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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捐贈與所得分析結果

第四章 臺灣捐贈與所得分析

第二節 臺灣捐贈與所得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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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將所有家庭(包含捐贈家庭與無捐贈家庭),使用從 1994 年開始至 2010 年度可支配所得之數據,將家庭可支配所得由小至大排列,

並按戶數分成五等分,將可支配所得由低至高分成五組,第一組代表在 該年度可支配所得在最低 20%之家庭,第五組則為該年度可支配所得在 最高 20%之家庭。

以未進行物價水準調整之下的可支配所得來看,表 4-2 顯示,歷年 來全體家戶平均有 1,030,830 元的可支配所得。在 2010 年平均每戶可支 配所得為 104 萬元,最高 20%之家庭可支配所得則為 2,104,693 元,最低 20%之家庭可支配所得為每戶 329,230 元;在 1994 年第一組可支配所得 為 302,501 元,第五組可支配所得則為 16,682,791 元,全體家庭平均每 戶可支配所得 859,643 元。故此,可由表 4-2 清楚地得知,長期平均可支 配所得逐年增加,但增加幅度多為最高所得組別所貢獻,低、中所得組 別可支配所得並未有明顯上升的趨勢。歷年來平均最高 20%家庭每戶可 支配所得為 205 萬元,最低 20%家庭可支配所得為 34 萬元。最高及最低 所得家庭兩者平均相差倍數為 5.97 倍。發現家庭可支配所得有逐年擴大 差距之趨勢,由 1994 年的 5.51 倍上升至 2010 年的 6.39 倍,其中 2008 年時第五分位組為第一分位組之倍數更是達到了 6.53 倍,由此可見臺灣 家庭所得差距有擴大的趨勢。

1994 302,501 564,838 758,148 1,004,450 1,668,279 859,643 1995 352,864 640,023 858,017 1,139,539 1,855,915 969,272 1996 361,773 661,803 886,768 1,171,226 1,908,212 997,956 1997 371,178 680,763 920,928 1,217,587 2,000,104 1,038,112 1998 364,491 682,619 934,385 1,229,777 2,032,356 1,048,726 1999 368,840 692,745 947,367 1,252,862 2,088,587 1,070,080 2000 368,950 692,115 949,305 1,271,211 2,103,584 1,077,033 2001 328,605 631,680 893,031 1,218,757 2,107,618 1,035,938 2002 338,876 634,586 878,723 1,189,499 2,092,372 1,026,811 2003 335,020 631,737 882,741 1,205,725 2,092,155 1,029,476 2004 334,089 639,940 902,584 1,216,564 2,081,442 1,034,924 2005 335,601 638,853 907,710 1,231,045 2,124,550 1,047,552 2006 340,854 649,398 925,126 1,257,945 2,140,257 1,062,716 2007 350,050 658,128 932,573 1,260,063 2,184,363 1,077,035 2008 340,588 645,865 924,172 1,250,619 2,156,016 1,063,452 2009 323,961 633,873 903,326 1,232,306 2,115,161 1,041,725 2010 329,230 631,160 909,288 1,243,931 2,104,693 1,043,660 平均 343,969 647,654 900,835 1,211,359 2,050,333 1,030,830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1994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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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為個人對在社會上表現關懷的方式之一,可以發現最近一年

(2010)有高達 71%之家庭有進行公益慈善捐贈,可見捐贈在臺灣是一 個普遍的行為,表 4-3 為各組家庭有從事私人捐贈的比例,最高所得的 組別平均有 85%的家庭有公益慈善捐款,最低所得的組別平均也有 55%

的家庭有公益慈善捐款,可得知捐贈之比率隨家庭可支配所得之增加而 增加,顯示私人捐贈情形與家庭的可支配所得狀況呈正相關。

1999 年的集集九二一大地震一夕之間摧毀家園,激發出臺灣民眾人 飢己飢的精神,愛心伴隨一批又一批的捐款湧現,當年度平均有 84%的 家庭有慈善捐款。而在九二一地震後,即使捐款比例有下降,但未下降 至災前水準,反而隨時間推演捐贈比例日愈提升的情勢。在 2007 年底到 2008 年期間,臺灣受到國際金融海嘯之衝擊,但並無明顯改變臺灣捐贈 的比例,僅些微下降至 71%。而在 2009 九年八八風災重創南臺灣,造成 多處水患、坍崩與土石流,其中高雄市甲仙鄉小林村滅村事件,更導致 數百人遭到活埋,這次災變同樣也激發出臺灣人民團結一致的心情,捐 贈比例明顯上升,平均有 76%的家庭有慈善捐款。

由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的資料分析結果顯示,臺灣在發生重大災害時,

整體民眾捐贈的意願會明顯提升,尤其以高所得者在災變時捐贈意願的 更是踴躍,以 1999 年九二一地震為例,高所得組有行為的捐贈之比例高 達 95%,可見災變對於高所得之捐贈決策影響甚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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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捐贈戶數的比例外,尚須考慮以捐贈的絕對金額狀況,可更明 瞭臺灣歷年來的捐贈情況。由表 4-4 可知,臺灣歷年來平均每位捐款者 的捐款金額為 5,265 元。以 2010 年為例,將捐款金額依其所得分五等分,

發現第一等分位(所得最低)捐款者之年平均捐款金額 1,512 元,第二 等分位捐款者 2,147 元,第三等分位捐款者 3,551 元,第四等分位捐款者 5,336 元,第五等分位(所得最高)捐款者 13,579 元。顯示出捐贈的絕 對金額與所得呈現正相關,如 2010 年臺灣民間人口之捐款總額,主要來 自捐款金額較高的所得五分之一人口,佔全體捐贈金額的 52%,而第一 及第二等分位捐款金額合計僅貢獻 14%。

在 1999 年之前,1994 年至 1998 年平均捐贈金額為 4,246 元,但在 1999 年由於九二一大地震激發出大量的捐款,平均每戶有 7,035 元。在 1999 年之後,雖然捐款金額有下降,但未回到 1999 年以前的基準,而 有增加的趨勢,平均捐款金額為 5,567 元。若以第五組與第一組比重來 看,在 1994 年的時為 7.78 倍,2010 年為 8.98 倍,顯示高所得家庭捐款 的絕對金額越來越高,與低所得的捐款金額差距逐漸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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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捐贈家庭特性長期變遷分析

由前述表 4-4 可知,最高所得族群捐贈的捐贈絕對數額較大,但其 平均捐贈佔所得的比例為 0.6%;最低所得平均捐贈佔所得的比例 0.45%;

中間所得平均捐贈佔所得的比例 0.4%。各個所得組別在捐贈比例上雖有 不同但相距不大,但觀察整體家庭各個所得族群捐贈佔可支配所得可以 得知,臺灣捐贈的在高、低所得家庭,捐贈占可支配所得比例都較中所 得家庭高,如圖 4-2 所顯示,臺灣的捐贈占可支配所得比例呈現 U 型曲 線(U-shaped),且各年度皆是如此。

圖 4-2:各年度五組家庭平均捐贈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1994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由此圖 4-2 可得知,歷年來臺灣家庭捐贈占可支配所得百分比呈現 U 型曲線,可以清楚看到隨著所得增加,捐贈比例逐漸下降,但在中所 得族群時反轉後往上升,隨著所得提高而增加捐贈意願,因此,整個捐 贈之趨勢呈現先下降後上升,高所得與低所得之家庭有較高的捐贈比例,

中所得家庭則在整體社會佔最低的捐贈比例。而此趨勢歷年來都維持在 0.4~0.6 之間,且越來越平緩,表示高低所得與中所得族群捐贈比例之差 距逐漸的縮小。至於為何會形成此 U-shaped 之成因至今仍是眾說紛紜,

支配所得為 1,088,350 元;第四組捐贈家庭每戶的可支配所得為 1,070,734 元,由第四組的數據可發現即使是有那麼高比例的捐贈,但此組歷年來 1,035,156 元,而第五組的可支配所得為 908,623 元,第一組所得為第五 組所得之 1.14 倍。在 2010 年時,第一組的可支配所得為 1,189,980 元,

而第五組的可支配所得為 1,173,318 元,第一組所得為第五組所得之 1.01 倍,倍數差距越來越小,顯示越來越多高所得者更願意投入較多比例的 所得於公益之中。可見隨著時代的推演,私人捐贈風氣更深植人心,尤

1995 929,810 1,153,382 1,056,154 1,009,515 1,011,578 1,026,249 1,051,376 1996 956,383 1,192,045 1,097,814 1,049,506 1,032,613 1,080,292 1,090,454 1997 985,046 1,216,126 1,147,204 1,089,450 1,067,203 1,078,317 1,119,660 1998 994,181 1,215,248 1,143,341 1,105,532 1,099,027 1,111,618 1,134,953 1999 869,975 1,089,731 1,097,586 1,117,948 1,159,978 1,220,607 1,137,170 2000 984,186 1,233,855 1,140,993 1,129,404 1,091,222 1,194,337 1,157,962 2001 956,668 1,247,233 1,144,988 1,087,686 1,041,426 1,121,033 1,128,473 2002 950,805 1,196,267 1,120,168 1,101,063 1,039,650 1,116,738 1,114,777 2003 939,545 1,186,384 1,141,725 1,079,838 1,034,866 1,136,390 1,115,841 2004 901,905 1,198,131 1,119,903 1,109,476 1,075,926 1,120,180 1,124,723 2005 922,487 1,258,118 1,123,808 1,115,839 1,076,986 1,174,338 1,149,818 2006 960,638 1,237,503 1,156,339 1,104,614 1,099,695 1,165,837 1,152,798 2007 941,764 1,259,513 1,161,196 1,138,861 1,117,952 1,217,490 1,179,002 2008 938,291 1,254,185 1,151,496 1,090,650 1,120,924 1,226,143 1,168,680 2009 874,987 1,120,634 1,123,370 1,138,052 1,115,710 1,191,900 1,137,933 2010 922,746 1,189,980 1,128,465 1,108,721 1,140,387 1,173,318 1,148,174 平均 933,919 1,193,147 1,119,205 1,088,350 1,070,734 1,133,142 1,120,916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1994 年至 2010 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原始檔。 動稱為「贈與誓言」(Giving Pledge),要求富豪們承諾在世或身後進行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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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8 中是按捐贈高低比例排列分組的平均捐贈金額,可以看出各 組捐贈的捐對金額。可以看出捐贈比例最高的第五組捐贈的絕對金額為 24,366 元,遠高於其他捐贈比例家庭。第一組每戶平均捐贈 1,054 元,

第二組每戶捐贈金額為 2,164 元,第三組每戶捐贈金額為 3,498 元,第四 組每戶捐贈金額為 5,904 元。由此可見,捐贈比例高的家庭同時間捐贈 的絕對金額也比較高,高捐贈家庭除了將高比例的可支配所得當作捐贈,

捐贈的金額也相當的高,表示對整體捐贈市場是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捐贈的絕對金額之大小對整體捐贈市場具有影響力,因此,捐贈比 例高的家庭是否具有較高的捐贈金額是否有關連性就極具重要性,由此 檢視各組的捐贈之絕對金額是否與家戶捐贈之比例有相關性是有其必要 性的,利用捐贈比例來檢視臺灣的捐贈市場的情況是有其說服力與代表 性的整理臺灣捐贈比例家庭資料後,發現捐贈比例高的家庭,捐贈絕對 金額也相對較高,對整體捐贈市場是有影響力的。

家戶特性,選取 1994、2000、2005 及 2010 年來做代表年份,藉此了解捐 贈家庭在 17 年間是否有所轉變。本章分成兩節,第一節針對捐贈家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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