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

價格擠壓行為是垂直整合事業利用其在上下游兩市場之獨占地位所 實施的定價策略。在價格擠壓案件中,由於垂直整合事業為上游市場獨占 者,因此垂直整合事業具備決定批發價格的能力,垂直整合事業上游的獨 占力量也往往讓其成為下游市場的零售價格領導者,垂直整合事業幾乎同 時掌握了訂定上游批發價格及下游零售價格的實力。而爲了提供下游產品 或服務,下游競爭者必須與上游市場獨占者進行交易,「價格擠壓」就發 生在垂直整合事業所訂定之批發價格與零售價格之間的價差,幾乎使競爭 者無利可圖的狀況。

一般而言,自由經濟市場之運作基礎為選擇對象及決定價格之交易自 由,然而這種以定價實質達到拒絕交易目的之行為究竟應該評價為垂直整 合事業交易自由的範疇,或是違法削弱下游市場競爭之障眼法?2003年歐 盟執委會作出德國電信(Deutsche Telekom)處分案1,宣示其價格擠壓行 為違法,2008年歐盟初審法院(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2亦支持此見解,

2010年歐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判決3再度確認執委會及初審 法院之決定。然而2009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linkLine判決4,宣示價格 擠壓並非獨立的競爭法違法類型。相同行為在世界二大經濟體被賦予截然 不同的評價,勢必將引發未來各國競爭法理論與實務發展上更多爭論,亦 將影響跨國企業政策之制定。

因此本文將從德國電信案及linkLine兩判決之論理往前追尋,分析價格 擠壓行為對市場之影響,尤其是禁止價格擠壓對於獨占事業、競爭者及消 費者有何影響。最後歸納判決及文獻對於價格擠壓促進或限制競爭效果之 見解,進一步歸納可行的合理原則判斷標準。

1 Commission Decision of May 21, 2003, COMP/C-1/37.451, 37.578, 37.579 – Deutsche Telekom AG., 2003 O.J. (L 263) 9.

2 Case T-271/03, Deutsche Telekom AG v. Commission, 2008 E.C.R.II-477.

3 Case C-280/08 P. Deutsche Telekom AG v. Commission, 2010 E.C.R. __, available at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ELEX:62008CJ0280:EN:HTML

4 Pac. Bell Tel. Co. v. linkLine Commc’ns, Inc., 555 U.S. 438, 129 S.Ct.1109 (2009). 本判決除了多 數意見書外,另有協同意見書,在實體理由上形成 5 比 4 分裂。

2

1.2 研究目的及問題意識

價格擠壓行為長久以來一直存在於各產業及各國市場中,但由於得採 行價格擠壓之事業不但須擁有上游市場獨占地位,該事業甚至憑藉著上游 獨占地位而積極成為下游市場的零售價格領導者,這樣獨特的條件使價格 擠壓案件成立的頻率在濫用獨占地位案件中成為相對少數。近年來電信產 業蓬勃發展,電信技術使已建設的電信管線得作更多元的利用,各種加值 服務也促使電信產業下游出現更多服務提供者,然而下游市場的蓬勃競爭 加劇有關電信管線使用權的爭議,下游電信服務低邊際成本的特性則成為 誘發價格擠壓行為的有利環境,由德國電信案及linkLine兩判決均發生在電 信產業可見一斑。

產業更迭及科技發展的日新月異實難以預測,但由資本主義與人性自 利引擎所驅動的相同行為模式在歷史上則不斷重複的出現。回到價格擠壓 案件兩造對立的立場,無論競爭法之宗旨是維護競爭或保障消費者,競爭 法執法過程所面對的最大質疑就是,為了保障弱勢競爭對手而打壓占有優 勢的獨占事業是否具有正當性?而許多產業管制,例如批發階層或零售階 層的價格管制、交叉補貼、或甚至產業性直接禁止價格管制等規範,又是 否足以取代競爭法上的價格擠壓規範?

本文目的為澄清保護與垂直整合事業具有相同效率之零售階層競爭 者,在競爭法上的效益及目的,檢視現有價格擠壓公式對獨占事業實際造 成的影響,以解釋價格擠壓規範架構中,競爭法對於市場短期及長期競爭 秩序之內在價值判斷,提供價格擠壓管制的正當性基礎。再者,藉由價格 擠壓公式的比較及分析,本文探討以批發價格與零售價格之價差排擠下游 市場競爭者之行為,是否足以作為競爭法上獨立違法類型。現代經濟發展 已走向高度技術密集、資本密集的產業型態,獨占事業擁有的上游獨占資 源難以被複製,其實也是價格擠壓出現的背景之一。價格擠壓規範在此提 供一個如何解決市場進入門檻太高的模型,也期待本文在此議題的研究能 為未來拒絕交易之理論發展提供新的思考方向。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架構 1.3.1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採取文獻分析及案例研究,透過現有研究資料,如判決、期

3

刊、論文、官方報告以及美國及歐洲相關文獻等之收集,分析價格擠壓行 為的成因及背景,並比較不同國家對於價格擠壓行為所採取的觀點,歸納 可行的因應之道。

首先,本文透過判決研究歸納整理價格擠壓之行為態樣,藉由不同時 代、不同地區、不同產業的實例,分析價格擠壓之行為特點及對市場的影 響,進一步整理價格擠壓於不同地區競爭法發展上引發的爭議及相關立 論,作為研究觀點切入之基礎,並且形構本文的研究架構。

其次,本文透過學術期刊、論文以及相關文獻之整理,分析出現行競 爭法規範價格擠壓之著眼點,並由獨占事業及競爭的成本分析、產業創新 動力、與市場結構及發展等觀點,探討價格擠壓隱含的促進及限制競爭效 果,進一步整理歸納出可供判斷違法價格擠壓行為的標準,建立可行且明 確的合理原則判斷架構。

1.3.2 研究架構

本文之研究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為序章,內容包含研究動機、研究目 的及問題意識,和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架構。第二章為價格擠壓在美國及歐 洲競爭法上的發展歷史,說明價格擠壓的行為態樣、成立要件及背景,並 比較雙方觀點知差異和爭議所在,以對本文探討主題有適當的了解。第三 章探討價格擠壓檢驗公式之明確性及可行性,並從成本分析之角度探討價 格擠壓規範對於獨占事業之影響。第四章回應創新動力與競爭法規範之關 連,並檢討價格擠壓規範對於創新動力及風險分擔所為的衡量。第五章以 拒絕交易理論重新建構價格擠壓立論基礎,並深入分析價格擠壓之限制競 爭效果。第六章則歸納整理判斷違法價格擠壓行為的標準,建立可行且明 確的合理原則判斷架構,做為總結性的結論及立法建議。

4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