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本計畫之研究目的,在於瞭解台灣與東南亞十國之產業發展與國家競爭力。

除廣泛蒐集各國相關之資料與數據指標外,尚透過問卷調查方式,自各國學者、

政府官員與業界人士調查該國(與其他對照國)整體環境競爭力概況,再利用两 階段步驟方法,期得出可供參考依據之觀點。本章將針對國家競爭力的五個構面 中之經濟表現構面,分別就其評量指標、各要項之重要性、評量結果分析三個部 分來加以探討。

2.1 評量指標

本構面之評量指標主要是參考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2001 )、 世 界 銀 行 ( World Bank )、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會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等國際性經濟組織,並配合東南亞國家之國情而 設計的。第二次的問卷設計彙整了初次問卷調查的結果(Hsieh 2002),並綜合 2002 年舉行的「東南亞國家高等教育與產業競爭力論壇」研討會上各國學者提供之建 議,在經濟表現構面的要項與指標上做一些修改與調整,並於2003 年 4 月進行調 查工作。修正後的經濟表現構面的內容可分為四個要項: 國內經濟表現、政府效 能、國際貿易與金融面表現;而在各個要項之下,又再細分為 9 個初級的軟性資 料與20 個次級的硬性資料指標。

第二次問卷在經濟表現構面共設計9 個問題請受訪者作答,並且為求一可供 比較之客觀結果,在問卷調查設計上,受訪者除對本國之情形進行評分外,亦需 對其他國家情形予以評估。如中南半島上之越、緬、寮與柬四國,除就本國之經 濟概況來作答外,尚需個別對泰國與新加坡進行評估;其他海島國家包括汶萊、

印尼、及菲律賓,則與馬國及星國進行比較;泰、馬與星三國則彼此交叉作答問 卷;而台灣則是與泰、馬與星三國作比較。

表2.1 呈現各國產、官、學者對經濟表現構面問卷調查的 9 個軟性資料指標自 我評量之分數,反映其所認知的自身國家於經濟表現構面競爭力之強弱。新加坡 居於遙遙領先的地位,突顯出該國極具競爭力;其次是馬來西亞,而緊追在後的則 是自認為經濟表現競爭力有待加強的台灣。台灣的受訪者在已經脫離 2001 年之經 濟不景氣時,仍對於經濟表現構面之競爭力不具信心,這值得我們進一步的省思。

表2.1 台灣與東南亞十國經濟表現構面九項軟性資料指標數值之總分

汶萊 柬甫

寨 印尼 寮國 馬來

西亞 緬甸 菲律 賓

新加

坡 泰國 越南 台灣 平均 (標準差) 軟性指

標總分 50.81 38.45 41.49 39.24 60.27 48.47 39.85 75.51 54.07 49.38 58.69 50.57 (11.28) 註:受訪者自我評量九項問卷指標數值之加總應介於9 與 90 之間。

資料來源:整理自2003 年 4 月問卷調查資料。

接下來則是泰國、汶萊與越南,自其總分看來,此三國的受訪者認為自己國 家的經濟表現尚可,而所得的分數比印尼與菲律賓還高。其中的越南仍為加入世 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而努力中,然一般咸認為其頗具潛 力(Hsieh et al. 2002)。印尼與菲律賓之所以獲得低分,多少反映出該二國在問卷 調查當時所面臨的政治動盪與經濟困境。然而,現今(2004 年七月)的印尼因國 際原油價格高漲且政治漸趨民主化政經情況皆已有顯著的改善(EIU 2004)。總分 最差的是寮國與柬甫寨,其政府部門之效能不彰、嚴重貪腐、積弊已久。

至於次級的硬性資料指標之數值,則經由參與本計畫的東南亞十國學者之協 助,以補修國際經貿組織資料之缺失或誤差。由於硬性資料之衡量單位不同,必 須進行標準化。並且為使次級的硬性資料能與軟性資料之標準一致,故依第一章 (1.1) 式所述的標準化公式,將台灣與東南亞十國競爭力指標中的經濟表現構面 之硬性資料皆轉換為10 點量表,以便與軟性資料指標之數值加總。表 2.2 為各國 經濟表現構面的各項指標之標準化數值,以及四要項之平均數值。

就表 2.2 四要項中的國內經濟表現該一要項來看,位居一、二者為新加坡與 台灣。新加坡因在人均 GDP、資本形成毛額佔 GDP 的比重以及經濟體的韌性指 數上,皆高居首位,故於此一要項之表現不凡;而台灣則由於經濟體 ( GDP ) 較 大、失業率方面表現較佳及在經濟體的韌性上成績尚可,因此在此一要項的平均 數值上居次。然汶萊在此要項的表現則居於末位,其可能原因在於經濟體太小、

經濟成長上的表現不佳以及人均GDP 成長率不彰而影響其在此項的表現。

在政府效能的要項方面,最為突出者則為汶萊,其中原因在於政府的盈餘佔 GDP 比重、政府支出佔 GDP 的比重以及政府預算平衡佔 GDP 之比重這三項指 標,皆有相當亮眼的表現;再者,汶萊政府在能源出口的賺額亦能有助於其政治 的穩定,也反映汶萊國內政治高度安定的表徵(Hsieh et al. 2002)。反之,居於末 位的柬甫寨,其低落原因正好與居於首位的汶萊形同一強烈的對比,也顯示受訪

者認為其政府效能相對低落。另外,於國際貿易方面,新加坡與寮國分別為平均

2.2 指標重要性

由各國之學者、政府官員與商業界人士計50 位受訪者,所評估的經濟表現構 面中四個要項之平均權重或相對重要性呈現於表 2.3。大部分國家之受訪者對其 本國於此四個要項的相對重要性之評估多介於 20% 到 27% 之間。但在國際貿易 方面,城邦國家的新加坡不意外將此要項之相對重要性提高至 30.91%;然而令人 驚訝的是,本計畫中唯一的內陸國─寮國,評估此要項的重要性亦高達30.50%,

顯示其可能深賴與泰國的雙邊貿易,而給予相當程度的重視。另一方面緬甸係為 相對封閉的經濟體,其評估國貿的重要性僅為15%;然對於國內經濟表現卻給予 超過 40% 的重要性。至於政府效能方面,印尼與新加坡之受訪者皆認為此一要 項的重要性超過 31%。因而可見,各國受訪者對於各自國家之經濟表現構面中四 個要項之相對重要性的認知存在著相當大的落差。此一差異性於緬甸、印尼及新 加坡三國之受訪者之評估結果尤其顯著。因此針對經濟表現構面之四個要項的相 對重要性評估,除採用表2.3 最後一欄的東南亞十國平均權重之外,並依據受訪者 評估各自國家之四個要項的相對重要性,作為該國經濟表現構面競爭力分析時各 個要項加權平均之權數。

表2.3 經濟表現構面四個要項之相對重要性

要 項 汶萊 柬甫寨 印尼 寮國 馬來

西亞 緬甸 菲律賓 新加坡 泰國 越南 台灣 東南亞十國平 均(%) (標準差) 國內經濟表現 24.84 27.25 21.87 22.00 25.21 40.00 25.43 20.11 25.15 26.83 25.66 25.87 (5.46) 政府效能 25.82 26.06 32.98 24.98 23.93 25.00 25.17 31.36 25.37 26.13 23.28 26.68 (2.99) 國際貿易 23.69 26.19 24.32 30.50 25.97 15.00 24.49 30.91 25.34 26.32 26.38 25.27 (4.36) 金融面表現 25.65 20.50 20.83 22.53 24.89 20.00 24.91 22.61 24.13 20.72 24.68 22.68 (2.11) 總計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整理自2003 年 4 月問卷調查資料。

2.3 評量結果分析

表 2.4 呈現各國經濟表現構面評量結果。該表中每一要項的第一列為各國於 標準化後該要項之指標數值的平均數,第二列為各國受訪的者認定的各要項在該 國之相對重要性;將前兩列相乘便得出第三列的各國在該要項之加權平均數值。

經濟表現構面的評量結果則為四要項加權平均值之加總,而表 2.4 的最後四列係 分別依據受訪者評估各自國家之權數與東南亞十個國家之平均權數,所得之總分 及其排序。其結果雖在總分或排序名次上有些微的差異,然而差別甚為有限。

表2.4 經濟表現之國際競爭力排名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