企業社會責任由傳統自願行善的 階段,逐漸朝向藉由行善而使企業更好的階段邁進;而在內涵部份,企業以往都 把企業社會責任當作是一種慈善的支出,但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所包含的範圍愈來 愈廣,不再侷限於狹隘的界限後,企業則視企業社會責任為一種獲得競爭優勢的 投資。因此,這也顯示出企業社會責任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所以在過去的十 幾年間,企業社會責任從傳統的企業慈善發展到策略性慈善、從傳統投資發展到 社會責任投資、從企業家精神發展到社會企業家精神、從創投資本發展到社會創 投資本等面向(Philip, 2007: 450-452) ,所以根據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歷程而言, 一般可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傳統類型的企業慈善與企業型基金會,以及新型態的 社會投資(鄭勝分,2008a:15-16)。. 23.

(31) 第三節 社會投資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 社會投資(Social Investment) ,源起於企業社會責任,但它與傳統企業社會 責任所強調的企業慈善與企業型基金會有很大的差別。因在傳統的捐贈關係中, 企業贈與偏向交易理論,其目的在於塑造企業的公益形象(Young, 2003b;馮燕, 2005:37-38;鄭勝分,2007:89),因此企業大多不會介入受贈者/非營利組織 的實務運作,然而,這也衍生出捐贈效能的問題。所以傳統的企業社會責任在面 對捐贈效能的問題時亦開始轉型,它們不再扮演消極的委託人與捐贈者角色,而 是透過積極地參與及贊助來改變這個世界,而這種由傳統的「給魚」角色,轉變 為「給釣竿」的永續經營方式,其核心策略即為「社會投資」(Kerlin, 2006; 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鄭勝分,2008a:15)。 因此,社會投資不只是新型態的企業社會責任,它更可被視為是「策略性的 企業社會責任」 (Strateg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因它強調企業應使用 其獨特的專長和資產,讓社會與經濟部門同時受益,所以真正的「策略性公益」, 應該要能加強企業的競爭力,同時又能增進社會福祉(胡憲倫、許家偉、蒲彥穎, 2006:38) ;而 Hood(1996)亦認為,策略性的企業社會責任不單只是贈予金錢 給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反而是企業有意透過投資的方式,去幫助那些它們認為 值得投資的社會事業,因企業預期未來它們將可從這些社會事業中獲得報酬與收 益(引自 Mak’ochieng, 2003: 54)。因此,在傳統的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投資這 兩個名詞之間,最大的區別點在於「策略性的有無」及「策略性的連結」。 另外,社會投資亦可被稱為是新型態的捐贈者,其強調企業社會責任應該更 具主動性,所以企業應透過「採取行動」的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鄭勝分,2008c: 204)。因此,Wagner(2002: 349)即從行為(behavior)、態度(attitude)及實 務(practice)的面向,來比較傳統慈善家與新型態捐贈者的差異(見表2-5)。. 24.

(32) 表2-5 傳統慈善家與新型態捐贈者之比較 行為/態度/實務. 傳統慈善家. 新型態捐贈者. (behavior/attitude/. (traditional philanthropist). (new donor). 主要捐贈者 慈善家. 公益創投者 社會企業家. practice) 專業術語及語言使用. 社會投資者 以網路為基礎的慈善家 高科技捐贈者 慈善的途徑. 對於善因有興趣的捐贈者. 慈善的功能. 對於公共財贈與享有稅賦 與傳統慈善家相似,但更. 慈善的目的. 擁有理想、對方案或專案 有興趣的捐贈者. 上的優惠. 關注以市場為基礎的慈 善,因而擴大慈善的界限. 慈善是幫助他人的方法. 強調公平性及所有權,並 且以注重結果為導向及財 政的永續性為目的. 慈善的動機. 根據慈善家對於需求與機 慈善家在尋找他有高度興 會的認知. 慈善的過程. 趣的善因. 慈善是一個資源重新分配 聚焦在有限的組織、甚至 的過程. 對期望效能的排序. 是一個組織上. 慈善是一個從單純慈善到 注重組織的效能及能力的 策略性變革的投資. 建構. 與部門的互動. 與部門的界限有清楚定義. 與部門的界限模糊. 慈善承諾. 對公共責任的承諾. 對公共責任的承諾仍很重 要,但浮現出市場模式. 財富發展的速度及財 財富是經由終身投入才得 新財富快速被創造,特別 富創造的種類 以創造出來 是因為科技革新的原因 方案的種類與資金的 著重短期方案、創造模式, 長期的參與及贊助,強調 型態 一般而言只對方案提供部 能力建立及績效評鑑的需 份贊助,且甚少超過一年, 求,只選擇少部份或一個 而對於贊助方案僅有些許 方 案 , 並 捐 助 顯 著 的 預 責信要求 算、物資及服務 與受贈者的互動. 有些合作關係. 高度的參與、涉入. 風險承擔. 對捐贈者而言為低度風險. 高度的風險分享. 資料來源:Wagner(2002: 349). 25.

(33) 由 此 可 知 , 新 型 態 捐 贈 者 雖 然 在 其 名 稱 上 包 含 公 益 創 投 者 ( Venture philanthropist) 、社會企業家(Social entrepreneur) 、社會投資者(Social investor) 、 以網路為基礎的慈善家(Internet-based philanthropist)及高科技捐贈者(High-tech donor)等類型,但就他們的內涵、特質而言,其實大部份是相同的。如:Morino (2001)認為公益創投是指:「對於非營利部門採取策略性投資及管理的方式, 以幫助此組織能夠藉由他們/捐贈者的投入,從中產生高度的社會投資報酬率」, 因此,公益創投者具備了企業家的精神;而社會企業家所關心的層面雖然著重於 社會議題,與創造和維持社會價值的機會,但與公益創投者相同的是,他們亦強 調以市場為基礎的途徑,及永續性與責信的概念(引自Wagner, 2002: 344);至 於其它類型的新型態捐贈者同樣都具有上述這幾種特性。因此,deCourcy Hero (2001)將新型態捐贈者的特質歸納如下:1.他們只會投入少數,甚至是一個公 益慈善的組織之中;2.他們不只在金錢上給予資助,亦會投入時間來與其它資源 相互聯結、互動;3.他們會長期地參與方案活動;4.他們會幫助組織建構能力; 5.他們會持續性地提供資金;6.他們注重績效評鑑;7.當他們覺得可以從此組織 撒離時,他們會有計畫的退出;Emerson(2001)則認為新型態捐贈者具有企業 家的精神,所以他們有能力去辨識獨特的機會,並以創新的方式追求之,因此他 們常能發現有用的新資源,但這也致使新型態捐贈者在過程中必須要承擔相當的 風險與責任(引自Wagner, 2002: 344)。 所以就捐贈者而言,會從傳統慈善家轉變為新型態的捐贈者,主要原因除了 是想透過直接參與來解決捐贈效能的問題之外,他們亦想利用商業活動去追求慈 善目標、使社會更好,因此這種採取市場經濟的商業手段,來幫助受贈者/非營 利組織建構其能力的方式,不僅可以促使當地市場發展,亦可提升企業的商譽、 形象,所以這是一個有利於雙方的雙重結果(dual outcome) (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 91-92)。 因此,在社會投資的模式中,建立策略性的伙伴關係(strategic partnership) 是一件很重要的事(May, 2006: 13;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97-98; 26.

(34) Wagner, 2002: 347),因為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在商業場域中可能沒有足夠的專業 知識、資源或人力來推展方案的進行,但它可藉由伙伴關係的建立,要求捐贈者 派駐企業專才進駐,並將其資源、知識轉移或傳授給受贈者/非營利組織,而這 當然有助於改善它們在執行方案時的成效。此外,經由社會投資而創設的組織 (如:社區企業、善念機構),比較能吸引群眾對於它們在財政上的資助,因為 人們知道它們是為了達成社會使命而採取的商業活動,所以對這些受贈者/非營 利組織來說,它們較能實踐一般非營利組織無法從事的營利行為(Nwankwo, Phillips & Tracy, 2007: 98),而這對它們永續經營的理念當然是有助益的。由此 可知,伙伴關係的建立能夠促使新型態捐贈者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在其功能的 執行上更加順利,而這亦有助於雙方在社會投資的策略中建立起互信互賴的關 係,並進而達成社會慈善與經濟永續性之雙重目的。 綜上所述,社會投資不只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它更包含了許多概念在其 中,因它不僅牽涉到捐贈者、慈善手段與目的的轉變、能力建構等問題,更涉及 到經濟永續性、社會慈善、解決社會問題及其它關係(如:伙伴關係或協同關係) 的層面。此外,社會投資與傳統企業社會責任的差別不只是在於原則與定義上的 不同,更在於兩者在企業參與及實踐程度上的差異。因此,Rockey(2004: 19) 認為現今的社會投資模式,應具備下述這幾種特質,才可被視為是新型態的社會 投資:1.為內部的管理及報告提供一個整體的架構;2.預算的編列與決定,應依 據社會投資的需求;3.與企業具有緊密合作的關係,並為企業的獲利提供清楚的 可能;4.訂定具體的發展目標,而其成效是以產出結果為依據;5.重視高獲利及 特定企業所提出的方案計畫,且它們是由企業來主導的;6.提供透明化的資訊, 無論是就達成績效、失敗經驗、規定指示或是花費總額而言;7.重視長期性的伙 伴關係,而這是企業所要求的。. 27.

(35) 第四節. 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 責信(accountability)是一個多層次與多面向的概念,故不同學者對此有不 同的界定方式,但這也致使責信的意涵至今仍舊缺乏一個普遍的共識(江明修、 鄭勝分,2005)。因此,筆者將先針對責信的概念來加以分析,之後再就社會投 資的責信內涵來詳加論述。 壹、責信的概念 就責信的歷史發展而言,此概念擁有相當豐富的歷史意涵,因它最早可回溯 到希臘的雅典城邦民主時代。Day & Klein(1987)依據發展歷史,將政治責信 區分成五種主要的分析模式,包含:雅典的(Athenian)、封建的(feudal)、 過渡的(transitional)、簡單現代(simple modern)與複雜現代(complex modern) 的類型,而其內涵從雅典模式所強調的面對面,至當代社會所著重的複雜現代性 的改變為主(引自江明修、鄭勝分,2005)。 若從理論層面來討論責信,權利(rights)時常是探討責信的首要面向。因 從權利觀點,責信可被視為是評價施與受(giving and demanding)表現的一種關 係,而此關係是假設某些人有要求特定需求的權利,那麼另一些人則有提供此種 需求的義務,所以在研究上,通常是從委託人(principal)及代理人(agent)的 角度來探討兩者之間的關係(江明修、鄭勝分,2005)。 系絡/脈絡(contextual)則是另一個在討論責信議題時的重要面向,Birkett (1988)指出,根據系絡/脈絡觀點,責信可以區分為契約形式及較非正式的自 治系絡/脈絡,而非正式的自治系絡/脈絡,即是Roberts & Scapens(1986)所強 調的人際與組織間的道德關係(引自江明修、鄭勝分,2005)。 而對於跨機構的合作關係,Page(2004: 593)提出四種責信的測量指標,其 包含外部權威、內含物、結果測量,及結果管理的內涵。外部權威意指管理期望 及回應政治利害關係人需求的能力;內含物是指管理期望及回應專業人士與合作 夥伴的能力;結果測量是指界定合作使命、目標方案指標,及搜集有關歷史資料 的能力;至於結果管理則是指使用資料來評鑑方案,以改善未來在政策決定與執 28.

(36) 行政策時的能力。 綜上所述,可以瞭解責信為何是一個多層次與多面向的概念,因此Day & Klein(1987)曾提出:「責信一詞,猶如變色龍(chameleon)的意涵」(引自 江明修、鄭勝分,2005) 。不過就責信的整體內涵而言,筆者認為由Koppell(2005: 96)所提出的責信面向較具統整性,其中包含透明度(transparency)、義務 (liability)、控制能力(controllability)、責任感(responsibility)與回應性 (responsiveness)等五種層面(見表2-6)。 表2-6 責信的概念 責信的概念 透明度 義務 控制能力. 關鍵要素 組織是否能夠解釋其行動並彰顯出績效的實況? 組織是否能夠面對其績效結果? 組織是否有符合首長(含國會及總統)或業主的要求?. 責任感. 組織是否遵循法規及規範?. 回應性. 組織是否符合顧客的期待?. 資料來源:Koppell(2005: 96) 由此可知,責信已從傳統向高層權威負責的概念,逐漸朝向其它更廣義的涵 義來發展,其中包括個人道德(個人內在品格)、專業倫理(專業所公佈和實施 的守則)、回應性(追求公民期望或需求的程度)、組織績效(各項方案計畫與 行動的效率與品質)、及組織能力(管理與運作的普遍效能)等範疇(江明修、 梅高文,2003:143;張友馨,2007:20)。因此,這種廣義的責信概念,超越 了以往監督控制的技術性責信,轉而強調對其組織的利害關係人負責,故責信亦 可適用於公部門、私部門,與志願/慈善部門等非營利組織的層面上。 所以就公部門而言,因法律清楚界定組織的職責與權力,並有一套正式管道 使監督者能夠獲得相關資訊,因此責信的機制相當明確,故公部門最終的責信內 涵是向選民及人民負責;若就私部門的角度而言,企業組織的責信是向股東負 責,另外,企業還需接受顧客與消費者對其市場機制的檢驗;而對於志願/慈善 部門等非營利組織來說,責信是對其關係人(constituencies)承諾的社會性課責. 29.

(37) (公共課責),因此其對象包含了一般民眾、新聞媒體、捐贈者、董事會、志工 等其它的利害關係人,所以責信在志願/慈善部門等非營利組織中所涉及的責任 與義務包含了公共資訊的揭露、法律與管制的遵守、董事會的監督與信託責任、 同儕間的責信、組織效能、募款倫理與廉潔、對關係人的回應、組織使命的正當 性,及利益衝突的避免與解決等面向(江明修、梅高文,2003:144)。 貳、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 在瞭解了責信的概念,及責信與公部門、私部門與志願/慈善部門等組織間 的關係後,筆者將從社會投資的治理角度,來探討其相關的責信議題。然而,社 會投資為何需要責信?且為何要從治理層面來瞭解責信內涵?其原因在於治理 主體握有決定組織的使命,及未來施行方針的權力/主導權。因此,筆者將先簡 略地概述私部門及志願/慈善部門與治理之間的關係,之後再進一步地探討社會 投資之治理與責信的關聯性,並進而帶出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 一、私部門及志願/慈善部門與治理之間的關係 就企業治理的層面來探討私部門與治理之間的關係,通常是以僕人式模式/ 侍從模式(stewardship model)為主,其強調:「企業管理者要有能力,而且願 意在企業策略中,維持各部門在追求不同利益間的一個均衡關係」,而此所謂的 企業策略,是指企業所有的作為是以提高企業的利潤為優先考量,因其目的在於 讓股東福址極大化。因此,僕人式模式/侍從模式的概念特別重視董事會成員的 角色及專業能力,因為這些董事會成員是股東的代理人,而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 要增加股東在其財富與資本上的價值,所以股東亦可按照董事會成員的表現,透 過選舉機制來決定這些成員的去留(Low, 2006: 378)。因此,從私部門的角度 來探討治理問題,通常會把焦點放在董事會的構成層面。 若是就志願/慈善部門的層面來探討兩者之間的關係,通常採用的是民主模 式(democratic model),其聚焦於非營利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的結構與程序,特 別是掌管領導與決策的董事會,如何透過結構與程序來監督、約制管理者的表. 30.

(38) 現,及如何以組織績效來對利害關係人15負責(Low, 2006: 378-379;孫煒,2007: 2)。因此,民主模式強調的是,董事會的組成應以多元利害關係人為代表,而 其目的在於滿足多元利害關係人的不同利益,所以經由志願/慈善部門所獲得的 利益,具有不得分配的限制(Low, 2006: 379)。由此可知,若從志願/慈善部門 的角度來探討治理問題,其著重的焦點亦在於董事會的治理主體。 二、社會投資之治理與責信的關聯性 承上所述,在探討治理與私部門及志願/慈善部門間的關係時,其重點皆在 於董事會的構成層面,但社會投資的策略結合了捐贈者/企業與受贈者/非營利組 織的內涵,再加上社會投資是隸屬於社會企業中、企業社會責任底下的一環,所 以針對社會投資的治理模式,不能只單從一個面向來加以解釋。如同筆者在研究 背景中所提,社會企業是一種新型態的混合(hybrids)組織,所以社會企業的治 理模式可能是混合了私部門的僕人式模式/侍從模式,以及志願/慈善部門的民主 模式(Low, 2006: 379)(見表2-7)。因此,社會投資的治理模式,亦有可能是 結合了這兩者間的一種混合型式。 表2-7 不同部門的治理模式 組織類型. 財產所有權. 治理模式. 支配主體. 營利組織. 股東擁有財產 所有權. 僕人式模式/ 侍從模式. 股東. 非營利組織. 財產被限制. 民主模式. 利害關係人. 資料來源:Low(2006: 379) 另外,就社會投資的治理層面而言,其探討的主要對象在於捐贈者與受贈者 /非營利組織間的關係(如:捐贈者參與或涉入受贈者/非營利組織的程度有多 少、到底是捐贈者還是受贈者/非營利組織握有主導權、策略性的伙伴關係是否 能促使彼此在功能的執行上更加順利、要如何協助雙方達到雙贏局面的開展… 等),所以當筆者在研究社會投資之治理主體時,就必須要回歸到企業治理與非 15. 利害關係人一詞起源於組織理論。Jones(1995: 21-29)認為組織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們有 能力創造價值,並且能夠接受來自不同利害關係人之團體、成員的需求及要求,或者組織為 何做及如何做有關這些團體或其成員的利害關係之結果。 31.

(39) 營利治理的內涵。 因此,就社會投資的企業治理層面而言,治理主體著重在單一利害關係人 (single-stakeholder approach)的途徑,但此種作法可能會被批評為違反民主模 式,因為了要維護股東福址極大化的目標,就有可能會侵害到利害關係人的權 益,因而灼傷社會投資的正當性。此外,由企業治理角度出發的董事會,往往欠 缺非營利組織實務運作的經驗,所以即使在企業治理中所強調的僕人式模式/侍 從模式有助於提升社會投資的經營管理能力,但這亦可能違反了非營利組織的使 命及利害關係人的權益,所以就社會投資的企業治理層面來看,應聚焦於志願/ 慈善部門、非營利組織,或是社區企業的需求,而非僅是以財政永續性作為考量 (鄭勝分,2008a:18-19)。 此外,就社會投資的非營利治理角度而言,因其董事主要來自於非營利組織 的利害關係人,所以這些董事往往過度關注社會及社區需求,而欠缺企業專才, 故對於商業化活動亦缺少因應能力。因此,由非營利治理層面出發的社會投資策 略,應要將僕人式模式/侍從模式的治理內涵納入其中,意即是否有更多的企業 人才加入董事會,或是否該注重企業專才的能力,而非僅是以利害關係人的代表 性作為考量要素(Mason, Kirkbride & Bryde, 2007: 290;鄭勝分,2008a:18)。 由此可知,社會投資的治理模式的確根源於企業治理與非營利治理的內涵, 因此,在瞭解了社會投資之治理主體的特質後,接著就要從治理運作的層面來探 討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如前所述,在社會投資的模式中,其探討的主要對象在 於捐贈者/企業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間的關係,且就社會投資的治理內涵而言 (無論是就企業治理或是非營利治理角度來看),永續性與責信皆為雙方重視的 面向。對此,Nwankwo, Phillips & Tracy(2007: 95-99)即從永續性16與責信17的 角度來探討社會投資之治理模式,並據此建構出四種策略類型(如圖2-3)。 16. 17. 永續性意指:期望透過社會投資的方案計畫,讓捐贈者/企業未來無須再持續贊助受贈者/非 營利組織;受贈者/非營利組織未來亦無須再接受捐贈者/企業的資助,而能靠自己的能力營 運下去。 責信意指:被要求去對一項正在執行的任務負起解釋和責任的態度,而這個任務是根據雙方 同意的預期結果。 32.

(40) 永續性 sustainability 低 高. 責信 accountability. 低. 高 1.與地區 慈善共事. 4.社區 企業. 2.管理組. 3.支持當. 織內部的 社會投資. 地營利企 業. 圖2-3 企業社會責任的策略類型 資料來源:Nwankwo, Phillips & Tracy(2007: 95-99) (一)與地區慈善共事 相較於企業而言,地區慈善組織較瞭解社區的需求為何,所以企業在此策略 類型中,通常會透過捐贈的方式來幫助地方慈善團體,而不會直接參與其組織, 然而,這種策略方式造成企業社會責任的功能相當有限。此外,因資源依賴的關 係,使得當地的慈善/志願部門或非營利組織缺乏有效運作方案計畫的專業能 力,因此,若企業一旦停止捐助,這些組織可能無法靠自己的能力長期營運下去。 不過,也因為資源依賴的緣故,所以這些地區慈善團體為了要持續獲得企業的資 助,因此就必須要對企業展現其績效成果。故在此策略類型中,強調的便是高責 信與低永續性。 (二)管理組織內部的社會投資 此策略類型著重在企業內部設置專職部門,負責從事企業社會責任的慈善事 業,但此策略受制於公司當年度的營運狀況,而使其預算可能會遭受到刪減的處 置,故此策略類型強調的是低永續性。另外,因管理組織內部的社會投資部門/ 單位,只是代表社區居民發言,而非真正瞭解他們的需求,所以在這樣的方式底 33.

(41) 下,真正能反應出社區居民聲音的結構就被限制住,故此策略類型是強調低責信。 (三)支持當地營利企業 此策略類型的重點在於扶植在地企業,因此這些企業通常都可以比社會投資 所投入的贊助時間更長久地存在,然而,這也衍生出兩個相關問題。其一為營利 企業因為欠缺完整的治理結構,所以它們較不會從當地利害關係人的角度去思考 營利行為的事宜,所以這使得由社會投資所扶植的在地企業,缺少合法性、正當 性存在的理由,因為這些在地營利企業所追求的目標是使公司利潤極大化,因此 它們很難被當地人民所支持、信任,而這就是由此所衍生出的第二個問題。故支 持當地營利企業的策略類型所強調的便是低責信與高永續性。 (四)社區企業 社區企業的概念超越了傳統慈善的界限,其強調「以商業手段來實現社會目 的」,故社區企業亦是非營利組織,因此,這種結合商業活動與社會目標的組織, 就被稱為是混合型態的組織。此外,社區企業在治理結構的層面上,它們允許社 區成員一同來參與組織管理及方針的決策過程,故社區企業的委員會是經由社區 居民的投票而產生,因此他們具有當地利害關係人的代表性。其次,社區企業是 透過伙伴關係的建立來運作並管理社會投資的策略,所以在此關係下,造成企業 /新型態捐贈者在治理之時,往往會受到受贈者/非營利組織或是當地居民及其利 害關係人的監督,因此這是為什麼在社區企業的類型中,會強調高責信的原因。 另外,藉由伙伴關係的建立,使得企業能夠將其專業知識與能力傳授給社區企業 中的居民,故透過此方法能改善社區企業在經營上的績效表現,而這亦是維持永 續性存在的一個較佳途徑。因此,在社區企業的策略類型中,強調的便是高責信 與高永續性。 不過,除了Nwankwo, Phillips & Tracy(2007: 95-99)是從社會投資的治理 角度來探討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外,如前所述,因治理主體/董事會才是組織的 實質領導與決策核心,因此無論是就企業治理,或是非營利治理的角度而言,在 社會投資的策略中,為了要預防董事會在治理與決策的過程時,忽略受贈者/非 3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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