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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之地理條件

第二章 花蓮種植菸草之緣起

第一節 花蓮之地理條件

農、漁、牧等初級產業的發展,深受自然環境因素的影響和限制,大多數的 生產事業直接仰賴土地而發展,1故自然環境的性狀,對菸草產業的發展扮演決 定性的角色。花蓮縣位處臺灣東部,總面積高達 4‚628.5714 平方公里,是全臺 面積最大的縣,境內大多為高山及河谷地形,只有縱谷之沖積地及小部分海岸山 脈之崩積及海蝕台地能作為耕地使用,依據 1995 年台灣農業年報記載,全縣之 水、旱田面積約 4 萬餘公頃,僅佔全縣面積之 9.46%。2花蓮縣耕地面積始終無 法大量擴展,實與其獨特之地理條件息息相關,因此,在探討花蓮的菸業發展前,

首先略述花蓮之自然環境及人文環境,並兼論其對菸業之影響。

一、花蓮之自然環境

(一)地形

花蓮縣位在臺灣島東部,北接宜蘭縣,南連臺東縣,西鄰南投縣、臺中縣,

西南一角比鄰高雄縣,東側則面臨世界最大的海洋——太平洋。地形上,西有中 央山脈,東為海岸山脈,兩山脈之間為花東縱谷,主要可分為山地、河流、河階 臺地、沖積扇、平原及海岸。

花蓮縣境內,山地佔全縣面積的 87%,是主要河川的發源地,其地勢向東

1 陳正祥,《台灣地誌(上冊)》,台北:南天書局,1997 年,頁 108。

2 陳吉村,〈花蓮縣之地形、地質與主要土系(上)〉,《花蓮區農業專訊》,20 卷,1997 年 6 月,

頁 8。

急速傾斜,豪雨後爆發的山洪往往挾帶大量砂石下注縱谷,導致礫石遍佈不利農 業開墾。中央山脈是臺灣島的脊樑山脈,北起宜蘭烏岩角,山嶺直逼蘇澳海岸,

南北縱走止於臺灣南端的鵝鑾鼻,稍偏東部,最高聳的部分多集中在中段的花蓮 境內或縣界上,構成花蓮縣地形的主體,使得花蓮成一個孤立地區。3

花東縱谷平原北起花蓮終於臺東,介於西側的中央山脈和東側的海岸山脈之 間,呈一狹長的平原地形,長度約 150 公里,寬度約 2~7 公里,由花蓮溪、秀 姑巒溪、卑南溪及其東西二側之支流聯合沖積而成,4是花蓮人口產業匯聚的精 華區。不過花東縱谷兩側坡度過於陡峭,河流所形成的沖積扇一旦遭逢豪雨,洪 水易挾帶大量砂石注入縱谷,形成廣大的礫石堆積,加上扇面溪床游移不定,常 導致房屋和農田流失,因此縱谷地帶聚落和耕地的分佈大多避開沖積扇的正面,

退到靠山或高處較安全的所在,所以沖積扇面積越大,無法利用的荒地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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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適宜栽培菸草的地勢為緩傾斜的坡地,又沿著河川兩岸的傾斜地開闢為 梯田,也可以生產優良的菸葉,若在平原地帶種菸,就必須注意排水問題,排水 不良會使菸草生育受阻礙。6花蓮區菸田多分布於平原和縱谷,或是山麓的沖積 扇之中,大多是沖積層物質所構成,加上花東縱谷狹窄,兩側中央山脈和海岸山 脈地勢高聳,每遇豪雨,便易造成山洪爆發,菸田常受侵襲,因此花蓮菸區栽培 菸葉的困難,受地形因素的影響很大。7

(二)氣候

花蓮縣北半部屬於副熱帶氣候,年平均氣溫為 21~22˚C,最冷月氣溫為 15˚C,最暖月氣溫為 28˚C;全年降水量豐富,約 2‚000~2‚500 ㎜,無明顯乾季。

瑞穗以南,由於北回歸線通過,屬於熱帶氣候,年平均氣溫為 23~24˚C,最冷月

3 陳正祥,《台灣地誌(下冊)》,台北:南天書局,1997 年,頁 1200。

4 劉瑩三編纂,《續修花蓮縣志(民國 71 年至民國 90 年)自然篇》,花蓮市:花蓮縣政府,2005 年,頁 103。

5陳正祥,《台灣地誌(下冊)》, 1997 年,頁 1204。

6 《臺灣省黃色種菸草作法》,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菸葉試驗所編印,民 56 年 9 月,頁 2。

7轉引自網站菸鎖重樓——明里村的菸仔間與百年菸葉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5/Tabacum_kids/narrative1.htm。

平均氣溫 18˚C,最暖月平均氣溫為 27˚C;年中多雨,全年降雨量約 2‚000~4‚000

㎜。8

花蓮縣位在中央山脈東側、太平洋西方,因受到高山與廣闊海洋的包圍,故 海陸風的流動特別明顯,白天時,陸地吸熱快速,空氣受熱上升,海風夾帶水氣 登陸,接觸到山脈時,激升至山巔,進而蒸發、凝結,瀰漫山間,天氣半陰半晴,

午後雲量增多,全年日照量較西部平原少。

黃色種菸草,最適宜生長的溫度為攝氏 25~27 度,最高溫若長期維持在攝 氏 35 度時,葉質會變劣,反之若溫度低於攝氏 13 度以下時,生長會受到抑制,

甚或停滯,著葉數減少,菸葉成分不充實,成熟延遲,乾燥時不易脫去綠色,燃 燒性不良,並帶有一種不爽之氣味。再者,黃色種菸草生長的習性,從移植、收 穫到乾燥期間的氣溫,應由低溫漸次上升較適當,可是臺灣由於春夏雨水過多,

且常有颱風侵襲及種植水稻的關係,故大多採取秋播冬收,即種植所謂的「秋 菸」,栽培期間溫度平均在攝氏 15~25 度之間,且由高溫逐漸下降,迨至收穫期 間,溫度略顯不足,以致影響成熟度。東部因西有中央山脈的屏障,東有太平洋 黑潮暖流,冬季氣溫較同緯度的西部高,而山谷間氣候較為涼爽,晝夜溫差較大,

有利菸葉生長之成熟,經過菸葉試驗所多年持續的試驗,花蓮地區秋菸較適宜播 種期為 8 月中旬至 9 月上旬,而移植期則為 9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9

颱風為花蓮面臨最大的災變天氣,因為北太平洋西部生成的颱風,主要受到 太平洋副熱帶高氣壓環流導引,在太平洋上大多以偏西路徑進行,抵達臺灣或菲 律賓附近時,已在太平洋副熱帶高壓邊緣,臺灣東部正面對其變化轉折區域,加 上黑潮流經東部海域,故花蓮往往首當其衝。根據統計,從西元 1896~2002 年,

106 年來共有 70 個颱風登陸花蓮縣境。10本區由於在中央山脈之東,且海岸山脈 的高度皆在 1‚700 公尺以下,無法形成天然屏障,以阻擋強風肆虐,而颱風所挾

8 載興盛編纂,《續修花蓮縣志(民國 71 年至民國 90 年)經濟篇》,花蓮:花蓮縣政府,2005 年 1 月,頁 4。

9 裕民,〈談本省菸草適時種植)〉,《台菸》,第 6 卷第 12 期,民國 58 年 7 月 15 日,頁 8。

10劉瑩三編纂,前引書,頁 219。

帶之豐沛雨量往往導致土石流和溪流暴漲,淹沒村落和田園,造成嚴重災情。

為克服菸草育苗期和本圃初期受季節性颱風豪雨之侵襲,導致育苗期發生災 害,影響菸作正常生產,花蓮菸業廠特別輔導菸農 9 月中旬多播預備苗床 10 坪,

以備不時之需;復於 1973-1974 年期研究塑膠袋育苗以代替一般假植,經試驗後,

不但可以減少災害損失,且具有縮短育苗日數、提高育苗成活率、移植本圃後初 期發育快速、節省補植勞力等優點,故自 1975-1976 年期正式推廣,達到良好的 成效,11並自 1983 年再度輔導菸農試種春菸成功,從而奠定花蓮區產量穩定的 基礎。12

(三)土壤

黃色種菸草喜含砂量較多、保水力不大、排水佳、通氣良好之疏鬆土壤,就 中以砂質壤土最適宜;其次壤質砂土雖過於疏鬆,仍宜種植菸草;砂質粘壤土之 粘粒含量略嫌多,但含砂量亦多,故菸草生育尚可。而花蓮菸田土壤質地,以砂 質壤土最多,壤質砂土次之,砂質粘壤土又次之,其他偏於粘重之菸田土壤甚少 發現,所以單就土壤質地,花蓮應適宜種菸。13

菸草喜歡酸性之土壤,在酸性環境裏,對各種鹽類和水分之吸收力比較強,

產量也相對較高。花蓮之菸田土壤以鹼性居多,以 PH7.5~8.5 之強鹼性菸田居 大宗,依地域來劃分,縱谷北段花蓮溪流域之菸田,多呈強鹼性,不適宜黃色種 菸草之栽培,但瑞穗以南除低窪之新河灘地仍呈鹼性外,多為中酸性至微酸性,

故瑞穗至富里一帶秀姑巒溪流域之菸田土壤較適宜植菸。14

另外,菸草雖然是葉用作物,在短期間內迅速成長,對養分的需要量相當多,

然而菸田土壤卻無須肥沃,尤其土壤中有機物質含量不宜多,過分深厚肥沃的土 壤,往往產生粗剛厚重且品質低劣的菸葉,一般而言,只要在排水良好、表土淺

11 江美村,〈花蓮菸區種菸輔導工作興革事宜〉,《台菸》,第 17 卷第 2 期,民國 68 年 9 月 15 日,

頁 10。

12 盧山田,〈花蓮春菸生產情形及栽培應注意事項〉,《台菸》,第 24 卷第 9 期,民國 76 年 3 月 15 日,頁 9。

13 郭魁士,〈臺灣菸區土壤之肥力及其管理〉,《臺灣銀行季刊》,第 8 卷第 1 期,民國 45 年,頁 78-79。

14 同上註,頁 80、84。

薄之水田,都能種植出品質優良的菸葉。15而花蓮縣境之土壤主要受到地質和地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5/Tabacum_kids/1-3.htm 。

18 康培德,《殖民接觸與帝國邊陲:花蓮地區原住民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的歷史變遷》,台北:

受到漢人移民的壓力及喪失土地,或受到其他原住民壓迫,紛紛進入後山,尋求

等程序,隔天再換另一棟。22農忙時節,花蓮菸農除了以「交換工」方式來因應 外,有些則以「僱工」來幫忙,但隨著工資提高,以及進入工商業社會後,青壯 人口外移城市就學或就業,在「缺工」的情況下,有些菸農基於種菸成本提高和 勞動力不足,不得不放棄種菸,所以人口外移,農村勞動人口趨於老化,也是花 蓮菸葉走向衰弱的不可抗力因素之一。23

(二)交通 1.公路

1874 年(同治 13 年),日軍以牡丹社事件為藉口入侵臺灣,清廷震動,乃 有「開山撫番」政策的施行,沈葆楨為打通前山和後山的通道,分北、中、南三 路同時進行,其中,中路由總兵吳光亮率領,自彰化縣林圯埔(今南投縣竹山鎮)

開築至璞石閣(今花蓮縣玉里鎮),計 265 里,北路則由提督羅大春率兵開拓,

完成於 1876 年(光緒 2 年)10 月,自噶瑪蘭廳的蘇澳到奇萊(今花蓮縣),共 計 205 里,24北路的開鑿沿途皆派兵建碉駐守,從花蓮港北岸至水尾(今花蓮瑞 穗鄉)的路程是沿花蓮溪床前行,到了 1878 年(光緒 4 年),清廷大幅調整後山 駐軍的佈防,將沿途駐兵撤離。從此後山北路可謂完全廢止。25

日治時期,再次開鑿蘇澳至花蓮沿線道路,1916 年(大正 5 年)總督府認 為「蕃情穩定」,且花蓮港廳和宜蘭廳提出之建議確實可行,是年 6 月起土木局

日治時期,再次開鑿蘇澳至花蓮沿線道路,1916 年(大正 5 年)總督府認 為「蕃情穩定」,且花蓮港廳和宜蘭廳提出之建議確實可行,是年 6 月起土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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