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延續上年度之研究成果,加以探討火警偵煙探測設備及水 自動滅火設備在不同情境規劃下的性能表現。同時利用電腦模擬軟體 (Pyrosim),模擬全尺寸居室之煙流特性與危害分析,最終透過實驗結 果及模擬數據分析,提出以下結論:
1. 針對不同的水自動滅火設備對機構住房的泡棉床墊火災特性,
經由本研究全尺寸實驗進行滅火效能驗證後,可知:
(1) 依據實驗結果,假設住房為人為縱火(火勢成長極快)的情 境下,三種不同水自動滅火設備均在極短的時間(21 秒) 內撒水作動。
(2) 若是在假設住房床鋪受微火源引燃(火勢成長緩慢)且細水 霧自動滅火設備係藉由偵煙探測器偵知火災後連動啟動,
而非由溫度感知達一定溫度後啟動的情形下,細水霧自動 滅火設備啟動時間快於一般自動撒水設備及水道連結型 自動撒水設備。故當該居室在受微火源引燃已產生煙霧但 卻未生成高溫的情況下,偵煙探測器若已偵知火災,將於 火災初期連動啟動細水霧自動撒水設備。
(3) 在假設住房床鋪受微火源引燃(火勢成長緩慢)的情境下,
即使環境溫度已達認可基準之氣流溫度,若是氣流速度未 能一併滿足,則有可能導致延遲一般水自動滅火系統及水 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撒水頭作動反應。但此時火警自動
警報設備已動作,而火勢尚未擴大,自衛消防編組人員應
(7) 依據實驗結果,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若為開放式系統,
在降溫、降低有害氣體濃度、降低遮蔽率等實驗量測項目 上,效果優於密閉濕式。
2. 針對不同起火位置對不同火警偵煙探測設備的有效反應分析,
經由本研究全尺寸實驗進行滅火效能驗證後,可知:
(1) 在火勢較大(煙生成量大)的情境下,吸氣式偵煙探測系統 啟動時間與光電式局限型偵煙探測器(一、二種)相近,均 在短時間(23 秒)內偵知啟動。
(2) 由實驗結果發現,當火盤位於角落(靠兩面牆)時,無論採 用大火盤或小火盤,由於距離偵煙探測器最遠,故偵知時 間最長。
(3) 在小火盤(煙生成量小)的情境下,油盤位於靠一面牆相較 於火盤放置於居室中間(最接近探測器)的位置,光電式局 限型偵煙探測器(一、二種)偵知時間均約增加 54%。油盤 位於角落(靠兩面牆)相較於火盤放置於居室中間(最接近 探測器)的位置,光電式局限型偵煙探測器(一、二種)偵知 時間均約增加 176%。故當偵煙探測器至角落距離若大於 偵煙探測器至最近牆面距離 2 倍以上時,該居室應考慮增 設偵煙探測器,以避免火源距離偵煙探測器過遠,導致偵 知時間過久。
3. 本研究以電腦模擬軟體進行模擬居室火災的煙流特性,以評 估法定排煙量是否滿足排煙性能。由模擬結果得知:
(1) 透過全尺寸實驗結果及模擬結果,加上起火室人員完全疏
散時間進行比較分析,得知居室以法定要求設置排煙設備,
式偵煙探測系統,以利及早發現狀況,爭取反應及救援時 間。同時,若偵煙探測器至角落距離若大於偵煙探測器至 最近牆面距離 2 倍以上時,該居室應考慮增設偵煙探測器,
以避免火源距離偵煙探測器過遠,導致偵知時間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