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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虛擬群聚
虛 擬 群 聚 (Virtual Clustering) 的 概 念 是 衍 生 自 產 業 的 實 體 群 聚 (Industrial Clustering),因此在討論虛擬群聚的概念前,必須要先解釋何謂產業群聚?產業 群聚的概念一詞最早可以追溯於城市發展(urban development)的概念,它代表一 群經濟個體的地理位置相近,並且彼此建立關係,以追求經濟活動的最佳化。隨 著概念的不斷演進,管理學大師 Porter, M. E.(2000)針對產業群聚也提供了解釋:
他認為產業群聚是在某特定領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鄰近、有交互關連的企業和相 關法人機構,以彼此的共通性和互補性相連結。產業群聚的規模,可以從單一城 市、整個州、一個國家、甚至到一些鄰國連繫成的網路 (Kleinhenz,2000)。產業 群聚具有許多不同的形式,端視其連結程度和複雜性而定。同時,實體的產業群 聚程度也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來源之一(Porter,2000)。英文學者逗號記得改半形
產業群聚當中,降低群聚內廠商的「運輸成本」與「資訊成本」是產業群聚 能帶來的好處,也是促成產業群聚最重要的因素(Hill and Brennan,2000)。群聚內 的合作廠商由於有地理密切性(Geographical Proximity),使得廠商間的運輸成 本得以下降,增加競爭力。而企業搬到與群聚內的協力廠商附近,則可以讓廠商 在交易過程中能夠降低整體的資訊成本(Information Cost)。
隨著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利用網路連接的方式,同樣能達 成實體群聚的效果,這就稱為「虛擬群聚」。簡而言之,就是利用網路的功能,
連接群聚內公司間的採購、進貨、製造、選料、銷售等各種活動,利用透過網路 的工作方式,代替傳統合作的模式(黃思明,2004)。因此,虛擬群聚的定義就是:
透過跨組織間的電子化,以整合性網路相互連接,滿足資訊相互交流的需求,取 代原有廠商運用地域相近能提供的優勢,進而形成一個泛地區性,資訊交流迅速,
企業互補且競爭的產業網絡,而虛擬群聚的概念也帶給整個產業合作、企業競爭 與經營方式上的重大改變(Winder,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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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不同的互動關係,本研究將虛擬文創平台區分成三種參與的角色;再透 過不同的互動模式,將文創虛擬平台分成四種不同型態,如圖五所示:
圖 五:文化創意產業虛擬群聚平台的四種型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A:虛擬文創平台建置者:
本研究依照不同的性質定義為個人、公司組織或是官方單位。主要功能 是負責網路平台的建置、維護與日常營運。此部分也是本研究主要的 研究分析的核心。
B:虛擬文創平台參與者:
本研究定義為在文創產業領域當中的工作者、設計師或其他有意願進行 創作的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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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虛擬文創平台的使用者。
本研究定義為使用網路進行網頁瀏覽、網路購物消費、網路資訊收集 等行為的一般使用者。
另外,本研究依照網路虛擬平台上三種角色的互動過程,區分成四個不同的 發展型態:
Ⅰ:型態一
發展型態一當中,通常由網路平台的建置者與平台使用者進行直接 的互動。網路平台的建置者會將資訊和想法藉由網站傳達出去;這個階 段的使用者較少與網站建置者進行互動,大部分都是由網站建置者「單 方面」將資訊提供給網站的使用者。例如個案當中的「Art in Asia」,就 是單純透過虛擬網路平台單向報導許多亞洲現代藝術的資訊。
Ⅱ:型態二
型態二當中,網站建置者與網站使用者會從單向的資訊提供與接 受提升到進行雙向的交流,網站使用者可能會藉由臉書(Facebook)、推 特(Twitters)、或是微博等社群媒體工具與網站建置者進行意見的溝通與 互動。網站使用者除了可以透過網站提供的資訊外,也可以藉由在社群 上留言,或與其他使用者互動的過程當中獲得更多的資訊。
藉由資訊的群聚,會讓網站建置者與使用者之間的互動更為緊密,
網站建置者可以透過使用者的反應修正網站提供的內容,而使用者也可 以經由網站獲得該領域更多不同的資訊。例如個案當中的「蘇打蘇塔」,
網站建置者和網站使用者藉由網路社群媒體有了更為緊密的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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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提高了網站使用者的黏著度。相較於型態一的單向傳播,型態二偏 重的是雙向互動和資訊的傳播。
Ⅲ:型態三
型態三當中,網站平台建置者、使用者與參與者的互動關係比型態 一與型態二更為緊密。在此型態當中,平台參與者能將自身的創作或是 想法經由網站的機制上傳到網站當中,作為平台建置者資訊來源的一部 分,參與者除了可以從平台上獲得一定的曝光度與作品展示空間外,也 能從使用者處得到相關的市場資訊。但這個型態當中三種角色的互動主 要仍是透過不同形式,例如群眾智慧(Crowd Wisdom)或群眾創造 (Crowd Creation)等方式交換來進行資訊的交流,網路平台的虛擬群聚 主要也是表現在資訊的交換與串聯。但在此型態仍尚未建構出一個完整 的商業運作模式,例如個案當中的 Arch Daily,網站收集了全球各地關 於建築的知名建築與最新的作品,建築師也可以將最新的概念、作品經 過審核後發表在網站上進行曝光;同時網站使用者也可以藉由不同形式 的社群媒體與管道進行與平台建置者或是平台參與者的對話與交流。
Ⅳ:型態四
型態四當中,網站建置者、使用者與參與者已經發展出了一套能夠 營利的商業運作模式。網站建置者是否能將平台上單純的資訊交換轉化 為具有商業化元素?是否能將「市場」的概念帶進網站,創造出能讓平 台建置者與參與者實質獲利的模式,則是型態三與型態四最大的差異。
型態四當中,對網站建置者而言,完善的商業機制能夠吸引優秀的 參與者將其作品或是創作在平台上發布,進而帶進網路流量讓網站的經 營更為穩健;對網站參與者而言,群眾投票(Crowd Voting)或群眾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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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d Funding)是一種「市場的篩選機制」,透過這樣的機制,參與者 可以更為了解市場消費者的喜好與需求,讓參與者可以更貼近市場、了 解市場,進而可以同時兼顧創作的原創性和市場接受度,讓參與者可以 真正走入人群,接觸到大眾市場,而不會一直都侷限在小眾的特定族群,
讓設計師或是藝術家可以實際從商業模式當中獲利;對於網站的使用者 而言,透過網站群眾投票(Crowd Voting)或群眾集資(Crowd Funding)的 機制,不僅可以讓消費者直接針對設計師或是藝術家的作品進行評選,
同時也能拉近作品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形成更良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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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調查法 (Survey)
內容分析法 (Content Analysis)
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