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統計結果分析
一、認知分量表
表 4-1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
上所得之態度在認知總分的平均數和標準差。
表 4-1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之認知分量表得分之平均數和標準差(N=985)
接觸程度 年級
男生 女生
M SD M SD
有接觸經驗
7 43.44 8.59 45.56 6.90 8 45.50 7.79 47.04 6.50 9 45.44 7.85 46.94 6.89
無接觸經驗
7 45.60 7.54 46.72 8.04 8 45.91 6.99 45.88 6.77 9 45.14 6.37 46.96 7.31
表 4-2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上 所得之態度在認知總分的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2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之認知分量表得分的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認 知 年級 115.07 2 57.53 1.07性別 393.30 1 393.30 7.31**
接觸程度 31.61 1 31.61 .59 性別×年級 38.49 2 19.25 .36 性別×接觸程度 30.67 1 30.67 .57 年級×接觸程度 179.49 2 89.74 1.67 性別×年級×接觸程度 34.48 2 17.24 .32 誤差 52380.26 973 53.83
全體 2122763.00 985
** p< .01
表4-2顯示:在三因子(性別×年級×接觸程度)部分之交互作用(F=.32, p>.05) 未達到顯著水準;在二因子的部分,性別×年級 (F=.36, p>.05)、性別×接觸程度 (F=.57, p>.05)、年級×接觸程度 (F=1.67, p>.05)等三項之交互作用皆未達顯著水 準,根據 Keppel(1991)的建議,當三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時,則進一步探 討二因子交互作用,並對達顯著水準者進行單純主要效果考驗。由於在認知分量 表中,三因子及二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因此,不需考驗其單純主要效果 (simple effect);在單因子主要效果部份,年級 (F=1.07, p>.05)、接觸程度(F=.59,
p>.05)等兩個變項未達顯著水準,而性別(F=7.31, p<.01)則達顯著水準,因本研究
的性別變項只有兩個水準,因此直接比較其平均數,其中,女生(M=46.55) 在態度的認知方面乃明顯優於男生(M =45.07) 。
二、情感分量表
表 4-3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
上關於態度之情感分量表得分之平均數和標準差。
表 4-3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之情感分量表得分之平均數和標準差(N=985)
接觸程度 年級
男生 女生
M SD M SD
有接觸經驗
7 39.74 6.63 40.83 5.88 8 40.96 5.31 42.75 5.05 9 41.22 5.51 42.09 4.46
無接觸經驗
7 41.12 5.62 42.57 5.47 8 42.06 5.14 41.75 6.02 9 41.75 5.34 42.83 4.85
表 4-4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上 關於態度之情感分量表得分的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4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之情感分量表得分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情 感 年級 143.61 2 71.80 2.42性別 215.24 1 215.24 7.26**
接觸程度 121.40 1 121.40 4.09*
性別×年級 10.53 2 5.27 .18
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性別×接觸程度 14.36 1 14.36 .48 年級×接觸程度 85.16 2 42.58 1.44 性別×年級×接觸程度 70.61 2 35.30 1.19 誤差 28857.58 973 29.66全體 1731363.00 985
* p< .05 ** p< .01
表 4-4 顯示:在三因子(性別×年級×接觸程度)部分之交互作用(F=1.19, p>.05) 未達到顯著水準;在二因子部分,性別×年級(F=.18, p>.05)、性別×接觸程度 (F=.48,
p>.05)、年級×接觸程度 (F=1.44, p>.05)等三項之交互作用皆未達顯著水準,根據
Keppel(1991)的建議,當三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時,則進一步探討二因子交 互作用,並對達顯著水準者進行單純主要效果考驗。由於在情感分量表中,三因 子及二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因此,不需考驗其單純主要效果;在單因子 主要效果部份,年級 (F=2.42, p>.05)未達顯著水準,而性別 (F=7.26, p<.01)、接觸 程度 (F=4.09, p<.05)等兩個變項則達顯著水準,因本研究的性別變項及接觸程度變 項只有兩個水準,因此直接比較其平均數,其中,女生(M=42.08)的態度在情感方 面明顯優於男生(M=41.02),而且,與智能障礙同儕無接觸經驗之國中普通班學生 (M=42.02)在態度的情感方面亦明顯優於有接觸經驗者(M=41.33)。
三、行為傾向
表 4-5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上 關於態度之行為傾向分量表得分之平均數和標準差。
表 4-5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之行為傾向分量表得分之平均數和標準差(N =985)
接觸程度 年級
男生 女生
M SD M SD
有接觸經驗
7 40.46 9.13 42.04 8.04 8 41.08 9.04 43.21 7.70 9 41.85 8.12 42.81 7.06
無接觸經驗
7 41.88 9.45 44.53 8.30 8 43.06 8.07 42.84 8.97 9 42.56 7.72 42.98 8.55 表 4-6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上 關於態度之行為傾向分量表得分的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6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之行為傾向分量表得分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行為傾向 年級 19.88 2 9.94 .15性別 341.92 1 341.92 4.99*
接觸程度 248.62 1 248.62 3.63 性別×年級 82.73 2 41.37 .60 性別×接觸程度 19.74 1 19.74 .29 年級×接觸程度 89.53 2 44.76 .65 性別×年級×接觸程度 107.29 2 53.65 .78 誤差 66738.51 973 68.59
全體 1832227.00 985
* p< .05
表4-6顯示:在三因子(性別×年級×接觸程度)部分之交互作用(F=.78, p>.05) 未達到顯著水準;在二因子的部分,性別×年級(F=.60, p>.05)、性別× 接觸程度 (F=.29, p>.05)、年級×接觸程度 (F=.65, p>.05)等三項之交互作用皆未達顯著水準,
根據 Keppel(1991)的建議,當三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時,則進一步探討二 因子交互作用,並對達顯著水準者進行單純主要效果考驗。由於在行為傾向分量 表中,三因子及二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因此,不需考驗其單純主要效果;
在單因子主要效果部份,年級 (F=.15, p>.05)、接觸程度 (F=3.63, p>.05)等兩個變 項未達顯著水準,而性別 (F=4.99, p<.05)則達顯著水準,因本研究的性別變項只有 兩個水準,因此直接比較其平均數,其中,女生(M=42.97)在態度的行為傾向方面 明顯優於男生(M=41.64)。
四、整體態度
表 4-7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上 關於態度全量表得分之平均數和標準差。
表 4-7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全量表得分之平均數和標準差(N =985)
接觸程度 年級
男生 女生
M SD M SD
有接觸經驗
7 123.63 22.81 128.43 19.39 8 127.55 20.65 133.00 18.24 9 128.52 20.25 131.84 16.76
無接觸經驗
7 128.60 20.82 133.82 20.57 8 131.03 18.90 130.47 20.84 9 129.46 17.64 132.77 19.62
表 4-8 為受試者在「國民中學普通班學生對智能障礙同儕接納態度之量表」上 關於態度全量表得分的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8
普通班國中學生在態度全量表得分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變項 變異來源
SS df MS F
整 體 年級 737.20 2 368.60 .95性別 2808.35 1 2808.35 7.27**
接觸程度 1050.26 1 1050.26 2.72 性別×年級 248.20 2 124.10 .32 性別×接觸程度 189.62 1 189.62 .49 年級×接觸程度 970.73 2 485.36 1.26 性別×年級×接觸程度 481.56 2 240.78 .62 誤差 375824.58 973 386.25
全體 16959541.00 985
** p< .01
表4-8顯示:在三因子(性別×年級×接觸程度)部分之交互作用(F=.62, p>.05) 未達到顯著水準;在二因子的部分,性別×年級(F=.32, p>.05)、性別× 接觸程度 (F=.49, p>.05)、年級×接觸程度 (F=1.26, p>.05)等三項之交互作用皆未達顯著水 準,根據 Keppel(1991)的建議,當三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時,則進一步探 討二因子交互作用,並對達顯著水準者進行單純主要效果考驗。由於在整體量表 中,三因子及二因子交互作用未達顯著水準,因此,不需考驗其單純主要效果;
在單因子主要效果部份,年級 (F=.95, p>.05)、接觸程度 (F=2.72, p>.05)等兩個變 項未達顯著水準,而性別 (F=7.27, p<.01)則達顯著水準,因本研究的性別變項只有 兩個水準,因此直接比較其平均數,其中,女生(M=131.60)的態度在整體方面明顯
優於男生(M=1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