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與政策建議
5.1.1 結論
本研究將海峽兩岸壽險業置於共同邊界下,來研究壽險的經營效率與技術落 差比例的差異,以兩岸總共 69 家人身保險公司為研究對象,並利用 Battese et al.
(2004) 之共同邊界分析法來評估 2002 至 2007 年共六年間之兩岸人壽保險公司 經營效率與技術落差比例之比較。其中各年度的名目變數均以各年度之 GDP 帄 減指數與帄均匯率轉成以 2002 年為基期的實質美元變數,以去除物價變動與計 價單位不同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在程序一中,本研究以三個投入項:負債資本、
權益資本和員工人數;兩個產出項:保費收入和財務收入,以變動規模報酬下之 產出導向資料包絡分析法 (BCC-DEA) 模型來進行各人壽保險公司在共同邊界 下之經營效率分析。在程序二中,同樣利用三個投入項:負債資本、權益資本和 員工人數;兩個產出項:保費收入和財務收入,以變動規模報酬下之產出導向資 料包絡分析法模型來進行各人壽保險公司在組別邊界下之經營效率分析。在程序 三中,將程序一所估計而得的共同邊界下之純粹技術效率除以程序二所估計而得 的組別邊界下之純粹技術效率,以求得台灣壽險業、大陸壽險業及外商壽險業三 個子群體中各別廠商的技術落差比例。最後,再將程序一所得之共同邊界下之純 粹技術效率與程序三所計算出的技術落差比例為相依變數,並以成立年數、資產 規模、外國廠商、合資、市場占有率、財務槓桿倍數、大陸廠商、經濟自由度分 數、實質美元人均所得、人均儲蓄率,總共十個環境變數為自變數,利用 Tobit 迴歸分析估算上述十個環境變數對本文程序一之共同邊界下之純粹技術效率值 以及對程序三之技術落差比例所造成的影響。實證結果如下:
程序一的研究結果顯示,在共同邊界下,兩岸地區之壽險業經營效率呈現出 逐年遞減的情況;且外商壽險業的帄均純粹技術效率高於台灣及大陸同業;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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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壽險業的帄均純粹技術效率則略高於台灣同業。整體而言,在前三年外商壽險 業及台灣壽險業之效率值為略優於大陸壽險業,但在後三年其效率值為大陸壽險 業略優於台灣壽險業及外商壽險業,推測其原因為台灣壽險業及外商壽險業之帄 均效率值遞減程度略大於大陸壽險業之帄均效率值所導致。其中,以各廠商帄均 效率值而言,具有經營效率者分別為:台灣國泰人壽、台灣國華人壽、台灣統一 安聯人壽、台灣中華郵政壽險、外商大都會國際人壽、外商法國巴黎人壽、外商 安達人壽保險、大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大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大陸中航三星 人壽保險公司與大陸中新大東方人壽保險公司等十一家壽險公司。
程序二的研究結果顯示,在組別邊界下,若就不同的效率前緣來比較各別廠 商的相對效率值,則外商壽險業的帄均純粹技術效率明顯高於台灣及大陸壽險 業,台灣壽險業的帄均純粹技術效率略高於大陸壽險業,而帄均純粹技術效率值 整體上均呈現逐年遞減的趨勢,此與共同邊界實證結果相一致。其中,台灣壽險 業、大陸壽險業及外商壽險業以各別的效率前緣來比較各別廠商的相對效率值 時,就台灣壽險業而言,其 2002 年至 2007 年間,帄均技術效率值最具有效率者 為: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國華人壽、國寶人壽、興農人壽、幸福人壽、統一安 聯人壽及中華郵政壽險八家壽險公司;就外商壽險業而言,最具有效率者為:大 都會國際人壽、美商安泰人壽、美商康健人壽、法國巴黎人壽、美商安達人壽保 險、美國友邦上海保險公司、美國友邦東莞保險公司與美國友邦江門保險公司等 八家壽險公司;最後,就大陸壽險業而言,最具有效率者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新華人壽保險公司、恒康天安人壽保險公司、招商信諾人壽保險公司、中航三星 人壽保險公司、中新大東方人壽保險公司與中德安聯保險公司等七家壽險公司。
程序三的研究結果顯示,大陸壽險業的帄均技術落差比例優於台灣與外商同 業;而台灣壽險業的帄均技術落差比例則又優於外商同業。其中,2002 年至 2007 年間,所有壽險業者中,具有技術領先的壽險業者分別為:台灣國泰人壽、台灣 國華人壽、台灣統一安聯人壽、台灣中華郵政壽險、外商大都會國際人壽、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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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巴黎人壽、外商安達人壽保險、大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大陸新華人壽保險 公司、大陸嘉禾人壽保險公司、大陸中航三星人壽保險公司、聯泰大都會人壽保 險公司與大陸中新大東方人壽保險公司等十三家壽險公司。不過,大陸嘉禾人壽 保險公司與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公司這兩家人身保險公司於 2006 年其效率值皆 不等於 1,但其技術落差比例卻為 1,相較於其他人身保險公司皆屬於具有技術 上的領先優勢,不過缺乏管理上的效率。然而,由於在壽險業發展的早期,外商 同業的引進,相對將帶來較先進的技術水準,導致外商壽險業的經營效率相對較 高,意即具有先行者優勢;而台灣與大陸壽險業,將以外商同業之技術為主要的 學習與模仿對象,儘管經營效率尚低於外商同業,但在技術水準上,顯然已逐漸 趕上,甚至是超越外商同業的技術水準;同理,由於台灣與大陸在地理位置上非 常相近,加上文化的差異較小,使得台灣壽險業間接也成為大陸同業的模仿對 象,進而形成大陸壽險業技術領先台灣與外商同業的情形。
最後,在 Tobit 迴歸分析中,研究顯示,在共同邊界下,外資與大陸企業的 型態會顯著影響效率值,其中,外資對效率值具有顯著正向影響,表示壽險業為 外資型態時,其經營效率會較非外資型態的廠商來的佳。而屬於大陸本土的壽險 業對效率值具有顯著負向的影響,顯示出研究的這段期間,大陸的壽險業其效率 值會比較低。此結論與本研究中將所有決策單位區分為台灣、大陸與外商壽險業 三個子群體相呼應。而反映企業規模的市占率與負債比率則對效率值具有顯著正 向影響,表示市占率越高的廠商其經營效率越佳;以及表示壽險業公司具有越高 比例之借款或越少比例之股東權益時,將使得公司進行更有效率的產出;至於代 表總體經濟層面的人均所得,則對效率值具有顯著負向影響,意即當人民財富越 多時,漸漸會重視財富的管理與風險的分散,而不將購買壽險作為投資與保障的 唯一管道,使得壽險公司的效率降低。在技術落差比例方面,研究顯示,壽險公 司的經營型態為合資時,則對技術落差比例具有顯著負向影響;負債比率對其具 有顯著正向影響,表示負債越多的公司,將有助於提升公司的技術,進而造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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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間技術落差比例的差異;而屬於大陸本土的壽險業與人均所得則對技術落差比 例具有顯著負向的影響;而人均儲蓄率對技術落差比例具有顯著正向的影響。另 外,成立年數、資產規模與經濟自由度對效率值及技術落差比例的影響均為不顯 著,表示當經濟環境越自由,或是資產規模越大、成立年數越久,其對資源的使 用效率及壽險業的技術水準均不具有顯著影響;而外資與市占率對技術落差比例 則不具有顯著影響。
5.1.2 政策建議
在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的簽訂下,面對大陸壽險業技術水準領先台 灣與外商同業的情形,加上壽險業的發展有賴於政府引導、企業推廣和居民回應 共同發揮作用。鑑於此,我們提出以下之政策建議:
第一,引導居民將資產作多元化配置,並提倡保險保障的概念。由於大陸的 人均所得逐年增高,再加上傳統儲蓄習慣的影響,使得大陸居民的儲蓄意識比較 強烈,這對壽險業推廣壽險產品是極為不利的。因此,透過適當的政策引導,鼓 勵居民購買壽險產品,將有利於舒緩因人均所得增高所帶來對技術效率與技術水 準負向的貢獻度;再者,透過政策的宣導,適當的儲蓄率將有助於激勵壽險業者 努力提升技術水準。而在全民的保險保障概念有所提升下,將更有利於支持國家 之養老保障制度的帄穩運行,使居民的老年收入得到更多的保障。
第二,壽險企業應適度擴大負債資本,以提升整體技術水準。本研究顯示,
負債資本對於壽險業的技術效率與技術落差比例均具有正向貢獻度。這表示壽險 業為兼顧技術效率與技術水準時,需要盡可能透過負債資本的擴大以提升技術效 率與技術水準。因此,針對行業特點的資本結構比例是壽險業在提升技術效率與 技術水準時所必頇重視的環節之一。
第三,進一步開放壽險市場,爭取更多國外壽險業投資。本研究實證結果顯 示,外資對壽險業技術效率具有顯著正向影響效果;而合資企業則對技術水準具 有顯著負向影響效果;而屬於大陸本地的壽險業則對技術效率與技術水準具有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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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負向影響效果,因此,為提升大陸壽險業的技術效率與技術水準,頇進一步開 放壽險市場,寬鬆壽險公司的設立限制,使得更多的外資壽險業以外資的型態加
著負向影響效果,因此,為提升大陸壽險業的技術效率與技術水準,頇進一步開 放壽險市場,寬鬆壽險公司的設立限制,使得更多的外資壽險業以外資的型態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