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1962 年軍事團執政開始,一連串的人權迫害問題,不停地在 緬甸社會中上演著,對少數民族的逼迫或屠殺(Massacre),任意拘禁 政治良心犯,甚至為抵抗少數民族武裝部隊,軍政府不畏西方任何譴 責,繼續徵招童兵,剝奪兒童純真的發展與該有的教育權。因此在蘇 貌政府這階段,人權的問題,持續進行著。
一、 少數民族
1988 年 10 月,遭政府以武力鎮壓的學生與僧侶、和數萬名的人 民與異議人士等民主力量,為躲避緬甸政府的繼續追捕,先後逃至 民 族 解 放 區 , 和 「 全 國 民 主 聯 盟 」 結 合 成 立 「 緬 甸 民 主 聯 盟 」
22 David Henry Poveter , “Myanmar's roadmap comes full circle”, Asia Time(2011/9/14), http://atimes.com/atimes/Southeast_Asia/MI14Ae01.html, Visit Date: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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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cratic Alliance of Burma, DAB),民主力量和少數民族力量的結 合,匯流成緬甸境內最大的反對勢力。呼籲「國家法律與秩序恢復 委員會」舉行三邊會議以及宣布和少數族群全國停火,但皆被蘇貌 政府斷然拒絕,僅願意個別和少數民族團體談判,23蘇貌政府藉此對 各民族採取分化策略,導致克倫族、克倫尼族、孟族等少數民族武 裝組織,最後皆因政府挑撥離間分裂後瓦解。
1990 年緬甸舉行大選時,經政府審核通過可以參加大選的合法政 黨中,少數民族政黨占 36 個,其中撣族民族聯盟(Shan Nationalities League for Democracy, SNLD)在大選中獲得 23 個議員席位,顯示出 某些少數民族政黨對於緬甸政府仍有較大的影響力。24同時政府為體 現民族團結,向聯合國申請將緬甸的英文名稱由 Burma 改為更能代 表緬甸各民族的 Myanmar,緬甸政府亦給予與政府和解的少數民族武 裝轄區居民發放身分證,讓這些少數民族族民能夠正式成為緬甸合法 公民。25同時在此時期,緬甸政府重視邊境和少數民族地區的開發,
大力推動地方經濟和文教與衛生的發展。並於 1989 年 5 月成立「邊 境與少數民族地區發展中央委員會」26和 1993 年 8 月「邊境地區少數
23 同註 9,頁 736。
24 李晨陽,緬甸獨立後民族政策的演變,
http://blog.voc.com.cn/blog_showone_type_blog_id_7448_p_1.html 李晨陽,瀏覽日期:2012 年 3 月 28 日。
25 駱永坤,「缅甸民主之路或走到關鍵一步」,環球網國際新聞(2010 年 4 月 3 日),
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2-04/2580460.html,瀏覽日期:2012 年 3 月 30 日。
26 主席由「國家恢復法律與秩序委員會」主席擔任。該委員會下設 13 個(後發展為 18 個)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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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unnan.stis.cn/xnjw/dmkjjj/200411/t20041101_230484.htm,瀏覽日期:2012 年 6 月 12 日
29 「羅興亞人長期受歧視」,大公網(2012 年 6 月 12 日),
http://source.takungpao.com/world/content/2012-06/12/content_441404.htm,瀏覽日期:2012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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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清真寺幾乎是不太可能的。而已存在的清真寺也得在經過繁瑣的 官僚程序後尚可修繕,也因缺乏資金和贊助,在維修上仍是有其困難 存在。
同時緬甸政府亦不允許其教徒於公共場所傳播伊斯蘭教,亦不允 許組織全國性的穆斯林活動。30因此這群信奉伊斯蘭教的羅興亞人被 聯合國稱為「The Rohingya one of the world’s most persecuted groups」。
31羅興亞人公民權問題,直到現在仍被緬甸政府所忽略,因為宗教的 問題,使他們成為世界的孤兒,尋求他方庇護。
二、政治良心犯
1988 年翁山蘇姬成立全國民主聯盟,1990 年的全國大選中贏得 勝利,但選舉結果卻被蘇貌政府作廢。而這也導致大規模抗議活動的 爆發。妙山(Myat San)是在這場示威活動中被蘇貌政府以「國家安全 法」(National Security Law)之名逮捕的數百名抗議者之一。他在被判 刑之前遭受六個月的折磨。回憶早年的那段經歷,妙山32述說軍人會 在三更半夜對其拳打腳踢,同時軍事法庭也判他 18 年的徒刑,於牢
30 李晨陽,「緬甸的伊斯蘭教現狀」,李晨陽博客(2006 年 8 月 11 日),
http://blog.voc.com.cn/blog_showone_type_blog_id_7479_p_1.html,瀏覽日期:2012 年 3 月 18 日。
31 “Aung San Suu Kyi: Opportunity lost on Rohingyas issue”, Alaska Dispatch (2012/10/1), http://www.alaskadispatch.com/article/aung-san-suu-kyi-opportunity-lost-rohingyas-issue, Visit Date: 2012/10/13.
32 1988 年,妙山(Myat San)是一名動物學系大四學生,且為翁山蘇姬提供保安組織的「三色學生」
成員之一。他和其他一群年輕人一起住在翁山蘇姬的住區,探討政治並保護著翁山蘇姬的身 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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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妙山從未被稱為政治犯,緬甸政府稱其為「特別犯人」,目是 是為掩蓋緬甸存在持不同政見者的事實。甚至在服刑期間,妙山於偏 遠地帶的牢獄移轉不定,有時每四五年,有時甚至每年,33蘇貌政府 此種作法只為增加家屬對於探望這些示威活動者的困難,同時也為防 止更具感染力的犯人與其他犯人及獄警建立友誼。上述只是在這期間 中其中一個案例罷了,國會大選後的示威行動中,有更多支持翁山蘇 姬積極的民運份子,亦遭受無情的軍隊逮捕與虐待。
隔年,1989 年 4 月中是緬甸一年一度的重大節日「達降」34
(Thingyan),但 1988 年 8 月軍方大規模鎮壓事件,已讓此節慶有新 的危險意涵存在,而學生欲大聲對執政者發洩內心真正想法的渴望,
也將難以抗拒。因此翁山蘇姬為鼓勵如此的情緒,讓學生們能夠表達 自己的意見,全國民主聯盟安排口號比賽,選取最幽默也最能道出反 對執政者心境的口號,在這大節日於全國民主聯盟黨部前吶喊比賽,
卻受到軍方的掌控與壓制,此次比賽又成全國民主聯盟和軍政府再一 次的對峙僵局。1989 年 4 月 16 日,全國民主聯盟成立「團結標語委 員會」,目的在確定於達降期間所喊的任何標語都要「以民族團結為 目標」,但成立不到一周時間,起草的全國民主聯盟成員被控訴冒犯
33 「緬甸政治犯:我不怕再次入獄」,荷蘭在線中文網(2012 年 1 月 20 日), http://www.rnw.nl/chinese/article/593023,瀏覽日期:2012 年 3 月 20 日。
34 俗稱潑水節。這期間,大家用純淨的清水相互潑灑,祈求洗去過去一年的不順,新的一年重 新出發。潑水節首二天是除舊最後一天是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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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標語,因而以莫須有罪名遭逮捕拘禁。35
而政治良心犯遭到虐待和酷刑已為司空見慣。他們受到的處罰形 形樣樣包括:被迫長時間保持難堪的姿勢、毆打、隔離在狹窄和黑暗 的監獄。犯人往往得到的糧食和醫療極為糟糕,有時甚至都沒有。在 許多情況下,囚犯還必須親自支付這些醫療或生活必須的基本服務。
36緬甸政府對於這些政治良心犯的待遇,簡直毫無人道可言,也不畏 懼西方國家對其持續的經濟制裁,我行我素的繼續逮捕拘禁政治良心 犯者。
三、其他人權迫害
女性一直是緬甸民主運動最積極的推動者與參與者。在對抗 軍事執政團過程中,向來不落人後。許多女性也因為政治立場過 於鮮明,而承擔著個人安危。例如翁山蘇姬於 1990 年大選前便 遭軟禁,後來軍事執政團雖在國際社會壓力下,於 1995 年聯合 國婦女大會舉辦前短暫釋放她,但該會結束後,又將之軟禁迄今。
37許多幸運逃過軍事執政團凌虐的女性,越過泰緬邊界,在邊境 各 小 鎮 重 新 組 織 , 成 立 緬 甸 婦 女 組 織 (Burmese Women
35 同註 4,頁 147-150。
36 “Burma Background”, Human Rights Watch (2009/8/16),
http://www.hrw.org/burma-2100-by-2010/background, Visit Date: 2012/05/20.
37 趙中麒,「緬甸軍政府凌虐女性身心緬甸軍政府凌虐女性身心」,台灣立報(2005 年 5 月 15 日),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86892,瀏覽日期:2012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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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BWO),不僅協助在泰國打工的婦女與邊境工廠協 商,爭取合理的勞工權益,也持續關注緬甸民主政治情勢演變,
協助女性異議人士向聯合國高級難民公署(UN-HCR)申請第三 國政治庇護。38
至於其他少數民族地區,當政府開啟種族戰爭,少數民族婦 女經常成為被奴役虐待的對象。女性村長若不是遭到刑求,就是 遭逕自處決,或是被當作交換反抗份子的人質。任何女性若被懷 疑參加地下組織,下場就是遭兵士性侵害。39而對女性有計畫的 性侵害,更被用來作為迫使少數族裔服從軍事政府的手段。甚至 軍方對其婦女性侵以種族清洗(ethnic leansing)的滅絕手段來行 使。或者逼迫懷孕婦女以及正在哺育嬰兒的女性,搬運修築戰備 道等軍事補給工作。她們被軍事執政團的官士兵毒打,甚至成為 性奴隸。少數民族地區的女性因而經常死於虐待、疾病,以及在 被迫服勞役的地方長期忍受飢餓而死。40更多的少數民族女性必 須躲藏在泰國、中國等鄰近國家同族的村莊或高山中,或困在難 民營中當難民。由於緬甸長年內戰造成的經濟凋敝,以及軍政府
38 同 前註
39 同註 37。
40 同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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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的威脅,許多年輕女性淪為廉價性工作者,游移於泰緬與中 緬的邊境,暴露在感染 HIV/AIDS 的高度危險中。
緬甸 30%以上的兒童長期營養不良。全國 32%的 5 歲以下兒 童體重過輕和發育遲緩。而許多兒童迫於生存,不得不求助於武 裝組織。而緬甸的貧困化還在加速,提供社會服務機構的能力有 限,無法滿足一般民眾尤其是兒童的基本需要,而這給人口販賣 集團與部分武裝組織提供乘虛而入的機會,呈現人口販賣與童兵 並存的趨勢,影響兒童的生長與教育,導致兒童問題越演越烈,
亟待緬甸政府的改善。41
第三節 國際對緬甸人權迫害之監督與制裁
從 1988 年學運,緬甸政府以殘暴手段對待學生及民眾,到 1990 年國會大選,原以為人民追求的民主人權時代即將來臨,但蘇貌政府 的耍賴,拒絕交權於勝選的全國民主聯盟,引起大規模的民怨,以及 國際社會上的撻伐,此後西方國家對緬甸的態度更為強硬。以美國首 先對緬甸發難,除拒絕承認蘇貌政府的合法性外,更聯合歐洲聯盟
(European Union, EU, 簡稱歐盟)國家開始對緬甸進行更嚴厲的制
41 陳 鍇,「試析中國與中南半島國家面臨的非傳統安全挑戰」,和平與發展(第 3 期),2011 年,
頁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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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行動。美國政府為表示對緬甸不民主的行為表達不滿,也將駐緬甸 大使召回,隔 20 年,直到 2012 年歐巴馬總統才又派駐緬大使米切爾
裁行動。美國政府為表示對緬甸不民主的行為表達不滿,也將駐緬甸 大使召回,隔 20 年,直到 2012 年歐巴馬總統才又派駐緬大使米切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