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聽覺障礙之相關研究
本節茲就聽覺障礙定義與分類、成因與類型、音樂與聽覺障礙之相關研究分 述如下:
一、聽覺障礙定義與分類
聲音的聽取仰賴聽覺器官的運作,將聲波由外耳傳至中耳,再傳至內耳,乃 至聽覺神經路徑到大腦聽覺中樞,聽覺器官的生理機制和聲音的聽取關係密切,
而大腦聽覺中樞則和聲音的理解密不可分(李梵娟,2012)。由此可知,倘若聽 覺器官有所缺損便會影響聲音的聽取而導致障礙的發生,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 聽覺障礙。而依教育部(2013)「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中指出,
所謂聽覺障礙是係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 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以致對聲音之聽取或辨識有困難者,且經接受自覺性纯音 聽力檢查或以他覺性聽力檢查方式測定後,其優耳語音頻率聽閾達 25 分貝以上 者。其鑑定標準如下:(一)接受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語音頻率聽閾 達 25 分貝以上者。(二)無法接受前款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時,以他覺性聽力檢 查方式測定後認定之。
由上述可知聽力測量是一量化值,以純音樂聽力檢查結果表示之,而閾值以
「分貝」為單位,乃指以聽力損失與正常男女所能聽到的平均最小音量 0 分貝做 比較,若某一個體所能聽到最小音量為 80 分貝,則稱聽力損失 80 分貝。而就其 優耳的閾值可加以區分聽力障礙的程度,如依據內政部衛生署(2012)「身心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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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將聽覺功能依整體障礙比率和優耳的閾值分為輕度、中度及 重度。輕度:雙耳整體障礙比率介於 50%至 70%,純音樂聽力閾值優耳介於 55 至 69 分貝;中度:雙耳整體障礙比率介於 71%至 90%,純音樂聽力閾值優耳介 於 70 至 90 分貝;重度:雙耳整體障礙比率大於 90%,純音樂聽力閾值大於 90 分貝。聽覺障礙者申領之身心障礙手冊中,所標示之輕、中、重度便是依此標準。
二、聽覺障礙成因與類型
就其聽力損失的部位不同,所造成的聽覺障礙也有所不同,以下為其臨床上 之成因與類型,將其分成傳音性、感音性、混合性三種類型(林寶貴,2003,p9-10):
(一)傳導性聽覺障礙(傳音性):
這類障礙的部位發生於外耳及中耳的聲音傳導系統,此類聽覺障礙通常為後 天因素居多,聽力損失通常低於 60 分貝,屬輕度到中度之間,較感音性障礙輕 微,較能藉由醫學做介入,若配戴助聽器,可協助恢復聽力或幫助聽取聲音。其 成因為(林寶貴,2008;胡永崇 2000):
1. 外耳道阻塞及損傷
由於耳垢或異物的積存,及先天性畸形所導致的外耳變形或耳道狹窄,影響 聲音傳導。此項障礙可藉由異物清除或整形手術恢復聽覺靈敏(游雅婷 2017)。
或因外耳道的病情會引起重聽。有些學童因罹患外耳炎、外耳道癤、感染皮膚炎、
或外耳道腫瘤,這些都是影響聽力的因素也會傷及聽力,再者,頭部受重擊致使 中耳受壓迫刺穿鼓膜,也會造成聽力受損(林寶貴,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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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耳的阻塞及損傷
中耳的病變比外耳更易造成聽覺障礙,但中耳的問題通常會造成重聽不會至 聾,因中耳的損傷可經由藥物治療或外科手術而治癒,最常見的是中耳炎,它是 一種中耳腔的細菌所感染,會導致歐氏管阻塞引起中耳腔裡的氣壓與外界氣壓不 平衡,並使鼓膜及聽小骨造成損傷,而導致聽覺障礙。但若能及時診治便能防止 聽覺障礙的發生(林寶貴,2008;游雅婷,2017)。
3. 耳硬化症
耳硬化症真正發生的原因並不明,但通常白種人罹患此症者明顯高於有色人 種。兒童罹患此症者甚少。耳硬化症會導致中耳傳導系統的硬化,而造成聽覺障 礙,多數患者可藉由手術恢復聽力(游雅婷,2017)。
(二)感覺神經性聽覺障礙(感音性)
在這類型的聽力損失在內耳的耳蝸與聽力神經有所缺損,需要將聲音增幅外,
可能還有語音清晰度的問題;感音性聽覺障礙可以聽到人們交談,但不知道在說 什麼。多數聽覺障礙學生屬於此類,此類型的聽覺障礙不但聽力損失且較為嚴重
(尤其是高音的部分),且不易藉由助聽器或醫藥診治來改善聽覺效能(林寶貴,
2008;胡永崇 2000)。內耳所造成的聽力損失也是敎育上及醫學上最頭痛的問題。
感音性聽覺障礙會産生對語音的理解聽覺困難(dysacusis)。內耳的異常常引起 失衡,頭暈的現象,當然有些人會有耳鳴的現象。
內耳的異常有可能是遺傳性,也可能是後天性,造成幼兒聽障最常見的原因 是遺傳(Hoemann&Briga,1981; Moores,1978,Schildroth,1986,引自林寶貴,
2003)。後天性原因常因細菌感染而引起(如腦膜炎,腦炎),病毒感染(如腮腺 炎,麻疹)出生時缺氧,母體産前的感染(如母親的風疹,先天性梅毒,巨細胞 病毒)母子血液不合、頭部受到重擊、抗生素的不良作用和過高的噪音水準等原 因也會造成聽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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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混合性
這類型是混合傳音性與感音性的損失特性,在聽力測驗上某些頻率下會產生 明顯的差異,在骨導聽力閾值顯示感音性聽力損失,但氣導的聽力閾值更糟,同 時包含傳音性聽力損失的特徵。而形成的原因包括(游雅婷,2017):
1 . 遺傳或基因:
雖然 90%的聽覺障礙兒童來自聽力正常的父母,但據估計仍有約 30-50%的 聽覺障礙兒童期障礙原因為顯性與隱性遺傳或先天性基因素所致。聾人彼此間高 互相結婚率是導致遺傳的主要原因。
2. 病毒感染:
病毒感染後天性聽覺障礙最大部分,不但聽力受損嚴重且難以醫治。例如腦 膜炎、麻疹、腮腺炎。
3. 藥物中毒:
易引起聽覺障礙的主要藥物為各項抗生素。這些藥物會對耳蝸及聽覺神經造 成傷害,引起嚴重的聽覺障礙。要避免此類障礙有賴醫生正確的處方以及避免藥 物濫用。
4. 產前與生產因素:
造成此類聽覺障礙的主要原因包括母親懷孕時感染德國麻疹(尤其是懷孕前 三個月)、早產、母子血液因子不合、懷孕婦女不當服用藥物或菸酒、先天性細 胞巨大病原、生產時胎兒缺氧等。
5. 美尼爾氏症(Meniere’s syndrome):
此症起因於內耳淋巴液分泌異常,導致耳蝸壓力增加。發病初期為耳鳴與暈 眩,若未做適當診治則可能導致聽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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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
導致聽覺障礙的其他原因尚包括長期處於噪音環境、長期潛於水中、頭部外 傷、心因性聾等。
本研究研究對象為一位混合性及兩位感音性孩童,並在幼童時均接受醫療的 介入,並配戴人工電子耳或助聽器輔具,接受長時間的口語發音、構音的治療與 相關學習的課程。
三、聽覺障礙之音樂相關研究
音樂就如同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份,像是一種充滿能量的溝通方式,當我們 觀察出生不久的嬰兒,會發現他們有與生俱來的音樂行為,透過對音樂的高敏感 度,嬰兒能夠辨認音樂並做出反應,藉由發聲自然地創造許多音樂形式,並使用 非口語的音樂完成溝通與表達,音樂在兒童的成長歷程中占了舉足輕重的角色
(周容慈,2012)。由此可知,語言與音樂存在著許多共同元素,如語調的抑揚 頓挫就好比旋律的高低;句法就好比音樂中的分句分段;言語節奏就好比音樂節 奏;言語的重音就好比音樂的輕重(彭嘉華,1993);音樂本身就是一種語言活 動,是源於人類的需要,在主觀上、情緒上與他人做溝通和傳達,所以兩者有密 切關係(郭美女,2002)。
(一)音樂的功效
由上述論述中可知,音樂為刺激語言發展的重要要素與媒介,亦為刺激感官 傳達溝通訊息的橋梁,可知有其顯著的功效,國外學者 Eliot(薛絢,2006)更認 為闡述音樂可能是一種「前語言」,能直接活化幼兒腦內的根本作用模式,功效 甚至比真正的語言還好。而針對國內外學者對音樂功效的文獻整理如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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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ela &
Leversena
17 區辨能力(吳幸如等,2008)。Darrow(1993)指出,即使是嚴重的聽覺障礙者,
還是能藉由殘餘能力去感知音樂的頻率、音色與音的強弱,並學習區辨與解釋他
Darrow &
Co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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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子欣
(2005)
音樂治療活動對聽覺障礙兒童國語聲調清晰度表 現有顯著成效。
介入後兒童的音樂與非音樂的能力均有正向影響。
Novak
(2007)
旋律及節奏的訓練,聽常兒童在搭配辭彙學習的 情境下表現較好,但聽障兒童學習成果較為顯 著。
聽障兒童使用節奏線索比旋律線索更有助辭彙學 習。
Hsiao
(2008)
人工電子耳兒童在加入節奏的旋律上有較好及精 確的辨識力,且優於旋律加歌詞的旋律辨識表現。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故可知聽覺障礙者要比聽常者更需加強音樂的訓練與刺激,不但在兒童的發 聲、及自尊,甚至在國與詞彙、聲調的學習上都有正向的影響,在音樂的本質與 功效的協助下達到學習的效果,以縮短與聽常者之差異,協助聽障者在生活上各 面向能力的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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