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壹、研究緣起
台灣地區地狹人稠,經濟活動蓬勃發展,山地佔全島面積約 74%,以有 限之平原、台地土地資源供給工業、農業、商業及休閒活動所需實嫌不足,
故山坡地住宅社區便有其出現之時空背景,民國八十年代為山坡地社區開發 之最高峰。但由於相關法令之配套規定不足,業主對於專業認知不足,山坡 地社區開發過程中,對於水土保持設施及邊坡保護工程常因陋就簡,甚至作 出極為大膽之開發舉措。例如,許多山坡地建築物鄰近邊坡坡腳設置,毫無 安全退縮距離,如有災害發生,常因此造成嚴重生命財產損失。林肯大郡災 變為此類災變之最著名之案例,為此政府於建築技術規則增訂建築設計施工 篇之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專章」以資規範山坡地建築之開發,並於 87 年 1 月 1 日發佈實施,迄今中央建築主觀關發佈多次解釋令以補充原條文疑義 部分,然國內仍有部分研究指出部分條文有關疑義。而此一專章實施已超過 十年,其實施成效及有關條文疑義實應作整體分析與探討,瞭解其中是否有 改進之處,作為法規修正與有關鍵管人員執行本專章之參考。
貳、研究背景
山坡地專章條文共分為山坡地基地不得開發建築認定基準與設計原則 兩節、9 個條文,本研究將針對所蒐集之文獻中較有疑義條文進行檢討分析,
並提出初步改正建議,並規劃未來修法方向,期能使山坡地開發建築法規更 臻完善,以確保山坡地建築開發安全。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係針對山坡地專章條文進行研究,首先蒐集國內相關文獻,檢討分析 專章內條文規定,探討其中有待改進之處,玆說明研究方法如下。
1、山坡地建築法規整理
現有山坡地專章主要係由原「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非都市土地開發 審議規範」相關條文整合制訂,本研究將針對山坡地建築開發法規嚴格進行檢討 分析,以瞭解有關山坡地專章條文精神所在,作為後續檢討分析之參考。
2、文獻蒐集及案例檢討分析
山坡地專章頒佈以來,有關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所發佈之解釋函及國內有關文 獻之探討合宜性,對於條文補充或合宜性均有探討,本研究將此進行蒐集整理,
以瞭解條文受質疑之重點,以作為後續檢討分析之依據。
3、條文檢討分析
經由上述文獻整理分析,將針對較受質疑之條文進行檢討分析,並進行有關 專家訪談工作,預計將訪談大地、地質、水保等專業團體技師,及建管單位人員 以瞭解實務上所面臨之問題及解決之道,以作為條文檢討分析之參考。
4、條文檢討修正
針對上述條文檢討分析結果,將提出具體修正建議及修法方向,以作為建管 機關及建管人員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