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針對連銷經營與策略聯盟導進好事聯播網的經 營策略的探討,得到如下的結論:
一.法令的限制與法令的鬆綁
在 82 年廣播頻道開放之時,新聞局為了防止財團,政黨 及其他媒体集團跨業壟斷,對社區電台(中小功率皆同) 股東結構,專業能力及財務狀況限制十分嚴格,當時申 請到一張廣播執照,雖不意味著「一定獲利的保障」,但 至少獲得專業能力的肯定,同時前幾批的申請者其理想 情較高,對廣播事業有一份偏好,或者說執著,一旦電 台成立,會為理想努力以赴,但是政府不斷釋出頻道,
造成同業間惡性競爭,致多數電台無法正常運用,經營 業者反應後,對股東的結構作政策性的修正,允許法人 團体以 49%的比例進入股東會,使併購合作不再需要透 過人頭運作,但仍然不開放法律上的合併,不過同意各 電台節目可以進行聯播(中功率是 50%小功率為 70%),此 一法令上的鬆綁讓各電台間的策略聯盟合法化,對好事 聯播網成為一個完整的体系,至少有象徵性的意義。
二.電台定位明確化的必要性
一個電台沒有自已的定位,恰若一個人沒有自已的中心 思想一樣,有了定位,電台的辨識度增高,容昜讓喜歡 的人,有明確的方向去靠近。進而產生親切感,提高節 目的收聽率,好事聯播網的旗艦台一港都電台幾經摸索 得到明確的定位,給了好事聯播網經營上的方向。
三.策略聯盟不是萬靈丹,仍需有策略上的思考 A. 區域文化的差異
B. 傳輸技術與費用的考量 C. 各台台性的是否混淆?
D. 整体廣告收入是否增加?
E. 聯播網的聲勢是否有擴散效應?
F. 節目收聽率是否提高?
G. 聯播網整体營運費用的增減與否?
H. 聯播網各台人事問題是否順暢?
好事聯播網的策略聯盟經過四年(1998-2002)的推 動,對上述的問題均經過仔細的研究,故在整体策略 上有深入的探討,除了 H 項人事滋生的一些狀況外,
大体上是良好的,就策略聯盟的而言,好事聯播網可 以說是一個正面的教材。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經過上述的探討後,茲提出下列建議:
一.對廣播業者的建議
由於新聞局不斷釋出頻道,2004 年上年除開放數位廣播的 申請外,下半年亦計劃另一波中小功率頻道的開放,使台灣 天空上的單位電波頻道數,居世界各國之前茅,電台間的競 爭勢必更白熱化,廣播業者走上策略聯盟是不可避免的局 面,如何組成一個績效良好的策略聯盟電台及避免隱藏中的 風險,是經營者必然需要考思的要件,雖然各電台間節目被 允許聯播的幅度不小,但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聯播 節目必須慎重考量各地的文化差異,需求不一,對節目的選 擇與喜好亦不相同,在聯播之前,不妨先將單元,及一些資 訊先行試播,不可冒然進行聯播,有時會有不僅未見其利,
已見其弊的狀況產生。另外對各台節目的類型與風格在聯盟 時要考量其連貫性及一致性,避免有與電台定位衝突的節目 上線,當然也要建立各台能彼此接受的共同策略,俾使雙頭 馬,各行其事的狀況減少其出現頻率。
二.對後續研究者之建議
1. 未來研究者須對國外廣播事業的策略聯盟進行研究,俾 收「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尤其中國大陸廣播事業
方興未艾,兩岸廣播的合作必然有交流的一天,應須及早 研究。
第三節 研究限制
1. 本研究由於筆者之身份敏感,在進行深度訪談時,雖可 得到資訊(財務狀況除外)但被訪談者皆不願列名。
2. 本研究僅對 FM 電台特別是中功率作調查,小功率及大功 率均摒除在外,同時亦僅限民營商業台,難免在資訊上有 遺珠之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