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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濫用與精神疾病之共病症

第二章 文獻查證

第二節 藥物濫用與精神疾病之共病症

藥物濫用的危害包含個人生理健康和家庭社會的和諧。台灣地區在民

國 85 年度監獄及醫療機構因安非他命、海洛因濫用所耗費之社會成本約達 新台幣 104 億 8594 萬元,換算成美元大約 3 億 6793 萬美元,平均每人須 負擔的費用約 17.5 美元,雖然此數值加入查緝等成本,但對社會造成健康、

治安等的危害也是不容小覰的(27)。Chang 等人(3)在南台灣高雄地區勒 戒所及監所的調查,發現藥物濫用者有 67.2%的 C 型肝炎(hepatities C virus;

HCV)感染率。在國外也發現藥癮患者 B 型肝炎(hepatities B virus, HBV)和 C 型肝炎感染率,高於非藥癮患者 (2)。HIV 的盛行率更是不能忽視,隨著 毒品的注射增加危險性:在泰國可高達 90% (28)。在台灣自 2003 年起靜 脈藥癮感染 HIV 者也有大幅增加,2005 年新增個案 3448 人中,毒癮者有 2269 人,佔了有 67%之高(4,5)。除了藥物濫用引起的身體疾病外,成癮 藥物引起或共同存在之身心狀況也不容忽視。

藥物濫用中常見有人格疾患(personality disorder)(12)。海洛因使用者以反

社會人格為最常見(29),且反社會人格有極高藥物濫用率,治療反社會人

格的藥物濫用也效果較差(30),在國外的文獻中也發現增加精神疾病之危

險 (6-9)。大約半數的人有共病(10,11)。Kalechistein 發現安非他命使用 者比沒有使用者有兩倍的精神照顧使用率及自殺率 (6)。 有文獻報告有 半數的 MDMA 使用者有憂鬱、精神病、焦慮等精神問題(16)。安非他命 使用者有憂鬱高達 79%、焦慮 76%、妄想 52%、幻覺 44%(32),且因安 非他命或鴉片相關的住院患者中有三成有精神病症。而因成癮藥物對精神

心理影響有些與精神病症無法區分,加上鮮少患者因藥物濫用而就醫(7)。

甚至於高達七成的藥物濫用及精神疾病共病者未就醫。因此是成癮藥物引 起精神疾病,或是使原有的病惡化或提早發生不易確定。但由於精神疾病

與藥物濫用的診斷常同時出現(33),而藥物戒治也常發現同時有精神疾病

之戒癮效果較差,也相對影響精神疾病之治療,沒有同時發現常會影響療 效(13-16)。台灣目前除了 HIV、HBV 和 HCV 的探討外,在藥物濫用與精 神疾病之共病症上則鮮少有人探討。

第三節 精神分裂症的定義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係指患者在思考、知覺、情感、動作、生 活適應等多方面,發生持續性的廣泛性障礙的精神症狀。在美國,精神分 裂症的終生盛行率約 1% ,年發生率約 0.5-5.0/10,000(34)。依美國心理疾 病診斷及統計手冊(DSM-IV)的分類,其主要症狀如下列(26):

● 病症特徵--在至少一個月期間呈現下列兩種症狀(但奇異內容的幻想或 是批評性或對談性的聽幻覺只要一項即可):

¾ 妄想;

¾ 幻覺;

¾ 錯亂言語(語言毫無組織、顛三倒四、前後不連貫、脫離現實的言語);

¾ 負性症狀(面無表情、情感平淡、思考或語言貧乏、生活退縮等)

● 社會生活障礙--在一般社會生活,工作及人際關係有明顯且長期 性的變化,社會生活程度降低。

● 患病期間至少六個月以上。

● 上述病情並非由其他情緒障礙、智能障礙、自閉症、藥物濫用或其他身 體疾病所引起。

第四節 精神分裂症與酒精和藥物使用之探討

精神分裂症患者有高達 65%有物質使用之盛行(35)。在舊金山的精神 科住院病人中發現精神病患者有高達 42%有物質濫用的病史尤其是年輕男

性,並且會使病情易惡化,預後不佳(36)。精神分裂症患者也是有高自殺

率,而有酒精共病症者其危險性較高(37)。物質濫用的改善可讓精神分裂

症患者較能適應社會,但持續使用者則較易出現精神病及憂鬱症狀進而影 響預後(38)。國外的文獻報告:經過 12 個月對初發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早

期介入,可以減少物質使用率(39)。在倫敦的一項研究當中發現,初發的

精神分裂症患者之酒精使用率比 14 個月後的追蹤率要高,在一開始是 30

%,追蹤後降到 15%;大麻則由 32%降到 18.5%。而且持續使用者有病情 較嚴重的現象(40)。有些患者使用酒精及 khat 是為了要減少精神病藥的副

患者不會老實的告知有關酒精或非法藥物的使用,甚至會高達一半以上不 會告知有酒精之使用(42)。

物質濫用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影響,是影響預後,即增加再住院率及 自殺率,甚至讓他們較難適應社會生活,但他們可能是為了減輕藥物的副 作用等需求而自我用藥。故需要早期評估及介入,以免錯失治療良機。

第五節 情感性疾患的定義

1994 年版的美國心理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DSM-IV)將情感性疾患 (affective disorders)改稱情緒性疾患(mood disorders),以強調此類疾病乃因 情緒呈現異常的過高或過低所導致。DSM-IV 中雙極性情緒疾患(bipolar disorders)及重鬱症均屬於 ICD-9-CM 296 的分類。雙極性情緒疾患(bipolar disorders)須包含躁型或輕躁型但可有或沒有鬱型;重鬱症則只要包含鬱 型。在美國重鬱症的終生盛行率在女性約 10-25%,在男性約 5-12%,年發 生率約 10-15%。而雙極情緒疾患終生盛行率約 1%(43)。其主要症狀,如 下述(26):

(一)躁期症狀:

當躁期發作時,患者至少會持續一週以上,呈現下列 1 或 2 可能的狀態:

1.高昂的情緒,過度的樂觀和自信(有此症狀後仍須有以下 3-8 中至少 3 項)

3.減少對睡眠的需求而且不會感到疲倦 4.自大妄想,膨脹的自我意識

5.身體和心理活動的增加

6.話量多、說話速度快,思考快速和衝動 7.判斷力差,容易分心

8.莽撞而有目的之行為

(二)鬱期症狀:

鬱期發作時,患者至少兩週以上情緒極度低落,在兩個星期中出現五種以 上:

1.一天當中大部分的時間都有憂鬱的情緒,而且每一天都是如此。

2.對有趣或好玩的事物失去了興趣,整天如此,天天如此。

3.胃口減弱,造成體重減輕或發育不良。

4.每天都有失眠或是整天沉睡不醒的現象。

5.每天都有心理生理遲鈍或暴躁的情形。

6.每天都有疲憊和精力不足的現象。

7.每天都會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或是有歉疚感。

8.每天感到無法集中精神,無法思考,無法做決定。

9.死亡想法不斷湧現。

第六節 情感性疾患與酒精和藥物使用之探討

情緒性疾病(mood disorders)包含憂鬱疾患(depressive disorders)及 雙極情緒疾患(bipolar disorders),這兩種疾病相對於無病者有高勝算會有 物質使用疾患。重鬱症的藥物依賴可高達 9.0,酒精依賴有 3.7;而躁症則 分別是 13.9 及 5.7 (44)。而有重鬱症時同時有高比例的人有酒精及藥物 使用的疾病,分別可達 21%和 9%(45)。ㄧ個在 Zurich, Switzerland 的追 蹤研究也發現有躁症症狀者有較高危險性會發生酒精、大麻、苯二氮平 (benzodiazepine, BZD)依賴或濫用。而重鬱症有較高危險性會發生 BZD 依賴

或濫用(46)。除了酒精及非法藥物外,針對吸入劑使用者的調查發現,情

緒疾患的終生盛行率有 48%,一年當中有焦慮或憂鬱的比率高達 38%,尤

其以女性為較常見(47)。故情緒性疾病有藥物濫用的共病是不能忽略。因

為在紐約的一項研究中發現躁鬱症患者合併物質使用疾患有較高的暴力行

為(48)。而且合併有憂鬱及其他藥物濫用的酒精使用者,有較高的急診使

用率及住院率(49),而有共病症通常是精神疾病預後不佳的因子,藥物濫

用也一樣會影響預後(50,51)。物質濫用也會造成憂鬱症較難治療,症狀較

會持續(52)。除了影響症狀外,也會影響職業功能(53)。在加拿大的一 個實驗發現,在沒有工作者中有 27%是因為憂鬱、30%是因為焦慮、20%是

因為物質依賴而有 34%是同時存在兩個問題(54)。除了高比率的共病外,

在一篇針對輕青少年的研究也發現,憂鬱情緒可當作出現物質濫用的預測 因子(55),這是我們不能忽視。

第七節 研究架構

全民健康保險 100 萬人歸人檔 1996-2006 年世代檔的資料

物質濫用、精神疾病發生率和盛行率及彼 此間之共病情形

全民健康保險 20 萬人歸人檔 1996-2003 年世代檔的資料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

本研究先利用 1996-2003 年 200,000 人承保抽樣歸人檔的世代資料分析 1996-2003 年間因藥物濫用接受門診和住院治療之盛行率,及 1997-2003 年 間每年新發生之個案數及發生率。再從新發生的物質使用疾患個案中分析 與精神疾病之共病數。之後設計一巢內病例對照研究,以 1:3 的方式抽對 照樣本,進行病例對照分析,比較物質使用疾患者與未使用者間之精神疾 病之盛行率及勝算比。接著,我们再使用 1996-2006 年全民健康保險歸人檔 1,000,000 人的世代檔,分析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疾患每年就醫之盛行程度 及每年新發生之個案數及發生率。並探討這兩種疾病分別有與酒精依賴、

酒精濫用、藥物依賴或藥物濫用共病之相對危險性。本研究將後二者合併 稱為藥物使用。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開始我们使用 1996 至 2003 年全民健康保險歸人檔,歸人檔是以 2000 年承保人口中隨機抽出 200,000 人,回溯他們從 1996 年至 2000 年的就醫資 料,之後追蹤至 2003 年。另外一個母群體是來自 1996 至 2006 年全民健康 保險歸人檔,這個檔是以 2005 年承保人口中隨機抽出 1,000,000 人,回溯

他們從 1996 年至 2005 年的就醫資料,之後追蹤至 2006 年。

物質使用疾病及精神疾病是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法第九版(ICD-9-CM)

及門診疾病傷害與牙醫分類(A-code)所定。包含住院及門診病患中主診 斷或次診斷。

第三節 研究工具的擬定

全民健康保險歸人檔由國家衛生研究院所提供,為了利用健保資料作 為研究材料,國家衛生研究院先後抽樣建立了兩組全民健康保險歸人檔,

一組為 20 萬人的世代檔,另一組為百萬人的世代檔,本研究包含住院及門 診病患資料。且扣除重複病人及 1996 年新發生之個案數,計算各年的新就 醫人數及人口數,進而估算各年發生率。

第四節 資料統計與分析

200,000 人的世代檔的資料,依照編年方式,先計算 1996-2003 每年的 物質使用人數及盛行率,扣除 1996 年的病例和每年重複就醫的病人數後,

可以計算 1997-2003 年間每年新就醫的人數和新就醫率,我們認為此新就醫 率和發生率相近。由於物質使用及精神疾病均具年齡差異,盛行病例的精 神疾病共病分析,分年齡(<20,20-29,>29 歲) 分層分析病例組和對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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