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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執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為題。本章內 容分三節,第一節描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 義,以引領讀者對整個研究有初步了解。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教育部於2000年公布「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綱要」(90年暫行綱要)之「實施要 點」第六項提到,各校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於學期上課 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之規劃、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審查自編教科用書及設 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並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充分考量學校 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結合全體教師及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審慎規劃全校課程計畫。學校課程計畫應含各領域課程計畫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

內容包含:「學年/學期學習目標、能力指標、對應能力指標之單元名稱、節數、評量 方式、備註」,並在各領域課程中融入性別平等、環境、資訊、家政、人權、生涯發展、

海洋等七大議題,附則也提到,特殊教育班之課程實施,依相關法令辦理。

然而,普通教育課程在2014年有了重大改變,教育部於同年11月公布「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做為課程連貫與發展的依據,學校課程計畫乃是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發展的最主要內容,學校課程計畫是學生學習的藍圖、課程公共對話與溝通 的重要文件(教育部,2014),教育部並暫定於108學年起,依照不同教育階段逐年實 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內提到,針對特殊教育的課程審查、特殊需 求課程規劃、協同教學及公開授課等,是未來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發展的依據,期望透 過各學習階段、各課程類型的規劃,結合領域綱要的研修,培養學生在「自主行動」、

「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的核心素養落實於課程、教學與評量中。Jacobs於1997年

也指出,學校可以透過課程計畫讓教師了解學生的個別需求及學習進度、教學重點,進 而安排教學活動與教學資源(引自劉雲傑,2004,24-25頁)。

為了因應特殊教育與中小學普通教育課程接軌的規劃,教育部於2007年開始推動

「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的修訂,並自102學年起於各縣市全面試辦,相關的會議、研習、

教材編輯等配套措施接連展開。105學年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發文給高雄市公私立各 級學校,依照「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 綱要總綱」及「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辦理,要求各教育階段及班級類 型根據「高雄市105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撰寫暨備查注意事項」,撰寫特殊教育課 程計畫(以下簡稱特教課程計畫),並在七月初上傳至高雄市特殊教育資訊網或繳交核 章正本至教育局備查。

雖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學者都認為執行特教課程計畫在特殊教育中有其必要 性,教師們普遍也同意個別化與融合教育的理念,然而,在教育現場,105學年度以前 未曾強制規定特教教師要撰寫特教課程計畫,加上國內特殊教育長期被認為與普通教育 脫軌,推動特教課程計畫是否能夠符合學生需求與教師教學可循之依歸,不讓特教課程 計畫只是流於紙上作業?目前並沒有相關研究。

國內對於課程計畫的研究以學校總體課程計畫為主,研究者以課程計畫、特教課程 計畫、資源班課程計畫等關鍵字,透過臺灣博碩士論文資料庫、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

台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Google學術搜尋,查找相關研究,發現目前國內對此領域相關 研究甚少,就論文的部分,僅丁福壽(2002)之碩士論文「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 習領域課程計畫評鑑規準之研究」、施孟和(2002)之碩士論文「九年一貫課程學校總 體課程計畫之評鑑-以高雄市國民小學為例」、倪雨平(2004)之碩士論文「學校課程 計畫之發展研究─以臺北市國民小學為例」、劉雲傑(2004)之碩士論文「桃園縣國民 小學九年一貫學校課程計畫準備之研究」、劉碧賢(2004)之碩士論文「國民小學綜合 活動學習領域學校課程計畫評鑑規準之研究」、黃銘松(2005)之碩士論文「國民小學 學校課程計畫實施現況之調查研究─以高雄市國民小學為例」及李雅容(2007)之碩士 論文「屏東縣國民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實施現況之調查研究」七篇;就學術期刊部分只有

「當課程領導遇見課程計畫」(陳錦蓮,2003)、「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觀察與反省─

一個課程督學對學校課程計畫備查的思考」(師瓊璐,2004)、「九年一貫課程之學校 課程計畫備查實務探究與分析」(張素貞、顏寶月,2004)、「從課程計畫審閱看九年 一貫課程學校層級課程發展問題─以台北市國小第三群組學校為例」(葉興華,2005)

四篇,以上研究都是關於學校總體課程計畫或是普通教育之課程計畫之探究與分析,針 對特殊教育教師在執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未見相關現況調查文獻。

綜合上述,由於高雄市特教課程計畫從鼓勵試行至強制執行迄今僅快兩年時間,目 前各校在實施情形為何?不同背景的資源班教師面對特教課程計畫的執行與困難是否 有差異?目前並沒有相關研究,故,研究者想以自己所任教的高雄市國小階段之資源班 為研究範圍,實際調查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執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並比較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的資源班教師在執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的差異情形,了解法 規執行現況。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基於前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提出研究目的與問題如下:

一、研究目的

(一)了解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執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

(二)比較不同背景(最高學歷、特教專業背景、特教服務年資、教師資格、擔任 職務、學校規模、是否曾經擔任課程發展委員會委員)之高雄市國小資源班 教師執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的差異。

二、研究問題

(一)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執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為何?

1-1 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理念與態度為何?

1-2 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執行情形為何?

1-3 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影響為何?

1-4 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執行困難為何?

(二)不同背景(最高學歷、特教專業背景、特教服務年資、教師資格、擔任職務、

學校規模、是否曾經擔任課程發展委員會委員)之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執 行特教課程計畫之現況與困難差異為何?

2-1 不同背景之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理念與態度差異為 何?

2-2 不同背景之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執行情形差異為 何?

2-3 不同背景之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影響差異為何?

2-4 不同背景之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對特教課程計畫之執行困難差異為 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了讓本研究特定名詞的意義更為明確與易於了解,茲將本研究重要相關名詞解釋 如下:

一、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

依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十一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 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有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通過教師 檢定後,取得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並任教於資源班,提供相關特殊教育服務的教師,即 為資源班教師。

本研究所指的高雄市國小資源班教師,係指 105 學年度任教於高雄市國小身心障礙 分散式資源班之正式與代理教師,其中,代理教師之身分,係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 代理教師聘任辦法》(1997)第三條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順 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二、特殊教育課程計畫

教育部(2014)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提到,學校課程計畫 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的最主要內容,學校課程計畫是學生學習的藍圖、課程 公共對話與溝通的重要文件。

王文科(2007)指出,課程計畫可用學習方案、一系列活動、程序、手冊、學習進 程、綱要、工作單元、套裝學習活動(learning activity package)來表示;發展課程計畫 需要考量多種要素,如學生個人與課程的目的和目標、環境、課程設計、教學方式、課 程評鑑等,以上要素組合成課程系統,課程計畫是指課程工作者對課程系統中各種要素 或價值進行選擇的過程。

本研究所指的特殊教育課程計畫,係依據「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辦理之高雄市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需撰寫之特教課程計畫書。身心障礙資源班呈報 教育局之特教課程計畫書規定撰寫內容包括:「領域、教材來源、設計者班級/組別、教 學節數、教學者、學期學習目標(請註明對應之能力指標碼,含原九年一貫能力指標或 調整後指標)、學生原班(或資源班)已融入之重大議題、週次/日期、單元名稱(或教 學內容重點)、節數、評量方式(高雄市教育局,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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