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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文聽說評量成效分析總結

本研究針對以上學習成效、漢字文化圈、學習時間統計分析結果,

做以下總結。

一、聽力評量成效分析

根據上述統計分析,整理歸納聽力評量文化圈與組別的學習成效和 學習華語文時間與組別的學習成效。

(一) 文化圈與組別

文化圈與不同補救教學之交互作用之如圖 4-2,以下說明。

1. 實驗組與對照組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有 顯 著 差 異 ( F=6.107 , p=.016<.05),而且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 平均數(14.541)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4.004),表示實驗 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分數顯著高於對照組的受 試者。

2.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 學模式後,雖然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平均 數(14.78)略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4.46),但兩者在補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F=2.328 , p=.14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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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 教學模式後,雖然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平 均數(14.303)略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3.702),但兩者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F=2.802 , p=.103> .05)

4. 實驗組的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與對照組的非漢字文化圈受 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 的表現有顯著差異(F=4.437,p=.045<.05),而且實驗組的 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平均數(14.508)高於對照組 的平均數(13.670),表示實驗組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在補 救教學成效測驗分數顯著高於對照組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 者。

5. 實驗組的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與對照組的漢字文化圈受 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 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F=0.685,p=.414>.05)。

6. 實驗組中漢字文化圈與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在適性化補 救教學過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

(F=0.788,p=.382>.05)。

7. 對照組中漢字文化圈與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在適性化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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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學習華語文120小時以下的受試者,藉由 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的表現有顯 著差異(F=6.278,p=.020<.05),而且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 救教學成效測驗的平均數(14.791)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

(14.013),表示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分數 顯著高於對照組的受試者。

3.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學習華語文超過 120 小時的受試者,藉由 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雖然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 效測驗的平均數(14.326)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4.007),

但 兩 者 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F=1.414,p=.242>.05)。

4. 實驗組學習華語文 120 小時以下的受試者與對照組學習華 語文超過 120 小時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

如果前測分數低於 13.79 分,實驗組學習華語文 120 小時以 下的受試者的表現會優於對照組學習華語文超過 120 小時 的受試者;當前測成績介於 13.79 分與 15 分之間時,其實 驗組與對照組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

5. 實驗組學習華語文超過 120 小時的受試者與對照組學習華 語文 120 小時以下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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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同補救教學的學習之成效差異

針對實驗組與對照組進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兩組間的差異達到顯 著水準(F=6.107,p=.016, 𝜂2=.090),且實驗組在學習成效的平均數 14.541 高於對照組 14.004,表示實驗組經過系統補救教學學習成效顯著 高於對照組之紙本補教教學後的學習成效。

二、口說能力評量成效分析

根據上述統計分析,整理歸納口說能力評量文化圈與組別的學習成 效和學習華語文時間與組別的學習成效。

(一) 文化圈與組別

文化圈與不同補救教學之交互作用之分析如圖 4-4,以下說明。

1. 實驗組與對照組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有 顯 著 差 異 ( F=4.444 , p=.039<.05),而且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 平均數(21.095)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8.183),表示實驗 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分數顯著高於對照組的受 試者。

2.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 學 模 式 後 , 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有 顯 著 差 異

(F=12.848,p=.001<.05),而且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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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成效測驗的平均數(23.514)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6.288),

表示實驗組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分數 顯著高於對照組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

3.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 教學模式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

(F=.058,p=.810> .05)。

4. 實驗組的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與對照組的非漢字文化圈受 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 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F=2.856,p=.103>.05),但在實驗組 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平均數(23.417)高於對照 組的平均數(19.976),表示實驗組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在 補救教學成效測驗分數顯著高於對照組非漢字文化圈的受 試者。

5. 實驗組的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與對照組的漢字文化圈受 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 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F=3.992,p=.054>.05)。

6. 實驗組中漢字文化圈與非漢字文化圈的受試者,在適性化補 救教學過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的表現有顯著差異

(F=6.370,p=.017<.05),而且實驗組的漢字文化圈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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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有 顯 著 差 異 ( F=4.444 , p=.039<.05),而且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 平均數(21.095)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8.183),表示實驗 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分數顯著高於對照組的受 試者。

2.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學習華語文120小時以下的受試者,藉由 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雖然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 效測驗的平均數(20.629)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6.597),

但 兩 者 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F=2.824,p=.106>.05)。

3. 實驗組與對照組中學習華語文超過 120 小時的受試者,藉由 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雖然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 效測驗的平均數(21.431)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9.059),

但 兩 者 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F=1.963,p=.170>.05)。

4. 實驗組學習華語文 120 小時以下的受試者與對照組學習華 語文超過 120 小時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

雖然實驗組的受試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的平均數(20.986)

高於對照組的平均數(18.915),但兩者在補救教學成效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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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上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F=1.014,p=.321>.05)。

5. 實驗組學習華語文超過 120 小時的受試者與對照組學習華 語文 120 小時以下的受試者,藉由不同的補救教學模式後,

在 補 救 教 學 成 效 測 驗 上 的 表 現 有 顯 著 差 異 ( F=4.736 , p=.039<.05),而學習華語文時間超過 120 小時的學習者平 均數(21.117)高於學習華語文時間 120 小時以下的學習者 平均數(16.899)。

6. 實驗組中學習華語文不同時間的受試者,在適性化補救教學 過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F=.004,

p=.948>.05)

7. 對 照 組 中 學 習 華 語 文 不 同 時 間 的 受 試 者 , 在 紙 本 補 救 教學過後,在補救教學成效測驗上的表現沒有顯著差異

(F=0.679,p=.4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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