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藝術與人文課程和偶戲課程內涵及實施做探討,旨在了解藝術與人文 課程目標、表演藝術的能力指標、課程設計、教材編選以及偶戲的種類、偶戲課 程內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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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藝術與人文課程的內涵 、 藝術與人文課程的內涵 藝術與人文課程的內涵 藝術與人文課程的內涵
九十學年度起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國民中小學的分科課程改成七大領域課 程,並分別訂定各領域的課程綱要。綱要的實施分別於九十學年度實施「九年一 貫課程綱要草案」,九十二學年度實施「暫行綱要」,九十四學年度實施「正式綱 要」。而藝術與人文領域包含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習,以培養 學生藝術知能,鼓勵其積極參與藝文活動,提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情趣,
並以啟發藝術潛能與人格健全發展為目的。研究者經由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的國教 專業社群網查閱有關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的課程目標、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 各階段表演藝術的能力指標、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設計和藝術與人文領域教材選 編的內容,分別加以說明。
一 一 一
一、、、藝術與人文的課程目標、藝術與人文的課程目標藝術與人文的課程目標藝術與人文的課程目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課程目標涵蓋三個向度(國教專業社群網,2008):
(一)探索與表現
使每位學生能自我探索,覺知環境與個人的關係,運用媒材與形式,從事藝 術表現,以豐富生活與心靈。
(二)審美與理解
使每位學生能透過審美及文化活動,體認各種藝術價值、風格及其文化脈 絡,珍視藝術文物與作品,並熱忱參與多元文化的藝術活動。
(三)實踐與應用
使每位學生能了解藝術與生活的關連,透過藝術活動增強對環境的知覺;認 識藝術行業,擴展藝術的視野,尊重與了解藝術創作,並能身體力行,實踐於生
活中。
二 二 二
二、、、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課程課程各階段表演藝術的能力指標課程各階段表演藝術的能力指標各階段表演藝術的能力指標各階段表演藝術的能力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共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小學一-二年級(融入生活 課程),第二階段:小學三-四年級,第三階段:小學五-六年級,第四階段:國 中一-三年級。本研究主要探討信義國小偶戲課程的發展與實施,因此,對於能 力指標的探究,以國民小學階段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表演藝術相關的能力指標為 主,就第一階段到第三階段表演藝術相關的能力指標加以整理,詳見表 2-1:
表 2-1藝術與人文領域第一階段到第三階段表演藝術相關的能力指標
第一階段
探索與表現 1-1-4 正確、安全、有效的使用工具或道具,從事藝術創作及展 演活動。
審美與理解 2-1-7 參與社區藝術活動,認識自己生活環境的藝術文化,體會 藝術與生活的關係。
實踐與應用 3-1-10 養成觀賞藝術活動或展演時應有的秩序與態度。
第二階段
探索與表現 1-2-1 探索各種媒體、技法與形式,了解不同創作要素的效果與 差異,以方便進行藝術創作活動。
1-2-2 嘗試以視覺、聽覺及動覺的藝術創作形式,表達豐富的想 像與創作力。
1-2-3 參與藝術創作活動,能用自己的符號記錄所獲得的知識、
技法的特性及心中的感受。
1-2-4 運用視覺、聽覺、動覺的創作要素,從事展演活動,呈現 個人感受與想法。
1-2-5 嘗試與同學分工、規劃、合作,從事藝術創作活動。
審美與理解 2-2-7 相互欣賞同儕間視覺、聽覺、動覺的藝術作品,並能描述 個人感受及對他人創作的見解。
2-2-8 經由參與地方性藝文活動,了解自己社區、家鄉內的藝術 文化內涵。
2-2-9 蒐集有關生活周遭鄉土文物或傳統藝術、生活藝術等藝文 資料,並嘗試解釋其特色及背景。
實踐與應用 3-2-10 認識社區內的生活藝術,並選擇自己喜愛的方式,在生活 中實行。
3-2-11 運用藝術創作活動及作品,美化生活環境和個人心靈。
3-2-12 透過觀賞與討論,認識本國藝術,尊重先人所締造的各種 藝術成果。
3-2-13 觀賞藝術展演活動時,能表現應有的禮貌與態度,並透過 欣賞轉化個人情感。
第三階段
探索與表現 1-3-3 嘗試以藝術創作的技法、形式,表現個人的想法和情感。
1-3-4 透過集體創作方式,完成與他人合作的藝術作品。
1-3-5 結合科技,開發新的創作經驗與方向。
審美與理解 2-3-7 認識環境與生活的關係,反思環境對藝術表現的影響。
2-3-8 使用適當的視覺、聽覺、動覺藝術用語,說明自己和他人 作品的特徵和價值。
2-3-10 參與藝文活動,記錄、比較不同文化所呈現的特色及文化 背景。
實踐與應用 3-3-11 以正確的觀念和態度,欣賞各類型的藝術展演活動。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的第一階段到第三階段表演藝術相關的能力指標,研究者認為藝術 與人文課程的前三階段表演藝術相關的能力指標具有下列特徵:
(一)以統整性及原則性的方式敘述,並非以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分 別陳述所要學習的具體目標。
(二)各階段能力指標皆以「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 用」三個向度為設計藍本。
(三)與表演藝術相關的能力指標在每個階段都有,顯示表演藝術並沒有限 定在中高年級,第一階段以參與和欣賞藝術活動和態度養成為主;第二階段重視 與同學分工共同創作,著重在知識、技能的學習和展演的欣賞態度培養,以及個 人情感的呈現和轉化;第三階段除了延續前二個階段的能力培養之外,增加學習 對藝術的評價。
(四)從各階段能力指標看不出實際的課程內容及具體的課程目標,因此能 力指標均偏向原則的敘述,理想崇高,但關於課程內容卻含糊不清。
三 三 三
三、、、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設計課程設計課程設計 課程設計
從上述與表演藝術相關能力指標的整理內容,可以看出因為藝術與人文能 力指標對各年級的課程內容沒有具體的規定,因此在選用教科書或教師自編教材 時,僅能以教師的專業判斷或依教師及學生教學需要做為選用依據。同時,又因 為藝術與人文的範圍沒有限制,因此學校也能依據學校各方面條件、需求或願景 自行發展出學校本位課程或特色課程。儘管如此,教育部仍然訂定實施要點,對 於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課程設計做了以下規定(國教專業社群網,2008):
(一)各校應成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研究小組」,依據藝術與人文 學習領域分段能力指標,考量學校條件、社會資源、家長期望、學生需求等因素,
研訂學年課程實施計畫。其內容包括:「目標、每週教學進度、教材、教學活動 設計、評量、教學資源」等項目。
(二)各校在符合基本教學節數的原則下,得打破學習領域界限,彈性調整
學習領域時,其教學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
(三)藝術與人文課程應協助學生在美感、情緒、心智和身體等方面的發展 與成長;促進自我概念、自我尊重、自我紀律及理解與人合作關係的發展。
(四)藝術與人文活動之課程設計,應幫助學生溝通觀念和表達情感,鼓勵 發展語彙,建立概念、批判思考與創作之統整能力。
(五)藝術與人文課程應鼓勵學生應用資訊科技的能力,以學習、研究或創 作藝術。
(六)課程設計原則以「主題」統整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 習,及其他學習領域。統整之原則可運用諸如:相同的美學概念、共同的主題、
相同的運作歷程、共同的目的、互補的關係、階段性過程之統整等,聯結成有結 構組織的學習單元;另外「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也以統整為 原則。
(七)課程統整可採大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學設計、主題軸教學設計、行 動研究教學設計、獨立研究教學設計等。
(八)藝術與人文第一學習階段課程與「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統整為
「生活課程」,其實施要點依據「生活課程」綱要之標示。
從上述教育部對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設計的實施要點,研究者提出下列幾點 看法:
(一)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設計仍舊採取原則性的規範,沒有具體的課程規 定,相對地,課程的範圍也就具有很大的空間和彈性。
(二)學校必須依本身的條件,考量學生、家長、社會的需求,自行發展出 屬於學校的課程計畫。
(三)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以「主題」設計為前提,可採用領域內或領域間 的統整方式。
(四)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除了知識、技能的學習外,著重自我概念的發展、
人際互動以及創作與批判能力的培養。
四 四四
四、、、、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教材選編藝術與人文領域教材選編教材選編教材選編
教育部對於藝術與人文領域的教材選編也訂定下列的實施要點(國教專業社 群網,2008):
(一)教材內容與範圍:藝術與人文領域教材應涵蓋視覺藝術、音樂、表演 藝術與其他綜合形式藝術等的鑑賞與創作,及其與歷史、文化的關係;評價、反 思與價值觀的建立;實踐和應用生活藝術;以及聯絡其他學科等範疇。其技能分 述如下:
1、視覺藝術:包含─媒體、技術與過程的了解與應用;造形要素、構成 功能的使用知識等範疇。
2、音樂:包含─音感、認譜、歌唱、樂器、演奏等範疇。
3、表演藝術:包含─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與藝術展演等範疇;其他綜合
3、表演藝術:包含─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與藝術展演等範疇;其他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