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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效能與工作表現之討論

一、性別與背景變項之交叉統計結果討論 (一)性別與年齡

臺灣籃球裁判的年齡主要分佈在 30-34 歲,主因是考試制度及國內籃球裁判生態發 展影響。裁判工作需要更好的成熟的心智,30 歲以上的籃球裁判,經年累月的歷練下,

相對執法工作穩定,如果從學生時期即開始從事籃球裁判工作,也經過 10 年的磨練,

十年磨一劍,在好是裁判的萌芽階段。研究結果與黃柏維(2011)與簡貝伊(2012)研究 結果有所不同,他們調查裁判年齡以 21-30 最多。過去研究調查以 C 級裁判最多,本研 究樣本分佈較廣,加上近 6 年考了 180 多位國家 A 級裁判,以現在年齡而言皆超過 30 歲。裁判工作目前在台灣也只是兼職的工作,而 25 歲至 29 歲的年輕人可能還沒找到正 式的工作,有部份裁判投入籃球工作,暫時以裁判為主要工作,而有些則選擇應徵自己 理想中的工作,對籃球裁判工作漸漸疏遠。依體育署(2018)及籃協裁判考證年齡討論之,

18 歲即可報名考 C 級籃球裁判,20 歲可以參加 B 級裁判考試,所以 10 年的培育過程 中,願意留下的裁判,應該對裁判工作保持熱誠及喜愛。而 40 歲以上的裁判比較少,

是因為國際籃球總會,希望國際裁判能在 50 歲就退下來,而在臺灣 60 歲也是裁判的退 役年齡,因此,40 歲以上的裁判相對會減少,因為 40 歲以下的裁判在證照考試的制度 下,會一直增加人力。

(二)性別與教育程度

大多數裁判的教育程度為大專院校畢業,與黃柏維(2011)研究結果一致。而且許多 大學都成立籃球裁判規則研習社,增加學生對籃球規則、裁判及辦理比賽的機會。所以 大學時期的裁判培養,是建立籃球裁判最重點的基礎。近年來受到大學入學的開放,唸 大學及研究所的機會大增,裁判有碩士學歷也不少,男、女生皆有。最值得一提是在博 士學位,女生裁判沒有博士學位,而男生也有 3.3%的比率是博士學位,可見高學歷也 是籃球裁判未來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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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別與職業別

男、女生籃球裁判的正式職業以從事公教的人口比率較高,佔 33.7%。以亞洲地區 臺灣及中國籃球裁判大多樓是以教職為主工作,以往臺灣籃球裁判都具備體育系畢業之 學歷,近幾年已有很多非體育系學生的投入籃球裁判工作,改變臺灣籃球裁判文化,增 加了裁判文化的多元性,有鑑於裁判所讀之科系傳統性的改變,因此,在工商業的裁判 人員比率也越來越高,越多元的發展可以革新臺灣籃球裁判專業發展,尤其是外語能力,

與國際接軌是必要的。

(四)性別與服務地區

本研究調查結果,裁判服務地區以北部居多,因為北部的工作機會多,而且籃球 比賽多,國際賽事或是全國性的賽事也多半會在北部舉辦,所以在北部服務的裁判相對 多,男生在北部服務更多。而中部因為比賽少,加上南北的工作機會多,所以許中部裁 判多往南、北部落角。因此,在北部服務的裁判最多,其次是在南部,最少是在中部。

而南部從事籃球裁判工作的女生少於中、北部,這也是可以多發現南部女生裁判的機會,

多培養、給機會讓更多女性裁判有機會執法。

(五)性別與證照別

男生擁有 B 級裁判證的最多,也是佔所有籃球裁判人數比率最高,因為 B 級裁判 佔裁判人數的大部分,於黃柏維(2011)、簡貝伊(2012)調查有所不同,由於近年來臺 灣各地區籃球比賽大增,辦理多場的 B、C 級裁判講習會,所以 B 級的裁判的人數也比 6 年前多。從本研究調查發現,女生裁判還是太少了,還不及男生裁判的三分之一,等 級越高女生越少。

(六)性別與吹判最高等級賽事

以男性吹判地區性比賽之裁判居多,這與裁判證照等級有關。因為擔任全國性比賽 的裁判,必須具備國家 A 級之裁判,人數原本就比 C 級與 B 級裁判人數少,而且地區 性的賽事也多,全國性或是國際級的比賽可能一年只辦一次,或是一個盃賽只有一星期 就結束,而且主辦單位是全國籃協、高中體總或是大專體總。但是地區性的比賽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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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行號、地方性協會或是民間社團,所以擔任地區性裁判的機會多,相對地,擔任 國際性比賽的裁判少。

(七)性別與吹判全國聯賽次數

本研究發現每年在執法全國聯賽次數之裁判,以男生有 74 人只有 2 次以下的經驗,

一年內擔任聯賽裁判 9 次以上的裁判也佔 23.3%。臺灣籃球聯賽分為;超級籃球聯賽(男、

女)、社會甲組籃球聯賽(男)、大專籃球聯賽(公開一級、二級與一般組)、國高中籃球聯 賽(甲、乙級)以及國小籃球聯賽(男、女),一年有如此多的聯賽,又從預賽到複決賽,

場次相當驚人,通常只要是國家級裁判一年至少都有 6 次以上的聯賽擔任裁判。以 HBL 為例,從資格賽開始接著又是預賽,再來是複賽,最後是決賽,如果一位有國家級 A 級 的裁判,HBL 從資格賽執法到決賽,就有每年 4 次的經驗,加上其他等級的聯賽。可見 得,執法能力好的裁判有更多機會吹判更多賽事,執法全國性聯賽的裁判尤其是決賽的 裁判,多數都是國家 A 級裁判,所以 B 級裁判執法能力好的一定要努力爭取 A 級裁判 資格。而吹判次數在 2 次以下都是以沒有吹過全國場事為主,這些裁判也都是 C 級裁判,

也沒有資格可以執法全國性的比賽,女生有 7 成多沒有執法全國賽經驗,調查中,56 位女生中只有 20 位有全國賽經驗,有 8 位有 9 次以上的執法,可見都是固定的女性裁 判執法全國賽。

(八)性別與年資

多數臺灣籃球裁判有擔任過聯賽裁判的年資都在 9 年以上,男、女性都是一樣。少 數年資淺的裁判可以擔任聯賽的裁判,年資低或是 C 級裁判通常是擔任國小聯賽的裁判,

絕少部份是擔任中學以上聯賽的裁判。女生在年資上的分佈較為平均,而男生有 48.4%

有 9 年以上的經歷佔多數。在籃球裁判女生本來比率少,加上女生受到生理、家庭及職 場等因素影響,無法持續擔任裁判工作,以目前臺灣最資深的女裁判也有 40 歲,而男 生裁判 50 歲須從國際裁判退役、60 歲從國家裁判退役,也是說男生的年資大於女生的 可能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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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性別與球員身份

男生擔任裁判工作有 82.1%是曾經打過球隊,而女生更高有 92.9%是球員身份,男 生擔任裁判工作不見得是參加過球隊,但是一定是喜歡打球,熱愛籃球。換句話說女生 是從球員身份接觸籃球裁判,而男生有 17.9%是因為興趣而學習的。

(十)性別與教練身份

男生又是裁判又是教練的比率高,女生可能只有一半比率是教練兼裁判,因為裁判 對籃球規則的瞭解,加上曾為球員還有教師的身份,多半有機會協助學校校隊的組訓,

所以既是裁判又是教練的比率就高。

二、籃球裁判背景變項對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差異性比較 (一)性別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

在性別與自我效能之分析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籃球裁判在自我效能各向度皆未達 顯著性。表示男、女性裁判在「比賽知識」、「決策」、「壓力」及「溝通」等自我效能面 向,皆自覺個體表現良好,可以在比賽過程中完成比賽所附予任務。在心理層面的解釋;

籃球裁判所付出的努力及強烈的動機,不會因性別有所不同,也就是說當個人投入裁判 工作,不分性別皆要對比賽知識有深入的探討及瞭解,在決策能力方面要不斷精進,當 然不免有教練或是球員所給予的壓力(Kaissidis & Anshel, 1993)。偍是每位裁判在面對壓 力的處理方式不同,因此,在裁判培訓並沒有強調男、女性處理的方式不同,只有用同 樣的方式,訓練裁判如何增強抗壓性,男女性的裁判應在同等的接受環境下訓練。但是 球賽的對抗強度不同,造成後天的環境影響,男生比賽節奏快、身體碰撞多,相對的狀 況也多,男生的球賽有更多要面臨的挑戰。目前男生多執法男生比賽,偶爾會執法女生 的比賽,而女性則以女生比賽為主,很少執男性比賽。實際上也會產生女生如果吹判男 子組比賽的心理壓力,但是本研究結果非針對女性吹男生球賽的壓力,所以在性別方面 的自我效能表現不容易產生差異。

工作表現主要在討論績效表現,工作表現又可分為任務表現就是角色內行為,所 謂在籃球裁判工作的專業性表現,有對規則的理解及裁判法的執行。而角色外行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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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人際及利他的表現。本研究發現不論男、女生在角色內、外行為並無差異性存在,

表示性別不會影響裁判工作應有的專業能力表現,而從整體的平均數來看,男、女生都 屬於高自我效能,籃球裁判工作是一項高自我肯定的工作,如果自信心不夠強,在執法 時容易分心影響判決的果斷性,也影響裁判工作的權威性。

(二) 年齡與自我效能及工作表現

楊紀瑜及許志祥(2005)研究結果表示年紀輕在執法壓力方面高於年紀長者,與本研 究之結果具有一致性。籃球裁判相當重視體能,年齡與體能雖然沒有完全正相關,但是 體能及身體素質一定受年齡影響。黃柏維(2011)研究也發現年齡與執法壓力是有顯著差 異。因此,年齡輕所獲得之證照應該是 B 級或是 C 級,所能吹的全國性的比賽相對也 少。年輕裁判必須經過所謂的學習階段,是一個準備的階段,所以年齡必定直接影響吹 判賽事的等級及年資等資歷。本研究發現年齡在 40 歲以上在自我效能感覺都比 25 歲以 下來得好,40 歲以上的裁判也較能勝任比賽,對比賽知識理解、決策果斷、壓力處理及

楊紀瑜及許志祥(2005)研究結果表示年紀輕在執法壓力方面高於年紀長者,與本研 究之結果具有一致性。籃球裁判相當重視體能,年齡與體能雖然沒有完全正相關,但是 體能及身體素質一定受年齡影響。黃柏維(2011)研究也發現年齡與執法壓力是有顯著差 異。因此,年齡輕所獲得之證照應該是 B 級或是 C 級,所能吹的全國性的比賽相對也 少。年輕裁判必須經過所謂的學習階段,是一個準備的階段,所以年齡必定直接影響吹 判賽事的等級及年資等資歷。本研究發現年齡在 40 歲以上在自我效能感覺都比 25 歲以 下來得好,40 歲以上的裁判也較能勝任比賽,對比賽知識理解、決策果斷、壓力處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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