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藝術與人文領域的理念與基本內涵
一、藝術與人文領域之基本理念
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的課程理念,定義「藝術與人文」即 是「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是以人文素養為核心內涵的藝術學習」,強調「藝術 源於生活、融入生活」(教育部,2000)。教育部於民國92 年公布之《國民中 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則修訂為「藝術與人文」即是「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
是經由藝術陶冶、涵育人文素養的藝術學習課程」。藝術與人文課程著重以生活 為中心,建立人我關係及環境的和諧發展,以藝術人文和均衡科技文明的全面、
多元與統整,課程目的讓學生瞭解時代、社會、文化、生活與藝術的關係(教育 部,2003)。陳朝平(2002)指出在修訂綱要中,藝術學習是課程內容,但不是 課程目的,乃是涵育人文素養的過程,涵育人文素養才是藝術學習的目的,換言 之,人文素養是經由藝術學習逐漸形成,不是直接習得的。國內藝術界之學者亦 對此頗有同感,學校藝術教育以往常被詬病偏向技術導向的教學,並常以媒材-技法作為藝術教育的內涵(林曼麗,2000)。在多方討論及課程改革聲浪中,九 年一貫的藝術與人文領域以多元學習發展為主軸,強調全方位人文素養為內容的 學習(林炎旦,2001)。藝術學習模式脫離的技術本位的窠臼,教學不在局限於 音樂與美勞的分科,乃聯結與整合其他領域或各種議題,以展開藝術教育的學習 面向(李芳瑜,2011)。因此,藝術與人文領域是以多元學習為觀點,從生活出 發,透過藝術陶冶,帶入人文素養的核心價值,此學習領域主要是以「藝術的涵 養」、「生活即藝術」、「涵育人文素養」為基本理念。
二、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特徵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強調藝術學習是人文素養及生活藝術的落實。王瑞蓉
思的途徑。人文是人之本,人文是藝術探討的內容。而周淑卿(2001)則指出凡 是人類社會所創發與蓄積的文化內涵皆可稱為人文,藝術來自於人與自己、人與 人際互動、人與環境的觀察和感受。藝術是人文中的主要範疇之一,因此,「藝 術與人文」、「人文與藝術」是不可分的(呂燕卿,1999)。九年一貫「藝術與 人文」學習領域,一改傳統藝術教育的弊病,不像以往那麼注重藝術技藝之訓練,
旨在培養學生對藝術人文的興趣與素養(袁汝儀,2001)。周淑卿(2001)指出 學生應該透過觀察與體會生活中的各種人事物,激發審美興趣,進一步形成對不 同文化的真誠同情與關懷,以拓展人文視野及多元觀點,將自己的觀察體會,以 各種藝術表現的技巧作適當的表達。明確點出了國民教育階段「藝術與人文」課 程精神是以藝術為手段、由生活藝術切入,透過文化理解及思辨,觸發人文體驗,
這即是藉由藝術豐富人文素養。
三、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內涵
以下分別就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課程目標與分段能力指標、
課程設計與內容,介紹「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內涵:
(一)課程目標
教育部(2001)「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指出,藝術與人 文的三項主題軸課程目標為「探索與創作」、「審美與思辨」、「文化與理 解」,學生依此達到認知、技能、情意之目標。
依據教育部(2001)所提之課程目標,包括:
1. 探索與創作:使每位學生能自我探索,覺知環境與個人的關係,運 用媒材與形式,從事藝術創作,以豐富生活與心靈。
2. 審美與思辨:使每位學生能透過審美活動,體認各種藝術的價值,
珍惜文物與作品,提昇生活素養。
3. 文化與理解:使每位學生能瞭解藝術的文化脈絡及其風格,熱忱參 與多元文化的藝術活動,擴展藝術的視野,增進彼此的尊重與瞭解。
教育部(2003)所提之課程目標則將「探索與創作」改為「探索與表現」,
「審美與思辨」、「文化與理解」合併為「審美與理解」,增列「實踐與應用」。
課程總目標統合音樂、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以自我探索、體認與實踐為教育目 標的主要想法,課程目標如表2-2-1所示:
表 2-2-1 藝術與人文課程綱要之總目標
項目 三大主題軸 內容
總目標 探索與表現 1.使每位學生能自我探索,覺知環境與 個人的關係。
2.運用媒材與形式,從事藝術表現,以 豐富生活與心靈。
審美與理解 1.使每位學生能透過審美及文化活 動,體認各種藝術價值、風格及其文 化脈絡。
2.珍視藝術文物與作品,並熱忱參與多 元文化的藝術活動。
實踐與應用 1.使每位學生能了解藝術與生活的關 連,透過藝術活動增強對環境的知 覺。
2.認識藝術行業,擴展藝術的視野,尊 重與了解藝術創作,並能身體力行,
實踐於生活中。
(教育部,2008)
(二)分段能力指標
藝術與人文領域的分段能力指標是根據三大主題軸而來,以「探索與表現」、
「審美與理解」及「實踐與應用」三個面向,作為學生追求與學習的能力指標,
並標示學生各階段的學習發展。內容上,「藝術與人文課程綱要」是以學生的能 力發展為指標,而不是教學目標,「分段能力」的設計是九年一貫課程之特色,
也促使教師得以依據學生能力指標,發展、創造與設計具有創新思維的課程,對 於藝術與人文領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課程理念,也是本研究發展創新課程的依 據,並提供可行的實用空間 (教育部,2008) 。
分段能力指標分為四個學習階段。第一階段為國小一至二年級(融入生活課
(教育部,2008:7-10)
根據表2-2-2十三項能力指標的內容,我們可以發現這些能力指標皆對應藝 術與人文領域的三大主軸,每一學習階段之主軸均發展出四到五個能力指標。這
些能力指標具多元化且能與學生生活連結,符合教學活潑化與做中學的原則,教 師如欲進行統整課程設計,可依據學童特質選擇可對應的能力指標。
(三)課程設計
教育部(2003)所公布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則認為藝術與人 文領域教材應涵蓋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與其他綜合形式藝術等的鑑賞與創 作,及其與歷史、文化的關係;評價、反思與價值觀的建立;實踐和應用生活藝 術;以及聯絡其他學科等範疇。其基本學習要項如下:
1.視覺藝術:包含―媒體、技術與過程的了解與應用;造形要素、構成功能 的使用知識等範疇。
2.音樂:包含―音感、認譜、歌唱、樂器、演奏等範疇。
3.表演藝術:包含―肢體與聲音的表達與藝術展演等範疇。
(四)教材形式
能力指標強調三個主軸之藝術能力的建立,教材內容是教師運用藝術四個面 向教學。透過教學活動來培養藝術能力。因此能力指標的三大主軸和內容四個面 向之間,關連緊密並互為因果,關鍵在「教師怎麼教、教師注重的教學目標是什 麼」,這才是「教材」與「能力」之間的相關部位。 此項內容形式目的在協助藝 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師,於設計或進行教學活動時能有更具體的教材指引,係針 對不同階段(國小一至二年級、國小三至四年級、國小五至六年級、國中一至三 年級)與不同的統整內涵(表現試探、基本概念、藝術與歷史文化、藝術與生活) 四個面向來提供教學參考與建議。而「表現試探」與「基本概念」雖以分科方式 說明,但各項內容形式仍具有統整性質,而非切割分類;「藝術與歷史文化」與
「藝術與生活」則以統整方式為要(教育部,2008)。
本研究實施對象為三年級,表2-2-3列出第二學習階段教材形式。
表 2-2-3 第二階段(國小三至四年級)教材形式
續表2-2-3第二階段(國小三至四年級)教材形式
續表2-2-3第二階段(國小三至四年級)教材形式
(教育部,2008:15-17)
五、小結
由本節文獻資料可發現,藝術與人文領域之三大主題軸及其內涵與學習者的 生活體驗息息相關,以學習者為中心,從自我探索、體認乃至生活實踐,由內而 外的拓展(朱晏臨,2008)。此領域由自身擴展至整個生活環境的連結,則與身心 動作教育有異曲同工之處,值得進一步探究。
藝術與人文的能力指標是依據三大主題軸的學習內涵所擬定,它加廣了學習 的面向,一改過去的精緻藝術與技術取向的單一發展,提供教學者以進行統整課 程設計時,作為課程設計的依據(孫嘉妏,2001)。這些能力指標可提供教學者 針對學習目標與學生需求作選取,富彈性及適性化之功能。
藝術與人文之教材形式,是依據能力指標的三大主軸和內容四個面向(表現 試探、基本概念、藝術與歷史文化、藝術與生活)之間所設計,針對不同學習階 段,擬出更具體的教材指引,其內容與生活息息相關,教學者可考量學習者需求,
協助學習者在美感、情緒、心智和身體等方面的發展與成長,促進自我概念、關 懷生命、發展藝術與文化的理解,實踐藝術於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