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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戰後政權轉換下的藍家命運

第一節 立基於地方基層的藍家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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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戰後政權轉換下的藍家命運

本章以藍高川三名子女的際遇做為主要探討,由個人的生命歷程縮影觀察大 歷史。戰後,藍高川七名子女中,以藍家鼎、藍家精、藍敏對家族的影響較為深 遠,藍家鼎戰後協助新政府統治地方與日產接收,以藍家鼎討論戰後臺人地方基 層體系的延續,也呈現家族人脈與派系在地方上的運作。藍家精則是因為日治時 期的公職履歷及個人選擇被視為叛亂份子,家族的財產遭到國民黨政府全數沒收,

家族發展陷入困頓,但是他的叛與降,也反映臺人政權轉化下沒有過多選擇的悲 哀。藍敏則是在父親死亡之後,在青春風華正盛時期經歷種種人事,扮演協助家 族渡過難關的角色,更曾因為藍家精的事件身陷囹圄。這三個人經歷不同的人生 不僅反映在歷史波折下個人不同的選擇與生活方式也反映家族的應衰,活脫是一 部小的臺灣史。

本章以各公家機關所收藏的檔案與許雪姬口訪藍敏的口述歷史為本,分以藍 家鼎、藍家精、藍敏之人經歷與際遇,呈現大時代下的家族命運。

第一節 立基於地方基層的藍家鼎

藍家鼎,1902 年出生,同年被藍高川收為養子,1918 年和藍家精同赴日本 鹿兒島求學,後來就讀都城中學、福岡高等學校,最後畢業於京都帝國大學法律 系。1926 年,迎娶屏東林英良的四千金林善,林善三高女畢業,是畫家陳進早 一期的學姊,也是第 2、3 屆屏東縣長林石城的四姊。252

藍家鼎雖然未赴中發展,擁有中國經驗,而是尚在家鄉里港深入經營、深耕 地方,擁有地方公職履歷。日治末期長年擔任庄協議會會員(1939-1943),253對 於庄的行政和代表會的議事體制具有較豐富的經驗,日治時期的地方行政經驗讓

252 〈林藍聯姻〉,《臺灣日日新報》,1924 年 11 月 20 日,第 4 版;許雪姬口訪,曾金蘭記錄,《藍 敏先生訪問紀錄》,頁 9、13、26;吳庚元,〈里港著名人物與家族系譜〉,收入陳秋坤、吳庚元 總編纂,《里港鄉志(社會生活與變遷志)》,頁 217。

253《里港庄協議會議事錄》,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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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家鼎在戰後成為里港首任官派鄉長。254戰後依法行政長官公署派了許多大陸人 渡海來臺接收,或多方任用半山,但是多半在省縣籍機關任職,屬於鄉鎮級地方 行政體系仍需要借助臺灣地方精英和地方望族的協助,所以日治時期以來臺籍基 層行政人才,被委以重任,以求穩定人心及接收順利。

透過藍家鼎的例子,吾人能夠認識戰後初期基層地方行政接收的樣貌,諸如 日治時期的里港庄役場如何逐漸轉換成里港鄉公所,日產接收業務又是如何?藍 家在戰後地方政治勢力如何延續?是本節擬探討的兩個面向。

一、藍家鼎所負責的接收事業

在鄉的行政事務上,最重要的兩項工作便是籌措地方財源和維持地方秩序。

戰後初期藍家鼎的首要任務便是要使日治時期的公產能順利轉移到國民黨政府 行政體系之下,維持地方行政的運作。

1945 年 11 月 8 日起,臺灣行政長官公署開始接管各機關,為求法令推行之 便利,接收期間地方行政區域仍暫時依照日治時期原有街庄範圍。僅將郡改為區,

街庄改為鄉鎮,鄉鎮以下依自然形勢和社會關係,將原部落改為村里,全臺劃分 為 8 縣、9 省轄市,高雄州改稱高雄縣,並於 1946 年 1 月 8 日正式成立高雄縣 政府,轄下屏東郡改稱屏東區,屏東市名稱不變,但行政層級變成省轄市。

戰後里港鄉設置的基礎以日治時代保甲為底,1946 年 1 月 16 日正式設立 12 個村落,隸屬高雄縣屏東區,到了 1950 年 8 月 16 日,行政院會議通過核定全臺 劃分為 16 縣、5 個省轄市,屏東縣自高雄縣析分出來,里港改歸屏東縣管理。

大體而言,戰後行政體系,利用日治時期已有基礎,以便政務推行,國民黨政府 利用日本在臺行政業務、產業區劃、戶口稅收進行接收,大都延續日治時期的行 政體系。255

254 是第一任也是最後一任,任期 1945 年 10 月至 1950 年 12 月。1950 年 4 月 20 日臺灣省政府 根據行政院的命令,正式公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做為「省縣自治通則」公布 前實施地方自治的基本法規,由於行政院的運作,拉開了臺灣依照行政命令展開地方自治的序幕。

同時成立臺灣省地方自治督導委員會,攸關臺灣各地方發展的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其影響力遠 大於該組織的知名度。參考自薛化元,《戰後臺灣歷史閱覽》(臺北:五南出版社,2010 年),頁 84-85、93。

255 黃瓊慧,〈里港行政體制沿革〉,收入陳秋坤、吳庚元總編纂,《里港鄉志(政事志)》,頁 217。

蘇坤漢、盧繼寶編著,《里港鄉鄉土教材》(屏東:里港鄉公所,1994),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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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里港鄉設置的 12 村落分別對應日治末期里港地區保甲制度 12 保:玉田

(第一保)、大坪(第二保)、永春(第三保)、過江(第四保)、鐵店(第五保)、 塔樓(第六保)、潮厝(第七保)、茄苳(第八保)、載興(第九保)、土庫(第十 保)、三廍(第十一保)、瀰力(第十二保),1953 年再增加中和、春林兩村。本 文主要探討的里港藍氏家族大厝就位於玉田村,玉田村村名由來取自「藍田種玉」

之涵義,由時任里港鄉鄉長的藍家鼎命名。

地方行政重組後國民黨政府委派日治時期曾經擔任庄役場職務或協議會會 員擔任地方行政首長,暫時維持社會秩序。里港庄役場在戰後進行政權轉換與交 接,里港庄長由菊山計次郎256換成藍家鼎,民意代表則有丁銀謀、陳明秀、溫玉 春、林雙福、蘇萬來、洪水治、陳稠順、吳天來、蘇定、蘇萬邦、陳文章、莊肚、

黃春南、莊魯、蔡棟、鍾順財、楊通宜等 17 名。基本上日治時期在地方任有名 譽職的臺人在接續日人政權與財產上扮演重要角色,擁有名譽職的臺人皆是地方 精英的代表,有豐富的行政經驗,因此成為監督及接續行政最好的人選,同一時 間也往往身兼多職。

觀察上述名單有兩大特色,其一就是在日治時期有地方行政經驗,例如藍家 鼎(庄協議會會員)、丁銀謀(庄助役)、吳天來(庄協議會會員)、林雙福(庄 協議會會員)、蘇定(庄協議會會員)、莊魯(庄協議會會員);其二就是地方精 英家族的代表,如溫玉春、莊肚等。這些代表象徵日治時期的地方精英,在戰後 被推舉出來擔任鄉代表,具有延續地方政治權力結構的意味。257

戰後里港庄的移交移交,舉凡庄役場、里港神社、農業會、各級學校……等 等各項業務、財產都進行仔細調查,並撰寫成引繼書一一轉交給職務繼承人,所 有項目逐一載列清冊,小到文具紙張,大到庄內所有公共財、金錢、合約書……

等。事實上里港庄長管理名目甚多,常是身兼數職,是故藍家鼎繼任鄉長後也身 兼不少職責,如農業會會長、里港神社管理人等。其他被委以鄉內重職的人士也

256 菊山計次郎:1940-1944 年擔任里港庄庄長。參考自《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中央研究院臺 灣史研究所。

257 陳秋坤、吳庚元,〈近代行政和政治結構(1945-2000)〉,收入陳秋坤、吳庚元總編纂,《里港 鄉志(政事志)》,頁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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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身兼數職,例如藍家芳、吳天來、丁銀謀、楊增春等地方人士,不僅身兼鄉 民代表、任職於鄉公所等職,也都兼任農業會理事或監事等職。總之,大致上日 治時期有過地方行政經驗的精英多被留任協助,儘管政權轉換,基本上管理地方 的人士還是同一批人,他們彼此熟悉甚至有姻親關係。

據里港鄉公所資料記載,藍家鼎在里港鄉長任內重要政績有四大項:(一)

1945 年 9 月龜山堤防遭受水災破壞,土庫、三廍和瀰力等溪北三村遭受水災,

發動村民搶修堤防,並協助災民災後重建工作。(二)1947 年 6 月 22 日龜山堤 防被洪水沖破,土庫、三廍和瀰力等三村農田久成農作受損,里港堤防 77 至 83 和 124 至 130 等區亦不敵洪水破壞,徵用筏夫竹筏 5 艘,運送白米 1460 斤、白 蘿蔔 300 斤、火柴 60 個等物資救災。(三)配合行政院政策,推行合作農場及公 有地放租辦法。將原本常盤村日人移民地域移耕現耕農戶組織第二合作農場(乙 種),約 20 名,計 120 甲。另將土庫日本人移民村的千歲村設置甲種合作農場。

(四)1949 年 12 月,利用國民義務勞動,架設二重溪竹橋。258

綜觀藍家鼎任內的四大鄉務措施,可以明白水患始終是里港居民的威脅,自 日治時期即著手整治下淡水溪,希望解除水患的威脅,里港地區水患因氣候因素 集中於夏季發生,水災的急難救助成為鄉務的重心,如何解決二重溪橫亙里港溪 南溪北,也是鄉務的重點,特別是水患過後被沖走的竹橋需要重新搭建,以方便 村民南來北往。如同第一章所述,水災是里港人的心頭大患,為了水災造成的不 便,里港居民繞道行駛,造成清領時期以來里港街的沒落,每年更花費無數的金 錢重整竹橋便道。水災救助與防範不僅僅是藍家鼎任職鄉長的重要政務,也是歷 任鄉長與鄉代的頭號政務。

此外,藍家鼎如何處理里港鄉的日人移民村,也是鄉務運作中重要的一環。

日治時期,為了鼓勵日本移民來臺拓墾,總督府提供土地與獎勵促使,千歲與常 盤日本移民村的設立,帶動里港地區菸草的種植。里港移民村的設立與河川整治 工程密切相關,昭和 13 年(1938)下淡水溪整治工事完成,下淡水溪幹流因暴

258 陳秋坤、吳庚元,〈近代行政和政治結構(1945-2000)〉,收入陳秋坤、吳庚元總編纂,《里港 鄉志(政事志)》,頁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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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東流。日人遣送時,攜帶物資有嚴格規定,帶不走的東西大多贈與雇工、佃農 或舊識,能帶走的只有不超過一千圓的現金、冬夏季衣服各一套、棉被一床。262 移民們在日本時原是貧農,靠著殖民政策的保護傘來到臺灣拓墾,好不容易開花

諸東流。日人遣送時,攜帶物資有嚴格規定,帶不走的東西大多贈與雇工、佃農 或舊識,能帶走的只有不超過一千圓的現金、冬夏季衣服各一套、棉被一床。262 移民們在日本時原是貧農,靠著殖民政策的保護傘來到臺灣拓墾,好不容易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