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允 許 放 流 量 : 需 自 行 提 供 開 發 區 域 主 管 單 位 限 制 之 允 許 放 流 量
(cms/m2),如未有相關規定亦可填入開發區下水道設計允許入流量
(cms/m2)(可參考報告表
2-3 或於手冊附錄,提供國內允許放流量選項,
給本設計工具使用者參考) 。
2. 階段輸出:包括基地開發後最小雨水貯留體積(m3),及允許放流量(cms);
作為該基地開發後核定之限制條件。
肆 、 設 施 容 量 設 計 輸 入 欄 位 1. 低衝擊開發技術設施選項欄位:
需自行填入開發基地預設計之低衝擊開發技術型式,本年度成果包 括地上型滯蓄洪設施及地下型滯蓄洪設施二選項,為考慮本工具操作簡 易執行之方便及本設計工具執行能力,僅限單一基地單一選項進行遴選 操作。
2. 地上型滯蓄洪設施相關設計欄位,包括:
(1) 設施型式:需自行提供設施配置位置選項,包括開闊地設計及棟間設計 二選項;開闊地設計主要配置位置對象為停車場、操場及公園等空地處,
棟間設計則是以社區或建築周邊棟間之空地處。
(2) 設施結構設計(雨水貯留容量設計):需自行提供地上型滯蓄洪設施表面 面積(m2)、底部面積(m2)以及貯留的設計深度(m);其中表面面積
(m2)填寫將受限於前述功能項「空地面積(m2)」且以折減為 90%作 為可施做設施之空間配置依據,設計超過面積時則加入警示並停止操 作。設計深度(m)如為開闊地設計則以超過 0.3(m)時加入警示功能,
棟間設計則以超過0.15(m)時加入警示功能,但各功能仍可維持操作。
(3) 放流設計:需自行提供放流排放方式,包括重力式排放、重力及機械式 併用排放二選項,其中重力式排放需使用者自行提供排放口型式(包括
矩形及圓形二種選項,並需填寫欲設計之開口大小);機械式排放則主要 以抽水泵設計為主,需自行提供馬力、實際揚程(m),以及起抽/停抽水 深(m)。
(4) 溢流設計:需自行提供溢流口型式,包括矩形及梯型斷面(兩側斜率 1:1) 二種選項,其中需再自行填入欲設計之尺寸大小。
(5) 階段輸出:包括所設計的地上型滯蓄洪設施之設計貯留體積(m3)、排放 口最大放流量(cms)、最大抽排量(cms)及抽水管徑(mm)、溢流口 最大出水量(cms)等計算成果。
3. 地下型滯蓄洪設施相關設計欄位,包括:
(1) 設施型式:需自行提供設施結構型式選項,包括 RC(混凝土結構)設計、
組合式基磚設計、礫石孔隙設計三選項;其次,需自行提供配置地點選 擇,包括空地地底設計、建地地底設計二選項;其次另需選擇設計是否 不可入滲、可入滲二選項。
(2) 設施結構設計(雨水貯留容量設計):需自行提供地下型滯蓄洪設施上層 面積(m2)、底部面積(m2)以及貯留的設計深度(m);其中上層面積
(m2)填寫將受限於前述功能項「空地地底設計」或「建地地底設計」,
且其「空地」或「建地」面積(m2)以折減為90%作為可施做設施之空 間配置依據,設計超過面積時則加入警示並停止操作。另需依前述功能 項「RC 設計」、「組合式基磚設計」、「礫石孔隙設計」自行提供各設計空 隙比(%),其中「礫石孔隙貯留」孔隙比限制需小於 30%,設計超過時 則加入警示並停止操作。
(3) 放流設計:需自行提供放流排放方式,包括機械式排放、重力及機械式 併用排放二選項;機械式排放主要以抽水泵設計為主,需自行提供馬力、
實際揚程(m),以及起抽/停抽水深(m)。重力式排放需使用者自行提 供排放口型式(包括矩形及圓形二種選項,並需填寫欲設計之開口大小)
(4) 溢流設計:需自行提供矩形溢流口欲設計之尺寸大小。
(5) 階段輸出:包括所設計的地下型滯蓄洪設施之設計貯留體積(m3)、排放 口最大放流量(cms)、最大抽排量(cms)及抽水管徑(mm)、溢流口
最大出水量(cms)等計算成果。
伍 、 檢 核 及 成 果 輸 出 欄 位 1. 設計成果相關檢核欄位,包括:
(1) 配置空間檢核:依使用者前述提供欲配置之低衝擊開發技術設施型式、
配置地點等,檢核設施座落之處空間面積是否足夠,備註欄加入警示功 能,各功能仍可維持操作進行設施設計修訂。
(2) 雨水貯留體積檢核:依使用者前述低衝擊開發技術設施結構(容量)設 計等,檢核基地開發法定所需貯留量(m3)是否足夠,備註欄加入警示 功能,各功能仍可維持操作進行設施設計修訂。
(3) 放流水最大排放量檢核:依使用者前述低衝擊開發技術設施結構(容量)
設計,及最大放流量、最大抽排量、最大出水量等,檢核是否小於基地 開發法定所需允許放流量(cms),備註欄加入警示功能,各功能仍可維 持操作進行設施設計修訂。
(4) 系統是否溢淹檢核:檢核雨水入流後設施水位是否發生大於設計水深
(m)情況,如果發生則視本系統設計已產生溢淹且失效,備註欄加入 警示功能,各功能仍可維持操作進行設施設計修訂。
2. 設計成果相關輸出圖表,包括:
(1) 基地開發逕流-放流計算表:成果輸出表提供給使用者前述設施設計前入 流歷線表/值,包括逕流量(cms)及逕流體積(m3),以及設施設計後出 流歷線,包括地上型或地下型滯蓄洪設施重力式排水量(cms)、抽水機 抽排量(cms)等(備註: 提供每 5 分鐘一筆數值,共 210 分鐘數據)。
(2) 基地開發逕流-放流歷線圖:成果輸出圖提供給使用者前述設施設計前入 流歷線圖(逕流曲線),以及設施設計後出流歷線,包括地上型或地下型 滯蓄洪設施重力式排水量(cms)、抽水機抽排量(cms)等(備註: 提 供每5 分鐘一筆數值,共 210 分鐘數據)。
(3) 設計及檢核總表單:彙整前述各項基本資料、設計、計算、檢核、輸出 等項,提供成果總表單,方便使用者閱讀評估。
陸 、 設 計 示 意 圖
1. 地上型滯蓄洪設施相關設計對應示意圖,主要包含各項設計其參數之代表設 計位置提示說明,如設施示意構造、表層/底層面積、設計深度、排放口尺寸、
溢流口尺寸…等。
2. 地下型滯蓄洪設施相關設計對應示意圖,主要包含各項設計其參數之代表設 計位置提示說明,如設施示意構造、表層/底層面積、設計深度、空隙比、排 放口尺寸、溢流口尺寸…等。
柒 、 操 作 使 用 說 明
本節將以實際作業的流程(以第新建建物規劃設計為例),介紹系統功能的 使用順序、原理及方式,而在開始使用系統作業前,請先了解作業時的欄位、備 註功能,以熟悉各設計功能的輸入、輸出、限制等條件。
1. 使用流程說明
本工具內含包括有「基本資料輸入模組」、「地上滯蓄洪設施設計表單模組」、
「地下滯蓄洪設施設計表單模組」、「演算輸出表單模組」,以及「設計及檢核總 表單模組」,共計五模組,使用者僅需「填寫綠色」及「填選橘色」欄位,並依 下列流程進行容量設計操作與成果輸出,未用之填選或填寫請留「空白」。 2. 各模組操作步驟說明
(1) 基本資料輸入模組:
步驟1-1:開發型式選項,使用者可下拉式擇選「新建」、「改建」或「增建」
三種型式。
步驟 1-2:基地面積 A1 填寫,需填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發或利用許 可之面積(m2);或者實際改建建築面積(m2);亦或者實際增建 建築面積(m2)。
步驟1-3:實際建蔽率 r1(%)填寫。
圖 4-7 本工具介面操作說明 1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步驟1-4:降雨強度公式選項,使用者可下拉式擇選「Talbot 公式」或「Sherman 公式」或「Horner 公式」三選項,並依子步驟 1-4-1~1-4-3 等依序 填寫各公式參數值,其中使用者選擇「Talbot 公式」或「Sherman 公式」時僅需填入參數a 及 b 值,則子步驟 1-4-3 將顯示「無、請 勿填寫」字樣;國內各地區適用之 a、b、c 參數值可參考附錄所 提供。
步驟1-5:降雨延時選項,使用者可下拉式擇選降雨延時「60 分鐘」或「90 分鐘」二選項。
圖 4-8 本工具介面操作說明 2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步驟2-1:基地最小貯留係數填寫,使用者需依申請開發基地位址填寫該區 法定之最小貯留係數(m3/m2),如無相關規定則可依「建築技術 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訂定之最小貯留係數0.045(m3/m2)填寫。
步驟2-2:基地允許放流係數填寫,使用者需依申請開發基地位址填寫該區 法定之允許放流量係數(cms/m2),如無相關規定則可依據開發地
區出流連結之下水道允許入流量(cms),直接填寫步驟 2-3。
步驟2-3:基地排出口下水道允許入流量填寫,則步驟 2-2 將顯示「無、請 勿填寫」字樣。
圖 4-9 本工具介面操作說明 3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步驟3-1:基地降雨-逕流推估公式選填,使用者可下拉式擇選「合理化公式」
或「逕流曲線公式」二選項,並填寫步驟3-2 各公式參數值。
步驟3-2:降雨-逕流模擬公式參數填寫,其中使用者選擇「合理化公式」需 填入參數C(合理化常數值),「逕流曲線公式」需填入參數CN(逕 流曲線值);如所輸入之參數錯誤,工具會顯示「錯誤、請更正」
字樣,以及視窗警示並停止所有操作。國內各地區常用之C 值或 CN 值可參考附錄所提供。
圖 4-10 本工具介面操作說明 4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步驟4-1:低衝擊開發技術型態 1-地上型滯蓄洪設施選填,使用者可下拉式 擇選此種設計,則步驟4-2 無法選取。
步驟4-2:低衝擊開發技術型態 2-地下型滯蓄洪設施選填,使用者可下拉式
擇選此種設計,則步驟4-1 無法選取。。
圖 4-11 本工具介面操作說明 5
(資料來源:本研究成果)
(2) 地上滯蓄洪設施設計表單模組:
上述步驟4-1 選填時,進行此模組及下列各步驟設計。
步驟5-1:設施設計佔地表空間型式,使用者可下拉式擇選「開闊式設計」
或「棟間設計」二種型式,其中「開闊式設計」設計對象為建築 基地周圍之開放空間為主;「棟間設計」設計對象為建築基地內之 開放空間為主。
步驟 5-2:地上滯蓄洪設施上層面積 At 填寫,需填寫小於空地可配置之空 間面積(m2),如所輸入之參數錯誤,工具會顯示「錯誤、請更正」
字樣,以及視窗警示並停止所有操作。
其次繼續執行子步驟 5-2-1~5-2-2,包括地上滯蓄洪設施下層面積 Ab(m2)以及設施設計深度 H(m)填寫。其中,如設計為「開 闊式設計」子步驟5-2-2 設計深度大於 0.3(m),會出現備註提醒
其次繼續執行子步驟 5-2-1~5-2-2,包括地上滯蓄洪設施下層面積 Ab(m2)以及設施設計深度 H(m)填寫。其中,如設計為「開 闊式設計」子步驟5-2-2 設計深度大於 0.3(m),會出現備註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