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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空屋資訊說明與研究設計

第一節 空屋資訊界定與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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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空屋資訊說明與研究設計

本章共分為三小節,本文分別以第一節進行空屋資訊界定與定義,以第二節介 紹空屋資訊變遷與市場現況分析,第三節進行研究的初步假說設計與研究預期建立。

第一節 空屋資訊界定與定義

一、 空屋資訊的界定

目前住宅與空屋之關係架構如圖 3-1,針對居住與否、屋齡、持有人以及使用狀況 進行分類。其中空屋目前有兩大主要方式推估,第一個方式為行政院主計處每 10 年進行一次的戶口及住宅普查,調查空屋率。主計處是以現場探訪的方式來進行調 查統計,將探訪當時無人使用之住宅定義為空閒家宅,也就是一般人常說的空屋;

第二個方式為利用臺電用電度數來判斷各住宅的使用頻率,即本研究使用之方式,

每月用電度數低於標準的家戶即表示家戶使用頻率偏低,其推估之低度使用住宅分 析統計方式見圖 3-2。

資料來源:林秋瑾等, 2011,「99 年度建立長期推估空屋資訊暨查核機制」委託案研究報告書

圖 3-1 住宅與空屋關係架構

空屋

有人居住

上市

非上市

新屋

成屋

非建商擁有

上市公司

其他建商

廢屋

非廢屋 保留自用

儲物他用 建商擁有

住宅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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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依據。

2. 空屋率:空屋率係指空屋除上住宅存量的比例。

3. 低度使用住宅:指連續空置 2 個月以上的空屋。

4. 長期低度使用住宅:指連續空置 1 年以上的空屋,即長期性空屋。

5. 短期低度使用住宅:指低度使用住宅的量減去長期低度使用住宅的 量,相减後即為連續空置 1 年以下的空屋,即短期性空屋。

6. 投資性空屋:短期為了等待資本利得增加以賺取價差而閒置的空屋,

或為長期了賺取租金報酬而持有人閒置的空屋,此二者皆稱為投資性 空屋。

7. 一般性空屋:無投資因素符合一般市場供需法則持有人所閒置之空屋。

表3-2 空屋資訊類型

空屋類型 普查之空閒住宅 低度使用住宅

臺電用電空屋類型 低度使用住宅 長期低度使用住宅 短期低度使用住宅

空屋特性 投資性 一般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其他相關資訊定義與來源

1. 房價:房價資料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協助提供之全國、台北 市與新北市金融機構房貸擔保品鑑估值總價統計值。

2. 租金:租金資料以崔媽媽基金會提供台北市與新北市房東開價資料為 依據,由國泰建設公司編製之國泰房價指數季報,以特徵價格法進行 品質控制,計算出標準住宅之租金總價,做為本案之租金資料。

3. 利率:利率資料以中央銀行發布之五大行庫(台銀、合庫、一銀、華銀 及彰銀)購屋貸款平均放款利率,做為本案之利率資料。

4. 房價波動率:房價波動率為比較上一季房價的變動率。

5. 租金波動率:租金波動率為比較上一季租金的變動率。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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