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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與自我傷害

為討論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與自我傷害的關係,本節將呈現有無自我 傷害在情緒調節之差異情形、無自我傷害在心理分離個體化之差異情形,以及有 無自我傷害與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的關係,影響自我傷害行為頻率的相關 變項,以及自我傷害行為類型與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的關係,自我傷害動 機與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之相關,以及自我傷害動機與情緒調節、心理分 離個體化的關聯。

一、有無自我傷害在情緒調節之差異情形

為瞭解青少年自我傷害者與非自我傷害者在情緒調節上的差異,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自我傷害者與非自我傷害者在無法執行目標平均各為 3.63 與 3.22,由 平均數可知自我傷害者無法執行目標高於非自我傷害者有顯著差異(t(777)=-6.59,

p=.000);自我傷害者與非自我傷害者在不清楚感受平均各為 2.56 與 2.37,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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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數可知自我傷害者不清楚感受高於非自我傷害者有顯著差異(t(777)=-3.85,

p=.000);自我傷害者與非自我傷害者在不接納且無助平均各為 2.92 與 2.52,由 平均數可知自我傷害者不接納且無助高於非自我傷害者有顯著差異(t(777)=-9.82,

p=.000);自我傷害者與非自我傷害者在衝動失控平均各為 2.35 與 1.89,由平均 數可知自我傷害者衝動失控高於非自我傷害者有顯著差異(t(777)=-7.52,p=.000)。

不同族群在情緒調節平均數之現況,詳細如表 4-6。

因此,無自我傷害者與有自我傷害者在情緒調節各方面皆具顯著差異,即有 自我傷害者在情緒調節能力方面,如無法執行目標、不清楚感受、不接納且無助 以及衝動失控,皆較無自我傷害者缺乏。

表 4-6

不同族群在情緒調節之現況

無自我傷害

(N﹦479)

有自我傷害

(N﹦310)

全體

(N﹦779)

無法執行目標平均 3.22 3.63 3.39

不清楚感受平均 2.37 2.56 2.45

不接納且無助平均 2.52 2.93 2.68

衝動失控平均 1.89 2.35 2.07

註:1 為「幾乎沒有」、2 為「有時候」、3 為「大約一半」、4 為「大部分」、5 為「幾乎總是」

二、有無自我傷害在心理分離個體化之差異情形

為瞭解青少年自我傷害者與非自我傷害者在心理分離個體化上的差異,以獨 立樣本t檢定分析,自我傷害者與非自我傷害者在心理分離個體化百分等級平均各 為60.90與42.06,由平均數可知自我傷害者心理分離化程度低於非自我傷害者有顯 著差異(t(777)=-9.01,p=.000)。不同族群在心理分離個體化之現況,詳細如表4-7。

48 達.234(t=5.86,p=.000),其次為心理分離個體化Beta係數達.18(t=4.52,p=.000)。

四、影響自我傷害行為頻率的相關變項

自我傷害行為頻率與自我傷害動機人際影響具顯著低度正相關(r=.36,p<.01),

與自我傷害其它三種類別具顯著中度正相關(r=.40~49,p<.01),顯現不論何種 自我傷害動機,自我傷害動機愈強者其自我傷害行為頻率愈高。另外,自我傷害 頻率與心理分離個體化具顯著低度正相關(r=.22,p<.01),與情緒調節能力具顯 著低度正相關(r=.28,p<.01)。

以逐步迴歸分析情緒調節、自我傷害動機對自我傷害行為頻率的影響,負向 感受因應可以解釋24.3%變異量(F(1,308)=98.82,p=.000),其中,係數估計結果 指出負向感受因應Beta係數達.49(t=9.94,p=.000)。

五、自我傷害行為類型與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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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異量(F(1,776)=8.29,p=.004),衝動失控與心理分離個體化總計可以解釋尖銳 刺膚3.9%的變異量。

以咬傷自己而言,心理分離個體化可以解釋4.1%變異量(F(1,777)=32.90,

p=.000),不清楚感受可以解釋1.6%變異量(F(1,776)=13.21,p=.000),心理分 離個體化與不清楚感受總計可以解釋咬傷自己5.7%的變異量;以玻璃擦膚而言,

不清楚感受可以解釋1.5%變異量(F(1,777)=12.18,p=.001);以阻止傷痕復原而 言,心理分離個體化可以解釋5.3%變異量(F(1,777)=43.17,p=.000),衝動失控 可以解釋1.2%變異量(F(1,776)=9.59,p=.002),心理分離個體化與衝動失控總計 可以解釋阻止傷痕復原6.4%的變異量。

以頭撞某物而言,不接納且無助可以解釋5.3%變異量(F(1,777)=43.59,p=.000);

以拳打自己而言,不接納且無助可以解釋8.5%變異量(F(1,777)=72.21,p=.000);

以拳打牆壁而言,不接納且無助可以解釋10.1%變異量(F(1,777)=87.07,p=.000),

心理分離個體化可以解釋1.3%變異量(F(1,776)=11.56,p=.001),不接納且無助 與心理分離個體化總計可以解釋拳打牆壁11.4%的變異量;以拉扯頭髮而言,不接 納且無助可以解釋4.8%變異量(F(1,777)=39.21,p=.000)。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解釋個體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主要透過心理分離個體化、

不接納與無助以及衝動失控。首先,單純因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而進行的自 我傷害的行為類型分別是皮膚刻字、皮膚刻圖;主要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

同時具不清楚感受特性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是咬傷;主要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 力,同時具衝動失控特性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是阻止傷痕復原。其次,主要具衝 動失控特性,同時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是割傷自己、尖 銳刺膚。另外,單純因對情緒不接納且無助的特性而進行的自我傷害的行為類型 分別是頭撞某物、拳打自己、拉扯頭髮;主要具對情緒不接納且無助的特性,同 時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是拳打牆壁。最後,玻璃擦膚為 單純因不清楚感受而進行自我傷害的行為類型。

六、自我傷害動機與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之相關

分析自我傷害動機與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的相關,人際影響具顯著相 關係數較高者依序為衝動失控(r=.38,p<.01)、不接納且無助(r=.36,p<.01)、

心理分離個體化(r=.30,p<.01)、無法執行目標(r=.20,p<.01);負向感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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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顯著相關係數較高者依序為不接納且無助(r=.39,p<.01)、衝動失控(r=.34,

p<.01)、心理分離個體化(r=.28,p<.01)、無法執行目標(r=.19,p<.01)、不 清楚感受(r=.16,p<.01);避免失控具顯著相關係數較高者依序為衝動失控(r=.42,

p<.01)、不接納且無助(r=.36,p<.01)、心理分離個體化(r=.29,p<.01)、無 15%變異量(F(1,308)=54.21,p=.000),衝動失控可以解釋1.3%變異量(F(1,307)=4.80,

p=.029),不接納且無助與衝動失控總計可以解釋負向感受因應16.3%的變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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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27),不接納且無助、心理分離個體化與衝動失控總計可以解釋負向自我評價 23.3%的變異。

八、本節結論

綜合上述,本節關於青少年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與自我傷害摘要如下:

(一)影響有無自我傷害的相關變項

1、自我傷害者情緒調節能力,如無法執行目標、不清楚感受、不接納且無助、衝 動失控,顯著低於非自我傷害者。

2、自我傷害者心理分離化程度顯著低於非自我傷害者。

3、有無自我傷害透過情緒調節可以解釋 11%變異量,心理分離個體化可以解釋 2.3%的變異量,情緒調節與心理分離個體化總計可以解釋 13.3%的變異量。

(二)影響自我傷害行為頻率的相關變項

1、 自我傷害行為頻率與自我傷害動機四種分類皆具顯著正相關,顯現不論何種自 我傷害動機,自我傷害動機愈強者其自我傷害行為頻率愈高。

2、自我傷害頻率與心理分離個體化、情緒調節具顯著低度正相關。

3、自我傷害行為頻率透過負向感受因應可以解釋24.3%變異量。

(三)影響自我傷害行為類型的相關變項

1、解釋個體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主要透過心理分離個體化、不接納與無助以及衝 動失控。

2、單純因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而進行的自我傷害的行為類型分別是皮膚刻字 以及皮膚刻圖。

3、主要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同時具不清楚感受特性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是 咬傷自己。

4、主要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同時具衝動失控特性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是阻 止傷痕復原。

5、主要具衝動失控特性,同時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的自我傷害行為類型是割 傷自己以及尖銳刺膚。

6、單純因對情緒不接納且無助的特性而進行的自我傷害的行為類型分別是頭撞某 物、拳打自己、拉扯頭髮

7、主要具對情緒不接納且無助的特性,同時缺乏心理分離個體化能力的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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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類型是拳打牆壁。

8、單純因不清楚感受而進行自我傷害的行為類型是玻璃擦膚。

(四)影響自我傷害動機的相關變項

1、人際影響與衝動失控、不接納且無助、心理分離個體化、無法執行目標皆具顯 著低度正相關;透過衝動失控可以解釋 14.3%變異量,不接納且無助可以解釋 2.6%變異量。

2、負向感受因應與不接納且無助、衝動失控、心理分離個體化、無法執行目標、

不清楚感受皆具顯著低度正相關;透過不接納且無助可以解釋 15%變異量,衝 動失控可以解釋 1.3%變異量。

3、避免失控與衝動失控具顯著中度正相關,與不接納且無助、心理分離個體化、

無法執行目標具顯著低度正相關;透過衝動失控可以解釋 17.4%變異量,心理 分離個體化可以解釋 1.7%變異量。

4、負向自我評價與不接納且無助具顯著中度正相關,與衝動失控、心理分離個體 化、無法執行目標、不清楚感受具顯著低度正相關;透過不接納且無助可以解 釋 20.2%變異量,心理分離個體化可以解釋 1.8%變異量,衝動失控可以解釋 1.2%

變異量。

第五節 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對自我傷害中介模式探討

本節將探討青少年情緒調節、心理分離個體化對於自我傷害的影響。研究者 採用結構方程模式,並以統計套裝軟體AMOS 20.0為資料分析工具,考驗本研究資 料與假設模式之適配程度。探討假設模式與實際資料的適配程度,必須透過基本 適配度指標(preliminary fit criteria)、整體模式適配度指標(overall model fit)、模式內 在結構適配度指標(fit of internal structural model)等方面進行評量 (Bogozzi & Yi, 1988,引自陳思帆,2007),最後則分析心理分離個體化、情緒調節與自我傷害之 間的路徑關係。以下分別提出本研究之初始模式的探討結果。

一、基本適配度指標

在基本模式適配指標方面有下列幾項標準(Bogozzi & Yi, 1988,引自陳思帆,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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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估計的所有參數當中,不能出現負的誤差變異數。

(二)所有的誤差變異皆需要達到統計顯著水準。

(二)所有的誤差變異皆需要達到統計顯著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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