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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實驗一

第三節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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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凝視點 1 秒鐘,接著每個刺激嘗試次的兩張刺激圖片(A 與 A’)各交互呈現 240 毫秒,刺激圖片之間呈現 80 毫秒的灰色遮蔽畫面。參與者對刺激反應的時 限為 40 秒,當參與者偵測出改變後,須盡快按下反應鍵作答進入作答畫面,如 參與者未做出反應,則刺激圖片將直接跳至作答畫面(圖 2-3)。

圖 2-3:實驗一嘗試次範例

偵測改變的作業結束後,接著進行再認記憶作業,畫面中會出現 32 張產品 的圖片,其中 16 個產品曾出現在實驗中四種不同情境下,另外 16 個對照產品和 實驗組款式相似或是顏色不同,未曾出現在實驗的情境中,請參與者回答在剛才 的偵測作業中,商品是否有出現過。實驗結束後,向參與者澄清(debrief)實驗 目的,並請其對實驗內容保密,以避免影響後續實驗的結果。

第三節 結果

實驗一中產品分別置入下列四種組別:(1)遊戲目標物-聚焦區,(2)遊戲 目標物-非聚焦區,(3)不是遊戲目標物-聚焦區,(4)不是遊戲目標物-非聚焦區。

由於在偵測改變的作業中,每個嘗試次一定會有一個改變的目標物,但是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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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來找碴」中遊戲目標物的類型有兩種,一為實驗置入的產品,另一為非實驗操 弄的其他產品,因此當遊戲目標物不是置入產品,而是非實驗操弄的其他產品時,

此時偵測的是非廣告產品的正確率和反應時間。因此在計算產品置入在遊戲中的 偵測正確率和偵測反應時間時,可分成遊戲目標物是位在聚焦區和位在非聚焦區 兩組進行比較,一為遊戲目標-聚焦區組;二為遊戲目標-非聚焦區組。此外,刺 激材料經由 saliency map 檢查後發現,當中有兩個嘗試次,置入在非聚焦區的產 品為為圖片視覺顯著區域,依照本研究的定義,非聚焦區是指大部分的參與者較 容易忽略的位置,故為避免影響的實驗效果,以下資料皆為刪去此兩個嘗試次後 分析的結果。

壹、偵測正確率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檢視參與者對於產品是目標物時,置入在遊戲中不同位置 的偵測正確率,結果發現兩組差異未達顯著(M聚焦區=98.09,M非聚焦區=98.21,t=-.148,

p=.883),不論產品置入在聚焦區還是非聚焦區的偵測正確率皆相當高(見表一),

整體的平均正確率達 99.16%,顯示實驗一的遊戲難度並不高以及參與者皆專心 投注在遊戲中。

貳、偵測反應時間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檢視參與者對於產品是目標物時,置入在遊戲中不同位置 的偵測反應時間,結果發現兩組差異達顯著(M聚焦區=3432,M非聚焦區=5175,t=23.4,

p<.001),當遊戲目標物位於聚焦區時顯著快於位在非聚焦區時,顯示當遊戲目

標物位在聚焦區時會較快被參與者注意到(見表 2-1)。

反應時間 3432.41(1447) 5175.57(2761)

註:正確率單位為百分比,反應時間的單位為毫秒,括號內為標準差

參、再認記憶測驗

本研究為 2(產品類型:遊戲目標、非遊戲目標)x 2(產品位置:在聚焦區、

在非聚焦區)完全參與者內設計,故以二因子重複量數變異數分析(repeated measures ANOVA)再認表現和區辨度(d’)。

結果發現,在再認表現(hit rate)上,產品類型的主要效果顯著(F(1,63) = 28.48,MSE =.052,p < .001),產品位置的主要效果亦達顯著(F(1,63) = 42.9,

MSE =.054,p< .001),但產品類型和產品位置交互作用未達顯著(F(1,63) = .049,

MSE =.055,p = .826)(見表 2-2)。顯示當產品是遊戲目標時的再認會優於產品

d’的結果上,產品類型的主要效果顯著(F(1,63) = 17.44,MSE =1.358,

p<.001),廣告位置的主要效果未達顯著(F(1,63) = 1.61,MSE =.931,p=.209),

但廣告類型和廣告位置交互作用一樣未達顯著(F(1,63) = 1.04,MSE =1.354,p

= .311)(見表 2-3)。顯示參與者對於廣告商品的區辨度,在廣告商品是遊戲目

吸引參與者的注意力,此與 Rensink 等人(1997)的結果一致。而無論廣告商品 是否為在聚焦區,參與者的偵測正確率皆非常高,顯示作業難度亦未達太高,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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