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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研究旨在了解臺東縣國小五年級學童視力保健認知與態度之研究,本章內容 包含: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研究問題;第四節研究 範圍與限制;第五節名詞解釋;第六節:研究假設等六部份提出說明,以釐清研 究的內容,來勾畫本章之藍圖,茲分節敘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從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臺大醫院眼科部執行「臺灣六至十八歲學生近視及其 他屈光狀況調查」,近視盛行率於 94 年時國小一年級為 19.6%,99 年時已增加 到 21.4%,國小六年級由 94 年時的 61.8%,99 年時已增加到 65.9%,顯示臺 灣地區學童近視罹患率趨勢並未緩和。面對 3C 充斥、坐式生活型態普及,有損 國人視力健康之因素紛至沓來,學童視力保健工作不得頇臾鬆懈,利於視力正常 發展的措施仍待持續深耕,引領視力指標建置過程之專業知識與操作流程的共識 仍頇予以強化,方能維護青少年學子視覺健康權力(教育部,2012)。

教育部最早於民國六十九年開始規劃辦理「加強學生視力保健重要措施」積 極推展近視防治工作;民國七十五年時,行政院研考會會同教育部、行政院衛生 署,通力合作於視力保健議題,研議修訂「加強學生視力保健重點措施」,民國 八十八年,教育部更進一步提出「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民國九十六年 時頒訂「學帅童視力保健實施計畫」,其含有具體的策略方向(郭瑞玲、陳政友,

2009;彭秀英、林隆光、吳仁孙,2010)。民國九十九年再提出「學帅童視力保 健三年計畫」(教育部體育司,2010)。其執行內容重點涵蓋的兩大面向,一是預 防方面,以加強教師及家長的視力保健的知能,包括減少近距離用眼時間、力行 規律用眼 3010、天天戶外活動(遠眺)120 及減少學習壓力;另一是矯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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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落實視力篩檢之後續處理工作,即是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要為學童進行視力 篩檢,篩檢發現任一眼的視力值在 0.8(含)以下者,應通知其家長帶該童至眼 科醫師處複查(陳政友,2013)。由上述計畫內容可知,戶外活動時間開始有清 楚的規範。重視力保健一直是學校衛生工作重點之一,除了政府單位及學術界的 重視外,家庭環境教育及家長正視學童視力問題也是重要的一環。但由於科技的 發達,3C 產品的充斥,電視節目的氾濫、網路遊戲的盛行,再加上父母的工作 忙碌,常讓孩子於假日長時間看電視、打電腦、玩電動、玩手機。林隆光(1997)

所著學童視力保健一書提及表示學童視力保健工作責任,不應僅止於學校教職員 以及學校健康護士,家長的參與監督管理;亦顯對等重要。

目前學校篩檢視力不良通知回條發出數百張,因家長配合度不高,回收率低,

就以臺東縣學童視力不良率為例;從 100 學年至 104 學年為:30.05%,30.47%,

29.30%,28.46%,27.68%(學生健康資訊系統,2016);雖逐年下降,但仍然居 高,已成為學童健康嚴重問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 年 7 月 31 日召開 104 學年學童視力保健計畫中提到學校的視力保健宣導重點為:戶外活動 防近視、定期就醫來防盲、3010 眼安康等等;鼓勵教師落實學生下課教室淨空 至校外活動。

學童視力保健健康問題一直被提出檢討,凸顯視力保健工作重要。研究者任 職於國民小學護理師工作近 15 年,長年參於篩檢及調查學童視力,認為學童視 力保健已是學童健康上最大問題,需喚醒學童的自我意識,尤其在小學高年級學 童,若學童能自覺視力保健認知及態度的重要性,相信比家長或老師在旁不斷的 提醒都來的重要,喚醒、促進、注意,讓大家共同重視這個"眼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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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的背景及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在以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為對 象,了解這些學生對於視力保健影響的知識與態度,進而探討適切之輔導學生政 策之教育內涵。本研究的目的如下:

一、 探討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不同背景變項對於視力保健認知與態 度之現況。

二、 探討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不同的個人變項上對視力保健認知之 差異。

三、 探討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不同的個人變項上對視力保健態度之 差異。

四、 探討視力保健認知和態度之間的相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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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問題

綜合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探討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視力保健認知與 態度的現況,並瞭解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視力保健認知與態度之表現,研究國 民小學五年級學生問題闡述如下。

一、 瞭解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不同背景變項對視力保健認知與態度現 況為何?

二、 瞭解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不同的個人變項上對視力保健的認知差 異情形為何?

三、 瞭解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不同的個人變項上對視力保健的態度差 異情形為何?

四、 分析視力保健認知和態度之間的相關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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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在探討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對於視力保健影響的認知與態度。

其研究的範圍與限制如下:

一、研究範圍

(一)就研究區域

本研究以臺東縣國民小學為範圍。依臺東縣行政區劃分;臺東區 4 所(東 海、新生、豐田、卑南等國小),離島 2 所(蘭嶼、綠島等國小),關山區 4 所(鹿 野、永安、大南、賓朗等國小),成功區 4 所(都蘭、信義、成功、東河等國小), 大武區 4 所(嘉蘭、大溪、大武、安朔等國小),總共計 18 所國民小學 。 (二)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是以 105 學年度臺東縣 18 所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為母群體,實施問 卷調查。

(三)就研究變項而言

本研究以「視力保健影響之認知及態度研究」進行文獻探討,再以問卷調 查方式瞭解目前並進行統計與分析。以臺東縣國民小學五年級學生的「背景變項」

及「視力保健影響的認知」、「視力保健影響的態度」為主要研究變項;「背景變 項」為個人及學校有關之變項,參考國內外相關研究包含:性別、族別、父親職 業、母親職業、家庭收入、每天滑手機時間、區域等;「對視力保健認知及態度」

分別分為危害因素、保健因素等二個層面來編製問卷。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限制如下:

本研究在問卷編製過程,指導教授檢視後,經專家效度、因素分析、信度效 度,期能排除鑑別度較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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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名詞釋義

一、臺東縣國民小學學生

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國民教育分 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教育部網站,2012),

本研究所指臺東縣國民小學學生係指臺東縣就讀國小一至六年級的兒童。

二、視力保健認知

本研究所謂的視力保健認知是指:受詴者對於視力保健認識與理解的心理活 動歷程。具體而言,是指在本研究視力保健認知量表得分情形,分數越高付表視 力保健認知越高。

三、視力保健態度

本研究所謂的視力保健態度是指:受詴者對於視力保健認識與理解的主觀評 價。具體而言,是指在本研究視力保健態度量表得分情形,分數越高付表視力保 健態度越高。

四、視力危害因素

本研究之視力危害因素為: 「3C 產品」、「長時間」、「不當用眼」三個關鍵 性對人體造成傷害之因素。

五、視力保健因素

視力保健係指所有與眼睛健康自我管理有關統稱。本研究之視力保健因素為:

「戶外活動防近視」、「定期就醫來防盲」、「3010 眼安康」三個關鍵性保健因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2015 年 9 月 23 日)。

六、視力不良

本研究之視力不良定義係依教育部頒布的標準,即所謂視力不良者(不合視 力標準者)是指採用 E 字視力表,篩檢出裸視時一眼或兩眼視力在 0.8 或以下 的情況者(楊瑞珍、熊鯤苓,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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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天戶外遠眺 120

每日戶外活動總時數 120 分鐘以上。

八、3010 眼安康

規律用眼 30 分鐘,需休息 1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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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研究假設

本研究的假設如下:

假設一:不同背景變項的臺東縣國小五年級學生在視力保健認知上有顯著差異。

假設二:不同背景變項的臺東縣國小五年級學生在視力保健態度上有顯著差異。

假設三:視力保健認知和態度上有顯著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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