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修正型德菲法施測中,在問卷資料整理分析上主要有兩項重要工作:
其一是要從眾多項目中選出「重要」項目,並排列第一重要或第二重要等順序,
以便採取措施時又優先辦理順序參考的依據。其次就是評估專家是否達成共識性,
以決定要不要再繼續實施修正型德菲法問卷。本研究係利用 EXCEL 2007 軟體進 行統計,分別統計各分類及類別中各單項能力之平均數、中位數、眾數及標準差 等,其中以平均數、中位數及眾數來求得專家群中各單項能力之重要程度,另以 標準差是否小於 1 來檢視專家意見是否趨於共識,而個別統計數字代表之意義,
簡述如下:
一、平均數:表示專家群填答值的平均數,平均數越高表示越重要,本研究將於 填寫值大於 9 時方列為重要項目。
二、中位數:表示專家群填答值出現次數最多者,位於中間的填答值,本研究將 於填寫值大於 9 時方列為重要項目。
三、眾 數:表示專家群填答值出現最多者,表示專家意見集中程度。算術平均 數是一個有效而不偏的代表數,但如果數據中出現不正常的極大值 或極小值時,算數平均數會偏離中心位置,產生誤差。本研究將於 填寫值大於 9 時方列為重要項目。
四、標準差:專家群對某能力項目的意見變異若小於 0.6,則此項目專家意見具 有高度一致性;若介於 0.6 和 1.0 之間,則具有中度一致性;若大 於 1.0,則表專家群對該題項的意見並未達到一致性的共識,因此 本研究將於專家群於填寫之資料標準差均小於 1 時即停止問卷。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資料分析結果與討論 資料分析結果與討論 資料分析結果與討論 資料分析結果與討論
透過專家訪談中可瞭解到新北市政府府會聯絡機制並修正修正型德菲法問 卷內容,再過 3 次德菲問卷讓專家群意見趨於共識,說明如下: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專家訪談結果 專家訪談結果 專家訪談結果 專家訪談結果
透過半開放式問卷,於本屆議會第 1 次定期會審議完 100 年度預算、完成市 政總質詢及部門質詢議會期間,赴市議會利用開議前或中間準備或休息時間進行 訪談,蒐集專家對於新北市府會聯絡人工作之相關認知及對於德菲問卷之專家性 予以詢問,經整理如下:
Q1:請問您的業務與府會聯絡人之關係為何?
A:依據法律給予之職權對於市政進行監督或給予建議,同時依法審議市政
府法令及預算,在這些程序中除了機關首長,機關專責之府會聯絡人為我
們議員與市政府之溝通橋梁及單一窗口。
B:府會聯絡人為黨團在質詢、監督及審議預算時為第 1 時間聯繫及要求協
助之對象。
C:主要為協助府會聯絡總召集人推動府會聯絡事務、協助府會聯絡人府會
聯絡事務順遂,因擔任府會聯絡人多年,時而擔任機關間輔會聯繫事務分
工協調及教導新任府會聯絡人在短時間內進入狀況。
D:平時與開議期間與議員角色相當,擔任外部監督市政之角色,對於民眾
關心議題或投書抱怨案件亦會於議會與議員及機關府會聯絡人溝通或洽
詢。
E:配合開議期程與機關府會聯絡人共同將各程序應備資料備妥,另配合議
員個別問政需要擔任列管或居中協調工作。
Q2:您認為新北市府會聯絡人扮演的角色與功能為何?
A:市政府推動市政,本人認為溝通最重要,議案的推動以及市府的提案及
預算,有事先溝通就會有認同或默契,之前台北市有位議員對於台北市各
議員助理做了問卷,其中有效政策溝通及能協助解決選民服務問題為較滿
意之項目。本人認為機關指派適任的府會聯絡人,可有效幫助與機關首長
及其他主管間之溝通。
B:本人認為好的府會聯絡人在府會關係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聯絡人的表現
會連帶議會、議員及議員助理對於該機關之評價,除要熟悉業務,頭腦清
楚理解能力強,能隨機應變處理問題,最主要要喜愛這份工作才會有熱忱
及積極負責。新北市升格後,國民黨在市議會首度不再具有過半優勢,讓
府會緊張的程度有「持續增溫」,且讓無黨籍議員成為少數關鍵的現象,
府會聯絡人若做好折衝協調工作,可降低衝突及誤會的產生。
C:府會聯絡人應除將市府規定之府會聯絡工作事項做好,對於與議員及助
理間建立互信互助之概念一定要有,另一定要熟悉議會期間程序及法規,
才不會因為熟悉影響時效及因延誤讓議員不悅。議員情求協助事項若不能
照辦的案件,也會要及時向議員說明取得諒解。
D:對於議員及記者關注事項,事前之溝通及告知比事後說明重要,同時,
擔任府會聯絡人對於議員職責及角色,甚至是政治上之職責應能體諒及瞭
解,對於議員質詢或各黨團之議題操作方能因瞭解而協助。
E:府會聯絡人應做好配合議會程序各項應備資料備妥之職責,另與議會行
政人員之協調及合作有助於府會聯繫順暢。
Q3:本研究將府會聯絡人專業職能區分為基本能力、專業能力及政治能力等三
個構面是否妥適?是否有增修建議?
A、B、C、D、E:均無增修建議。
Q4:請問您個人就上述三個構面,認為哪個最重要?
A:政治能力。
B:政治能力。
C:專業能力。
D:政治能力。
E:專業能力。
Q5:請問您就基本能力中涵蓋之能力項目,是否有增修或刪除建議?
A、C、D:無增修建議。
B 及 E:因地方府會關係較少用到外語,因此第 3 項「外語的能力」建議
改為「台語、客語等方言的能力」。
Q6:請問您就專業能力中涵蓋之能力項目,是否有增修或刪除建議?
C:第1 項建議增加標準化程序,改為「議事法令、標準化程序及知識的能力」;
另因預算審議為府會關係中之重要程序,第 3 項建議改為「審查自治條例及預
算編列等相關法令的能力」。
A、B、D、E:無增修建議。
Q7:請問您就政治能力中涵蓋之能力項目,是否有增修或刪除建議?
A、B、C、D、E:均無增修建議。
Q8:請問您認為府會聯絡人於 53 項能力中最重要、最關鍵,能影響府會聯絡成
效的有哪些能力?
A:問題解決的能力、溝通協調的能力、瞭解民意代表需求的能力。
B:瞭解政治生態的能力、對服務對象能卓越服務的能力、危機管理的能
力。
C:對議事敏感度的能力、處理議事突發狀況的能力、對議員問政意向察
覺的能力、議事法令知識的能力。
D:溝通協調的能力、瞭解民意代表需求的能力、處理議事突發狀況的能
力、瞭解各政治團體意識型態與利益的能力。
E:議事法令知識的能力、溝通協調的能力、處理議事突發狀況的能力、瞭
解行政及政治網絡的能力。
Q9:據您長期觀察,目前新北市府會聯絡人最缺乏及亟需加強的能力項目有哪
些?
A:溝通協調的能力。
B:瞭解政治生態的能力。
C:對議事敏感度的能力、處理議事突發狀況的能力。
D:瞭解民意代表需求的能力。
E:議事法令知識的能力。
Q10:您認為目前機關首長新北市在遴選府會聯絡人有無考量到專業職能?
A、B、C、D、E:均表示大部分未考量。
Q11:您認為目前新北市對於府會聯絡人之教育訓練及專業能力發展有無良善制
度?
A、B、C、D、E:均表示不知目前市府培育或教育制度。
綜合上述訪談整理內容,5 位專家對於府會聯絡人之角色與功能定位與文獻 探討之結果相同,其中 3 位認為政治構面最為重要,2 位專家則認為專業能力最 重要。另原初擬之專家問卷經訪談後,因地方府會關係確實較少用到外語,且新 北市仍有部分議員選區包含偏選地區問政需要,因此同意專家意見,將基本能力 第 3 項「外語的能力」改為「台語、客語等方言的能力」。同時亦參採專家意見,
將專業能力之第 1 項改為「議事法令、標準化程序及知識的能力」及將第 3 項改 為「審查自治條例及預算編列等相關法令的能力」,其餘則暫不修改,後續倘於 德菲問卷時若有其他專家建議,則再評估修正之必要性。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一次 第一次 第一次修正型德菲法 第一次 修正型德菲法 修正型德菲法問卷結果 修正型德菲法 問卷結果 問卷結果 問卷結果
第一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於民國 100 年 6 月 11 日至 16 日進行,17 位專家群 問卷均全數回收,第一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統計結果如附錄七,53 項能力總平 均為 7.61 分,3 個構面中其中政治能力構面平均 7.96 分最高,11 項中平均分數 高於總平均數 7.61 分計有 9 項;基本能力構面 7.52 分次之,29 項能力中有 147 項之平均數高於總平均數;專業能力構面第 3,13 項能力中有 7 項之平均數高於 總平均數。53 項能力中僅基本能力之第 13 項「溝通協調的能力」符合平均數、
中位數及眾數均大於 9 分,且標準差小於 1 之標準,同構面第 7 項「問題解決的 能力」平均數、中位數及眾數雖均大於 9 分,但其標準差為 1.01,表示專家意見 尚未集中,另其他 51 項之專家意見亦仍過於分散,必須進行第 2 次問卷。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二次 第二次 第二次修正型德菲法 第二次 修正型德菲法 修正型德菲法問卷結果 修正型德菲法 問卷結果 問卷結果 問卷結果
第二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於民國 100 年 6 月 20 日至 23 日進行,17 位專家群 問卷均全數回收,第二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統計結果如附錄八,53 項能力總平 均為 8 分,3 個構面中其中仍以政治能力構面平均 8.22 分最高,11 項中平均分數 高於總平均數 8 分計有 7 項;基本能力構面 7.98 分次之,29 項能力中有 17 項之 平均數高於總平均數;專業能力構面第 3,29 項能力中有 14 項之平均數高於總 平均數。53 項能力中除第一回合基本能力之第 13 項「溝通協調的能力」符合平 均數、中位數及眾數均大於 9 分,且標準差小於 1 之標準外,同構面第 7 項「問 題解決的能力」此次標準差已降為 0.93,為其他意見仍尚未集中,必須再進行第 3 次問卷。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三次 第三次 第三次修正型德菲法 第三次 修正型德菲法 修正型德菲法問卷結果 修正型德菲法 問卷結果 問卷結果 問卷結果
第三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於 100 年 6 月 26 日至 30 日進行,17 位專家群問卷 均全數回收,第三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統計結果如附錄九,53 項能力總平均為
第三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於 100 年 6 月 26 日至 30 日進行,17 位專家群問卷 均全數回收,第三次修正型德菲法問卷統計結果如附錄九,53 項能力總平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