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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集團持股實證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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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集團持股實證模型

由前述方法計算集團持股,除了集團內部可能存在金字塔結構以及交叉持股 等剝奪結構,增加剝奪的動機,剝奪結構可能存在於集團外。因此,為探討集團 對外持股對所持有公司之剝奪問題,本論文建立四個假說

假說一、不同類型的重大股東,影響銀行績效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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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下標 i 代表第 i 家銀行。FAMILY、GOVERN、INSTITU 分別代表家族集 團持股、政府集團持股、機構集團持股。COST 代表營業費用率(營業費用除以營 業收入)、LEVERAGE 代表財務槓桿(權益除以資產)、DEPOSIT 為存款率(存款除以 資產)、ASSET 為資產規模(資產之自然對數值)

Pound(1988)以及 McConnell and Servaes (1990)指出,機構投資者擁有較 多人才和資源,比小股東更能有效監督公司管理階層,有助於提升公司的價值。

因此,機構投資者持股與公司業績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係。

假說二、重大股東的總持股比例,影響銀行的績效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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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SUM 為 FAMILY、GOVERN、INSTITU 之總和。

McConnel and Servaes(1990)指出,大股東持股與一般公司業績並無顯著關 係,與公司是否存在大股東也沒有顯著關係。而其他文獻則有不一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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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 and Zhang(1996)提出,若大股東持股是只為了得到公司控制權,在這樣 的情況下大股東持股對公司績效帶來不良影響。

假說三、不同類型的董事代表股份比例,影響銀行的績效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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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B_FAMILY、B_GOVERN、B_INSTITU 為董事代表持股分別為家族集團持 股、政府集團持股、機構集團持股。

董事席次為控制股東控制公司的表現。因此,董事代表持股即為控制股東持 股,亦為內部人持股。Micco et al.(2007)指出,政府為控制股東時,負向影響 銀行績效。然而若是控制股東為外國機構,會正向影響銀行績效。另一方面,

Azofra and Santamaría(2011)提出,家族或政府為控制股東時,不影響銀行績 效。影響銀行績效的股權變數,為現金流量權和控制權的偏離。

假說四、董事代表總股份比例,影響銀行績效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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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B_SUM 為 B_FAMILY、B_GOVERN、B_INSTITU 之總和。

另外針對非線性的影響,可由下列方程式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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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B_SUM_SQARE 為 B_SUM 之平方

Demsetz and Lehn(1985)指出,內部人持股比例對公司績效影響並無線性關 係。但隨後 Morck et al.(1988)發現分段的線性關係。董事會持股在 0~5%時呈 正相關;5%~25%時呈負向關系;25%以上又呈正向關係。內部人持股,會產生兩 種不同的效應。一種是隨著董事會成員持股增加,使其和股東利益一致,進而增 加公司價值;另外,隨著董事會成員持股增加,對公司的控制也愈強,越有可能 剝奪其他股東的權益。另外,Azofra and Santamarí (2011)指出,最終控制股 東持股比例和之平方,和銀行績效呈現正相關關係。因此預期董事會持股比例,

和銀行績效有二次函數的正向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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