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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我國社會組成自古以來即以移民社會為特色,如清朝末年的漢人移居開墾,

至 1949 年來自中國大陸各省的移民,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風氣的改變,與其他 國籍通婚聯姻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至 2012 年底,在台灣婚配的非本國籍人士共 有 469,518 人,佔總人口比例的 2%(內政統計年報,2012),已高於本國原住民 的人口數量,這群被稱為「新移民」的人口,其中大部分為來自東南亞的國家,

如印尼、越南等,及中國大陸地區的女性,或可稱為外籍與大陸配偶(本研究以 下皆使用外籍與大陸配偶稱之),已經成為台灣社會人口、以及勞動力組成中不 可忽視的群體。

為協助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的外籍與大陸配偶就業,我國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提供多項服務,包括:提供就業媒合機會、轉介參加職業訓練、辦理就業促進 研習、一對一創業諮詢輔導、鼓勵雇主進用,以及視其需求協助轉介至其他社會 福利團體或衛生醫療機構等。(勞委會,2004)現行我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可分 成兩大類別,一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屬的五大就業服務中心-北基 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雲 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等,就業服務中心之下共設 33 個就業服務站和 255 個就業服務台。二為地方政府辦理的就業服務機構,目前自 行辦理就業推介業務的地方政府有,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南市、台中市、

桃園縣、彰化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等,其中以台北市、高雄市的規模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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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供的服務內容也較為多元。

以公立就業服務的成效評估而言,勞委會職訓局所屬的五大就業服務中心,

以及地方政府的就業服務機構,都有進行公立就業服務數據資料的統計,如:受 理求職新登記人次、有效求職就業人數、求職就業率、受理求才新登記人次、有 效求才僱用人數、求才利用率等。惟這些就業服務成效的評估指標僅著重於「量 化」數據之呈現,卻較少瞭解就業服務使用者「質」的感受。惟,根據內政部針 對外籍與大陸配偶進行的生活需求調查發現,外籍與大陸配偶透過公立就業服務 尋職的人比例極低,不滿 2%(內政部,2008:96),顯示相關就業政策的推行以 及實際政策施行的成效或有再行研議之慮,即為本研究的研究動機,又因大陸配 偶人數較多及語言相通之緣故,本研究係以大陸地區配偶為研究對象。本研究認 為在研究大陸配偶公立就業服務的成效評估部分,必須同時探討目前公立就業機 構所提供的就業服務內容,是否以滿足大陸配偶求職者實際需求為出發,和大陸 配偶接受公立就業服務的過程所遇到的困難和阻礙,以及接受就業服務的結果,

及後續的就業情形等等,方能完整評估大陸配偶使用公立就業服務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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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綜上所述,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主要有五項,如下所述:

一、分析大陸配偶公立就業服務使用者之基本特性。

二、了解大陸配偶求職者使用公立就業服務之情況。

三、評估大陸配偶求職者經就業推介後之工作情形。

四、歸納影響大陸配偶經公立就業服務成功推介就業之因素。

五、根據研究發現,提出具體可行之政策建議,以供相關單位參考。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研究方法主要採質性分析,透過文獻分析法、深度訪談法等方法,

評估大陸配偶公立就業服務成效,以達到研究預期之目的,並提出研究結論與相 關政策建議,以利相關單位參考。本研究詳細之研究方法如下所述:

一、文獻分析法

(一)理論文獻分析

蒐集國內外就業服務成效評估的相關文獻並進行資料彙整及分析,進而了解 公立就業服務成效之評估方法和評估指標,以作為評估大陸配偶公立就業服務成 效之理論基礎。其次,探討大陸配偶在台就業現況與影響大陸配偶就業之相關因 素,以發掘國內推動或辦理大陸配偶就業服務之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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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方文獻分析

本研究欲透過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處,入出國及移民署,勞工委員會及職業 訓練局等相關官方單位所公布關於大陸配偶相關的數據資料、統計或研究報告,

了解大陸配偶在台灣的人口分佈,就業情況及不利於就業之相關因素,與大陸配 偶公立就業服務之現況,作為評估大陸配偶公立就業服務成效的基礎。

二、深度訪談

本研究深度訪談採「半結構式訪談」,訪談的受訪者採便利抽樣 (Convenience Sampling),由各公立就業服務單位推薦近期接受過公立就業服務的大陸配偶,篩 選標準為「曾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成功找到工作的大陸配偶」,至於受訪者是 透過職業訓練局所屬的就業服務單位或是地方政府就業服務機構,以及現在是否 仍然從事該份工作則沒有限制。本研究預計訪談七位受訪者,其深度訪談的目的,

主要期望藉由深度訪談蒐集經公立就業服務成功找到工作的大陸配偶的背景資 料、公立就業服務的使用經驗及滿意程度、受訪者就業推介結果及後續就業情形,

並分析受訪者成功關鍵因素與策略,進而歸納及推論大陸配偶公立就業服務運作 的成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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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的研究範圍有兩點,如下所述:

(一)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大陸地區配偶,大陸地區配偶原意係指與本國籍人士 締結婚姻的中國、港、澳人士,但因港、澳婚姻移民在脈絡上與大陸地區婚姻移 民略有不同,在人數也較大陸地區來的少,故本研究的主要對象為大陸地區配偶,

在受訪者遴選的部份大陸地區配偶為限,但在文獻探討會一併討論港、澳地區配 偶的部份。

(二)質性訪談的受訪者遴選,以接受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透過職訓局單位或 地方政府就業服務機構皆可)推介就業成功的大陸地區配偶為限,至於目前是否 從事該份工作則不在此限。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在研究分析的過程中,有以下的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因時間、人力及物力的考量,在尋求訪談對象時,主要是透過人際 關係採便利抽樣的方式,較不符合客觀的抽樣標準要求,因此在本研究之訪談結 果,在代表性上可能有較為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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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研究的訪談內容,因訪談大綱之設計多少涉及個人隱私(例如受訪者的 家庭或就業狀況),部分受訪者回答較為保守,或無法達到原問項設計之初衷,

在訪談設計及問答技巧上,本研究仍有改善空間。

第五節 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本研究共分成五章,以呈現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如下所 述:

第一章「緒論」,內容旨在說明本研究之研究背景、研究流程及執行方式,

本章分為五小節,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研究方法;

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五節研究流程與章節安排。

第二章為「我國公立就業服務體系與成效評估指標」,本章探討我國公立就 業服務體系與探討公立就業服務的功能及成效評估,經與其他國家之比較後,作 為本研究之成效評估指標之佐證。本章分成五節,第一節我國公立就業服務體系;

第二節公立就業服務成效評估之探討;第三節我國大陸配偶就業協助政策;第四 節小結。

第三章為「大陸配偶就業狀況與就業服務成效」,本章內容陳述大陸配偶在 台就業現況與相關問題,與大陸配偶的就業服務成效之相關研究。本章分成四節,

第一節大陸配偶在台人數與特性;第二節大陸配偶就業狀況與問題;第三節大陸 配偶就業服務評估之相關研究;第四節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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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為「訪談發現與分析」,本章為質性研究個案訪談結果的呈現。本章 分成四節,第一節為訪談設計與對象;第二節訪談內容與分析;第三節訪談發現;

第四節小結。

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即為本研究之結論與政策建議。本章分成兩節,

第一節結論;第二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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