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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婦女及弱勢族群參與加盟事業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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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其他國家的經驗

第三節 美國婦女及弱勢族群參與加盟事業之分析

連鎖加盟為企業營運的一種模式,亦為加盟主創業的方式之一,因其所 涉資金需求可能較其他創業模式所需資金需求為低,因此對於協助經濟弱勢 人士創業具有一定作用。運用連鎖加盟政策及資訊做為工具,將其納入「發 展」(development)議題或社會政策考量之作法,已逐漸在一些國家的實務 運用上獲得印證,值得我國參考。

美國國際連鎖加盟協會(International Frahchise Association, IFA)下之 教 育 基 金 會 ( IFA Educational Foundation ) 於 2007 年 委 託 PricewaterhouseCoopers 會計師事務所執行一份主題為「連鎖加盟事業所有權:

性 別 與 種 族 之 分 析 」 ( Franchised Business Ownership: By Minority and Gender Groups)的研究調查報告,於 2007 年 9 月 5 日發布。該調查報告係依 據美國官方 2002 年對於全美國連鎖加盟事業進行之大規模普查為基礎,進一 步分析其間所涉之性別與種族面向。

IFA 為推動婦女、少數民族或弱勢族群、退伍軍人等參與連鎖加盟事業,

在協會下訂立「少數族群連鎖加盟計劃」(MinorityFran Program),鼓勵會 員廠商致力於增加少數族群作為加盟事業主、加盟店供應商、加盟店雇員等人 數,以協助少數族群藉由連鎖加盟事業受益。另外,IFA 下亦設有「多元化發 展協會」(IFA’s Diversity Institute),旨在舉辦各種研討、訓練活動,為婦女、

少數民族、退伍軍人、殘障者等尋找投身連鎖加盟事業的商機。「多元化發展協 會」亦與其他相關機構維持密切合作關係,包括小型企業發展中心協會( the Association of Small Business Development Centers ) 、 國 際 城 市 聯 盟 ( the National Urban League ) 、 少 數 種 族 商 業 發 展 署 ( the Minority Business Development Agency)等。

根據普查結果,2002 年全美計有 19.3%的連鎖加盟店係由少數種族所擁 有,明顯高於較少數種族在非連鎖加盟事業擁有事業體主權比率的 13.2%。然 而如以性別區分,2002 年美國婦女為連鎖加盟主之比率約為 25%,低於美國 婦女在非連鎖加盟事業擁有所有權之比率 27.9%。由男女共同擁有連鎖加盟事 業之比率則是 17.1%,高於非連鎖加盟事業約 12.1%的比率。

表 40 美國加盟與非加盟事業主之性別統計

事業體 男性所有 女性所有 男女共同所

有 所有受調查企業

加盟 57.2% 25.0% 17.1%

非加盟 57.4% 27.9% 12.1%

有一名僱員以上企業

加盟 61.3% 14.8% 18.5%

非加盟 63.3% 16.2% 12.6%

無僱員企業

加盟 51.4% 31.8% 15.2%

非加盟 55.5% 31.7% 12.0%

資料來源:Franchised Business Ownership: By Minority and Gender Groups。

根據普查結果,在僱用一名僱員以上的連鎖加盟事業中,由少數種族所 擁有的連鎖加盟事業與由非少數種族所擁有的連鎖加盟事業,各約占 14.6%

與 79.3%;但相較於僱用一名僱員以上的非加盟事業,少數種族擁有事業的 比率則降至 10.0%,低於連鎖加盟事業。

在完全未僱用員工的連鎖加盟事業中,由少數種族所擁有的連鎖加盟事 業與由非少數種族所擁有的連鎖加盟事業,各約占 22.0%與 78.9%;但相較 於未僱用員工的非加盟事業,少數種族擁有事業的比率則降至 14.29%,亦低 於連鎖加盟事業。此一情形顯示,不論是未僱用員工,規模極小的連鎖加盟事 業,或是僱用一名僱員以上的連鎖加盟事業,少數種族擔任企業主的比率均 高於其擔任非連鎖加盟事業企業主的比率,足見連鎖加盟事業確實為少數種 族帶來較多之創業及致富機會, 因此亦賦予連鎖加盟事業政策一定之社會政 策意涵。

表 41 美國加盟與非加盟事業主之族群分佈統計

事業體 少數族群所有 非少數族群所有

所有受調查企業

加盟 19.3% 79.2%

非加盟 13.2% 84.3%

有一名僱員以上企業

加盟 14.6% 79.3%

非加盟 10.0% 82.1%

無僱員企業

加盟 22.0% 78.2%

非加盟 14.2% 85.0%

資料來源:Franchised Business Ownership: By Minority and Gender Groups。

表 42 美國加盟與非加盟事業主之各族群分佈統計

事業體 西班牙裔或拉丁

裔所有 亞裔所有 黑人所有 美籍印地安人

所有1 太平洋洲民 族所有2 所有受調查企業

加盟 5.8% 8.9% 4.4% 0.8% 0.2%

非加盟 5.1% 4.2% 3.5% 0.8% 0.1%

有一名僱員以上企業

加盟 2.8% 10.0% 1.8% 0.4% 0.1%

非加盟 3.3% 4.9% 1.4% 0.4% 0.1%

無僱員企業

加盟 7.9% 7.3% 6.5% 1.0% 0.3%

非加盟 5.6% 4.0% 4.1% 0.9% 0.1%

資料來源:Franchised Business Ownership: By Minority and Gender Groups。

不過,相較於少數民族的情形,美國婦女投入連鎖加盟事業創業,擔任 企業主的比率卻低於其擔任非連鎖加盟事業企業主之比率,顯示婦女是否能 夠投入連鎖加盟事業創業,仍有不同於少數民族之考量因素與受限原因。

如進一步觀察美國婦女投入連鎖加盟事業創業的餐飲事業,可以發現婦 女擔任供應食物與飲料餐廳之連鎖加盟事業主之比率約為 13.2%,如再加上 男女共同擁有事業所有權之比率 20.3%,則合計達 33.50%。在非連鎖加盟之

餐飲事業方面,婦女企業主與男女共為企業主之比率則高達 45.60%,由此應 可認為美國婦女不論在連鎖加盟或非連鎖加盟之餐飲事業,均扮演重要角色。

在供應食物與飲料餐廳之連鎖加盟事業 分項之下,婦女在特殊餐飲服務 之創業較為積極,所占比率約為 21.3%,在僅供應飲料餐廳之創業較不積極,

所占比率僅約 4.1%。

表 43 美國餐飲服務業之加盟與非加盟事業主之性別統計

事業體 男性所有 女性所有 男女共同所有

供應食物與飲料餐廳

加盟 61.4% 13.2% 20.3%

非加盟 50.6% 25.8% 19.8%

次部門

全方位服務餐廳

加盟 65.8% 10.6% 17.6%

非加盟 52.3% 21.4% 21.6%

限制性服務餐廳

加盟 60.9% 13.4% 21.3%

非加盟 51.8% 23.5% 20.6%

特殊餐飲服務

加盟 63.4% 21.3% 15.5%

非加盟 44.0% 37.7% 17.2%

僅供應飲料餐廳

加盟 53.0% 4.1% 11.5%

非加盟 53.9% 24.6% 17.3%

資料來源:Franchised Business Ownership: By Minority and Gender Groups 。

資料來源:Franchised Business Ownership: By Minority and Gender Groups 。

圖 2 有雇用員工加盟事業主依營業額分類之性別統計

表 44 加盟事業主依雇用人數分類之性別與族群統計

雇用人數 非白人所有 西裔所有 女性所有 總計

無雇用員工 5.7% 3.3% 3.1% 3.1%

雇用員工1 ~ 4人 3.5% 2.1% 2.1% 2.0%

雇用員工5 ~ 9 人 8.0% 3.3% 4.5% 4.0%

雇用員工10 ~ 19 人 15.5% 4.7% 5.7% 5.8%

雇用員工20 ~ 49 人 14.0% 7.6% 8.1% 8.7%

雇用員工50 ~ 99 人 15.0% 5.5% 6.3% 8.8%

雇用員工100 ~ 499 人 15.8% 9.0% 8.0% 7.7%

雇用員工500 人以上 13.0% 6.4% 6.3% 3.7%

資料來源:Franchised Business Ownership: By Minority and Gender Groups。

如將連鎖加盟事業依據雇用人數再予分類,則可看出婦女做為加盟主的 情形與企業僱用員工人數,未必呈現正向或逆向之變動趨勢,因此與部分人 士預測婦女在規模較小之連鎖加盟事業較易創業或擔任企業主之想法,並非 全然吻合。惟此處之調查結果僅提供一參考方向,如欲進一步深入探究,恐須 配合其他資訊或調查事項,始得以窺得全貌。

總結來說,以上述報告為基礎進行之美國個案研究,可看出美國婦女投

入加盟事業的積極程度,顯示連鎖加盟事業確實能為一般婦女及弱勢婦女帶 來廣大的創業及就業機會。不過,由於事實上美國婦女擔任連鎖加盟事業企業 主的比率實低於其擔任非連鎖加盟事業企業主之比率,也突顯婦女究竟是否 能夠從連鎖加盟事業發展風潮中獲益,仍有待深入研究,以了解造成婦女擔 任加盟連鎖事業企業主比率偏低的原因,包括應了解是否其係加盟事業制度 性或市場結構性的問題,抑或例如加盟金、授權金等收取標準過高、加盟制度 與法律相關問題複雜難懂等其他障礙,阻礙婦女創立加盟事業的意願與能力。

此外,參酌美國的經驗,可看出連鎖加盟事業對於美國之「弱勢族群」,

包括少數民族、原住民、移民、婦女等,提供重要之經濟收入來源與經濟安全 保障,實具有「社會安全網」(social safety met)之功能,因而對於改善社會均 衡發展與和諧,誠具重大意義。由此觀之,推展加盟連鎖事業之發展除有經濟 與商業之考慮外,抑同時具有社會安定之作用。基此,我國未來在研擬加盟連 鎖事業政策時,亦應考慮對於弱勢族群之經濟安全與社會保障之功能,而參 考上述美國之個案分析,納入有效且可行之鼓勵或優惠措施。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服務業為我國重要經濟發展動力, 長久以來提供婦女創業及就業之重要 機會與養分。概括而言,在政府擬定十二項策略性服務業中,對於婦女就業、

創業代表不同之機會。其中,金融服務業、流通服務業與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 業,不僅吸納眾多的就業人口,同時女性基於其傳統特質,具有較為顯著的 就業優勢,因此可謂我國婦女在服務業領域中就業的主力部門。至於醫療保健 及照顧服務業、人才培訓、物業管理服務業,以及文化創意服務業與設計服務 業等,則因其性質屬於知識密集的新興服務業,切合台灣未來發展方向,因 此極具發展遠景。這些產業基本上對婦女而言,屬於就業門檻較高的領域,然 而其發展條件亦相對優於前述產業,政府應研擬完備方案,以協助婦女在此 類新興產業中能夠充分發揮與立足。

至於其他策略性服務業,包括通訊媒體服務業、資訊服務業、研發服務業 環保服務業與工程顧問服務業,雖然性質上亦屬於知識密集產業,但因其理 工背景較重,對一般非專業背景之女性就業、創業之門檻構成較大之阻礙,因 此並不容易有所發揮37

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每年發布之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資料,在廣義之 物流、商業服務業範圍下,批發零售業近年已成為國內婦女創業最重要之領域 高於其他服務業行業,例如住宿及餐飲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文化、

運動及休閒服務業;及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等,顯示批發零售業對於 婦女經濟活動之重要性38

由於企業透過連鎖加盟形式進入 批發零售業所佔比率甚高,因此連鎖加 盟事業被認為是適宜婦女投入的重要形式,除批發零售業外,餐飲服務亦為 婦女藉由連鎖加盟形式創業的重要領域。

37 參王麗容等,「因應知識經濟及新興服務業發展提升我國婦女人力運用之研究」,行政院 經濟建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2008 年6 月。

38 參徐遵慈,「台灣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對婦女創業之契機與影響」,97 年度國際經貿事務研 究及培訓中心計畫,外交部/經濟部國貿局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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