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行銷組合策略、法令認知與再消費意願之相關研究
一、不同人口統計變項與行銷組合策略之相關研究
陳志明(1988)針對香菸產品最佳化與市場區隔化之研究結果根據消費者對香菸的知 覺與偏好狀況,將消費者群區分為四個次群體:
(一)集群甲的最佳產品為:Marlboro,濃烈口味、21-25元,軟盒包裝、長支棕色;
本群以男性消費者為主。
(二)集群乙的最佳產品為:長壽,一般口味、31-35元,硬盒包裝、長支白色;教育 程度初中以下者大都分佈於本群,約佔本群人口之40%左右。
(三)集群丙的最佳產品為:Kent,清淡口味、21-25元,扁盒包裝、普通棕色;本群 以男性消費者為主。
(四)集群丁的最佳產品為:YSL ,清淡口味、21-25元,扁盒包裝、普通白色;女 性消費者主要集中於本群。
江長雄(2006)針對學校行銷組合策略與組織績效之關係研究:以桃園縣國民小學為 例研究結果顯示,男性、服務年資25年以上、研究所學歷以及擔任校長的教育人員,比 較重視行銷組合策略的運用。朱國良(2001)針對報紙消費者購買決策因素之研究--以大 台北區零售報為例研究結果顯示,不同人口統計變項的報紙零買消費者在消費行為上有 顯著差異。蔡明芬(2006)針對國民小學校長學校行銷組合策略運用與學校效能之研究結 果顯示,國民小學校長學校行銷組合策略運用因性別、行政人員與教師之年齡、教育程 度、職務、校長現職年資及參加行銷相關課程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存在;研究結果發現,
以男性、年齡51歲以上之行政人員與教師、研究所(含四十學分)以上教育人員、職務 校長、校長現職年資初(新)上任者、有參加行銷相關課程者對於校長學校行銷組合策 略運用之表現有較高評價。
楊順宇(2006)針對臺北縣公立國民小學學校行銷策略與學校形象關係之研究結果如 下:
(一)臺北縣國民小學教育人員知覺整體「學校行銷策略」與整體「學校形象」,因年 齡、教育程度、任教年資、現任職務、行政年資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二)臺北縣國民小學教育人員知覺「學校行銷策略」各策略構面與「學校形象」各形 象構面,因背景變項不同而有部分顯著差異。
張峻榮(2004)針對成人教育機構顧客對行銷組合策略的滿意度之研究-以社會教育 館付費課程為例研究結果顯示:
(一)社會教育館行銷組合,對於招收男性學員以及高齡學習者方面,仍待努力。
(二)年齡與館別變項對顧客滿意度的人員服務與通路兩層面有顯著差異。
溫玲玉(2006)針對幼稚園行銷組合策略對家長選校影響之研究結果如下:
(一)高中職及以下之幼稚園家長對於「教育服務方案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
「通路策略」的感受程度皆高於專科或大學及以上之家長。
(二)家中總月所得46,000及以下之家長對於整體「幼稚園行銷組合策略」構面的認知 感受高於87,000元及以上之家長。
(三)家中總月所得87,000元及以上之家長對於「價格策略」之認知感受高於家中總月 所得46,000及以下、46,000~65,000元、65,001~87,000元之家長。
(四)高中職及以下之家長較專科或大學及以上的家長重視「學校聲望」與「家庭經濟」。
(五)36~40歲的家長比41歲及以上的家長來得重視選擇選校影響因素
二、不同人口統計變項與法令認知之相關研究
趙揚清、黃怡靜(2003)在「我國菸品稅制應具備特種銷售稅之功能」研究結論顯示 年輕人、所得較低的人、以及教育程度較低的人其價格反應較為敏感,亦即當菸品最終 消費價格因提高稅捐而提高時,這些人的消費需求會有明顯的降低。
三、不同人口統計變項與再消費意願之相關研究
王秀惠(2004)針對計程車業服務品質、顧客滿意與再消費意願關係之研究-以高雄都 會區為例研究結果如下:
(一)不同性別產生之差異:在服務品質中之「有形性」、「再消費意願」與顧客成本中 之「時間成本」方面有顯著差異;而女性所感受之知覺程度,顯著大於男性乘客。
(二)不同職業產生之差異:在服務品質中之「反應性」、「顧客滿意」方面有顯著差異。
而乘客職業為工者,對提供即時性的服務比較在意;學生則比較重視顧客滿意度。
(三)不同學歷產生之差異:在「再消費意願」與顧客成本中之「價格成本」、「時間成 本」方面有顯著差異。而研究所以上者,對再次搭乘計程車的意願較高,且對價 格成本與時間成本的知覺程度也比較高。
(四)不同年齡產生之差異:在顧客成本中之「價格成本」有顯著差異。而年齡在41~50 歲階層者,對價格成本的知覺程度比較高。
(五)不同搭乘方式產生之差異:在「顧客滿意」與「再消費意願」方面有顯著差異。
亦即選用無線電台攬車者,對計程車的服務比較滿意,再消費意願傾向也較高。
四、行銷組合策略與法令認知之相關研究
樊一平(2006)針對藥品行銷組合策略與醫師處方行為之關聯性研究之結果顯示,推 廣策略中,廠商藉由公共關係行銷直接訴求病患消費者,有利於提高醫師的處方意願。
蕭茗方(2007)針對市場策略與非市場策略對藥品行銷之研究結果顯示:(一)社會網
絡在市場策略與銷售績效間具干擾效果且呈正向關係(二)社會網絡在關係與銷售績效 間具干擾效果且呈正向關係。
五、法令認知與再消費意願之相關研究
葉春淵、李家銘、陳昇鴻、黃琮琪(2005)在菸品健康福利捐對香菸消費量之研究結 果顯示,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實施菸酒新稅制並課徵菸品健康福利捐,
將使國人平均每人消費量減少18%,國內生產毛額因而下降0.013%,家計單位的福利水 準增加 13,098.895百萬元新台幣。整體而言,菸品產業所受的衝擊遠大於總體經濟結構。
在國產、進口菸的價格彈性0.645及0.818的前提下,若健康福利捐再調漲5元,將使 國人平均每人國產香菸及進口香菸消費再減少4.25包及4.93包,合計平均每人的香菸消 費量減少9.18包,平均每人香菸消費量減少8.58%。此時新的香菸消費量減少至17.9億包
(以2004年人口計算),政府菸稅收益為390.32億元,其中菸品健康福利捐約179億元,
即菸品健康福利捐可多增收89.52億元。
謝啟瑞(1999)以 1966-1995 年的年資料,推估台灣香菸需求函數。該文與過去國內 相灣研究相較具有以下特色:(1)納入貿易自由化因子;(2)考慮菸害資訊宣傳的影響;(3) 分別估計進口菸與國產菸的需求。研究結果顯示國產菸的需求價格彈性為0.6,而進口菸 則為1.1,若合併(pooling)估計,則整體香菸的需求價格彈性介於 0.5 至 0.6 之間。另一 方面,菸害資訊的擴張將可有效降低香菸的消費;香菸貿易自由化會導致香菸價格下 降,而使香菸消費增加,進口國福利的下降。
Hu & Mao(2002)研究更進一步以 1997 年為基期模擬菸稅調漲對中國大陸香菸消 費 量之影響。1997 年中國大陸香菸銷售量 841.75 億包,每包香菸的平均售格為人民幣 4 元, 香菸平均稅率為 38%。若以 40%的稅率來計算,平均每包菸課徵 1.6 元人民幣的 菸稅,政府菸稅收入為人民幣1,346.8 億元。當中國政府每包菸的稅負再增加 25%,即 每包菸的稅負人民幣2 元,如此一來每包香菸零售價格將漲至 4.4 元人民幣(漲幅 10%)。 當香菸價格彈性為0.54 時,若零售價上漲 10%,將造成香菸消費量減少 45.45 億包。此 時新的香菸消費量為96.3 億包,中國政府菸稅收益為人民幣 1,592.6 億元,約增加了 245.8 億元人民幣的菸稅收入。
六、行銷組合策略與再消費意願之相關研究
許耀文(2005)針對工業品行銷組合策略、夥伴關係與顧客滿意及再購意願關係之研 究-以鋁合金業為例研究結果顯示,
(一)工業品行銷組合策略與夥伴關係皆會透過顧客滿意此一中介變項進而對顧客再購 意願造成影響。
(二)夥伴關係會直接對顧客再購意願造成影響,但行銷組合策略並不會直接對顧客再 購意願造成影響。
(三)顧客滿意會直接對顧客再購意願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