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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優勢是當下策略管理領域中的一項重要觀念,它代表企業在經營 上所取的有利競爭態勢。競爭優勢有時也被稱為獨特競爭力(Distinctive Competence) ,表示企業在產品的研發技術或資源上有相對的優越性。Porter 對競爭優勢的定義是『運送較低成本的產品或提供獨特的效益給顧客,使 公司能長期獲得高於產業平均投資報酬率的能力』。

Long & Vickers-Koch (1995) 主張競爭優勢的衡量方法可以從三個指 標來觀察,依序為(一)以最低的價格滿足基本需求、(二)提供更高的 產品品質、(三)滿足顧客獨特性需求的能力。其並建議由下列的指標來 衡量企業的競爭優勢:

1、 成本:企業在執行與競爭者類似或相同的價值活動時,若能以較低的 成本來達成,則可取得較佳的競爭優勢。成本的低減可以從較佳的組 織運作效率、較佳的技術與較佳的產能利用率來達到。

2、 多樣性:指企業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選擇範圍。

3、 符合顧客需求:指產品或服務符合顧客獨特需求之程度。

4、 品質:包含產品或服務的可靠性、耐久性與穩定性等價值。

5、 回應速度:係企業對於顧客需求產生及改變等方面的對應速度。

6、 時效性:指縮短作業時間所帶來的價值。提高作業時效性可以快速回

應市場的變化,也可創造企業的競爭優勢。

7、 便利性:滿足顧客在空間上與時間上等的便利性,讓顧客可以隨時隨 地獲得所需要的產品與服務。

由上述七項衡量指標及一些相關的研究報告,可歸納出在衡量企業之競爭 優勢時,一般都會以成本、彈性、服務、品質、交期、價格與創新等項目 來作為評估的基礎。

由於本研究在探討個案企業的過程中,論述其導入商業智慧系統 (Business Intelligence System;簡稱為 BIS) 以及時的將轉投資公司績效資訊 以最有效的方式呈現給不同層級的轉投資管理負責人員與高階,滿足其管 理與決策之需要,進而提昇本身競爭優勢,故試圖在相關文獻蒐集中尋求 論證。Bakos & Treacy (1986) 歸納出運用『資訊科技』以獲得競爭優勢的 機會,並將此概念化成為一個因果關係模式,此模式如圖 2-5 所示。

圖2-5 競爭優勢因果模式 資料來源:Bakos & Treacy (1986)

關於此競爭優勢因果模式中所包含的概念,說明如下:

(一)相關搜尋成本(Search-Related Costs):指在找尋各類選擇方案(如 供應商之遴選或潛在顧客之找尋)的過程中所付出的成本。

(二)產品獨特性(Unique Product Features):包括使產品容易被選擇、

訂購、處理、使用及增強產品形象等特性。

(三)轉換成本(Switching Costs):提高客戶想要更換供應商時的成本,

包含所有的有形及無形成本。

(四)內部效率(Internal Efficiency):利用資訊科技改善企業營運效率與 管理效能,以提高競爭力。

(五)跨組織效率(Inter-organization Efficiency):由兩個或多個公司共同 使用跨組織資訊系統,藉以降低雙方的交易成本,增強彼此間的聯繫,提 升組織的營運效能。

其中,前三項屬於企業之議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意指與供應商 或顧客間對於價格談判的能力。後兩項則屬於比較效率 (Comparative Efficiency),意謂公司能以較低的成本生產相同的產品及服務。由上可知企 業可以藉由思考如何運用『資訊科技』,來增加企業的『比較效率』與『議 價能力』,進而提高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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