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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政府角色的轉變及知識社會的興貣,為滿足社會多元化需求與公民社會的架 構,非營利組織家數與日俱增,而在 Drucker(1990)提出非營利組織將成為未來社會的 中堅力量後,非營利組織管理更廣受學術界所矚目。在過去學術研究中,對研究型與 產業型的法人組織探討已有多年,包括各國在技術研究法人組織及大學的相關研究

(Grier, 1996 ; Goldman , 1996 ; Arnold, Rush, Bessant & Hobday, 2001 ; Yamamoto, 2004 ; Amano, 2004 ; Kiyonari, 2005),也發現許多的差異,例如當法人組織補助金削減時,

更多的企業化經營風格被強化於法人組織中(Arnold, Rush, Bessant & Hobday, 2001),

其他研究也提出大學產業連結是可以提升研究的績效表現(Gulbrandsen & Smeby,

2005),因此,二者之間並不相互衝突與矛盾,且有相似之處,再加上近年來,非營利 組織由於經濟不景氣,失業率節節升高,政府財政困窘,致使補助捐助款逐年下降,

朝向企業化經營已是必然生存的模式,而這對絶大多數的財團法人而言,是相當困難。

正因如此,向來以學術研究為導向的組織營運模式,如何面臨外在環境的變化與內部 組織的改變,轉移到產業化發展,即是一大挑戰。

Simon(1958)指出,現代社會是個組織經濟的社會,因此組織必頇因應經濟社會環 境的開發與變遷,持續不斷的變革,然而組織的功能是讓知識發揮作用-無論是用於 工具、產品、流程;工作設計;甚至是知識本身 (Drucker, 1994),正因如此,在全球 知識經濟體快速的發展下,技術研究法人組織在各自的國家中的經濟與技術發展,就

扮演著成功與否的巨大影響力(Rush et al 1996),而許多研究發現法人化組織對於大學 產業連結是項重要的因素,例如:法人化組織的大學對知識基礎環繞的公司而言,是 項極小化的影響(Audretsch & Lehman, 2005),所以並不影響產業界與大學合作的意 願,甚至自 1980 年開始,美國陸續立法通過一連串產學合作法案,以強化政府研發機 構、大學單位,將基礎研究成果轉化成產業需要的商業價值;而日本亦於 2003 年通過 大學法人化組織法,促進大學的多元化與特色化發展,並且活化了大學與大學間的競 爭(Amano, 2004; Kiyonari, 2005),如此一來,許多大學紛紛加入企業化經營的行列,

藉此進行企業改革(Clark, 1998),以創造資金,並希望能夠持續運作並且提升他們的地 位(Shattock, 2004)。

為強化大學與產業連結,軟體技術轉移辦公室、策略研究辦公室或創業及育成中 心組織相繼產生,Clark(1998)也支持上述組織成立的數量對大學產業連結的績效是有 提升的作用,而且在 Woolgar(2007)的資訊來源研究顯示,成立技術授權辦公室對於從 研究型大學轉移到產業型大學是有促進的功能,不過隨著科層化及多樣化的組織推陳 出新,無論是財團法人組織或是大學單位,隨著在非營利組織中,各式各樣的利益關 係人(Stakeholder)之組成狀態比營利組織為複雜化(Pestoff, 1998),開始面臨資源競爭與 成本壓力的環境衝擊,因此本研究希望藉由二者的比較與對照關係,建構出一套研究 型法人組織轉移到產業型法人組織的理論模式,並以轉變中的個案作為實務與理論的 驗證,最後再選定一家尚未轉變的財團法人個案進行質性研究,並且提出應該如何變 革之依循。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以目前的學術研究中,雖然有相當多的文獻在探討非營利組織、法人組織、組織 變革的影響(Tasolmon, 2005; Milofsky, 1997; Hond & Bakkrt, 2007; Hoetker, 2002; Seo &

Creed, 2002; Woolgar, 2007; Arnold, Rush, Bessant &Hobday, 1998; Rush et al., 1996;

Nelson, 1993, Lundvall, 1992; Lim, 1992),但甚少從研究型技術研究法人組織與產業型 技術研究法人組織的對照關係觀點,去導出一套轉移的方法,因此,本研究除了將二 種法人組織型態進行理論比較外,亦將從中衍生研究型技術研究法人轉移到產業型技 術研究法人如何去因應,研究結果將有助於理解由研究導向的法人研究機構到產業型 的法人研究機構的作法,更可提供法人組織作為企業化經營之變革參考。另外以日本 於 2004 年透由大學組織法人化的通過,授與國立大學自治力的提升(Yamamoto,

2004) ,以促進大學的多元化發展與提升競爭力(Amano, 2004; Kiyonari, 2005),達到 企業化經營的最終目標,換言之,組織法人化是轉型到產業界的一種方式,然而,反 觀某些國家技術法人組織已轉制為法人化組織,卻未能達到法人化的效果,是因為欠 缺法人化特質抑或先天限制條件,皆是本研究亟欲關注與探索的重點。

依據前述的研究動機,歸納出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分述如下:

1. 探討研究型技術研究法人組織與產業型技術研究法人組織的共同性與相異 性。

2. 建構出由研究型技術研究法人組織轉移到產業型的技術研究法人組織的理論 模式與轉移的方法與步驟。

3. 探討實際轉移成功的案例該如何複製並應用於某國家技術法人組織的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