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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美沙冬門診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身心健康狀況之分析

本節主要驗證研究假設一:不同的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其身心健 康狀況具差異性;將依據變項之性質,進行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獨 立樣本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將結果為顯 著性的變項,利用Scheffe 事後多重比較,做進一步分析找出差異(詳 見表4.2.1~4.2.14)。

一、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1.「年齡」與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之相關性分析

不同年齡在美沙冬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中的身體生理功能 (PF)(r=-0.174***)、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r=-0.159**)、因情緒角 色受限(RE)(r=-0.104*)及整體生理健康(PCS)(r=-0.159**)呈負相關並 達統計上顯著相關;其餘未達顯著變項中,身體疼痛(BP)(r=-0.049)、

一般健康(GH)(r=-0.005)及社會功能(SF)(r=-0.043)呈負相關,活力 (VT)(r=0.043) 、 心 理 健 康 (MH)(r=0.067) 及 整 體 心 理 健 康 (MCS)(r=0.038)呈正相關(詳見表 4.2.1)。

2.「教育程度」與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之相關性分析

不同教育程度僅在美沙冬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中的因情緒 角色受限(RE)(r=0.102*)呈正相關並達統計上顯著相關;其餘變項包 括身體生理功能(PF)(r=0.055)、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r=0.091)、

身體疼痛(BP)(r=0.045)、一般健康(GH)(r=0.025)、活力(VT)(r=0.020)、

社 會 功 能(SF)(r=0.080)、 心 理 健 康 (MH)(r=0.019)、 整 體 生 理 健 康 (PCS)(r=0.054)及整體心理健康(MCS)(r=0.061)皆呈正相關,但未達統

計上顯著相關(詳見表 4.2.1)。

表 4.2.1 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身心健康狀況之皮爾森積差相關 分析 (N=410)

構面 年齡 教育程度

身體生理功能(PF) -0.174*** 0.055

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 -0.159** 0.091

身體疼痛(BP) -0.049 0.045

一般健康(GH) -0.005 0.025

活力(VT) 0.043 0.020

社會功能(SF) -0.043 0.080

因情緒角色受限(RE) -0.104* 0.102*

心理健康(MH) 0.067 0.019

整體生理健康(PCS) -0.159** 0.054

整體心理健康(MCS) 0.038 0.061

註:*p<0.05 ** p<0.01 *** p<0.001

二、獨立樣本 t 檢定

1.「性別」與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之獨立樣本 t 檢定

不同性別在美沙冬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中的因生理功能角 色受限(RP)(t=-2.035*)、身體疼痛(BP)(t=1.973*)、活力(VT)(t=2.925) 及心理健康(MH)(t=2.622**)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其餘變項皆未達顯著 差異(詳見表 4.2.2)。

2.「婚姻狀況」與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之獨立樣本 t 檢定

不同婚姻狀況(單身與非單身)在美沙冬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 況中的所有變項皆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詳見表 4.2.3)。

3.「工作狀況」與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之獨立樣本 t 檢定

不同工作狀況在美沙冬藥癮治療者身心健康狀況中的身體生理

功能(PF)(t=2.206*)、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t=2.780**)、一般建康

表4.2.3 不同婚姻狀況藥癮者與其身心健康狀況之 t 檢定 (N=410)

表4.2.4 有無工作藥癮者與其身心健康狀況之 t 檢定 (N=410)

作」者(詳見表 4.2.5)。

2.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構面之變異

數分析

美沙冬藥癮治療者的年齡(F=7.273***)、自覺經濟狀況(F=3.419*) 及工作狀況(F=5.993**)與其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構面達統計上 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年齡為「29 歲以下」及

「30-39 歲」的藥癮治療者其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構面平均分數 顯著高於「40 歲以上」者;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與富裕」的藥癮 治療者其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貧困及借 貸度日」者;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作」的藥癮治療者其因生理功能 角色受限(RP)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無工作」者(詳見表 4.2.6)。

3.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身體疼痛(BP)構面之變異數分析

美 沙 冬 藥 癮 治 療 者 的 自 覺 經 濟 狀 況(F=9.977***)及工作狀況 (F=5.215**)與其身體疼痛(BP)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 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 與富裕」及「普通」的藥癮治療者其身體疼痛(BP)構面平均分數顯著 高於「貧困及借貸度日」者;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作」的藥癮治療 者其身體疼痛(BP)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有兼職或其他工作」者(詳 見表4.2.7)。

4.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一般健康(GH)構面之變異數分析

美沙冬藥癮治療者的自覺經濟狀況(F=10.361***)及工作狀況 (F=5.682**)與其一般健康(GH)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 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 與富裕」的藥癮治療者其一般健康(GH)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貧困 及借貸度日」者;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作」的藥癮治療者其一般健 康(GH)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無工作」及「有兼職或其他工作」者 (詳見表 4.2.8)。

5.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活力(VT)構面之變異數分析

美沙冬藥癮治療者的自覺經濟狀況(F=11.841***)及工作狀況 (F=5.399**)與其活力(VT)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 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 與富裕」及「普通」的藥癮治療者其活力(VT)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

「貧困及借貸度日」者;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作」的藥癮治療者其 活力(VT)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無工作」及「有兼職或其他工作」

者(詳見表 4.2.9)。

6.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社會功能(SF)構面之變異數分析

美 沙 冬 藥 癮 治 療 者 的 自 覺 經 濟 狀 況(F=7.211***)及工作狀況 (F=5.785**)與其社會功能(SF)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 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 與富裕」的藥癮治療者其社會功能(SF)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貧困 及借貸度日」者;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作」的藥癮治療者其社會功 能(SF)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有兼職或其他工作」者(詳見表 4.2.10)。

7.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因情緒角色受限(RE)構面之變異數分

美 沙 冬 藥 癮 治 療 者 的 自 覺 經 濟 狀 況(F=3.162*) 及 工 作 狀 況

(F=3.351*)與其因情緒角色受限(RE)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 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 作」的藥癮治療者其因情緒角色受限(RE)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無 工作」者(詳見表 4.2.11)。

8.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心理健康(MH)構面之變異數分析

美沙冬藥癮治療者的自覺經濟狀況(F=3.427*)與其心理健康(MH) 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 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 與富裕」的藥癮治療者其心理健康(MH)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貧 困及借貸度日」者(詳見表 4.2.12)。

9.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整體生理健康(PCS)構面之變異數分析

美沙冬藥癮治療者的年齡(F=6.163**)、教育程度(F=3.352*)、自 覺經濟狀況(F=5.930**)及工作狀況(F=7.976***)與其整體生理健康 (PCS)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年齡為「30-39 歲」的藥 癮治療者其整體生理健康(PCS)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40 歲以上」

者;教育程度為「高中職」的藥癮治療者其整體生理健康(PCS)構面 平均分數顯著高於「小學以下」者;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與富裕」

及「普通」的藥癮治療者其整體生理健康(PCS)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 於「貧困及借貸度日」者;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作」的藥癮治療者 其整體生理健康(PCS)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無工作」及「有兼職 或其他工作」者(詳見表 4.2.13)。

10.藥癮治療者基本特質與其整體心理健康(MCS)構面之變異數分

美 沙 冬 藥 癮 治 療 者 的 自 覺 經 濟 狀 況(F=5.335**) 及 工 作 狀 況 (F=4.156*)與其整體心理健康(MCS)構面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進一步利用 Scheffe 事後檢定分析得知:自覺經濟狀況為「小康 與富裕」的藥癮治療者其整體心理健康(MCS)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

「普通」及「貧困及借貸度日」者;工作狀況為「有專職工作」的藥 癮治療者其整體心理健康(MCS)構面平均分數顯著高於「有兼職或其 他工作」者(詳見表 4.2.14)。

表 4.2.5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身體生理功能(PF)之變異數分析及 Scheffe 事後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5.841**

29 歲以下(G1) 80 79.81 G2>G3 30-39 歲(G2) 189 80.48

40 歲以上(G3) 134 71.60

教育程度 F=6.176***

小學以下(G1) 35 62.57 G2>G1 國中(G2) 165 81.27 G3>G1

高中職(G3) 186 77.18

大學(含專科)以上(G4) 17 72.65

婚姻狀況 F=0.616

未婚(G1) 201 78.68

已婚(目前單身) (G2) 87 75.98 已婚(目前非單身) (G3) 110 75.95

自覺經濟狀況 F=0.822

貧困及借貸度日(G1) 77 74.35

普通(G2) 204 78.50

小康與富裕(G3) 121 77.69

工作狀況 F=4.202*

無工作(G1) 133 73.53 G3>G1 有兼職或其他工作(G2) 80 76.31

有專職工作(G3) 129 82.02 註:1.*p<0.05 ** p<0.01 *** p<0.001

2.教育程度變項中小學以下包括:不識字、未就學但識字及小學。

3.教育程度變項中大學(含專科)以上包括:大學、專科及碩士。

4.婚姻狀況變項中已婚(目前單身)包括:離婚、分居及喪偶。

表4.2.6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因生理功能角色受限(RP)之變異數分 析及Scheffe 事後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7.273***

29 歲以下(G1) 80 60.00 G1>G3 30-39 歲(G2) 189 60.05 G2>G3 40 歲以上(G3) 133 43.23

教育程度 F=2.364

小學以下(G1) 33 40.15

國中(G2) 166 52.71

高中職(G3) 186 59.27

大學(含專科)以上(G4) 17 47.06

婚姻狀況 F=1.163

未婚(G1) 204 57.72

已婚(目前單身) (G2) 85 51.76 已婚(目前非單身) (G3) 109 50.92

自覺經濟狀況 F=3.419*

貧困及借貸度日(G1) 75 44.33 G3>G1

普通(G2) 203 54.93

小康與富裕(G3) 123 60.37

工作狀況 F=5.993**

無工作(G1) 133 46.62 G3>G1 有兼職或其他工作(G2) 80 49.06

有專職工作(G3) 128 63.48 註:1.*p<0.05 ** p<0.01 *** p<0.001

2.教育程度變項中小學以下包括:不識字、未就學但識字及小學。

3.教育程度變項中大學(含專科)以上包括:大學、專科及碩士。

4.婚姻狀況變項中已婚(目前單身)包括:離婚、分居及喪偶。

表4.2.7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身體疼痛(BP)之變異數分析及 Scheffe 事後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0.805

29 歲以下(G1) 80 73.89 30-39 歲(G2) 191 75.94 40 歲以上(G3) 134 75.25

教育程度 F=1.225

小學以下(G1) 33 69.30

國中(G2) 167 74.37

高中職(G3) 188 76.05

大學(含專科)以上(G4) 17 72.18

婚姻狀況 F=0.151

未婚(G1) 202 74.85

已婚(目前單身) (G2) 88 74.99 已婚(目前非單身) (G3) 110 73.67

自覺經濟狀況 F=9.977***

貧困及借貸度日(G1) 78 67.26 G3>G1 普通(G2) 202 74.44 G2>G1 小康與富裕(G3) 124 79.71

工作狀況 F=5.215**

無工作(G1) 134 73.04 G3>G2 有兼職或其他工作(G2) 81 70.42

有專職工作(G3) 130 78.75 註:1.*p<0.05 ** p<0.01 *** p<0.001

2.教育程度變項中小學以下包括:不識字、未就學但識字及小學。

3.教育程度變項中大學(含專科)以上包括:大學、專科及碩士。

4.婚姻狀況變項中已婚(目前單身)包括:離婚、分居及喪偶。

表4.2.8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一般健康(GH)之變異數分析及 Scheffe 事後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0.250

29 歲以下(G1) 80 52.21 30-39 歲(G2) 193 53.59 40 歲以上(G3) 137 52.31

教育程度 F=0.619

小學以下(G1) 35 52.18

國中(G2) 168 51.54

高中職(G3) 190 53.99

大學(含專科)以上(G4) 17 55.41

婚姻狀況 F=0.153

未婚(G1) 205 52.94

已婚(目前單身) (G2) 88 52.05 已婚(目前非單身) (G3) 112 53.54

自覺經濟狀況 F=10.361***

貧困及借貸度日(G1) 78 45.71 G3>G1

普通(G2) 206 52.84

小康與富裕(G3) 125 57.75

工作狀況 F=5.682**

無工作(G1) 135 49.37 G3>G1 有兼職或其他工作(G2) 82 49.96 G3>G2 有專職工作(G3) 131 56.61

註:1.*p<0.05 ** p<0.01 *** p<0.001

2.教育程度變項中小學以下包括:不識字、未就學但識字及小學。

3.教育程度變項中大學(含專科)以上包括:大學、專科及碩士。

4.婚姻狀況變項中已婚(目前單身)包括:離婚、分居及喪偶。

表4.2.9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活力(VT)之變異數分析及 Scheffe 事後 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0.712

29 歲以下(G1) 80 51.06 30-39 歲(G2) 193 53.24 40 歲以上(G3) 137 53.67

教育程度 F=0.392

小學以下(G1) 35 53.86

國中(G2) 168 52.20

高中職(G3) 190 53.18

大學(含專科)以上(G4) 17 56.18

婚姻狀況 F=0.911

未婚(G1) 205 53.60

已婚(目前單身) (G2) 88 50.97 已婚(目前非單身) (G3) 112 53.62

自覺經濟狀況 F=11.841***

貧困及借貸度日(G1) 78 46.22 G3>G1 普通(G2) 206 52.98 G2>G1 小康與富裕(G3) 125 57.28

工作狀況 F=5.399**

無工作(G1) 135 51.30 G3>G1 有兼職或其他工作(G2) 82 50.12 G3>G2 有專職工作(G3) 131 56.76

註:1.*p<0.05 ** p<0.01 *** p<0.001

2.教育程度變項中小學以下包括:不識字、未就學但識字及小學。

3.教育程度變項中大學(含專科)以上包括:大學、專科及碩士。

4.婚姻狀況變項中已婚(目前單身)包括:離婚、分居及喪偶。

表4.2.10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社會功能(SF)之變異數分析及 Scheffe 事後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1.120

29 歲以下(G1) 80 70.55 30-39 歲(G2) 193 71.92 40 歲以上(G3) 137 69.06

教育程度 F=0.630

小學以下(G1) 35 67.32

國中(G2) 168 70.40

高中職(G3) 190 71.46

大學(含專科)以上(G4) 17 72.06

婚姻狀況 F=0.269

未婚(G1) 205 71.32

已婚(目前單身) (G2) 88 69.99 已婚(目前非單身) (G3) 112 70.14

自覺經濟狀況 F=7.211***

貧困及借貸度日(G1) 78 65.50 G3>G1

普通(G2) 206 70.29

小康與富裕(G3) 125 74.67

工作狀況 F=5.785**

無工作(G1) 135 69.75 G3>G2 有兼職或其他工作(G2) 82 65.69

有專職工作(G3) 131 73.88 註:1.*p<0.05 ** p<0.01 *** p<0.001

2.教育程度變項中小學以下包括:不識字、未就學但識字及小學。

3.教育程度變項中大學(含專科)以上包括:大學、專科及碩士。

4.婚姻狀況變項中已婚(目前單身)包括:離婚、分居及喪偶。

表4.2.11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因情緒角色受限(RE)之變異數分析及 Scheffe 事後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2.139

29 歲以下(G1) 80 56.67 30-39 歲(G2) 193 55.95 40 歲以上(G3) 137 46.55

教育程度 F=1.635

小學以下(G1) 35 41.11

國中(G2) 168 50.51

高中職(G3) 190 57.28

大學(含專科)以上(G4) 17 52.94

婚姻狀況 F=0.333

未婚(G1) 205 54.70

已婚(目前單身) (G2) 88 52.48 已婚(目前非單身) (G3) 112 50.52

自覺經濟狀況 F=3.162*

貧困及借貸度日(G1) 78 46.05

普通(G2) 206 51.06

小康與富裕(G3) 125 60.79

工作狀況 F=3.351*

無工作(G1) 135 46.76 G3>G1 有兼職或其他工作(G2) 82 48.85

有專職工作(G3) 131 59.89 註:1.*p<0.05 ** p<0.01 *** p<0.001

2.教育程度變項中小學以下包括:不識字、未就學但識字及小學。

3.教育程度變項中大學(含專科)以上包括:大學、專科及碩士。

4.婚姻狀況變項中已婚(目前單身)包括:離婚、分居及喪偶。

表4.2.12 藥癮者基本特質與其心理健康(MH)之變異數分析及

Scheffe 事後考驗 (N=410) 變項名稱 個數 平均數 F 值/Scheffe 事後考驗

年齡 F=1.190

29 歲以下(G1) 80 52.92 30-39 歲(G2) 193 55.29 40 歲以上(G3) 137 56.24

教育程度 F=0.098

小學以下(G1) 35 54.53

國中(G2) 168 55.54

高中職(G3) 190 54.84

高中職(G3) 190 5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