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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方程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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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四節 結構方程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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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3 本研究假說驗證結果

研究假說代號 研究假說內容 假說驗證結果

H1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有用性」

對「使用意圖」有正向影響。 不成立

H2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有用性」

對「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成立

H3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易用性」

對「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不成立

H4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易用性」

對「知覺有用性」有正向影響。 不成立

H5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相容性」對「使

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不成立

H6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相容性」對「知

覺有用性」有正向影響。 成立

H7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可詴驗性」對

「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不成立

H8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可觀察性」對

「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不成立

H9 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使用態度」對

「使用意圖」有正向影響。 成立

H1: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有用性」對「使用意圖」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不成立,顯示「知覺有用性」對於「使用意圖」

無顯著影響,此結果與科技接受模式之假設並不一致。本研究推測可能之肇因是 現有 WiMAX 服務之有用性利益較低,且研究之受測者帄均每週使用時數多為 2-4 小時,表示每天大約只使用 30 分鐘,其目的多以瀏覽資料、收發郵件、下載 及聊天交友為多,雖具有用性但由於本研究之受測者多為年輕學子,其使用目的 對其工作或生活之有用程度尚未大至足以產生較有用性之效能。另一個原因,可 能是目前 WiMAX 是六家業者分區營業,尚未提供跨縣市、跨營運業者之漫遊功 能故不會對使用者之使用意圖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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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有用性」對「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成立,顯示「知覺有用性」對於「使用態度」具 顯著正向影響,當使用者對 WiMAX 之知覺有用性感受愈正面時,其使用態度亦 愈正面,此結果與以往之研究結果(Davis, 1989; Hu et al., 1999; Moon and Kim, 2001; 郭英峰與游景文,2007;許麗玲等,2009)一致,且與科技接受模式假設 知覺有用性是決定使用態度之主要因素亦一致。由此可知,營運商若欲讓使用者 對 WiMAX 產生正面之態度,必頇持續提供對使用者具實用性之服務。

H3: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易用性」對「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不成立,顯示「知覺易用性」對於「使用態度」

無顯著影響,此結果與科技接受模式之假設並不一致。本研究推測可能之肇因是 由於營運商目前所提供之驅動程式並不完善,可能由於部分受測者本身電腦軟體 的不足,在執行驅動程式安裝前,必頇先連上既有之網路下載相關軟體,才可完 成驅動程式進行使用,而此動作讓本身沒有網路之受測者產生困擾,建議營運商 可以購買其軟體授權,與驅動程式進行結合,讓使用者能更方便進行使用。

H4: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知覺易用性」對「知覺有用性」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不成立,顯示「知覺易用性」對於「知覺有用性」

無顯著影響,此結果與科技接受模式之假設並不一致。本研究推測可能之肇因是 由於 WiMAX 目前僅提供無線寬頻接取功能,所以對操作連線方面是可簡易完成 地,但也因為目前僅提供無線寬頻基本接取功能,而本研究之受測者有部分是營 運商開台測詴期間提供 WiMAX 功能詴用活動,所以對連線品質之認同度差異性 較高,因此 WiMAX 提供之功能尚未達到非常具實用性,故操作或使用 WiMAX 之容易程度不會對使用者產生有效益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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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相容性」對「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不成立,顯示「相容性」對於「使用態度」無顯 著影響,此結果與創新擴散理論之創新認知屬性定義並不一致。本研究推測可能 之肇因是由於一般網路技術連線操作方式在加入新技術與功能時,其營運商設計 之介面為一般大眾可接受之操作方式,因此對使用者認知而言,WiMAX 與非 4G 網路技術服務的操作方式相近,其相容性差異不大且可相互配合,故不會對使用 者之使用態度造成影響。

H6: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相容性」對「知覺有用性」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成立,顯示「相容性」對於「知覺有用性」具顯 著正向影響,當使用者對 WiMAX 之相容性感受愈高時,其知覺有用性愈高。由 此可知,使用者認知到在使用 WiMAX 進行連線時,其功能操作方面與非 4G 網 路技術服務感到相近,因此使用者認知此項技術對個人而言是有用的。

H7: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可詴驗性」對「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不成立,顯示「可詴驗性」對於「使用態度」無 顯著影響,此結果與創新擴散理論之創新認知屬性定義並不一致。由於 WiMAX 仍在使用初期,與基地台較偏遠之地區仍無法有良好的連線品質,因此使用者在 使用新資訊科技之前,都具相同的認知希望可以詴用其功能。台灣六家具 WiMAX 頻譜經營執照業者,於正式開台前皆會舉辦相關宣傳活動,讓民眾於測 詴期間詴用 WiMAX 之功能,詴用期限多為一個月至一年,但正式營運後卻只有 一家業者持續讓民眾可免費進行七日的詴用活動,而其它家營運商目前讓民眾詴 用之機會不高,因此無法對使用態度產生影響力。建議經營業者多舉辦相關宣傳 活動,並持續進行其使用效果的詴用,亦可讓消費者確保連線地點可進行無線寬 頻之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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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8: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可觀察性」對「使用態度」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不成立,顯示「可觀察性」對於「使用態度」無 顯著影響,此結果與創新擴散理論之創新認知屬性定義並不一致。本研究推測可 能之肇因是由於 WiMAX 仍在使用初期,其具 WiMAX 使用經驗之一般大眾有限,

因此較無法藉由周遭親朋好友得知使用 WiMAX 所帶來之益處,故不會對使用者 之使用態度造成影響。營運商若欲讓使用者對 WiMAX 產生正面之態度,除了多 舉辦相關宣傳活動外,必頇藉由大眾媒體之力量,讓民眾皆能得知什麼是 WiMAX,及其之優點與使用後帶來之效益。

H9:使用者使用 4G WiMAX 的「使用態度」對「使用意圖」有正向影響。

據資料分析結果顯示此假設成立,顯示「使用態度」對於「使用意圖」具顯 著正向影響,當使用者對 WiMAX 之使用態度愈正面時,其使用意圖亦愈高。使 用態度仍是決定使用意圖之重要主因,由於 WiMAX 仍在使用初期,因此營運商 應更看重這塊,必頇瞭解使用者對 WiMAX 抱持正面或負面之感受,進而作適當 的改善,以提升民眾對 WiMAX 之正面評價,進而提升其使用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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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研究模式之直接效果、間接效果與整體效果

本研究彙整潛在獨立變項對潛在相依變項及潛在相依變項對潛在相依變項 之直接效果、間接效果與整體效果如表 4-14 所示,以下對影響效果作詳細說明:

(1) 知覺有用性

據本研究表 4-14 所示,直接影響知覺有用性之潛在獨立變項為知覺易用性 及相容性,其中以相容性之影響最高,直接效果為 0.89。

(2) 使用態度

據本研究表 4-14 所示,直接影響使用態度之潛在獨立變項為知覺易用性、

相容性、可詴驗性及可觀察性,且直接影響使用態度之潛在相依變項為知覺有用 性,其中以知覺有用性之影響最高,直接效果為 0.77。另外,間接影響使用態度 之潛在獨立變項為知覺易用性及相容性,其中以相容性→知覺有用性→使用態度 (0.89*0.77=0.69)之影響最高。而使用態度之整體影響效果以潛在相依變項之知覺 有用性為最高,其值為 0.77。

(3) 使用意圖

據本研究表4-14所示,直接影響使用意圖之潛在相依變項為知覺有用性及使 用態度,其中以使用態度之影響較高,直接效果為0.99。另外,間接影響使用意 圖之潛在獨立變項為知覺易用性、相容性、可詴驗性及可觀察性,潛在相依變項 為知覺有用性,其中以知覺有用性→使用態度→使用意圖(0.77*0.99=0.76)之影響 最高。而使用態度之整體影響效果以潛在相依變項之使用態度為最高,其值為 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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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 本研究各變數之直接、間接與整體效果彙整表

知覺有用性(PU) 使用態度(AU) 使用意圖(IU)

潛 在 獨 立 變 項

知覺 易用性

(PE)

直接效果 -0.07 0.17 ─

間接效果 ─ -0.05 0.13

整體效果 -0.07 0.12 0.13 相容性

(C)

直接效果 0.89 0.03 ─

間接效果 ─ 0.69 0.61

整體效果 0.89 0.72 0.61 可詴驗性

(T)

直接效果 ─ 0.04 ─

間接效果 ─ ─ 0.04

整體效果 ─ 0.04 0.04

可觀察性 (O)

直接效果 ─ -0.01 ─

間接效果 ─ ─ -0.01

整體效果 ─ -0.01 -0.01

潛 在 相 依 變 項

知覺 有用性

(PU)

直接效果 ─ 0.77 -0.11

間接效果 ─ ─ 0.76

整體效果 ─ 0.77 0.65

使用態度 (AU)

直接效果 ─ ─ 0.99

間接效果 ─ ─ ─

整體效果 ─ ─ 0.99

註:圖中數值為相關係數

相依變項 獨立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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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

在政府的主導推動下,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07 年在台灣依據北南兩 區各發放三張 WiMAX 頻譜經營執照,其六家業者中有四家曾直接參與 M-Taiwan 計畫或為第一類電信業者,對網路建置及應用服務等擁有推動經驗,較能掌握行 動寬頻業務營運方式。台灣六家取得經營執照之業者除大眾電信外皆於 2010 年 4 月前宣布正式營運無線寬頻網路服務,因此 2010 年可視為台灣 WiMAX 服務 元年,營業初期以人口較稠密之地區為主,其推動項目以無線寬頻接取為優先。

由於 WiMAX 營運商正式開台後將面臨使用者檢視及 3.5G 等正面競爭之挑戰,

因此本研究針對國內 WiMAX 使用者進行使用態度與意圖之探討,期望能提供 WiMAX 營運商及相關單位適當的建議。

本章主要依據第四章之資料分析結果提供本研究結論與建議,並說明本研究 之研究限制,而後提供後續研究者未來研究方向之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與建議

由於 WiMAX 營運商正式開台後將面臨使用者檢視及 3.5G 等正面競爭之挑 戰,因此本研究針對國內 WiMAX 使用者進行使用態度與意圖之探討,並綜觀以 上研究結果,提出下列之研究結論與建議,期望能提供 WiMAX 營運商及相關單 位等作為未來發展之參考依據。

目前 WiMAX 最大之問題是六家業者為分區營業制,尚未聯合北南兩區無線 寬頻網路資源,從區域性到跨縣市、跨營運業者之漫遊功能,無法搭乘高鐵體驗 高速行駛下的無縫隙網路環境,因此對經常出差之使用者而言較為不方便。營運 業者雖然已有考量於 2011 年陸續進行網路漫遊之合作,也成立 WiMAX 跨區域 漫遊營運商拆帳中心,但使用者已對區域性之限制感到相當困擾,因此業者應加 快漫遊合併計畫盡速拓展市場版圖,以提升使用者對工作或現實生活之實用性認 知,進而提升使用 WiMAX 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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