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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 1.1 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台灣高速鐵路(Taiwan High Speed Rail 簡稱 THSR)是台灣第一個、

也是全世界最大規模(吳迎春、陳一姍 2009),採取由民間興建、營運,

並 於 特 許 營 運 期 滿 後 , 移 轉 給 政 府 的 「 民 間 興 建 營 運 後 轉 移 模 式 」

(Build-Operate-Transfer 通稱 BOT)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設成本約 4,600 多億元。台灣高速鐵路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東太平洋 電纜、長榮集團長鴻建設、富邦產物保險、東元電機和大陸工程共同出 資)負責興建、營運階段的工作,特許期限為 35 年,事業發展用地為 50 年,期限過後將以有償或無償的方式交還中央政府經營。高速鐵路自 1999 年 3 月動工興建至 2006 年 12 月完工,2007 年 1 月板橋站至左營站通車 營運,同年 3 月台北站亦完成通車營運。

被稱為極速之光的台灣高速鐵路,2007 年 1 月開始在我國的西部走 廊馳騁,北高兩大城的聯繫只需 96 分鐘,南北一日生活圈的構想已然實 現。但通車才二年多,這條縱貫南北的台灣新幹線,卻已虧損掉了 3 分 之 2 的資本額1,2007 年虧損約 294 億元,2008 年虧損約 250 億元2,如 此嚴重的資金缺口,若不是政府強力主導介入銀行團融資重組協商,台 灣高鐵撐不到三年便將面臨倒閉的命運,何以精心規劃多年的高速鐵 路,政府民間通力合作的最大 BOT 案,在擊潰了國內本島航空業及長途 客運業後,卻面臨了如此不堪的財務瓶頸呢?究竟是「政府零出資」的 美麗謊言所造成,還是原始股東五大財團僅投資 290 億,聯貸金額卻將

1 台灣高鐵實收資本額約為 1,053 億元。台灣高鐵(2009)

2 依據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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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4 千億的高風險財務所造成,或還是政府經濟政策偏差,國內經濟嚴 重負成長,營運量嚴重不足所致,種種的高鐵經營與財務問題有待探討。

本文研究的目的如下:

第一、剖析台灣高鐵財務結構,了解財務黑洞原因。本文目的主要探 討高鐵公司創立至營運以來,財務卻如此艱困糟糕十分不堪且鉅額虧損之 原因。並尋求改善台灣高鐵營運效率及財務問題的有效方案。台灣高鐵營 運以來,2007 年營收僅約 135 億元,利息支出卻高達 144 億元,2008 年 營收也只有約 230 億元,利息支出則為 159 億元,二年多來實際營運量 與高鐵成立興建之初預期營運量差異太大,其原因為何?而虧損僅是由於 營運量的不足嗎?台灣高鐵興建的龐大資金如何籌措,財務結構內容為何?

營運不到 3 年即產生如此大之資金缺口,面臨即將倒閉的命運,本文即 為研究如何改善台灣高鐵的財務問題。

第二、以減資再增資方式改善高鐵的財務方案及財務可行性探討。由 於嚴重的財務危機,台灣高鐵不得不面對破產危機並交出主導權,但台 灣高鐵雖已撤換董事長為官股代表,惟仍是由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負 責營運,台灣高鐵的原始股東明顯違約已是事實,政府目前尚未正式接 管,官股介入主導即能改善台灣高鐵的財務問題,亦或僅是延長財務危機 的引爆點而已,面對高鐵嚴重的虧損及財務危機,政府已無再犯錯之空 間,部分人士提出應將高鐵定位為「政策服務」,把高鐵收歸國有並採取 國營事業方式經營,就財務部分其可行性與利弊得失如何?實際作法又是 如何?而以減資彌補虧損後,淘汰原始股東再尋求新股東入股,或以債作 股,或由政府增資入股,方可有效的改善高鐵財務,如由政府增資入股可 能就是以國營事業型態經營高鐵,總之先以減資彌補虧損為改善高鐵財務 的第一步,似乎最具可行性,本文研究目的即為以減資方式評估台灣高鐵 的財務改善方案,並分析探討減資後可否引進民間增資的財務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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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節 研究範圍

回歸高鐵籌備興建之初,其資金籌措方式與財務結構設計,顯然有規 劃不當,使得高鐵營運後,馬上面臨嚴重的虧損及財務危機,例如運量預 估與預期站區開發的嚴重偏差。由政府直接提前將高鐵收歸國有,由政府 機關自行經營,或許是改善高鐵財務及提高營運效率的可行方案,但更 大的可能,或許會如同台鐵一般年年虧損。另若仍維持公司組織由政府 出資入股取得絕對多數股權,就如中油公司、台電公司之公營業方式經 營,是否為高鐵改善財務及提高營運效率可行方案,值得評估,另抑或 是採收回鐵路,路權營運部分重行招標委由民間經營,亦即所謂車路分 離的民營模式,是否可行尚待研究探討。

現今政府官股已介入主導台灣高鐵,而如何確保高鐵正常服務營運,

徵結點為財務問題。本研究除對高鐵營運、站區開發及調整薪資等開源節 流方法作分析,並且如何有效的規劃及擬定方案,以降低鉅額虧損做探 討外,主要針對高鐵應如何調整改善財務結構,第一須先以減資彌補虧 損,淘汰原始股東再尋求新股東入股,或以債作股,來有效解決資金短缺 危機做為主要課題,探討分析高鐵未來的財務可行性。

第 1.3 節 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如下:

一、文獻探討法:參酌有關台灣高鐵財務問題已發表或未發表的研 究報告、期刊、論文及政府機關出版品、法令規章、簽約等相關資料,

並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報表及公司重大政策措施有關財 務部分,予以綜合分析整理歸納,以期能對台灣高鐵財務問題獲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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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的了解。

二、制度比較法:針對軌道運輸具有固定成本高且自然獨佔等特性,

且先進國家的高鐵建設營運已行之有年,對國外財務健全營運成功的高 鐵案例,將其資金籌措、財務規劃及營運結果之各項財務比率與台灣高 鐵的財務進行比較分析。

三、個案分析法:針對假設高鐵經由減資後之各式財務改善方案,

選取其中法律與制度面較具可行性的個案,將相關財務結構以現況之營 運量、營收、利息、折舊…等數據,設定基本參數推估各期現金流量,

利用財務管理上之各種評價指標,評估財務可行性。

四、歸納分析法:依研究過程中蒐集之資訊加以整理分析,進而歸 納出新的事實,提出個人見解或結論,期能提供較具參考性之結論。

第 1.4 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本研究在對於台灣高鐵財務問題有一概略性的了解之後,進一步確 立研究目的與架構,進行文獻的蒐集與相關資料的整理並加以分析,再 做最後總整理後,提出各項適當的方案,並作出具體結論及建議。

本文章節安排如下: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為文獻回顧,第三章為台 灣高鐵財務結構剖析,第四章為以減資再增資方式改善財務之可行性評 估,第五章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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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流程如圖 1.1 所示:

圖 1.1 研究流程圖

結論

以減資、增資方式 改善財務之分析

營運狀況及損益分析 償債能力及資本結構

分析

台灣高鐵財務結構剖析 文獻回顧:探討台灣高鐵

BOT 及財務問題 確立研究動機與目的

財務可行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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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有以下的限制:

有關台灣高鐵的學術研究,多半是 BOT 模式的研究,較少有財務方 面的研究,且多為雜誌、期刊之討論,相關的學術性研究較少,再加以高 鐵正式營運僅二年多,故很少針對高鐵財務單一問題,如減資彌補虧損再 以債作股、民間增資或政府增資收歸國營等之財務評估作討論。

因資料取得困難,本研究僅就財務問題之資金面為主加以探討,且就 高鐵重大虧損問題及其減資改善財務方案加以研究探討,較細節之財務問 題及營運開發創收、成本費用方面可能無法詳述。在可供參考之文獻及資 料不足之情況下,本文的研究會面臨一些資料不足的問題,故不免有舛 誤、缺陷及尚待補強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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