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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變項與自我效能、工作表現之統計結果分析

一、性別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性別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 t-test 結果顯示(見表 2-1),不同性別在自我效能各面 向分析並無差異之存在,性別在自我效能之比賽知識、決策、壓力及溝通等面向 t 值分 別是 0.15、0.33、0.66、0.80(P>.05),無顯著差異。

而不同性別與工作表現之差異情形,在角色外行為及角色內行為 t 值分別是 0.31、

0.89(P>.05),男、女生在工作表現上並無明顯差異。

表 2-1 性別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分析表

項目 性別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t 值

自我效能

比賽知識 男生 190 4.51 0.46 0.15 女生 56 4.20 0.57

決策 男生 190 4.34 0.60 0.33 女生 56 3.98 0.67

壓力 男生 190 4.18 0.72 0.66 女生 56 3.84 0.77

溝通 男生 190 4.35 0.46 0.80 女生 56 4.18 0.52

工作表現

角色外行為 男生 190 4.30 0.56 0.31 女生 56 4.12 0.52

角色內行為 男生 190 4.43 0.40 0.89 女生 56 4.30 0.43

二、年齡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年齡與自我效能之分析結果顯示(見表 2-2),比賽知識、決策、壓力及溝通皆達顯著 水準,F 值分別是 3.90、9.07、6.08、4.59(P<.05),皆達顯著水準。經 Scheffe’s 事後比 較發現;自我效能之「比賽知識」方面,年齡 40 歲以上(M=4.65)大於 25 歲以下(M=4.26) 具有顯著差異,其餘年齡則沒有差異情形。在「決策」方面,年齡 25 歲以下(M=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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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於 25-29 歲(M=4.23)、30-34 歲(M=4.26)及 40 歲以上(M=4.64),另外,40 歲以上也明 顯大於其他年齡層,皆有存在顯著水準。在「壓力」方面;經事後比較 40 歲以上(M=4.48) 大於 25 歲以下(M=3.71)。在「溝通」方面;40 歲以上(M=4.57)大於 25 歲以下(M=4.21)、

25-29 歲(M=4.34)、30-34 歲(M=4.24)及 35-40 歲(M=4.23)。

年齡與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表示(見表 12),在「角色外行為」其 F 值為 0.53;P>.05 未達顯著水準。在「角色內行為」則發現其 F 值為 3.09 且 P<.05,達顯著水準。經事後 比較發現,40 歲以上(M=4.59)大於 35-40 歲(M=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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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程度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教育程度與自我效能差異之分析結果表示(見表 2-3),經 one-way ANOVA 分析,在 比賽知識(F=3.30)及決策(F=5.13)兩者與教育程度上達顯著水準(P<.05),經 Scheffe’s 法 事後比較,發現「比賽知識」並無差異。而在「決策」方面,博士(含在學)(M=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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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職業別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職業別與自我效能各面向之差異情形,從表 2-4 表示四個面向中有三個面向達顯著 水準;分別是「比賽知識」F 值為 2.43(P<.05)、「決策」F 值為 7.15(P<.05)及「壓力」F 值為 3.50(P<.05)。經事後比較發現只有「決策」面向產生差異,分別是學生(M=3.78) 小於公教(M=4.25)及工商業(M=4.40)。此外,公教(M=4.25)大於學生(M=3.78)及其他 (M=4.04)。

在工作表現之角色內行為面向 F 值為 2.78(P<.05)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發現;公 教(M=4.57)大於「服務業」(M=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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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地區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服務地區與自我效能之分析結果(見表 2-5),在自我效能「比賽知識」、「決策」、「壓 力」及「溝通」四個層面皆未達顯著水準,其 F 值各為 0.65、0.48、0.21、1.87,P>.05。

在工作表現各層面「角色外行為」及「角色內行為」也皆未達顯著水準,F 值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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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裁判級別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裁判級別與自我效能差異分析結果(見表 2-6),自我效能之「比賽知識」、「決策」、「壓 力」及「溝通」皆達顯著水準。其 F 值分別為 11.17、14.57、8.10、3.09,P<.05。經 Scheffe’s 事後比較發現,「比賽知識」面向方面,A 級(M=4.60)大於 B 級(M=4.34)及 C 級(M=4.26);

以及 FIBA(M=4.84)大於 B 級(M=4.34)及 C 級(M=4.26)。「決策」面向方面,FIBA(M=4.84) 大於 B 級(M=4.20 及 C 級(M=3.94);A 級(M=4.45)大於 C 級(M=3.94)。「壓力」方面,

FIBA(M=4.59)大於 B 級(M=3.95)及 C 級(M=3.89);A 級(M=4.32)大於 B 級(M=3.95)及 C 級(M=3.89)。至於「溝通」層面雖然有達顯著水準,但經事後比較並未發現有差異性存 在。

裁判級別與工作表現之差異分析結果(見表 2-6),「角色外行為」及「角色內行為」F 值分別為 0.24 及 6.35(P<.05),唯「角色內行為」有差異性存在。經事後比較發現 FIBA(M=4.72)大於 B 級(M=4.33)及 C 級(M=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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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高賽事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最高賽事類別與自我效能差異分析結果顯示(見表 2-7),one-way ANOVA 分析結果;

「比賽知識」、「決策」、「壓力」及「溝通」之 F 值分別為;11.82、15.61、12.19 及 3.08, 色內行為」達顯著水準 P<.05。經事後比較發現;國際賽事(M=4.67)大於全國賽事(M=4.40) 及地區賽事(M=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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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賽次數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參與聯賽賽事之次數與自我效能之認知上差異之情形分析結果表示(見表 2-8),「比 賽知識」、「決策」、「壓力」及「溝通」皆達顯著水準 P<.05。其 F 值分別為 13.35、13.53、

10.32 及 3.07。經事後比較發現;在「比賽知識」面向參加全國賽事 9 次以上(M=4.74) 的裁判能力高於 2 次以下(M=4.26)及 3-5 次(M=4.47)。在自我效能「決策」面向,9 次 以上(M=4.67)高於 2 次以下(M=4.06)及 3-5 次(M=4.23)。「壓力」面向 9 次以上(M=4.53) 高於 2 次以下(M=3.91)及 3-5 次(M=4.00)。最後在「溝通」面向 9 次以上(M=4.46)高於 2 次以下(M=4.23)。

另外,工作表現方面「角色外行為」與「角色內行為」F 值分別為 1.02 及 4.97,「角 色內行為」達顯著性水準 P<.05。經事後比較參加聯賽賽事 9 次以上(M=4.58)高於 2 次 以下(M=4.34)及 3-5 次(M=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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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各面向之 F 值分別為 16.20、24.12、10.84、4.83,P<.05 皆達顯著水準。經事 後比較發現;「比賽知識」面向年資 9 年以上(M=4.64)高於 2 年以下(M=4.11)、3-5 年(M=4.42)及 6-8 年(M=4.25),另外有顯著性差異還有 3-5 年(M=4.42)大於 2 年以下 (M=4.11)。在「決策」面向年資也是一樣,9 年以上(M=4.57)高於 2 年以下(M=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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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年(M=4.16)及 6-8 年(M=4.04),3-5 年(M=4.16)大於 2 年以下(M=3.76)。在「壓力」

面向 9 年以上(M=4.37)高於 2 年以下(M=3.68)、3-5 年(M=3.96)及 6-8 年(M=3.98。

最後在「溝通」面向 9 年以上(M=4.40)高於 2 年以下(M=4.07)。

年資與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角色外行為」F=1.95(P>.05)未達顯著水準,「角色 內行為」F=4.32(P<.05),經事後比較發現 9 年以上(M=4.50)高於 2 年以下(M=4.25)。

表 2-9 裁判年資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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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球員身份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曾任校隊球員與否在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上並沒有顯著差異存在(見表 2-10),在自 我效能「比賽知識」、「決策」、「壓力」及「溝通」各面向之 t 值各為 0.94、0.25、-0.19、

-0.05(P>.05)。在工作表現「角色外行為」及「角色內行為」t 值各為 0.93 及 1.19,皆未 達顯著水準。

表 2-10 球員身份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表

項目 球員身份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t 值

自我效能

比賽知識 是 208 4.45 .49

否 38 4.37 .56 .94

決策 是 208 4.26 .64

否 38 4.24 .59 .25

壓力 是 208 4.10 .75

-.19

否 38 4.12 .73

溝通 是 208 4.31 .47

-.05

否 38 4.32 .51

工作表現

角色外行為 是 208 4.28 .56

否 38 4.18 .55 .93

角色內行為 是 208 4.41 .41

1.19

否 38 4.33 .38

十一、教練身份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結果

曾任教練與自我效能各面向並未顯著差異(見表 2-11),「比賽知識」、「決策」、「壓 力」、「溝通」之 t 值為 4.50、3.65、3.45 及 3.94(P>.05)皆未達顯著水準。

曾任教練與工作表現之「角色外行為」t 值為 2.65,P<.05,具有顯著水準,而且曾 任教練(M=4.34)其角色外行為比起未曾任教練(M=4.15)要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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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曾任教練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之分析表

項目 教練身份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t 值

自我效能

比賽知識 是 143 4.56 .45

4.50 否 103 4.28 .53

決策 是 143 4.38 .61

3.65 否 103 4.09 .64

壓力 是 143 4.24 .67

3.45 否 103 3.91 .81

溝通 是 143 4.41 .44

3.94 否 103 4.17 .50

工作表現

角色外行為 是 143 4.34 .58

2.65* 否 103 4.15 .51

角色內行為 是 143 4.47 .42

3.30 否 103 4.30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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