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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行為影響因素之分析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65-7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詐騙行為影響因素之分析

表 4-4-1 涉足不良場所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項目名稱 因素 1 因素 2

經常到 KTV、MTV 等場所玩。 0.876 0.087 經常到舞廳場所消費 0.814 0.255 經常到夜店玩樂 0.805 0.231 經常到網咖上網 0.715 0.162 經常到理容院、茶室等場所 0.442 0.651 經常到賓館過夜或休息 0.198 0.824

經常賭博 0.063 0.848

表 4-4-2 涉足不良場所之因素主成份分析結果

因素/變數名稱 因素負荷量

因素一、娛樂場所

經常到 KTV、MTV 等場所玩。 0.876

經常到舞廳場所消費 0.814

經常到夜店玩樂 0.805

經常到網咖上網 0.715

因素二、聲色賭博場所

經常到理容院、茶室等場所 0.651

經常到賓館過夜或休息 0.824

經常賭博 0.848

表 4-4-3 涉足不良場所之因素 KMO 與 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820 近似卡方分配 561.040

自由度 21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

顯著性 .000

表 4-4-4 描述性統計量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屬性

因素

未滿 18 歲

18-

20 歲 21-

30 歲 31-

40 歲

41-

50 歲 超過 51 歲

F值 顯著性 <α

娛樂場所 -0.09 -0.02 0.50 -0.42 -1.20 -1.24 13.451 0.00 * 聲色賭博場所 -0.31 -0.10 0.19 -0.12 0.20 0.47 1.60 0.16

圖 4-4-1 年紀與不良場所之散布圖

二、詐欺涉嫌人前科紀錄與交友情況之因素分析

為了探討詐欺涉嫌人交友情況之因素,表 4-4-5「不良交友情況」設計 8 個項目,

將所獲得資料,先經過 KMO 取樣適當性檢定及巴氏球形檢定,KMO=0.772,巴氏球 形檢定值為 828.005,顯著性=0.000,結果顯示資料是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如表 4-4-7。

表 4-4-6 可看出通過檢定後,續以因素分析中的主成份分析萃取共同因素,依據 特徵值大過 1 作為選取共同因素個數的原則,結果共選取 2 個主要因素。因素一主要 是由我經常到「我的好朋友有犯罪前科紀錄」、「我的好朋友曾經詐騙他人」、「我的好 朋友有酗酒賭博問題」及「我的好朋友正在處理涉案、訴訟問題」等四個相關程度較 高的變數所構成,該因素命名為「朋友犯罪傾向因素」。因素二主要是由「我的好朋 友經常沒有工作」、「我的好朋友與家人經常相處得不好」、「我的好朋友經常到經常網 咖上網」及「我的好朋友經常到經常網咖上網」等四個相關程度較高的變數所構成,

該因素命名為「朋友負面生活因素」。

H17:有無犯罪紀錄涉嫌人對於朋友犯罪傾向有顯著差異。

表 4-4-8 可發現經F檢定,以有無前科紀錄分組,發現「朋友犯罪傾向因素」會 隨著有無前科紀錄不同有顯著差異(α=0.05)。

經過集群分析後由圖 4-4-2 有無前科紀錄與交友情況散布圖可看出,詐欺犯罪涉 嫌人為「有詐欺前科」及「財產性犯罪前科」為一集群,該圖可看出詐欺犯罪涉嫌人 有詐欺前科與涉嫌人朋友之「朋友負面生活」及「朋友犯罪傾向」的分數最高,表示 詐欺涉嫌人涉詐欺罪機會越高,而詐欺涉嫌人朋友之「朋友負面生活」及「朋友犯罪 傾向」的分數偏低,詐欺犯罪詐欺涉嫌人涉詐欺罪機會越低,由此可見有「詐欺前科」

及「財產性犯罪前科」及是觸犯詐欺犯罪之高危險群,且再犯罪率極高。

表 4-4-5 不良交友情況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項目名稱 因素 1 因素 2

我的好朋友經常沒有工作。 .306 .704

我的好朋友與家人經常相處得不好。 .277 .719 我的好朋友經常到經常網咖上網。 .055 .825 我的好朋友經常到 KTV、MTV 消費。 .114 .818

我的好朋友有犯罪前科紀錄。 .790 .290

我的好朋友曾經詐騙他人。 .821 .249

我的好朋友有酗酒賭博問題。 .845 .124

我的好朋友正在處理涉案、訴訟問題。 .844 .099

表 4-4-6 涉足不良場所之因素主成份分析結果

因素/變數名稱 因素負荷量

因素一:朋友犯罪傾向。

我的好朋友有犯罪前科紀錄。 .790

我的好朋友曾經詐騙他人。 .821

我的好朋友有酗酒賭博問題。 .845

我的好朋友正在處理涉案、訴訟問題。 .844 因素二:朋友負面生活。

我的好朋友經常沒有工作。 .704

我的好朋友與家人經常相處得不好。 .719 我的好朋友經常到經常網咖上網。 .825 我的好朋友經常到 KTV、MTV 消費。 .818

表 4-4-7 涉足不良場所之因素 KMO 與 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772 近似卡方分配 828.005

自由度 28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

顯著性 .000

表 4-4-8 描述性統計量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屬性

因素

無前科 詐欺前科

財產性犯 罪前科

F值 顯著性 <α

朋友犯罪傾向因素 -0.210 0.502 0.243 1.301 0.274 朋友負面生活因素 -0.080 0.197 0.086 9.470 0.000 *

圖 4-4-2 涉嫌人前科與不良交友情況之散布圖

三、經濟情況與法治觀念之因素分析

為了探討詐欺涉嫌人交友情況之因素,表 4-4-9「法治觀念」設計 6 個變數,將 所獲得資料,先經過 KMO 取樣適當性檢定及巴氏球形檢定,KMO=0.802,巴氏球形 檢定值為 497.336,顯著性=0.000,結果顯示資料是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如表 4-4-10。

表 4-4-10 可看出檢定後,續以因素分析中的主成份分析萃取共同因素,依據特徵 值大過 1 作為選取共同因素個數的原則,結果共選取三個主要因素。

因素一主要是由「未能對自己交付金融帳戶之情事多加思考。」、「只要滿足目前 的慾望,是否違法不是很重要。」、「我為了眼前的利益而不惜犧牲我的將來。」等三 個相關程度較高的變數所構成,該因素命名為「不法利益因素」。因素二主要是由我 為「我不認為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是違法行為。」對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行為不感到 後悔。」等兩個相關程度較高的變數所構成,該因素命名為「自我反省因素」。因素 三主要是為「經常受不了外界的誘惑。」等一個相關程度較高的變數所構成,該因素 命名為「外界誘惑因素」。

H18:涉嫌人之法治觀念對於涉嫌人之經濟情況沒有顯著差異。

表 4-4-12 可發現經 F 檢定,以經濟情況分組,發現法治觀念與經濟情況無顯著差 異。

經過集群分析後可由圖 4-4-3「不法利益因素」及「負面反省因素」散布圖可看 出,涉嫌人經濟情況為「貪窮」、「勉持」及「小康」為一集群,該圖可看出「不法利 益因素」及「負面反省因素」一同獲得分數最高為「勉持」,其次為「貪窮」,由此可 見經濟情況較差的民眾為了獲得短暫利益,將金融帳資料交付給詐騙集團,但對自己 不法行為卻不知反省。而經濟情況為「小康」,「負面反省因素」獲得分數最高,而「不 法利益因素」分數最低,可能民眾一時失察誤觸法網,但本身卻不認為有錯。圖 4-4-4 顯示在「外界誘惑因素」,經濟情況以「小康」最高,其次「勉持」,可能民眾急需用 錢,而受不了詐騙集團以現金誘使經濟穩況較差眾將金融帳戶存摺、提款卡等資料販 賣或租用給詐騙集團。而經濟情況為「貪窮」,在「外界誘惑因素」所獲得分數較低,

惑因素」所獲得分數最低,是因為民眾本身經濟能力較佳,所以較不會受到詐騙集團 誘惑。

表 4-4-9 法治觀念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項目名稱 因素 1 因素 2 因素 3

未能對自己交付金融帳戶之情事多加思考。 .780 .192 .264 我只要滿足目前的慾望,有沒有違法不是很重要。 .879 .132 .154 我為了眼前的利益而不惜犧牲我的將來。 .756 .393 .128 我不認為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是違法行為。 .354 .822 .122 我對我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行為不感到後悔。 .132 .871 .229

我經常受不了外界的誘惑。 .280 .253 .919

表 4-4-10 法治觀念之因素主成份分析結果

因素/變數名稱 因素負荷量

因素一:不法利益因素

未能對自己交付金融帳戶之情事多加思考。 .780 只要滿足目前的慾望,是否違法不是很重要。 .879 我為了眼前的利益而不惜犧牲我的將來。 .756 因素二:負面反省因素

我不認為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是違法行為。 .822 對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行為不感到後悔。 .871 因素三:外界誘惑因素

我經常受不了外界的誘惑。 .919

表 4-1-11 法治觀念之因素 KMO 與 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802 近似卡方分配 497.336

自由度 15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

顯著性 .000

表 4-4-12 描述性統計量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屬性 貪窮 勉持 小康 中產 F 顯著性 <α 不法利益因素 -0.22 0.13 -0.08 -0.96 1.930 .126 負面反省因素 0.08 0.11 -0.24 0.17 1.665 .176 外界誘惑因素 -0.12 0.01 0.05 -0.15 .216 .885

圖 4-4-4 法治觀念與外界誘惑之散布圖 四、詐騙集團取得人頭帳戶管道與涉嫌人犯罪動機之因素分析

為了探討詐欺涉嫌人犯罪動機之因素,表 4-4-13「犯罪動機」設計 5 個變數,將 所獲得資料,先經過 KMO 取樣適當性檢定及巴氏球形檢定,KMO=0.723,巴氏球形 檢定值為 430.796,顯著性=0.000,結果顯示資料是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如表 4-4-15。

表 4-4-14 可看出檢定後,續以因素分析中的主成份分析萃取共同因素,依據特徵 值大過 1 作為選取共同因素個數的原則,結果共選取 2 個主要因素。

因素一主要是由「我經常怨天尤人」、「我經常覺得社會對我不公平」以及「我認 為詐欺罪責並不重」等三個相關程度較高的變數所構成,該因素命名為「反社會傾向 因素」。因素二主要是由「我認為交付金融帳戶手法比較容易賺錢」以及「失業或缺

錢才會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等兩個相關程度較高的變數所構成,該因素命名為「經 濟拮据因素」

H19:詐騙集團取得人頭帳戶管道與涉嫌人之經濟拮据情況有顯著差異。

表 4-4-16 經F檢定,依犯罪提供管道分組,對其注重程度進行檢定,發現「經濟 拮据因素」之注重程度會隨犯罪提供管道不同,而有顯著差異(α=0.05),且以「收購 或租用帳戶廣告」之涉嫌人注重程度最高。

經過集群分析後由圖 4-4-5 犯罪提供管道與動機散布圖可看出,受訪者為「報紙 應徵廣告」、「收購或租用帳戶廣告」、「網路」、「朋友介紹」及「小貼紙廣告」為一集 群,該圖可看出除了「朋友介紹」,其他項目「經濟拮据因素」的分數偏高,尤其以

「收購或租用帳戶廣告」所得分數最高,顯示涉嫌人因經濟越差,越容易販賣金融帳 戶。

表 4-4-13 犯罪動機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變數名稱 因素 1 因素 2

我經常怨天尤人。 0.913 0.113

我經常覺得社會對我不公平。 0.917 0.158 我認為詐欺罪責並不重。 0.749 0.386 我認為交付金融帳戶手法比較容易賺錢。 0.316 0.756 我是因失業或缺錢才會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 0.071 0.87

表 4-4-14 犯罪動機之因素主成份分析結果

因素/變數名稱 因素負荷量

因素一:反社會傾向因素

我經常怨天尤人。 0.913

我經常覺得社會對我不公平。 0.917

我認為詐欺罪責並不重。 0.749

因素二:經濟拮据因素

我認為交付金融帳戶手法比較容易賺錢。 0.756 我因失業或缺錢會交付金融帳戶給他人。 0.87

表 4-4-15 詐騙集團取得人頭帳戶管道與犯罪動機之 KMO 與 Bartlett 檢定 Kaiser-Meyer-Olkin 取樣適切性量數。 .723

近似卡方分配 430.796

自由度 10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

顯著性 .000

表 4-4-16 描述性統計量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屬性

報紙應 徵廣告

收購或 租用帳 戶廣告

網路

朋友 介紹

手機 簡訊

小貼 紙廣 告

F 顯著 性 <α

反社會傾向因素 -0.02 0.08 -0.12 -0.36 1.49 -0.11 0.79 0.28 經濟拮据因素 -0.01 0.16 -0.15 -1.20 -0.01 -0.14 1.83 0.05 *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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