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時相(Phase)
2.3.5 莊舒文等
莊舒文(2002: 26 )認為時相是「在與時態搭配下所產生的語法範疇,其 語言成份通常出現於動詞之後,時態語言成分之前;其所表現出的語法意 義是揭示動詞時間結構」,與時態的不同在於時態指涉的是語境的內在時間 結構,時相只表現動詞內在時間結構,時態跟事件全貌有關,時相只與動 作有關,換句話說,時相與時態位置相同,都是在動詞之後,但是功能不 同。
趙元任(1983)認為時相是補語的一種,而鄭良偉(1997)則認為補語是時 相的一種。但莊舒文(2002)認為時相在結構上同補語,但意義上卻與補語不 同,所謂時相,是排除補語並與時態搭配的語言成分,「在結構上,時相位 於動詞之後,時態標記之前」。莊歸納出的時相分別為「過1、完1、好1、 起來、下去」,這五個都出現在動詞之後,時態詞之前,符合先前所說的時 相位置,語義上都表示動詞的時間結構。
莊舒文(2002)根據結構,將這些時相分為兩為兩類,第一類是「過1、 完1、好1」這三個在句中結構是相同的,只位於動詞之後,「了」之前;另 一類是「起來」與「下去」,這兩個則可位於動詞之後或是句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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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例句(2-20)-(2-22)說明「過1、完1、好1」必定得在動詞之後,時 態動詞之前。莊舒文(2002)的解釋為:
「當時相位於動詞之後,時態位於句尾,時相表動詞的時間結構,時 態表整個語境的內在結構。當我們描述一個事件時,動作發生的時間一定 先於說話者看待整個時間的時間,因此時相標記位於動詞之後,時態標記 位於句尾,符合事件外在世界所呈現的順序。」
莊雅棠(2010)雖同意莊舒文(2002)對時態的分類,但對於「好1」與「完
1」的語義卻持不同看法。因為「好1」與「完1」雖然同表「動作完成」,
但是觀察視角卻不相同,「完」的完成義來自「消耗義」,物品、事件、時 間隨著動作消耗至消失,引申至時間結構;「好」則是物品、事件隨著動作 而形成,因而產生時間結構,兩者之間是有差別的,且看下面例句:
2-29. a. 妹妹總是看完電視,才睡覺。
b. *妹妹總是看好電視,才睡覺。
(莊雅棠, 2010: 68) 莊雅棠(2010)認為雖然「好」和「完」同樣表示動作完成,但是觀察角度卻 不同,「完」的完成義來自「消耗義」,指物品、事件、時間等隨動作消耗到 消失;而「好」則是物品、事件、時間等隨動作而形成,因成品的出現產生 的時間結構,兩者意義不同,在表「完成義」雖然可以互換,但是基本語義 仍有差別。
而「起來」與「下去」有相同的語法結構,但與「了」搭配時,比第 一類多了一個位置,可以位在句尾。
時相「起來」、「下去」位置
2-30. 沒想到這麼快就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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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妹妹一下子就哭了起來。
2-32. 我不會再住下去。
2-33. 經理接著又說下去。
莊舒文(2002:49)
對於「起來」、「下去」與時態標記搭配時出現兩種位置,莊舒文(2002:
60)提出另一種解釋:
「時態是一個語境的內在結構;然而,當一個語境的內在結構關鍵在 一個事件的動作,而時相也出現於句中表動作的時間結構時,時態與時相 的語序會按事件在外世界所發生的順序排列,即「動+時態+時相」,位於動 詞之後的時態與時相標記所表的都是動詞的語法意義。」因此莊舒文(2002) 認為帶有時相「起來」的句子若無時態標記「了」為病句。
2-34. a.我聽了忍不住笑了起來。
b.*我聽了忍不住笑起來。
2-35. a.不一會兒大家聊了起來。
b.*不一會兒大家聊起來。
2-36. a.我選了一本書,坐在地上看了起來。
b.*我選了一本書,坐在地上看起來。
莊舒文(2002:61) 因為莊舒文(2002)認為沒有時態標記「了」,我們無從得知「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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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等動作是否實現,張若虹(2009)並不認同,她認為(2-35 a), (2-35 b)兩句 都合語法,(2-35 a)句較好的原因是帶有時態標記「了」使句子出現完結功 能,而不是「動作是否實現」,並舉例說明其觀點:
張若虹(2009)認為(2-37), (2-38), (2-39) 的三個句子雖然都沒有「了」,
但是都合語法。
此外張若虹(2009)認為「起來」雖是時相,但是與其他類時相不同,因 為「過、完、好、下去」等都只有一個時間階段,但「起來」卻包含兩個 時間階段,從開始到持續。
當「起來」與「了」出現在同一個句子,張若虹(2009:131)引用「了1」 在篇章中的高峰標記(peak marker)與「了2」CRS(Currently Relevant State) 功能來解釋。因此「動詞+了+起來」結構的中的「了」為「了1」,語義上 是事件的完成,包括開始和結束;「動詞+起來+了」的「了」是「了2」,表 示的是說話者將整個結構視為一個新的狀態出現,即狀態發生變化。
雖然趙元任(1983)等都定義「起來」在時間意義上為「時態標記」,但 張若虹(2009)則認為從語義觀察,「起來」只涉及動作內在時間,不是「說 話者對語境的觀察」,不能歸類於時態標記。
陳怡靜(2004)採取莊舒文的看法,另外提出「下來」也是時相。
2.4 動貌詞 (Aspectualizer) 與時態動詞 (Aspect verb)
Crystal(1997)對時態解釋為:動詞做語法描寫的一個範疇。而對動貌詞 2-37. 他的戲語逗得所有的人大笑起來。
2-38. 母女倆一見面立刻滔滔不絕地聊起來。
2-39. 車上有人開始不滿地議論起來。
張若虹(2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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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spectualizer)的介紹則為:有時(在生成語法裡)用來指標記體關係的構形 成分。
2.4.1 Freed, Alice
Freed(1979)認為動貌詞是能帶句補語(sentential complements)、衍生名
因在英語為動詞,亦稱之為時態動詞(aspectual verbs)。
2.4.2 劉小梅
8劉小梅(1999)認為動貌詞在英語中,其語言形式為動詞(如 begin),在動 貌詞之後,出現是指涉事件的動詞(如 work),而動貌詞與指涉事件的動詞,
可合成如“begin to work"的結構。因動貌詞與指涉事件的動詞,他們之間 所具有詞序關係,Freed(1979)稱指涉事件的動詞為補語。動貌詞與動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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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劉小梅(1999)依照 Freed(1979)動貌的分析來探討漢語的動貌詞。
劉小梅認為英語與漢語這兩個語言,都具有指涉時間內部的動貌詞,而這 關係等,把動詞分為三類,分別為動作動詞(action verbs)、狀態動詞(state verbs)與變化動詞(process verbs)。三類動詞的特徵分述如下9:
9 部分為鄧守信(2006)漢語語法學課堂講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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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動作動詞:
a. 在時間軸上,有起始點,自然結束點。
b. 主語為施事者(agent),帶有意志(volition),能掌控動作/事情。
c. 包括生理活動(如吃、買、打、唱等)與心理活動(如學、想(一個
主語的格 agent patient patient
與時間關係 動作發生後有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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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細分為十類;狀態動詞分為八類;變化動詞分為兩類。
2.6 事件類型
Vendler(1967)以時間結構將事件分為四類,分別為活動類(activity)、完 結類(accomplishment)、達成類(achievement)、狀態類(state)。鄧守信(1985) 按照Vendler的看法,提出漢語也可分四類語境10,而事件的分類與動詞分類 是兩種不同的角度,其中活動類與完結類都是動作動詞,但是完結類動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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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達成動詞與狀態動詞。
Tai (1984)認為下面兩個例子漢語成立,英語則不成立:
因此Tai(1984)認為漢語沒有完結類,並將結果複合動詞(resultaive verb compounds)與「單音節動詞+了」合併為「結果類」。
鄧守信(1985)認為「一個語境並不單指句中的動詞,而完結語境也不單 指結果的產生」,上述兩個句子在漢語裡也不成立,不同意Tai(1984)的看法。
許秀霞(2008)同意鄧的看法,並認為「事件由情態和命題來構成,動詞 色是命題的一部分;動詞是謂語的中心,謂語是事件的主體,而事件是所有 句成分的總和。」歸納為兩點來說明事件和動詞分類的系統不同:
(一) 事件涵蓋了謂語、句中的名詞和時間結構。
(二) 同一個動詞可以出現在不同的事件中。
同一個動詞「跑」、「寫」等動詞可出現在活動類與完結類,如;「跑步」、
「跑一里路」。
2.7 預設(presupposition)
預設是哲學術語,現常見於語義學和語用學,指說話人在說話之前的 已經預先抱持的假設。廣義來說,說話人假設聽話人已經知道某些訊息,
是建立在說話人與聽話人共同已知信息之上。另一方面,也可以說當話語 一旦形成,就存在說話人的預設,聽者可從其言談知道說話人的所抱持的 態度與看法。
Crystal (2004:282)認為預設是指某一事件成立時所必須滿足的條件,或 2-40. 他昨天畫了一張畫,可是沒畫完。
? I painted a picture yesterday but I didn’t finish it.
2-41. 我昨天寫了一封信,可是沒寫完。
? I wrote a letter yesterday but I didn’t finish it.
Tai(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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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說話人說話時所持的假設,也可以分析是兩個陳述之間的一種特定關 係。換句話說,是一種對句子命題的推演,A、B 兩個句子要構成預設關係,
必須達成下面的條件:
(1) 如果 A 為真實,B 也為真實。
(2) 如果 A 不真實,B 仍為真實。
Saeed (2003: 101)也認為預設某事就是假定對某事的某種看法,下面的 例子解釋了兩個命題之間的預設關係:
例句(2-42a), (2-42a’)都預設了(2-42b):且不論上述句子(a)是真實的或者 是不是真實的(a’),句子(b)的都是真實的,也就是說預設是無法被取消的。
Saeed(2003)認為「停止、後悔」都帶有預設義;藍純(2005)認為漢語中有 大量的狀態變化動詞,如「開始、結束、離開、進來」等,都預設句子談論 的對象原來處於與現在不同的狀態。
此外,語言學家認為語義預設與語用預設不同:語義預設是句子本身 有的另一層意思,而語用預設則是說話人的態度。因為語義預設依賴環境 因素,因此在某些語境中,預設會消失,因此開始把預設作為語用推理。(何 兆熊, 2005)。如警察在盤問嫌犯時,問「案發當天你是幾點離開現場的?」
也就是表示警察認為嫌犯案發當時在現場(藍純, 2005),而非單純的問句。
2.8 小結
綜合上述,本文認為漢語有時態而沒有時制,因為漢語缺乏表時制的語 法成分。雖然有學者認為漢語的時制標記不同於印歐語言,沒有外顯形式,
或者是將「了」視為過去時的標記,但是句子裡出現「了」不一定代表是過 去時,反過來說,過去時也不一定出現「了」。漢語沒有時制,不等有沒有 時間概念。
2-42. a. I do regret leaving London.
a'. I didn’t regret leaving London.
b. I left 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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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戴耀晶(1997)所提到的「一種語言中只有具備了表達時意義和體意 義的形態,才可以說具備了時範疇和體範疇,範疇是通過形態而不是通過詞 語形式來表達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認為現代漢語沒有時範疇,但有 體範疇。」雖然黃自然(2007)認為什麼是詞語形式什麼是形態,需要一個客 觀的標準。並認為可將漢語中一些表示時間的詞,如「已經(已)、正在(正、
在)、將要(將、要)」等,視為虛化成表時制的語法成分。我們仍認為這些 詞語只能表時間、情態,不具時制的形式。
時態部分,我們同意Comrie(1976)、戴耀晶(1997)的看法,對於其他學 者將動詞類型、時相(階段體)納入,範圍過於龐大,又缺乏嚴格的定義,反 而使時態系統處於違反「同一範疇不取兩次」的原則情況下。
時相的定義各家看法不如時制、時態來的一致,如Comrie(1976)的定義
時相的定義各家看法不如時制、時態來的一致,如Comrie(1976)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