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槽溫泉區最適宜開發區位經上列各項分析,總結說明如下:
一、經潛勢溪流分析(第四節):馬槽溪下游(馬槽橋北面)為適合開發區位。
二、經簡確法分析(第五節):馬槽遊憩區東區比西區更適合做溫泉開發。
馬槽溫泉區最適開發區位現況,說明如下:
一、維持天然露頭現況:馬槽溪下游(馬槽橋北面)溫泉出水量小,業者係於噴氣孔 附近造人工池並引入冷水之氣水混合井,此處露頭(R 區位),依溫泉法第 6 條
「溫泉露頭區一定範圍」不得有開發行為。業者現行取水位置位於行水區、公有 地、環境敏感區,土地分屬國有財產局與陽管處,此處不易維持氣水混和井現況
101。
二、另鑿溫泉井尋求未來:依據探勘資料及臺北市溫泉監測井資料顯示,研究區溫泉 水資源豐富,馬槽溪下游具高地溫梯度,地熱徵兆明顯。且溫泉業者區位具地下 溫泉水(人工溫泉)潛能,若以開鑿溫泉井方式,即可避開露頭保護區與行水區,
透過舖設溫泉管線,以提供當定穩定泉源。
以下說明馬槽遊憩區東西區現行溫泉開發申請案之辦理現況。
馬槽東區由臺北市政府輔導旭陽谷公司擔任區域型溫泉取供事業,自民國 85 年 3 月提 送開發許可申請,經陽明山國家公園審查委員會於民國 87 年初審通過業者所申請的溫泉觀 光休閒旅館開發案,並於民國 94 年依決議辦理環評,已歷經國家公園委員會 15 次審查,
目前仍在審議中。
民國 102 年 9 月 27 日經臺北市政府核准旭陽谷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日月農莊)
「力行段一小段 96-8 地號」補辦溫泉開發許可,地籍沿馬槽溪下游,自馬槽橋北邊起至遊 憩區北界,土地面積 7991.04 平方公尺,如圖 5-52 紅色線條圈選處。
圖 5-52 馬槽東區溫泉開發地號
在馬槽遊憩區東區部分,因應民國 101 年馬槽遊憩區(遊一)細部計畫發布實施,民 國 102 年於此區劃定「070202 遊樂場所」-「溫泉遊憩設施」。此設施為陽明山國家公園內 唯一有溫泉旅館規劃區域(溫泉遊憩用地),業者為日月農莊。
101 除了土地權屬外,R 露頭泉源經常受馬槽溪上游沖積物影響,泉源供應較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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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尚未通過相關開發申請案。經權管單位於民國 105 年修訂「土地利用分類」為
「05 建築利用土地」-「0501 商業用地」,如下頁圖 5-53、圖 5-54。
圖 5-53 105 年「土地利用分類」色碼表
圖 5-54 馬槽遊憩區國土利用調查與地質敏感區套疊結果
馬槽遊憩區東區開發基地較無地質安全疑慮,依據環境影響評估結果,以及簡確法分 析,應可容許低強度之開發或使用行為。
馬槽遊憩區西區溫泉開發申請案則由陽明山娛樂事業有限公司於民國 99 年 3 月 27 日 提投資經營計畫書送審,再經內政部 99 年 6 月通盤檢討馬槽遊憩區細部計畫後,臺北市政 府產業發展局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4 日核准其「北投區湖田段一小段 160-4 地號」溫泉開發 許可,土地面積 1488.84 平方公尺,如圖 5-55。
圖 5-55 馬槽西區溫泉開發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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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國家公園委員會審查過程,西區因地質安全爭議備受各方質疑,業者於民國 101 年 7 月 9 日公告實施102後不久,重提開發案,也再次引發馬槽遊憩區存廢論戰。
馬槽西區溫泉開發案,站在政府立場輔導業者擔任取供事業本為美事一樁,且屬地方 政府權管(協助業者取得溫泉開發許可)。然從創造利益最大化的業者立場,唯有遊客絡 繹不絕地使用溫泉設施,才能創造觀光效益,達到經濟規模。
業者初期提送遊憩區開發申請時,構想溫泉旅館高達 3 層樓(10.5 公尺),且多達 200 多房間,因不符「陽明山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規則」建築,被國家公園審查委員檔下,
回到原兩層樓(7 公尺)建築,並下修房間數才符合規定。
研究區環境特性為:位於國家公園、地質敏感區、山坡地…。經匯入臺北市溫泉區各 相關圖資至「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進行驗證。環境敏感區位,套疊結果如圖 5-56。
圖 5-56 馬槽溫泉區套疊環境敏感圖資
上圖 5-56 為馬槽溫泉區環境敏感圖層,下表 5-10 顯示:全區 1194393.82 平方公尺皆 為山坡地,山崩與地滑佔全區 13.10%,計算結果與崩塌地分析一節(第二節)相符。
表 5-10 馬槽溫泉區環境敏感區位套疊分析
套疊面積: 1194393.82 平方公尺
圖層名稱 疊套面積(㎡) 比例
1-06 國家公園區內: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 583663.62 48.87%
1-23-1-2 保安林 435293.26 36.44%
2-01-2 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 156421.3 13.10%
2-06 山坡地 1194393.82 100.00%
2-07 土石流潛勢溪流 37720.86 3.16%
2-18 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及遊憩區 610730.19 51.13%
下表 5-11 為聚焦於馬槽遊憩區圖資,所求得環境敏感區位分析。顯示潛勢溪流站馬槽 遊憩區面積之 10.04%,山崩與地滑佔了 6.20%。
102 變更陽明山國家公園馬槽遊憩區(遊一) 細部計畫(第 2 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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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1 馬槽遊憩區環境敏感地區套疊分析
套疊面積: 328690.71 平方公尺 圖層名稱 疊套面積(㎡) 比例 1-23-1-2 保安林 75229.55 22.89%
2-01-2 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 20387.84 6.20%
2-06 山坡地 328690.71 100.00%
2-07 土石流潛勢溪流 33003.69 10.04%
2-18 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及遊憩區 328690.65 100.00%
圖 5-57 為套疊馬槽遊憩區細部計畫 WMS 後之環境敏感圖層,顯示遊憩區中央經馬槽溪 區隔為保安林,環境敏感區主要位於馬槽溪上游(馬槽橋南方)左側。
圖 5-57 馬槽遊憩區套疊環境敏感圖資
由圖 5-57 也可看出:左中區域(藍色區塊)顯示:馬槽遊憩區西區部分溫泉遊憩用地 位於地質敏感區,具山崩與地滑特性,且與溫泉設施無緩衝距離,溫泉設施應與此危險區 域保持緩衝距離,並避免高密度開發。陽管處於民國 107 年 7 月啟動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
(第 4 次通盤檢討)程序,民國 109 年 7 月辦理審查103會議,陽管處於會中計畫保留東區廢 除西區,並將馬槽遊憩區西區變更為特別景觀區以及第三種一般管制區。
此提案刻依通盤檢討程序由國家公園委員會辦理審查中,後續若經由開發基地之環境 地質調查,應可得到本區更詳盡的地質訊息,讓審查結果更具公信力。
考量業者於民國 99 年提出西區開發案投資經營許可,歷經多次審查及修訂投資計畫,
於籌設階段,即已進行現況調查、整體規劃設計等作業,投入資源頗多。若業者仍有續行 開發本案之意願,本區開發案之最終解應為:民國 114 年國土功能分區,將馬槽遊憩區西 區擬作為溫泉設施用地逐步列管,亦即此區不能再進行土地或溫泉開發行為。必要時應將 馬槽西區劃定為國家公園下的「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或「國土保育地區」,再根據國土計 畫法第 36 條104,該區土地利用,將受到相當限制且必須符合復育計畫進行。
103 依 109 年 7 月 17 日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第一次專案小 組會議紀錄略以:…遊憩區位置,因自然環境…的改變未能作遊憩區使用者,得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目前 馬槽遊憩區變更案係以災害潛勢理由提案辦理變更分區,請陽管處依據各委員所提意見及建議,就變更原則 上清楚明列,包含該遊憩區開發計畫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結論等理由,並針對土地所有權人意見明確回復。
104 必要時,得依法按價購買、徵收私有土地與合法土地改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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