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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之宗教政策與神社概況

第二章 1936年以前臺灣與朝鮮的宗教政策與神社概況

第一節 臺灣之宗教政策與神社概況

日本治理臺灣初期,以臺灣人抗日實力的平定、財政的獨立、產業 經濟的發展爲主,期望達成殖民地臺灣的資本主義化。在宗教層面,爲 了維持臺灣民心的安定,基本上採取所謂舊慣溫存的發展方針,對於臺 灣傳統存在的寺廟,或臺灣人之内在精神構造、信仰,並不作太多的干 涉或統制。此一舊慣宗教政策的本質,並非對臺灣舊有宗教信仰的尊 重,而是基於當時的時空背景及以平定治安、發展業產經濟為優先課題 所致。

一、臺灣傳統宗教

臺灣的傳統宗教,大多是明末清初以來,隨著福建、廣東移民人潮 而傳入。移民人渡海時所遇到的危險,以及渡海以後臺灣的氣候風土不 穩、瘴癘疾病及原住民襲擊等,這些都需要自力自保,因此政府與民衆 以神佛為中心的生活,成為臺灣移民人之精神中心。

在此發展背景下,宗教信仰成為臺灣人日常生活的一環,即「生活 的宗教」。寺廟位置大多在聚落的中心地,而日常生活也密切地與市場 作結合,民衆去市場順便常常拜神。此外,寺廟亦成爲休息、社交、部

落集會及民衆教育的場所,甚而是寺廟祭日成為聚落的休息日,可知臺 灣民衆以寺廟為中心的生活。再者,臺灣的宗教信仰特色,逐漸形成以 道教為中心三教混合的形態。例如:「寺」本來屬於佛教,但是僧侶不 在寺,佛像和道教神或神仙一起安置,或是在廟、宮的道教建築物中,

以觀音地藏、菩薩等爲主世尊的崇敬對象,可謂「神佛無差別、道儒同 架」。又建築物分成寺廟與齋堂,寺廟是儒、道以及出家佛教的宗教建 築物的總稱,譬如:宮、寺、廟、祠、殿、府、壇。祭祀團體有神佛或 祭祀祖先的信徒們,以他們共同信仰對象為中心組織的團體。寺廟有公 共的、地方的、固定的性質;祭祀團體是私人的、社交的、娛樂育英的。

神明會是同樣身份的人,例如:同業者、同鄉者、同姓者等幾個或幾百 個人一起醵出,購置神佛像、祭祀用品等團隊,謀求親睦、育成獎學、

社會救濟等事業。

此外,另有祭祀團體、組織,如祖公會是同樣的祖先之信徒們一起 組成,一起出醵形成財產,和祭祀公業類似的團體。父母會是會員尊屬 死亡後,互相補助葬禮費用的組織。共祭會是連接一街庄或數街庄的全 住民和某種族,一起奉祀神佛的團體。神明會等祭祀團體的寺廟建築物 不多,只有團體的財產和祭神而已,但是這些團體的祭祀方式逐漸改 變,形成特殊的經濟組織。1939年全臺灣祭祀團體的祭祀次數是6200 次,會員數超過30萬,且和祭祀團體相關的人數約佔了全臺灣戶數的

50%,36祭祀團體財產可說是巨產。

此時期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依獨特的生物學原則調查臺灣的風俗習 慣,認定臺灣社會的特殊性,進而建構統治基礎。對於臺灣傳統宗教法 規,首先在1899年7月11日發布總督府府令第59號「舊慣ニ依ル社寺廟 宇等建立廢合手續」37,按照舊慣在臺灣建立寺廟、齋堂,或是設立神 明會和祖公會之時,必須獲取管轄地方長官的許可,而且廢合、變更名 稱、移轉寺廟齋堂等,也須受到地方官的許可。同年7月總督府對於地 方廳發布訓令第220號:「寺、教務所、説教所及本島ノ舊慣ニ依ル寺廟、

齋堂等又ハ神明會、祖公會等建立、設立又ハ廢合等ニ關スル事項取扱 方」。38總督府根據各祭祀組織的財產,藉此掌控臺灣宗教的發展狀況。

然而1905年後,總督府因財政獨立問題,需要巨大的財產,在同年11月 10日發佈府令第84號「神社、寺院又ハ本島ノ舊慣ニ依ル寺廟等ノ所屬 財產處分方ニ關スル件」39,管理臺灣宗教的財產,但此法規並不包含 擁有巨產的祭祀團體、神明會,故1906年10月11日再發布府令第84號中,

明示齋堂和神明會的項目。總而言之,總督府對臺灣傳統宗教的態度 是,在財產方面的管控外,維持比較溫存、籠絡的態度。

36 臺灣總督府,《臺灣に於ける神社及宗教》,(臺北:臺灣總督府,1943),頁36。

37 〈府令第57號〉,《臺灣總督府報》,(臺北),1899年7月11日。

38 臺灣總督府文敎局,《現行臺灣社寺法令類纂》,(臺北:帝國地方行政學會臺灣出張所,

1936),頁511-516。

39 臺灣總督府文敎局,《現行臺灣社寺法令類纂》,頁518-519。

二、内地宗教的傳入

本節探討在日本統治臺灣之「内地」宗教傳入的情形。所謂「内地」

指的是相對於臺灣、朝鮮等外地的日本本土(含本州、四國、九州、北 海道、沖繩等地),「内地宗教」意義來自日本「内地」的佛教、基督教、

教派神道,以及神社神道(或謂國家神道)等宗教。本文先就佛教、基 督教、教派神道的傳入,簡單加以敘説。

(一)佛教

在臺灣的内地佛教,主要時從日本征伐軍的「從軍布教師」開始傳 入,此時僅止於慰問出征軍人而已,並沒有日本各宗派的傳教。臺灣被 佔領之後,各個内地佛教派,如淨土宗、真宗本願寺派、曹洞宗、臨濟 宗、真宗大谷派、真言宗等,開始計劃在臺灣的傳教行動,以及設置布 教所、國語講習所等。此外,在臺灣傳統宗教,佛教分為在家佛教、出 家佛教,出家佛教和日本的臨濟宗相似。曹洞宗、臨濟宗由於在臺灣試 圖擴張他們的勢力,將出家佛教的寺廟或在家佛教的齋堂當作末社,為 了避開總督府的稽查及繼續保持彼此間的聯絡關係,這類寺廟和齋堂又 稱為「聯絡寺廟」。1937年曹洞宗、臨濟宗的「聯絡寺廟」數目各為50

所、130所。40

(二)基督教

日本統治臺灣以前,已設有天主公教會和長老教,在南部有英國長 老會、北部有加拿大長老教會,在各地設立學校、醫院等擔任傳教工作。

日本基督教屬於此兩個長老教會的教派,在1895年7月第10會大會表決 通過開始在臺灣傳教案件、臺灣信徒慰問和宗教視察派遣案件。翌年 1896年6月正式開始在臺傳教,傳教對象為居留臺灣的日本人和在地原 住民41

(三)教派神道

教派神道是一些神道家和民間宗教者利用社會危機和民心不安等,

建立起以創始者為核心的民眾信仰團體,這就是教派神道。通常指日本 幕府末期至明治初期發展起來的神道教的13個教派。它們(以公認年度 為排序)是黑住教、神道修成派、神宮教(現神宮奉賛會、東京大神宮)、 大社教(現出云大社教)、扶桑教、實行教、大成教(現神道大成教)、

神習教、禦嶽教、神道(現神道大教)、神理教、禊教、金光教、天理

40 蔡錦堂,《日本帝國主義下臺灣の宗教政策》,(東京:同成社,1994),頁30。

教。42原本是14個,但是神宮教在1899年解散了。

理教。天理教在語言、風俗、習慣等不同的臺灣地上布教,開始建立教 堂,以教堂建築物為信仰基準,這是天理教海外布教的想法。天理教在 1900年和1904年設立臺北教會、臺南布教所,在臺的布教變得活躍,1941 年末天理教的説教所增加為66處,臺灣人信徒增加為五千人47

三、1936年以前臺灣的神社

日治時期在臺灣最初建立的神社不是臺灣神社,而是開山神社。照 調查在日治時期前全臺灣的鄭成功廟被稱為「開山廟」、「開山王廟」、「開 臺聖王廟」。48其中位於臺南市東安坊内油行尾街的「開山廟」,在1875 年清朝勅許改稱「延平郡王祠」。1896年7月25日臺南縣知事磯貝静蔵建 議改稱「開臺神社」,同時列格為國幣社。在1897年1月13日列爲縣社,

並設號亦改爲「開山神社」。49

臺灣日治初期開山神社的下一個神社是「臺灣神社」,日本在帝國 會議提出臺灣神社創立議案。1896年1月13日第9回帝國議會貴族院,臺 灣神社以官幣社為列格,奉祀能久親王。同年3月25日衆議院也提出建

47 蔡錦堂,《日本帝國主義下の臺灣宗教政策》(東京:同成社,1994),頁30-31。

48 伊能嘉矩,〈臺灣漢人の廟といへる名詞〉,《東京人類學雜誌》,9,(東京:東京人類 學會,1914),頁29。

49 山田孝使,《縣社開山神社沿革志》,(臺南:縣社開山神社社務所,1915),頁53。

意,臺灣神社以別格官幣社為列格,奉祀能久親王。50 基於上述,雖然 選社格方面的意見不同,但是都同意以新皇土萬萬嵗安寧鎮護臺的能久 親王為祭神。貴族院和衆議院通過臺灣神社的建議後,1897年9月1日乃 木希典總督由設立「故北白川宮殿下神殿建設取調委員會」,審查神社 位置和經費等,神社建設位置原先預計為能久親王死亡之地—臺南,而 後又改為總督府所在地—臺北,51 1901年10月27日鎮座臺灣神社。社格 是官幣大社,祭神是開拓三神和能久親王。鎮座祭後臺灣總督府在每年 10月28日設為臺灣神社例祭日,列為全島休假日,且天皇敕使、臺灣總 督以下文武百官、民間士紳要參拜。其後,在基隆(1915)、新竹(1918)、 臺中(1912)、彰化(1927)、嘉義(1915)、臺南(1923)、高雄(1920)、

花蓮港(1916)、臺東(1911)、澎湖(1928)等地皆設立神社。同時日 本傳統民間神道信仰也進入臺灣民衆,如一般有關食物、農耕、稻作的 稻荷神社。這些神社具有濃厚日本傳統信仰色彩,但大多並非官方認可 的「神社」,僅具有「社」的社格而已52

50 臺灣神社社務所,《臺灣神社誌》,(臺北:臺灣神社社務所,1935),頁42-44。

51 臺灣神社社務所,《臺灣神社誌》,(臺北:臺灣神社社務所,1935),頁46。

52 蔡錦堂,〈日本治台時期的神道教與神社建造〉,《宜蘭文獻雜誌》,50期,(宜蘭,2001,

03 ),頁22。

圖2-1:臺灣神社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閲覽組編,《日治時期的臺北》,(臺北:國家圖書

館,2007),頁252。

所謂「社」,1920年總督府官方發布的法令,其定義為:「非屬於神 社,但有奉祀有神祗,公衆參拜的建築物」。53爲了維持「神社為國家宗 祀的尊嚴」,所謂「神社」必須具備有「本殿、拜殿、社務所、手水舍、

鳥居及其它祭典必備的設施」。54一般日本人聚落中的「神社」常因創設

鳥居及其它祭典必備的設施」。54一般日本人聚落中的「神社」常因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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