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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欲利用參考兩種常見的社會價值傾向分類方式,將社會價值傾向進 行分類,並分別進行後續與人際關係相關的分析。第一、參考 Van Lange 等人

(1997)研究的作法:將社會價值傾向分為三類:親社會傾向、個人主義傾 向、競爭傾向,並觀察三類型的參與者其人際關係狀況是否有差異;第二、參 考 de Cremer 與 Van Lange(2001)研究的作法:將社會價值傾向分為兩類:親 社會傾向、親自我傾向(合併個人主義傾向與競爭傾向)進行跨類別間的比 較。

人際關係現況概覽

本實驗一共發放 265 份問卷且全數收回,所有參與者皆為裸視或矯正後視 力正常,可理解測驗說明。刪除任一問卷題項漏答者5 人及無法判定其社會價 值傾向者7 人,有效資料共 253 筆進行後續分析,其中人際關係測量採用二項 提名是社會測量法,請參與者分別提名班上「最喜歡的對象」、「最不喜歡的對 象」、「最受歡迎的對象」、「最不受歡迎的對象」各提名三位。經統計後,本研 究的人際關係現況描述統計如圖10 所示,四張圖分別代表四種不同的人際關係 現況,其中X 軸代表在各人際關係提名中的被提名次數,Y 軸代表被提名的人 數。

59

(41.7%)與競爭傾向者(6.8%)多。該結果與 Van Lange 等人(1997)的研究 一致:親社會傾向的比例會隨著年紀而增加,個人主義傾向、競爭傾向均隨年

60

態度和行為受到高度重視和鼓勵(Bronfenbrenner, 1970;Ho, 1986),社會化的 首要任務是幫助兒童學習如何控制個人導向的行為,並發展合作和親社會的態 度和行為(Chen, 2000b),強調社會義務、群體和諧和家庭相互依賴的文化會 促進了親社會行為的發展(Eisenberg, Fabes, & Spinard, 2006),反之,個人主義 在集體文化中既不被高度讚賞也不被重視(Ho, 1986 ; Luo, 1996),且被認為會 威脅集體福祉的活動(Chen, 2000a),在集體主義的文化中不被推崇。因此本研 究驗證了在集體主義文化下社會價值傾向會隨著年齡的上升而有所改變。

圖 11 陌生情境中的三種社會價值傾向比例

二、兩種社會價值傾向

兩種社會價值傾向(親社會傾向、親自我傾向)的分布比例如圖12。兩種 社會價值傾向的人數比例分別為:親社會傾向者 103 人(40.7%)、親自我傾向 者 150 人(59.3%)。過去許多研究將個人主義傾向與競爭傾向合併為親自我傾 向(de Cremer, & Van Lange, 2001;Liebrand, Jansen, Rijken, & Suhre, 1986;Van Lange & Liebrand, 1991)並針對不同面向進行探討,研究結果大多與將社會價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親社會傾向 個人主義傾向 競爭傾向 人

數 比 例

(%

61

值傾向分為三類的研究結果類似,顯示親自我傾向者會更加關注自身的利益,

會認為合作或認為合作可能會降低效率,而選擇不與他人合作。

圖12 陌生情境中的兩種社會價值傾向比例

社會價值傾向與人際關係的關係

一、三種不同社會價值傾向與人際關係間的關係

以下將利用單因子獨立樣本變異數分析(analysis of variance)探討三種社 會價值傾向於不同人際關係指標中的差異。

(一)三種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喜歡分數上的差異

本分析以被提名喜歡的次數作為主觀喜歡的指標,該分數越高表示該成員 受到越多人喜歡,結果如圖 13A。以單因子獨立樣本變異數分析三種社會價值 傾向(親社會傾向、個人主義傾向與競爭傾向)對主觀喜歡之效果,結果如表 6。結果發現:不同的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喜歡上有顯著差異,F(2, 250)=

44.64,p < .001,ηp2 = .263。Scheffe 事後比較顯示:親社會傾向者(M = 4.01, SD = 0.19)的主觀喜歡分數顯著大於個人主義傾向者(M = 1.69, SD = 0.18)

(p < .001)、親社會傾向者主觀喜歡的分數顯著大於競爭傾向者(M = 1.32,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人 數 比 例

(%

親社會傾向 親自我傾向

62

SD = 0.32)(p <. 001)、個人主義傾向者與競爭傾向者則沒有顯著差異(p

= .62)。此結果表示,親社會傾向者相較於競爭傾向及個人主義傾向者,受到 更多人的喜歡,Radke-Yarrow、Zahn-Waxler 與 Chapman(1983)的研究中發 現,親社會傾向者的幫助、合作、分享、關懷、或對他人負責的行為較多,會 表現出較多的利社會行為,因而擁有較佳的人際關係,本研究結果與過去研究 結果相符合。此外,本研究結果更進一步為社會價值傾向與人際關係間建立實 際的實徵研究證據。

表 6 三種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喜歡分數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p ηp2

社會價值傾向 358.33 2 179.16 44.64 < .001 0.263 誤差 1003.25 250 4.01

總和 1361.58 252

(二)三種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不喜歡分數上的差異

本分析以被提名不喜歡的次數作為主觀不喜歡的指標,該分數越高表示該 成員受到越多人不喜歡,結果如圖 13B。以單因子獨立樣本變異數分析三種社 會價值傾向(親社會傾向、個人主義傾向與競爭傾向)對主觀不喜歡之效果,

結果如表 7。結果發現:不同的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不喜歡上有顯著差異,F

(2, 250)= 18.07,p < .001,ηp2 = .126。Scheffe 事後比較顯示:親社會傾向者 的主觀不喜歡分數(M = 0.58, SD = 0.24)顯著小於個人主義傾向者的主觀不喜 歡分數(M = 2.44, SD = 0.23)(p < .001)、親社會傾向者的主觀不喜歡分數顯 著小於競爭傾向者的主觀不喜歡分數(M = 2.67, SD = 0.41)(p < .001)、個人 主義傾向者與競爭傾向者沒有顯著差異(p = .88)。此結果表示,競爭傾向及 個人主義傾向者相較於親社會傾向者,會受到更多人的不喜歡,Declerck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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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gaert(2008)探討社會價值傾向與同理心的相關性的研究中指出,個人主義 傾向者與競爭傾向者相對親社會傾向者而言,認為人是自私的,看待事物較容 易從自身的角度出發,同理心、心理推理能力及社交技能均較親社會傾向者 弱,而在本研究中發現個人主義傾向者及競爭傾向者,確實人際關係不如親社 會傾向者。此結果複製了Declerck 與 Bogaert(2008)的發現,進一步驗證了在 跨文化下社會價值傾向與人際關係間的關聯性。

表 7 三種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不喜歡分數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p ηp2

社會價值傾向 226.04 2 113.02 18.07 < .001 0.126 誤差 1563.03 250 6.25

總和 1789.07 252

(三)三種社會價值傾向在客觀受歡迎分數上的差異

本分析以被提名受歡迎的次數作為客觀受歡迎的指標,該分數越高表示該 成員在團體中越受歡迎,結果如圖 13C。以單因子獨立樣本變異數分析三種社 會價值傾向(親社會傾向、個人主義傾向與競爭傾向)對客觀受歡迎之效果,

結果如表 8。結果發現:不同的社會價值傾向在客觀受歡迎上有顯著差異。F

(2, 250)= 17.37,p < .001,ηp2 = .122。Scheffe 事後比較顯示:親社會傾向者 的客觀受歡迎分數(M = 3.39, SD = 0.31)顯著大於個人主義傾向者的客觀受歡 迎分數(M = 0.97, SD = 0.30)(p < .001)、親社會傾向者的客觀受歡迎分數顯 著大於競爭傾向者的客觀受歡迎分數(M = 0.91, SD = 0.53)(p < .001)、個人 主義傾向者與競爭傾向者沒有顯著差異(p = .99)。此結果表示,親社會傾向 者相較於競爭傾向及個人主義傾向者,在團體中較受歡迎,主要原因可能為,

親社會傾向者會表現出如合作、幫助、分享、負責、利他的利社會行為,也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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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因情境差異而改變其利他行為(Kanagaretnam, Mestelman, Nainar, &

Shehata, 2009),且親社會傾向者會有較多的志願者行為(Penner & Finkelstein, 1998; Van Lange, Schippers, & Balliet, 2011),而Rubin、Bukowski 與 Parker

(2006)在同儕人際關係的相關研究中發現,通常具有正向、親和的特質者,

表現出較多利社會行為,社會能力的發展也優於其他人,會擁有較佳的人際關 係,本研究結果與過去研究相符合。

表 8 三種社會價值傾向在客觀受歡迎分數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p ηp2

社會價值傾向 363.07 2 181.53 17.37 < .001 0.122 誤差 2612.35 250 10.44

總和 2975.42 252

(四)三種社會價值傾向在客觀不受歡迎分數上的差異

本分析以被提名不受歡迎的次數作為客觀不受歡迎的指標,該分數越高表 示該成員在團體中越不受歡迎,結果如圖 13D。以單因子獨立樣本變異數分析 三種社會價值傾向(親社會傾向、個人主義傾向與競爭傾向)對客觀不受歡迎 之效果,結果如表 9。結果發現:不同的社會價值傾向在客觀不受歡迎上有顯 著差異,F(2, 250)= 13.25,p < .001,ηp2 = .096。Scheffe 事後比較顯示:親 社會傾向者的客觀不受歡迎分數(M = 0.18, SD = 0.31)顯著小於個人主義傾向 者的客觀不受歡迎分數(M = 2.20, SD = 0.30)(p < .001)、親社會傾向者的客 觀不受歡迎分數顯著小於競爭傾向者的客觀不受歡迎分數(M = 2.59, SD = 0.53)(p < .001)、個人主義傾向者與競爭傾向者沒有顯著差異(p = .81)。

此結果表示,競爭傾向及個人主義傾向者相較於親社會傾向者,在團體中較不 受歡迎,可能的原因為個人主義傾向者與競爭傾向者較不願站在他人的角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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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設想,待人處事較為自私(Declerck & Bogaert, 2008),相較親社會傾向者 也較少表現出利社會行為(Rubin, Bukowski, & Parker, 2006),因而影響其在團 體當中的受歡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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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結果顯示親社會傾向者於主觀喜歡次數與客觀受歡迎次數中均有較多 次的提名,顯示其人際關係較佳;反之,個人主義傾向者及競爭傾向者於主觀 不喜歡次數與客觀不受歡迎次數均有較多次的提名,顯示其人際關係較不理 想。該結果可能的原因可能為:Radke-Yarrow、Zahn-Waxler 與 Chapman

(1983)的研究中發現,親社會傾向者較常表現出利社會行為及親和傾向,而 Mehrabian 與 Ksionzky(1974)研究指出親和傾向對於人際關係,具有顯著的 關聯性;Buss(1992)也指出,具有親和傾向的人,與他人維持正向關係的動 機較強烈,此外,Rubin、Bukowski 與 Parker(2006)在同儕人際關係的相關 研究中發現,通常具有正向、親和的特質者,表現出較多利社會行為,社會能 力的發展也優於其他人,人際關係也較佳。

二、兩種不同社會價值傾向與人際關係間的關係

以下將利用獨立樣本 t 檢定(t-test)分析親社會傾向與親自我傾向於人際 關係中的差異。

(一)兩種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喜歡分數上的差異

(一)兩種社會價值傾向在主觀喜歡分數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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