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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周思源等人,2006)調查在學青少年用藥盛行率為 1.6%的 研究結果,各項調查間的盛行率差異,有可能是因為調查年代、

樣本的取樣方法(隨機與立意)與樣本特性上(如:年級、區域 特性)、以及測量使用毒品或藥物的種類不同所造成的差異,這 些影響毒品使用盛行率的因素皆需要更多的研究證實。

本研究結果發現青少年使用毒品的主要種類為俱樂部藥物,

這結果與李景美等人(2008)針對台北縣市高職學生開始使用成 癮物質之危險與保護因子追蹤研究結果相同,主要都發現使用藥 物為搖頭丸等俱樂部藥物,顯示青少年在使用毒品的種類上以第 三、四級毒品為主,以及有多重藥物混合使用的情形,提醒衛生 教育人員或健康促進者在毒品防制戒治上要特別針對青少年用藥 種類的傾向,用藥的方式,以及此類藥物常出現的場合加以防範 宣導,並強調其對身體的傷害及使用毒品行為問題的嚴重性。而 在性別差異上,李景美等人(2008)追蹤至高三時男生在過去一 個月有使用成癮藥物(2.1%)比率高於女生(0.9%),與本研究 結果高中職二年級學生男性使用毒品行為者多於女性相同;雖然 性別變項在兩者的研究中並未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不過性別變 項仍是需要多加留意的。

家庭型態變項上,本研究結果以小家庭者為最多,有 1722 人

(67.6%),其次為折衷家庭者(三代同堂)有 330 人(12.6%)

和單親家庭者 325 人(12.4%)相差甚少,而在周思源等人(2006)

探討家庭環境特性、父母親個人背景、管教態度與親子和諧關係 對青少年之使用藥物行為相關性研究中,調查對象為民國 93 年教 育部登記之臺灣地區國中、高中及高職的在校學生,以等比例機 率抽樣方式,共有 12,327 名學生完成問卷,其研究在單變項分析 中,家庭型態以單親家庭學生的藥物使用危險比較高(OR = 2.1,

p < 0.05);並證實青少年之其他家庭環境特質與其藥物使用有密 切關聯性,所以本研究雖然在測量家庭型態時是屬基本資料的調 查,只有家庭型態的分類,但可以看出單親家庭的學生所佔的比 例為 12.4%,幾乎和折衷家庭並列為家庭型態分類中的第二順位,

所以為需要重視且關懷的族群。另外,本研究並未考量到其他多 層面的家庭環境特質,如:家庭氣氛、家庭凝聚力、家庭溝通、

家庭經濟、除父母以外的其他家人是否有使用毒品行為等因素,

推測一些和家庭相關的因素會對青少年造成心理或生活環境上的 困擾以及壓力,而增加使用毒品行為的風險。雖然在本研究中無 法確認家庭型態與青少年使用毒品行為兩者間的關係,但可以家

庭型態的類別與其他人口學或社會心理學特質共同辨識出有可能 使用毒品行為的高關懷族群學生。

在工作情形方面,本研究結果顯示高中職二年級在學學生以 目前沒有工作者居多,有 2282 人(87.0%),有工作者則有 325 人(12.4%),其中過去一年大部份時間工作型態為全職者有 58 人(2.2%),兼職者有 288 人(11.0%)。雖然大部分的在學二年 級學生沒有工作,但是考量工作變項的原因是由於工作的種類(全 職或兼職)以及工作的地點(如:餐廳、便利商店)等,不同的 工作種類以及不同的工作地點等特性與接觸一些精神物質有關,

像是菸、酒、檳榔或是毒品的使用行為有關(Chen et al., 2006)。

因此,雖然在校高中職二年學生的工作情形以沒有工作者居多,

但仍須注意有工作的青少年族群,以及其工作相關特性,避免因 工作而處於一個容易獲得毒品的環境,增加了其使用毒品行為的 危險性。

二、人格系統方面:

在本研究中人格系統的測量變項是自我能力感,結果顯示自 我能力感越低者,其使用毒品行為的可能性比較高;這是由於自 我能力感越高者,對自己的正向感受越佳,相對的,有較正向的

自我情感和自我評價,並從事正向行為(符合社會期望或遵守法 律、道德規範),本研究結果和其他自尊相關的研究(Siyez, 2008)

相同,也驗證問題行為理論中,視自尊為從事偏差行為的阻力這 個觀點。整體而言,本研究自我能力感分量表總分為 24 分,而研 究結果顯示此部分平均得分為 12.31(SD = 2.71),各題項平均分 數為 2.06(± 0.3),顯示所測量的題項平均回應為經常如此,因此 對於自我能力感部分還有提升的空間。不過也可能因為還有一些 跟青少年自尊相關的影響因素和以及對青少年使用毒品行為相關 的影響,如: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同儕因素(Nelly et al., 2008)

沒有針對其進行深入的測量,所以將來在計劃介入措施時,若要 測量自尊對使用毒品行為的影響,應該考量到各個和自尊相關的 影響因素對青少年使用毒品行為的影響,才能夠更加周全,且有 效的提升自尊的層次,以避免低自尊所帶來的消極、焦慮、憂鬱 等負向反應而增加了青少年選擇危害健康行為以及從事其他偏差 行為的可能性。

三、環境感知系統方面:

沒有使用毒品行為的學生其父母對子女行為的了解程度較有 使用毒品行為的學生高,使用毒品行為的可能性較低,此研究結

果與前面章節所提的文獻(Castro et al., 2007;Dorius, Bahr,

Hoffmann, & Harmon, 2004;周思源等人,2006;董旭英、王文玲,

2007;魏希聖、李致中、王宛雯,2006)相符合。因此,更加確 定父母對子女行為的了解,對青少年在使用毒品行為上是一個重 要的影響因素,也提供抗拒從事偏差行為的力量成為青少年在使 用毒品行為影響上的保護因子。另外,父母使用毒品的狀況也在 本研究結果中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因此衛生教育人員日後在 設計預防及教育計劃或進行介入時,建議將介入實施的對象從在 學青少年族群,延伸至家庭以及社區,讓家人也參與其中,增強 家長對於青少年毒品議題的認識,宣導其家長盡督促與教導之責 任,共同營造促進健康的社區安全以及增強社會規範和守法有序 的環境,並以成人從事正向的行為作良好的角色模範,在環境影 響因子上提供對青少年族群持續從事正向行為的保護力量,避免 青少年處在容易獲得毒品的環境,以協助青少年杜絕使用毒品,

減少問題行為的發生。而在偏差同儕以及同儕使用毒品狀況方 面,本研究結果也顯示達到統計上的顯著差異,表示接觸偏差同 儕以及同儕使用毒品的狀況,兩者均會對青少年使用毒品行為帶 來影響。而針對同儕部分,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人員在這方面應

教導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並鼓勵同儕之間形成一種正向的支持。

四、行為系統方面:

結果顯示學校表現越差的學生,其使用毒品行為的可能性比 較高。在青少年時期,學校表現通常是常規表現的依據,因花費 越多的時間在從事學校表現相關行為上,則有越少的時間去從事 偏差行為(Jessor & Jessor, 1977)。一般來說,青少年時期大多的 時間都身處在學校的環境中,因此學校環境對於青少年毒品使用 行為以及其他偏差行為的防範須更加徹底的執行,除了引導青少 年專注在社會常模的正向角色外,並教導青少年能有身為同儕正 向角色模範的能力以及提升抗拒偏差同儕的技巧。另外,有使用 毒品行為的學生和沒有使用毒品行為的學生在偏差行為部分,也 達統計上顯著差異,表示偏差行為越嚴重者,其使用毒品行為的 可能性比較高。青少年從事偏差行為,如:抽菸、偷竊、不安全 的性行為等,會增加使用毒品行為的可能性,也可能與使用毒品 行為相輔相成,且若是傾向從事偏差行為的態度較高或是習慣以 偏差行為的方式因應生活中的各項事件,推測可能會漸漸的脫離 社會常模甚至出現犯罪行為,而相對提高了危害自身安全及有害 健康的風險。不過,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人員除了注意青少年所

表現的偏差行為之外,也必須更進一步的了解青少年從事偏差行 為的原因,才能夠真正的提供實質的協助與改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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