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模式測試與虛擬案例模擬
3.2 虛擬案例
3.2.1 虛擬案例一:多層地下水系統
本應用案例將探討僅以預壓密水頭為限制條件(Larson et al., 2001)、以地層下陷量為限制條件但忽略彈性壓密影響(Chang et al., 2007)以及以地層下陷量為限制條件且考慮預壓密特性(本研究)等三 種地下水管理模式於優選結果之差異性。
考慮一有五口井之多層地下水系統,其地質分布情形由上而下共 分三層,分別為第一侷限含水層、阻水層以及第二侷限含水層。此外 在水平方向由左至右依地質參數之不同將其分成三個子區域(區域I、
區域II與區域III),五口井之分層抽水比例由上而下依序為 0.5、0.0 與0.5,該地下水系統之水平分區、垂直分區與地質參數條件設定如 圖3.7與圖3.8所示;砂土Cs與Cc之比值則參考單信瑜(1997)針對彰化縣 境內取樣砂土所進行之室內壓密試驗結果,設定為0.1,而黏土Cs與
C
c之比值則參考經濟部水利署自民國83年度至96年度期間「彰雲地區 地層下陷監測及分析計畫」等研究報告中,對濁水溪沖積扇14處地質 鑽探點所進行黏土之室內壓密試驗分析所得到之平均數據設定為 0.15。對此多含水層系統進行一年共四個管理期(每期三個月)之地下 水抽取管理,並針對模擬區域制定二個地下水管理方案,於兩種初始 條件下進行優選,如表3.3所示。由表3.3所示之兩個方案可知,方案 一為模擬區域中三個子區域具有不同程度之地層下陷危害,因此不同 子區域地層下陷量之限制條件設定皆不相同,而方案二則代表三個子區域皆面臨嚴重地層下陷危害之情形,因此地層下陷量之限制條件設 定較方案一嚴苛。表3.4所示為二個方案在不同初始條件(a)與(b)下,
分別根據三種不同地下水管理模式所優選出之最大可抽水量,而表中 各控制點之地層下陷量則係利用地層下陷數值模式配合優選出之最 大可抽水量加以計算。依據表3.4吾人可歸納以下結論:
1. 對於僅考慮預壓密水頭為限制條件之管理模式(Larson, 2001)而言,
當初始條件為(a)時,無論是方案一或方案二,其優選出之最大可 抽水量皆有高估之情形,故若以此高估之抽水量進行抽水,所造 成之地層下陷量將會超過管理者所允許之上限值,亦即發生預期 外之地層下陷危害;反之當初始條件為(b),優選出之最大可抽水 量則有低估之情形,以此低估之抽水量進行抽水,所造成之地層 下陷量尚小於管理者所允許之上限值,亦即抽水策略有過於保守 之情形。綜上所述,僅考慮預壓密水頭為限制條件之管理模式雖 然可避免土體發生非彈性壓密之行為,但對於地層下陷之定量分 析則僅能藉由預壓密水頭間接地予以考量,因此並不能真正依據 管理者所允許之下陷量進行優選,從而可能發生抽水量低估或高 估之情形。
2. 對於僅考量土體非彈性壓密之管理模式(Chang et al., 2007)而言,
由於其無法反應土體分別在彈性與非彈性壓密階段,受同一有效 應力作用而產生不同沉陷量之現象,因此在同一方案下,不同初 始條件(a)與(b)所計算之最大可抽水量皆相同,而亦因此限制,其 所計算之最大可抽水量皆有過於低估之現象,且低估之趨勢隨著 初始水位與預壓密水頭差值之增加而增加。以此低估之抽水量進 行抽水所造成之地層下陷量皆遠小於管理者所允許之上限值,亦 即抽水策略有過於保守之情形,因此較無法有效並充分地利用地
下水資源。
藉由應用案例一之分析可知,對於地下水量管理之問題,除了必 須定量地以地層下陷量做為優選條件外,亦有必要同時考量土體預壓 密之狀態與影響,以避免高估或者低估最大可抽水量。
3.2.2 虛擬案例二:單井設計最大抽水能力
藉由本小節所介紹之應用案例,將說明如何在以最大地下水開採 為目標下,求取抽水井設計最大抽水能力(pumping capacity)。考慮一 如圖3.9之地下水系統,垂直方向僅包含單層之侷限含水層,模擬區 域面積為20 km × 16 km,含水層厚度B為200公尺,依據水力傳導係 數之不同,模擬區域在水平向可分為三個子區域I、II與III,水力傳導 係數分別為1.5×10-4 m/sec、2.0×10-4 m/sec以及5.0×10-4 m/sec,而三個 子 區 域 之 土 體 拉 梅 常 數 則 皆 相 同 , 分 別 為
μ=5.0×10
8 N/m2以 及λ=1.0×10
9 N/m2,模擬區域東西南北四邊之邊界條件皆為不透水邊界 條件。今欲於此模擬區域開發地下水資源,而可設井之位置共計有35 處(即圖3.9中之粗黑圓點)。(1) 單井設計最大抽水能力決定
一般而言,水井之最大抽水能力與井之幾何以及抽水機能力有關,
若水井之最大抽水能力提高時,則理論上最大可抽水量亦可能相對提 高。實際應用上若欲提高抽水井之抽水能力,則可加寬水井之直徑或 選用較大且效率較好之抽水機,唯此舉亦將迫使工程費用的提高,因 此如何合理的取捨實為重要之關鍵。表3.5所示為本案例之管理模式 設定,圖3.10則為在符合地層下陷量限制條件下,單井最大抽水能力 與最大可抽水量之關係圖。由圖3.10可看出,兩者間之關係為非線性,
而圖中曲線上任一點之斜率即代表最大可抽水量因為單井最大抽水 能力增加1單位而造成之增加量。最大可抽水量雖然隨著單井最大抽
水能力之增加而增加,但隨者抽水能力之不斷提升,增加率則逐步遞 減,以本案例而言,當單井最大抽水能力達到0.2 cms時,最大可抽水 量為1.823cms,曲線上之斜率已趨近於零,因此在此案例下,水井之 最大抽水能力可考慮設計為0.2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