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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登革熱/屈公病病媒蚊孳生源清除成果統計表

日 期

地點 參加人員 孳生源(各種瓶、罐、廢輪胎等等)清除數或處理數 備註

(空戶請在此 欄位註明)

鄉(鎮 市區)

(里)

人 員 單 位

數 住家 學校 公園 空地 地下室 菜園 其他

填表人:

本表請彙整成冊並留存衛生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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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都會農園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

登革熱是一種環境病,只要環境中存在適當的孳生源,就有登革 熱流行的可能性。任何被棄置的空杯、空罐、空盒、廢保麗龍箱、廢輪 胎、其他非廢棄物,民眾堆置於戶外會積水的物品,廢棄的空地、空 屋、工廠建物,都可能是孳生源。然而,近年國人生活型態變遷,許多 民眾樂於在工作餘暇或假日從事農作,因此,許多農園穿插分布於都 會地區房屋聚落之間的空地,以便空暇時能經常能前往從事農作,農 園中各式貯水容器、從事農作相關的器具用物堆積、以及農園整體環 境若未能妥善管理,也都可能成為病媒蚊孳生的溫床。 依據 107 年登 革熱本土疫情狀況和疫情調查資料顯示,新北市登革熱本土病例中活 動史與疫情熱區及鄰近菜園有相關個案約有 7 成以上,臺中市則約有 5 成。

本指引內容原則與「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一致,惟特別 針對都會區農園,參酌 107 年防治工作實務狀況,訂定指引提供防疫 同仁執行登革熱防治工作時參考。地方政府可參考本指引內容,依轄 區內都會農園種類與實際分布情形、登革熱流行疫情狀況以及轄內防 疫資源條件,透過衛教民眾、社區動員、列管查核等機制,規劃適合本 身轄區的執行方案。

壹、都會農園常見登革熱孳生源

都會中的農園型態非常多樣化,依農園土地所在地點、性質、面 積大小以及民眾個別喜好,可能種植蔬菜、農作物、觀賞植物(土栽 或小盆栽)或果樹,此外,可能僅有部分面積從事農作,部分面積閒 置或堆積物品,周邊圍以樹叢、植物或圍籬,或是在自宅屋頂小規模 種植農作。各類型農園中常見的孳生源,以民眾從事農作需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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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貯水容器或相關器具用物為主,另可能有未妥善管理清除的廢棄 瓶罐或物品,列舉如下。

一、貯水的陶甕、水桶、大型藍色化學儲料桶等。

二、澆灌用水勺、小水桶、澆花器、施用肥料之各式杯碗盆勺。

三、各項材質遮蓋物下的積水容器。

四、花盆底盤、積水花盆及各種水生盆栽等。

五、水泥樁及其他可積水的水管。

六、竹籬笆竹節頂端、樹洞、竹筒、大型樹葉(如旅人蕉 )。

七、遮陽或擋雨之帆布架,或地面之帆布。

八、積水不流動之排水溝渠。

九、緊鄰農園旁房屋的屋簷排水槽(天溝)。

十、其它常見廢棄積水容器:瓦片、紙杯、塑膠畚箕、油漆罐、奶粉 罐、電鍋、香爐、煙灰缸、蓄電池、雨鞋、球鞋、木箱、桶蓋、

石臼、碗盤、茶壺、聚寶盒、鍋、杓子、椰子殼、廢輪胎、廢棄 馬桶、浴缸、安全帽、花柱凹槽、保險桿凹槽等。

貳、都會農園環境管理策略

登革熱防治需要全民共同參與,由日常生活中做起,落實環境 管理和容器減量。沒有積水容器,就沒有病媒蚊;沒有病媒蚊,就沒 有登革熱。而都會區民眾開闢或承租農園從事農作,亦以健康樂活 為目的,因此需要衛教民眾平時即主動做好農園環境管理,避免孳 生病媒蚊,以保障自身、農友以及社區民眾的健康。

一、民眾衛教宣導

平時透過多元管道,包括報紙、鄰里座談會、鄰里廣播、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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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告欄等,提醒民眾進行容器減量及 主動清除孳生源,將登革熱 防治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另可配合於每年登革熱流行期來臨前(約 5 月),推動社區動員及衛教宣導活動,提醒 於都會農園從事農作 的民眾注意事項。衛教內容主題包括 教導民眾認識孳生源種類與 樣態、孳生源如何形成、預防農園貯水容器孳生病媒蚊之方法、孳 生源清除以及可行的病媒蚊幼蟲防治方法。

二、農園容器管理及孳生源清除方法

(一)貯水用途之容器

1.建議使用容積較大的容器貯水,定期刷洗容器壁並妥善管理。

澆灌用之容器、其他用途之小容量容器,使用完畢即倒置,勿 用於 貯水 , 並應 注意 容器 倒 置時 避免 有部 分結 構 (凹槽 )會 造 成積水。

2.確實加蓋或覆蓋細紗網,並檢查蓋 子邊緣或縫隙不可積水,

細紗網需確實拉平,不可有部分區塊下垂於水面。

3.貯水容器因形狀不適合加蓋或覆蓋 細紗網,或貯水容器置於 樹蔭、棚架或屋簷等陰暗具遮蔽的環境,則可採用生物防治法,

施放食蚊魚(孔雀魚、大肚魚)或捕食性橈足類 (劍水蚤),

防治病媒蚊幼蟲。

4.貯水目的若用於非食用性植物(如:觀賞植物),則可使用蟲 生長調節劑百利普芬等長效型藥劑防治幼蟲。

(二)天然容器:包括樹洞、竹筒、大型樹葉等。樹洞或大型樹葉

(如旅人蕉)凹陷處可以填土,較大的樹洞可種植植物以防泥 土流失;竹筒可在竹節處砍斷,或於底部鑽洞,防止竹筒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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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遮陽或擋雨之帆布架、地面帆布、各項材質之遮蓋物(遮蓋貯 水容器)、水泥樁或可積水的水管,每週檢查是否積水,並於 雨後再次巡查,若有積水則盡速清除;觀賞盆栽放置於戶外,

無需使用底盤。

(四)農園周邊和園內積水不流動之排水溝渠,以及緊鄰農園旁房 屋的屋簷排水槽,應定期疏通、清除雜物、避免積水,或定期 施放殺幼蟲劑,避免孳生病媒蚊。

(五)其他廢棄容器:清理丟棄,避免隨意堆積導致雨後積水形成孳 生源。

三、都會農園管理及督導考核

(一)建立病媒蚊孳生源通報機制及普查列管

依據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縣市政府平時即應建立病媒蚊孳生 源通報機制及普查列管,將轄區內空地、空屋、公園、地下室及其他 重要病媒蚊孳生地點清查並列冊管理,隨時更新資料,表冊應知會 村里鄰長,且由專責單位(人員)定期巡查列管病媒蚊孳生情形及孳 生源清除情形。

鑑於社會及生活型態變遷,都會農園興起,縣市政府應將轄區 內的都會農園納入「病媒蚊孳生源通報及普查列管機制」,並依其所 在地點和性質,分類造冊,責成縣市政府內之權管局處分別加強督 導管理、主動巡查,並配合公益團體、學校單位,發動民眾進行環境 整頓及容器減量工作,清除病媒蚊孳生源。

(二)流行期前全面加強農園環境整頓及孳生源清除

可透過定期召開之跨局處(室)防治會議,動員各單位人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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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每月至少動員一次進行轄區內都會農園等高風險地點之病媒蚊 孳生源清除及容器減量工作,於流行期前(約每年 5 月前)全面加 強執行一次。

縣市政府可定期考核轄區內農園之容器減量、孳生源清除等工 作之執行成效,並訂定獎懲規定,以激勵績優社區民眾、公益團體及 工作人員。

(三)都會農園查核機制

農園環境整頓及孳生源查核,可分自我檢查、地方衛生環保單 位複查、中央主管機關抽查。執行方式可週知農園所有 人、使用人或 管理人在每年 5 月流行期前完成一次全面自我檢查,地方衛生環保 單位依造冊所列農園類別、平時環境整頓及孳生源清除情形、附近 是否有病例發生、近日降雨情形等風險因子,規劃安排農園複查作 業、訂定複查農園比例,並優先複查風險較高農園,如查核發現農園 之容器指數 3 級以上,應於一週內再次複查改善情形。中央衛生環 保單位則可視地方衛生環保單位複查情形,進行抽查,並視需要由 國家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進行病媒蚊監控措施。

(四)落實公權力

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應落實公權力執行,以督促農園所有人、使 用人或管理人善盡環境管理責任,養成定期巡查及主動清除孳生源 之習慣,並配合政府防治工作。

另需提醒民眾,若經地方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而未主動清除 農園中的孳生源,後經查核發現病媒蚊孳生源,可依傳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將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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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複查至完全改善為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情節重大者,必要時,得 命其停工或停業。

(五)疫情發生時之出入管制措施

農園所在村里發生群聚疫情,農園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 主動強化孳生源清除及環境整頓工作,並配合主管機關防治工作,

若經疫情調查發現該起群聚疫情之個案與農園農作活動相關,而有 管制農園進出之必要時,農園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亦應配合執 行農園出入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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