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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粗動作評估工具之介紹…

Kirshner與Guyatt (1985)指出一套良好的評估工具必需具有適當的測驗項 目、記分、信效度以及反應性,關於兒童粗大動作評估工具之選擇,透過文獻回 顧及參考現行兒童動作測驗之量表發現,相關評量包括阿爾伯塔嬰幼兒動作量表 (Alberta lnfant Motor Scale;AIMS)、皮巴迪動作發展量表-第二版 (Peabody Developmental Motor Scales, Second Edition;PDMS-II)、兒童動作評估表 (Movement Assessment Battery for Children Test;Movement -ABC Test)、布 魯茵克斯-歐西瑞斯基動作精練度評量工具(Bruininks-Osteretsky Test of Motor Proficiency , BOTMP) 及 粗 動 作 發 展 測 驗 - 第 二 版 (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 Second Edition,TGMD-II)等測驗量表(參見表2-2),以下將一一 介紹。

2-3-1 阿爾伯塔嬰兒動作量表(Alberta lnfant Motor Scale;AIMS)

阿爾伯塔嬰兒動作量表(AIMS)是由加拿大Albetta大學Piper和Darrah所共同 編製的,它是ㄧ套質化的評估工具評估嬰兒發展,具有標準化的發展評量(Piper

& Darrah, 1994) 評估嬰兒的粗動作發展以及辨識嬰兒是否有動作遲緩方面等問 題,其主要目的為監測0∼18個月之嬰兒從出生到獨立行走這段時期的發育,測 驗者鼓勵嬰兒自發性的完成表現技巧。觀察嬰兒的俯臥、 仰 臥 、 坐立及站立四 種姿勢下的動作型態, 共計58個項目。 此量表注重嬰兒的動作品質評估,包含 每一項動作從承重、姿勢及抗重力運動三方面特徵進行評估(Piper & Darrah, 1994),因此可以較早地辨識動作發育不成熟或運動模式異常的嬰兒,若嬰兒無 法呈現該有的動作品質,則無法獲得分數。同時,AIMS亦可在短時間內反映出 嬰兒在動作發育上微小變化,精確地評估嬰兒動作發展成熟的程度及介入治療後 的變化。

信度研究方面,1990年3月至1992年6月間,作者以加拿大阿爾伯塔省為取 樣地區作為常模資料,以隨機抽樣方式選取2202名嬰兒,常模來自正常嬰兒之

動作表現,整體測驗顯示出具有極高的再測信度、評分者間信度、評分者內信度 (r>0.85) ( Piper & Darrah, 1994)。2000年鄭素芬、鄒國英、陳麗秋與蕭淑芳等 人研究台灣地區45名6-12個月嬰兒在AIMS之信效度,年齡層分布0-3個月(15 名)、4-7個月 (15名)以及8個月(15名),使用類組間相關係數(ICCs)進行評分者 間信度(inter-rater reliability)及評分者內信度(intra-rater reliability)之調查。結果 顯示此三個年齡層中在所有的測驗項目之評分者間信度及評分者內信度相關係 數為r =.97-.99,在統計上已達高度顯著意義。AIMS與Bayley嬰兒測驗在6個月 與12個月之間的相關係數分別為r =.78和r =.90。在同時效度方面Piper及Darrah (1994)指出AIMS與Bayley嬰兒測驗工具之間的相關係數分別為r =.84和r =.93。

由上所述可視AIMS為一套具具有評估動作發展的遲緩或異常之信效度的指標;

雖然此工具具有不錯的信效度,而且評估方式又以質化為主,但是其測驗年齡以 0-18個月的嬰幼兒為主與「PGMQ」所測驗兒童年齡的範圍不符,因此無法成為 我們的黃金標準量表。

2-3-2 皮 巴 迪 動 作 發 展 量 表 - 第 二 版 (Peabody Developmental Motor Scales, Second Edition;PDMS-II)

2000 年 Folio 與 Fewell 指出 PDMS-II 是一套具有良好心理計量特性的工 具,可提供質化與量化方面的動作評估,像是量表中移位性能力的第77 項單腳 向前跳是以跳的步數作為評分標準,屬於量化的評估;第78 項倒退走直線除了 依照走的步數以外也要求必須用手叉腰及腳尖腳跟的標準方式走才能計分,兼顧 質化與量化的評估;物品傳接能力第17 項則是以雙手接球就是以手肘接球的方 式來評分,屬於質化的評估。而這些項目主要目的在評估與區辨兒童正常或異常 發展的效度以及給予動作障礙兒童治療的方針,評估0-83 個月嬰幼兒動作的能 力、粗大動作及精細動作的差別、評估兒童是否有進步以及提供研究的工具。粗 大動作評估項目包含反射(8 項)、穩定性動作(30 項)、移位動作(89 項)及物品傳 接技巧(24 項)等,精細動作包括:抓握(26 項)和視覺動作(72 項)等。量表常模收

集於 1997~1998 年來自美國 46 個州與加拿大一個省份的兒童。量表共計六個 測驗分數,每個項目的記分方式採 3 分制,其中 2 分表示可以達成一個動作技 巧,1 分表示仍在發展中的技能,0 分表示非獲得技能。Darrah, Magill-Evans, Volden, Hodge 與 Kembhavi (2007)等人指出 PDMS 與 PDMS-II 之同時效度,

結果顯示粗大動作商數(Gross Motor Quotient;GMQ) r = .84,精細動作商數 (Fine Motor Quotient;FMQ) r = .91;其他心理計量部分針對 2-11 個月及 12-17 個月的嬰兒進行再測信度研究,其結果分別為 r =.89 和 r =.96,顯示具有不錯的 再測信度;PDMS 在腦性麻痺兒童亦有不錯的信度表現,國內學者吳雪玉、廖 華芳、王湘慧 (2003)研究 PDMS-II 在正常兒童與腦性麻痺兒童之信度、內部一 致性、再測信度及計分者間信度,研究結果顯示在正常兒童與腦性麻痺兒童的動 作 發 展 皆 得 到 高 度 的 組 內 相 關 係 數 ﹝intra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s, ICCs﹞。正常兒童組的再測信度 ICCs=.89~.99,測驗者間信度 ICCs=.96~.99;

腦性麻痺兒童組的再測信度ICCs=.98~1.00,測驗者間信度 ICCs=.99~1.00;由 以上研究顯示PDMS-II 是一套具有信度的動作發展評估工具;雖然 PDMS-II 是 一套廣泛評估於0-6 歲學齡前兒童動作技巧的工具,但此工具只有部份為量化評 估而部分項目為質化評估,因此無法準確的針對兒童動作品質發展上的評估。

2-3-3 兒童動作評估表

(Movement Assessment Battery for Children Test ; Movement-ABC )

1992 年 Henderson 與 Sugden 學者將 TOMI (Test of Motor Impairment)修 訂為 Movement-ABC。量表的主要目的是用來篩選、確認和協助介入計畫的評 估 , 重 點 在 檢 測 兒 童 動 作 技 巧 是 否 有 動 作 協 調 障 礙 的 情 形(developmental coordination disorder;DCD)(Dunford & Street et al., 2004),本量表適用於評 估4 至 12 歲兒童的動作協調能力,共分為四個年齡層(1) 4 至 6 歲,(2) 7 至 8 歲,(3) 9-10 歲,(4) 11-12 歲,隨著年齡的增加測驗難度也跟著提高,量表內容

包括32 個測驗項目,每個年齡階段包括 8 項測試,內容涵蓋精細動作及粗大動 作,測量動作的技能有三類:手部靈巧技能(Manual dexterity)、球類技巧(ball skills)和平衡技巧(Balance)。測試時間大約 20 至 30 分鐘,評分皆為兒童在測試 過程中的表現。每一個項目評分分數有六個等級,五分表示表現最差,零分表示 表現最好,測試結果將八個測驗項目加總,再依照年齡換算成百分等級為「總障 礙分數(total impairment scores)」。若分數等於或低於第 5 個百分比則視為具有 重大的動作困難(紅色區域),若分數介於第 6 和第 15 百分位則視為危險區域

(黃色區),分數為第16 百分以上沒有動作困難(綠區)。量表在跨文化研究的 部分,由Chow 及 Henderson (2003)探討 Movement-ABC 在香港測試者內信度 及再測信度之分析,選取79 名 4-6 歲兒童做為受試者進行再測信度的研究。由 同一位測試人員測試兩次,中間間隔2-3 個禮拜。最後結果顯示測試者內信度的 相關係數 r=.96,再測信度方面 r=.77,均達高度相關,顯示 Movement ABC 在 香港的研究可達到高度的測試者內信度及再測信度。雖然此套工具具有不錯的心 理計量特性可以評估動作笨拙兒童的動作能力及特定動作期發展的動作技巧,但 此測驗工具對於基本動作期的粗大動作技巧評估項目僅有五項,較不適合作為我 們的黃金標準測驗工具。

2-3-4 布 魯 茵 克 斯 - 歐 西 瑞 斯 基 動 作 精 練 度 評 量 工 具 (Bruininks-Osteretsky Test of Motor Proficiency, BOTMP)

本量表是一套具有標準化常模參照分數、百分比及以結果為導向之評估工 具,用於評估兒童的動作能力(Burton & Miller, 1998; Bruininks, 1978)。量表主 要評估兒童的精細動作與粗大動作技巧的發展、訂定教育安置計畫、動作治療計 畫之建議及評估、測試年齡範圍為4 歲半~14 歲半之學齡前至青春期的兒童,研 究指出BOTMP 可用於評估兒童之心智遲緩、學習障礙以及分辨輕、中度的動作 障礙之診斷工具(Bruininks & Bruininks, 2005)。完整版的 BOTMP 工具主要以八 個分測驗共計 46 個測驗項目組成,內容為 1.跑步速度和敏捷度、2.平衡感、3.

雙側協調性、4.肌力、5.上肢協調性、6.反應速度、7.視動作控制、8.上肢速度 和敏捷程度等分別測驗粗動作與精細動作之項目。每一項分測驗測試時間約 45 至60 分鐘,常模樣本收集來自美加地區 765 名兒童及青少年,根據操作手冊指 出,量表之再測信度為 r=.68-.88 之間,測試者間信度為 r=.79-.97 (Bruinink, 1978),顯示具有高度至極高度之間的信度,效度方面,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已 經由因素分析研究確認(Harrow, 1972;Rarick & Dobbins, 1972)。BOTMP 的相 關研究方面,2009 年 Venetsanou 等學者研究學齡前兒童之 BOTMP 動作評估 效度分析,評估318 名幼童,年齡介於 48-72 個月之間,統計資料使用 ANOVA 及 MANOVA 分析測驗總分及 14 項測驗項目,結果顯示年齡與總分的分析結果 為F(3, 314)=110.65, p<.001, eta(2)=.68 而年齡與 13 項測驗的分析結果為 F(3, 314)=8.75, p<.001, eta(2)=.145 皆具有顯著影響,顯示該工具具有一定的效度,

但BOTMP 主要評估 4 歲半-14 歲半兒童,部份項目對於學前階段兒童較為困難 的。

2-3-5 粗動作發展測驗-第二版

(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 Second Edition, TGMD-II)

粗動作發展測驗-第二版(TGMD-II) (Hinderer, Richard, & Atwater, 1989)修 訂於原始之粗動作發展測試(TGMD)是目前動作測驗中,少數以動作品質為主的 工具,Wilson與Kaplan (2000)等人指出TGMD對於動作技能表現「過程」最有 效,測驗目的可用於評量兒童在執行動作過程中的協調性,亦可區分兒童在粗大 動作發展與同儕之間的差異,在美國也已經有不少學者證實「TGMD-II」在基本 動作技巧上是一套具有完整信、效度的評估工具,Burton和Miller (1998)同時指 出TGMD-II具有不錯的心理計量分析,研究報告指出「TGMD-II」在移位能力及 物品傳接能力之內部一致性(internal consistency)、評分者間信度(interrater reliability)、穩定信度(stability reliability) 之間的一致性的相關係數範圍皆在r

=.84-.96之間。移位能力測驗信度r =.85,物品控制能力測驗信度r =.88,粗動作

綜合信度平均分數為.91,有關移位能力及物品傳接能力評分者之內部一致性、

穩定性之α值在各分測驗及綜合分數的相關係數大於0.90,由以上資料顯示

「TGMD-II」是一套具有合宜信效度的評估工具,雖然「TGMD-II」缺少平衡能 力動作技巧的評估,但因為「TGMD-II」與「PGMQ」都是以評估兒童的「動作 品質」為主,而且評估項目內容在位移能力及物品傳接能力有部分類似項目,因 此本研究乃以「TGMD-II」作為黃金標準量表,希望建立「學前粗大動作品質量 表(PGMQ)」之同時效度。

表 2-2 粗動作評估工具之分類 (Manual dexterity),

球類技巧(ball skills) 和平衡技巧(Balance)

表 2-2 粗動作評估工具之分類(接前頁) 質化評估 TGMD-II 3-10 歲 11

個月

了解兒童之軀幹 及四肢的基本動 作品質表現過程 中的協調性

六項移位能力及六項 物品傳接能力。移位動

六項移位能力及六項 物品傳接能力。移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