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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公司治理對於銀行之外的產業探討甚早,自 Bearle and Means (1932),開 始了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的研究。隨著公司發展日益複雜,出現兩類公司治理問 題。第一類為代理問題。組織日益發展,使得擁有所有權的股東和擁有控制權的 經理人產生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因此產生代理問題。此外,公司資金來源日益多 元化,導致第二類的剝奪問題。公司若有盈餘,將會分配給資金提供者,如控制 股東、一般股東、以及債權人等。但真正控制公司的是控制股東,他們在盈餘分 配前,可能使用一些方法先獲取利益,而剝奪了其他股東和債權人的理應分配到 的盈餘,於是產生剝奪問題。

法律體制的差異也會影響公司治理中的剝奪問題。如大陸法系(Civil Law) 國家和普通法系(Common Law)國家,兩者所面對的公司治理問題有很大的差異。

普通法系國家,如美國,法律體制較能保護一般股東的權利,因此一般股東毋須 擔心自己的分配盈餘的權利被控制股東剝奪,因此股權較分散(Caprio et al., 2007)。這些國家面對的公司治理問題主要是代理問題。對於大陸法系國家,如 歐洲,由於法律體制較不能保護一般股東,因此股東傾向形成控制股東,進一步 保護自己權利,利用金字塔結構、交叉持股、類別股份,進而形成集團,加強控 制公司,並剝奪其他少數股東或債權人的權益。此外,金融體系中,銀行部門較 資本市場顯得更為重要(La Porta et al., 1997)。

銀行產業的公司治理問題到較晚才被注意。就產業的重要性而言,銀行發生 危機時,帶來的衝擊較其他產業大。此外,剝奪問題對於銀行產業而言會更加嚴 重,因為銀行的資金提供者主要來自為數眾多的存款戶。當控制股東進行剝奪時,

眾多且分散的存款戶較無監督控制股東的能力。因此,有必要針對銀行進行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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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探討。

台灣屬於大陸法系國家,可能存在嚴重的剝奪問題,且銀行對台灣產業非常 重要。2008 年的金融海嘯,即是以銀行為中心的金融危機,最終擴展到各行業 以及各國。本篇論文探討於 2007 年至 2011 年期間,台灣銀行產業的控制股東是 如何對其他股東進行剝奪。本文分別探討集團內部的剝奪結構、集團對銀行的持 股比例、銀行董事會的集團代表持股比例,是否會影響績效,從中產生剝奪問題。

文獻探討股權結構對公司績效影響,計算股權的方式可分為兩類。一類以直 接持股來衡量股權結構(Barry et al.,2011; Micco and Yanez,2007)。直接持 股可觀察管理階層股對公司價值的變化,但卻無法捕捉大股東或控制股東對公司 績效的影響;另一類為最終持股(Faccioa and Lang,2002)來衡量股權結構。然 而,多數探討銀行最終控制股東之股權結構的文獻,多集中在歐洲或歐洲銀行業 (Azofra and Santamaría,2011; Iannotta et al.,2007)。

調查銀行股權結構,可發現持有銀行股份的集團內部存在許多交叉持股以及 金字塔結構,而這會使得現金流量權和控制權嚴重分離嗎?是否可說明集團剝奪 銀行股東的事實嗎?

TEJ計算現金流量權的方法忽略交叉持股的情況,這可能使現金流量權被高 估,進而低估股份盈餘偏離差,最後導致錯誤的結論。本論文先以馬可夫鍊改良 現金流量權的計算,說明集團持股盈餘股權偏離程度。利用馬可夫鍊的方法計算 現金流量權,可利用矩陣增加計算的便利性,並且能考慮交叉持股情況,因而同 時增加正確性以及便利性。接著再研究集團對外持股,從集團持股比例和董事代 表持股比例,研究集團持股比例和銀行的績效的關係。除了數量之外,本論文還 針對持股股東的種類作探討,將持股集團分類為政府、家族、及機構,並進一步 研究台灣各商業銀行的剝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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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架構

圖 1 本文研究流程圖:

緒論

•研究動機與背景

•研究架構

文獻探討

•股權結構與公司績效

•銀行與公司治理

研究方法

•現金流量權計算

•集團持股實證模型

•各項變數

實證結果

•資料來源

•集團內部分析

•各假說實證結果與分析

結論與建議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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