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社會融入與同化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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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論文旨在探討「階級」與「社會認同」兩項因素,何者將影響台灣人與大 陸人的接觸結果。本章首先將從理論角度,釐清「社會融入」的相關面向,並提 出相關指標;接著耙梳「階級」與「社會認同」理論,並同樣發展出各自的操作 型定義;最後將提出本文假設。
第一節 社會融入與同化理論
過去台灣與大陸人民長期分隔,除了台灣的外省第一代之外,絕大多數兩岸 人民均未有接觸的經驗。其間,兩岸政府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正當性,往往以負 面文宣激起人民同仇敵慨心理,連帶將對岸人民刻板化,而在無法直接接觸的情 況下,兩岸人民對彼此難有正確認知。然而隨著政治局勢轉變,人民交流機會日 增,當這些從未或久未接觸的人群有機會接觸到「他群」時,對彼此的態度會如 何變化,便是相當值得研究的議題。
本研究雖然只以大陸台人為研究對象,並未觸及當地人的觀感,但是融合本 為雙向建構的過程,台人願不願意融入,或能不能夠融入,除了自身意願外,也 取決於當地社會的態度,絕非單一方面所能決定,因此即便本研究僅側重台人單 方面,但得到的答案當為兩造互動之後的結果。而這些互動過程與結果,正是移 民研究最關注的焦點。
從移民的角度來看,大陸台人所遇到的問題與國際移民相去無幾,同樣是外 來群體進入地主國之後,究竟是與當地群體打成一片,還是繼續油水分離。對於 這方面的討論,同化理論(assimilation theory) 與多元化理論有截然不同的觀點,
前者強調外來群體與當地社會漸增的相似性(Brubaker, 2001),主張移民應放棄原 本的文化或社會特徵,接受當地主流文化。雖然在互動過程中,地主文化不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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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開始,就難以反轉(Portes and Bach, 1985)。相反的,後者則鼓勵群體多樣性 和群體界線的維持(Abramson, 1980),其所關注的主題不是文化差異應不應該存 在,而是不同文化群體的地位平不平等。這兩種理論呈現出移民與當地社會互動 的不同樣貌,但基於本研究目的在瞭解大陸台人的融入情況,希望看他們在多大 程度能夠接受並融合進當地社會,故此處僅就同化理論進行說明,對於多元化理 論便不再贅述。所謂同化,指的是「兩個以上社會或小文化群體成員相遇時可能發生的界線 縮減過程」(Yinger, 1981: 249),或「導致更大的社會同質性的過程」(Abramson, 1980: 150),強調不同群體從相異走向一致,最終達到「生物、文化、社會、心 理上的融合」(Barth & Noel, 1972: 336)。其中,最理想的情況為同化之後的社會,
不會再以「族群/群體差異」做為財富、權力、聲望等社會分化的基礎。如是定
Marger, 1991),其中又以 Gordon(1964)對美國移民的調查最為人所知。Gordon 將同化分為七個層面,5隱含由淺到深的融入層次,但他並不把這些層面視為直 線性的階段性套疊,也就是說,同化可能從某一層面開始,也可能止於任一層面。
5 對於融入的七個層面,Gordon(1964)時而以「階段」(stage)稱之、時而以「層面」(aspect)表述,
時而又以「變項」(variable)為題。不過從他對美國移民的研究可知,黑人群體除了有部分的人能 夠在文化層面融入,以及多數人在心理層面完全融入之外,在其他各方面均未能融入。由此可知,
他所提的七個融入層面雖彼此相關,卻不具有孰先孰後的次序,似乎不宜以「階段」稱之。茲認 為「層面」較為適切,因此文中將採此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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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將以 Gordon 的論述為主軸,輔以其他學者觀點,詳述同化的不同面向。
首先,融入的第一個層面為「 文化或行為同化」(cultural or behavioral assimilation),表現在移民學習其他族群的文化特徵(如語言、飲食習慣)、價值 或信仰上,也被稱為「文化適應」(acculturation)(Gordon, 1964; Yinger, 1981)。在 一般的情況下,幾乎總是少數群體學習支配群體的文化特徵,因為這麼做能夠使 他們「被當地群體所接受」(Van den Berghe, 1981: 215)。以台灣情況為例,若移 入台灣的外籍新娘能夠以流利的台語/國語與當地人溝通,相對能獲得台灣人的 認同。當然,文化並不僅是簡單的語言、行為融合,還包括深層價值觀、信仰的 改變,因此雖然被置於同化過程的第一步,但是要完全達成卻有相當的難度。
其次為「結構同化」(structural assimilation),表現在不同族群「社會交往」
的深化,又可分為次級(secondary)與初級(primary)結構同化。「次級結構同化」指 發生在「正式社會組織」的同化,指移民有平等的權利與機會進入當地經濟、政 治、教育等正式機構,例如不受歧視地進入學校、工作場所以及分配住房 ( Hirschman, 1975)。這方面的同化主要是為了滿足某些實際、具體的社會需要,
是一種目的性融入,且組織中成員之間的關係是正式的、非情感性的,又稱為「整 合」(integration) ( Burkey, 1978; Hunt and Walker, 1974; Zanden Vander, 1983)。相 對於此,「初級結構同化」則發生在情感性的人際連帶中,意味著不同族群成員 可以進入彼此的差序格局核心,成為對方的親近私交,如加入主流社會社團、與 當地人成為好友等,在這個意義上,成員之間的關係是非正式的、親密的、長久 的(Gordon, 1964: 61-83)。情感性人際連帶的建立,需要相當程度的時間與信任方 能達成,無怪乎學者均認為「初級結構同化」是所有的同化過程中最關鍵的一環,
只要「(初級)結構同化開始發生…所有其他類型的同化都會自然地隨之發生」
(Gordon, 1964: 81)。
第三個面向為「婚姻同化」(marital assimilation),即移民與當地族群大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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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婚,使兩者在生物學的意義上融合為一,又稱為「融合」(amalgamation)。這 某種程度是初級結構同化的延伸。當相異族群之間的關係從一般的情感性連帶走 向婚姻,其結果將不只是發展出最緊密的家庭關係,更重要的是,下一代的身份 認同很有可能就此轉變,不論在身體特徵、文化以及認同上,都將更接近主流社 會。在一些移民較多的國家,如墨西哥與巴西,政府長期鼓勵外來移民與本國人 民通婚,目的即希望具有本國血統的第二代,在各方面均能融入當地社會 (Van den Berghe, 1978)。
第四為「認同同化」(identificational assimilation),代表外來族群發展出主流 社會的成員意識。隨著個人對當地社會認同程度加深,他們越來越少凸顯自己的 族群屬性,也逐漸不以族群術語指稱自己。相對於美國的第二代移民還會聲稱自 己為「義大利裔美國人」或「愛爾蘭裔美國人」,第三代對於「我是誰」這樣的 問題,已不再以族群為主要的界定方式(Marger, 2007: 97),而可能以職業或階級 代之。換言之,這個層次的同化不僅包括在文化上與主流社會成員變得相近,更 重要的是他們已「把(當地)社會視為家園,視為首要忠誠的對象,還把當地視為 形成、實現、享受個人抱負的舞台」(Wilkie, 1977: 88)。
前四部分同化層面的達成,一方面取決於外來移民自身的意願與努力,另一 方面則有賴當地社會的善意回應,整體過程涉及移民與當地人兩方面的互動。相 對於此,接下來的三個層面則主要是地主社會單方面的態度轉變。首先為「態度 待遇上的同化」(attitude receptional assimilation),代表主流社會對少數群體的偏 見消失,過往的刻板印象不再發揮作用。「行為待遇上的同化」,代表主流社會對 少數群體的歧視消失。最後,「公民同化」顯示移民與地主社會的價值觀差異與 權力衝突皆不存在(Gordon, 1964: 61-83)。茲將以上同化層面整理如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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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同化層面
同化層面 特 徵 專有名詞
文化或行為同化 文化行為模式向主流社會靠攏 文化適應 結構同化 次級:大規模進入當地正式組織
初級:大規模進入當地人際網絡
整合
婚姻同化 大規模通婚 融合
認同同化 發展出主流社會的民族意識 態度待遇同化 當地人民的偏見消失 行為待遇同化 當地人民的歧視消失
公民同化 價值觀與權力衝突消失 資料來源:Gordon, 1964: 76
這七個同化層面雖然彼此相關,卻沒有孰先孰後的順序。Gordon 對美國四 大移民群體(黑人、猶太人、非黑人與西班牙語系的天主教徒、波多黎各人)的研 究發顯示,沒有哪個群體能夠完全同化進美國主流社會,而且各群體的同化層面 也不盡相同。由表四來看,同化情況較佳的當屬天主教移民,他們不論在文化、
親近私交或通婚狀況均較其他群體理想,且當地人對他們的接納程度也高;同化 情況最差的是波多黎各移民,幾乎在各方面都格格不入,原因在於他們是四大群 體中最晚進入美國社會的一群人,由於時間尚短,因此尚無法全面性融入。
較為特別的是,從融入層面來看,目前未有任何群體達成「認同同化」,顯 見各族群均相當重視自己的「族裔根源」。即便許多人已認為自己是「美國人」, 但是對於根源的強調,仍然凸顯他們與當地社群的不同。如前所述,這種差異必 須等到第三代、甚至更久之後,才可能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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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Gordon, 1964: 76
綜合上述,同化理論主要探討移民的「社會融入」,與作者所研究的台人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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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讓他們念大陸的「台商子弟學校」、「外語學校」、「當地學校國際部」或「當 地學校」。學校做為社會組織的一環,正是「次級結構同化」最重視的部分,差 別只在 Gordon(1964)論及「次級結構同化」時,針對的是渴望享有主流社會權利 而不可得的弱勢移民,後者的融入「意願」高於當地社會所願意提供的「機會」, 因此移民的融入程度取決地主國的態度。但是台人在大陸的情況則剛好相反,由 於台人屬優勢移民,當地的社會結構對台人是開放的,端看他們是否願意進入。
由此觀之,若台人願意讓子女念當地學校,則代表他們願意/能夠在這個層面融 入,反之則不願/無法融合。需要指出的是,台人對於「子女教育」的規劃,其 實還透露出他們的家庭是分隔兩地或是同處當地,通常台人的家庭安排相當程度
由此觀之,若台人願意讓子女念當地學校,則代表他們願意/能夠在這個層面融 入,反之則不願/無法融合。需要指出的是,台人對於「子女教育」的規劃,其 實還透露出他們的家庭是分隔兩地或是同處當地,通常台人的家庭安排相當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