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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亂平定之後,必然有一部份惡徒潜[潛]匿各地,

為[危]害善良,如不澈[徹]底擧[舉]辦綏靖工作,不 僅日常治安,及社會秩序,難以維持,且可發生後患。所以 綏靖唯一的目的,就是在除暴安民,謀長治久安。

本 省 此 次 變 亂 , 波 及 全 省 , 平 定 以 後 , 叛 亂 首 要 及 奸 匪 惡 徒 , 竄 匿 各 地 , 所 刼 [ 劫 ] 之 武 器 公 物 , 亦 被 隱 藏 ;

[,]不加追究,後患何堪設想。因此,政府特分區進行綏 靖工作,辦理清鄉事宜,如清查戶口,辦理聯保連坐切結,

收 繳 武 器 公 物 , 檢 擧 [ 舉 ] 奸 匪 惡 徒 等 , 這 都 是 必 要 的 措 施。

不 過 談 到 『 [ 「 ] 綏 靖 』 [ 」 ] , [ 、 ] 『 [ 「 ] 清 鄉 』 [ 」 ] , 人 民 就 會 聯 想 到 日 人 時 代 的 『 [ 「 ] 清 庄 』

[ 」 ] 工 作 的 殘 暴 行 為 , 不 免 帶 着 [ 著 ] 懷 疑 與 恐 怖 的 心 理 。 而 綏 靖 工 作 要 圓 滿 達 成 其 任 務 , 必 須 軍 民 合 作 。 這 個 普 遍 的 懷 疑 與 恐 怖 心 理 不 除 , 實 是 綏 靖 工 作 的 一 種 障 碍

[礙]。我們要明白,這次綏靖工作如做得不澈[徹]底,

受損害的却[卻]是我們人民自己。

這裡,我們要剴切說明的,就是日人的『[「]清庄』

[ 」 ] 工 作 , 目 的 是 在 造 成 一 種 恐 怖 行 為 , 使 人 民 畏 其 淫 威,一切順從,不敢稍有反抗,因此,往往有整個的一村,

不分善惡,一律屠殺淨盡。祇[只]要不違忤日人的意旨,

雖極壞的人亦可存在,反之,就是為人民所信仰,而嚴明公 正的好人,也不免於一死。這完全是帝國主義者對付殖民地 的 一 種 鎮 壓 政 策 。 這 次 我 們 政 府 綏 靖 工 作 , 擧 [ 舉 ] 辦 清 鄉,目的却[卻]在除暴安良。除叛亂首要及向來在地方上 為非作歹,人所共認的惡徒應予檢擧[舉]外,其餘大多數 善良的人民一體予以保護。我們的『[「]清鄉』[」],

雖與日本的『[「]清庄』[」],在名辭[詞]上有點相 似,而意義與目的却[卻]完全兩樣。這是我們首先要認識 清楚的。

我們明白了這次政府擧[舉]辦清鄉的目的,我們不僅 不要有所懷疑恐怖,而且應當全力協助政府,完成這一重要 任務。辦理聯保連坐切結規定在本月十五日前,層送縣市政 府彙轉各區綏靖司令轉報警備總部。現在距規定日期僅有一 週,時間迫促,我們希望各方面加緊工作,如期切實做到。

同時,我們希望人民踴躍地起來,自動報繳武器公物,

檢擧[舉]不良匪類。武器留在民間為禍亂之源,是與人民 有害無益的,隱藏公物,日久也必被發覺的。與其遺留禍患 於後,何如現在自動報繳呢?至於叛亂首要,人所共棄,天 下之大,絕無地可以容身,我們不要為個人情感所迷惑,更 不 必 懼 怕 任 何 威 脅 , 應 該 毫 不 猶 豫 地 無 情 地 檢 擧 [ 舉 ] 他 們。平常在地方上橫行不法的匪徒,以及遊蕩的不良子弟,

都應當向政府檢擧[舉]。如果我們對於匪徒寬恕,就是對 自己殘忍。[,]這我們 要認清的。鄉鎮里隣[鄰]□自動 辦理起來,一隣[鄰]自動辦妥,就向里長具結,一里自動 辦妥,就向鄉鎮長具結,鄉鎮長再向區長,區長再向縣市政 府具結,凡是自動辦理具結的地方,責任就由各地方分層共 同負擔,政府不妨抽查,但可以信任他們。這樣,政府充分

信任人民,人民真誠協助政府,在如此合作情形之下,奸匪 是無地可以藏匿的。奸匪一除,大家就可以安居樂業。這是 關係我們人民自己切身利害的事,不要懷疑,不要恐懼,趕 快起來自動辦理。

在綏靖工作進行的時候,難免有不肖份子,藉端誣陷勒 索 , 這 是 政 府 最 關 心 的 。 如 有 發 現 , 政 府 一 定 要 嚴 厲 法 辦 的。希望人民不要稍有恐懼,一經受害,可公開報請政府究 辦。

在這次變亂中,青年學生一時衝動,盲從加入,誤入歧 途,令人最為痛心。政府寬大為懷,已一再表示免究,並准 予復學。我們希望他們趕快悔過自新,不要再行自誤。現在 清鄉期間,正是最好的自新機會,不要錯過了,貽害終生。

我們希望這些學生的家長們特別要勸導他們從速入學。

被各地檢擧[舉]的奸匪及不良份子,我們希望除首要 外,不要多所株連,也不要祇[只]是消極地法辦他們,而 是 嚴 格 地 訓 練 他 們 , 教 養 他 們 。 [ , ] 使 他 們 習 得 一 技 之 長,懂得做人的道理,重新立志做人。

(《台灣新生報》1947.4.9:2,社論,三欄題)

省糧調會關懷民食 派員南下疏暢糧源 並向縣市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