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結論
本研究係針對住宅及辦公建築為調查、研究對象,進行分析其 相關自來水用水量,並嘗試求出實際用水量與合理用水量之範疇,
以建立本土化資料,進而探討節水空間,做為政府制定用水量管制 方案之參考。茲將研究進行中所獲得的結果與分析整理如下:
一、建築物共區分為九大類,即辦公類、旅館類、百貨商場類、娛 樂場所類、醫院類、學校類、文化設施類、住宅類、其他類等,
辦公建築屬第一類,包含政府機關、一般辦公室、事務所、及工 廠學校等附設之辦公室等,住宅屬第六類,包含獨立住宅(獨立 式透天住宅、別墅等)、連棟透天住宅、集合住宅(低、中高層
機能高度化促進事業
{新技術活用型………新技術活用
{高度情報化型………1.下水道管理高度情報化 2.下水道資訊基盤整備 3.高度雨水情報提供系統
公寓、國宅、眷村、套房、宿舍等)。
二、住宅用水量之設計估算,獨棟住宅每人每日用水量為200~400 公 升,國宅公寓為200~350 公升,單身宿舍為 400~600 公升。或以 每人每日250 公升計算,而一般住宅以每戶四人計算。
三、住宅用水量之設計估算,如以「戶」為單位,可以每戶每日用 水量 1 立方公尺(即 1000 公升)為基準,集合住宅可依戶數多 寡訂定折減係數。
四、住宅之合理用水量,約為每人每日200~250 公升,如超過 250 公 升,可訂定相當管制措施。
五、一般家庭用水中是以廁所沖洗、沐浴及洗衣等三類用水最多,
約佔總用水量之 60%以上,因此從這三類用水進行節水計畫,
將可獲得較大的效益。
六、由問卷調查所進行住宅實際用水量分析,獲得目前台灣地區平 均每人每日用水量為264 公升;其中以南部地區最高,平均每人 每日用水量為281 公升,北部地區為 271 公升,東部及中部地區 為241 公升及 235 公升。若以家庭常住人數來看,以 2 人家庭用 水量最高,平均每人每日用水量為 364 公升,而 3 人、4 人、5 人及6 人家庭用水量分別為每人每日 305、267、221 及 186 公升。
七、根據問卷調查資料中發現,平均每人每日的用水量會隨家庭常 住人數的增加,而呈遞減的趨勢;而家庭居住人口每戶以四人為 最多。另外平均每人每日的用水量並未隨住宅型式之不同而有明 顯變化。
八、辦公建築用水量若以「人」為單位計量,設計值約為每人每日 60~100 公升;一般係以「有效樓地版面積」來估算用水量,約 為每平方公尺每日10~12 公升(無附設餐廳),有效面積取 70~80
%。辦公建築用水量若超出每平方公尺每日 12 公升,可訂定相 當管制措施。
九、在節水器具之使用,以衛生用水具較大節水空間,依工研院能 資所推估,若考慮全面性換裝節水型衛生器具,其總省水量約可 達135 lpcd。另外再從飲用、炊煮及休憩等三類用水推行節水計 畫,則省水量可再增加12∼23.5 lpcd。
十、依據經濟部水資源局「推動節約用水措施第二階段實施計畫」,
其第二階段之量化目標,為用水總量一年不超過 200 億立方公 尺,在生活用水方面,每人每日計費用水量逐年減少,都會區在 九十七年度以300 公升為目標,其他地區在九十七年度以 210 公 升為目標。
十一、建築物用水減量,包含省水器材設置、雨水收集貯存利用、
及下水處理水再利用等。
十二、用水量管制策略,包含持續積極推動節約用水措施、建築技 術規則訂定節水設施規範、訂定合理水價以價制量、大型建築物 建築時「節水計畫書」申辦,提升自來水售水率有效運用國家水 資源、下水道支援制度之設立等。
8.2 建議事項
本研究提出下列幾點建議
一、 合理用水量範圍之推求,應建立在長期用水量調查的資料上。
自來水事業單位公佈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日的生活用水量,由於 其生活用水量的定義包含太廣,以致於與家庭生活實際用水量有 一段差距。建議未來應建立家庭用水的資料庫,以供未來研究。
二、在節水空間方面,換裝省水器材或改變用水行為,可以節省自 來水的用水量;考慮將水循環再利用或尋找替代性的水源來補 充自來水的用量,可以真正地減少自來水的使用量,而將水資源 供其他用途利用。建議未來應針對中水道二元供水系統及雨水貯 留供水系統進行節水空間的評估,並提出合理的省水量,以供參 考。
三、日本福岡市雖然氣溫較高,但用水量較其他都市為少,顯示與 有否推動節水,有很大的關係,此案例可做為國內參考,由中央 或市政當局制定相關用水管制方案,積極推動都市節水措施。
四、省水即省電、省能源的觀念,應廣為宣導建立。水與電雖為能 源之一,惟用水管制較用電之管制難,初期應以宣導輔導及獎勵 為主,例如台電曾努力推廣中水利用,惟投資回收率欠佳(因水
費太便宜),一直無法執行,若無法以價制量,建議改用鼓勵方 式推廣較為可行,例如裝置設備費之補助等。
五、建議未來可利用本計畫實測案例所得資料,進行相關研究,分 析自來水事業單位與一般常用設計資料,於用水申請時,其設計 用水量是否合適。
六、建議內政部在建築技術規則內,明列不同類別建物之合理用水 量等規定,俾利推動節水。
七、自來水用水量普查工作非常重要,建議定期五年或十年調查一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