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語言學習的校園行銷
第四節 語言學習在校園對特定物的行銷
談到行銷,一定要先提及創意。所謂創意,一開始只是一個念頭;它有時必 須「工作」才能實踐,有時我們需要的是針對某一項工作的創意。不管是前者或 是後者,創意和實踐都將緊緊結合在一起;沒有工作就沒有創意,創意如果不能 做工,也不算創意。創意的完成需要靠實踐,包含有企畫力、市場化及實踐慾,
以下分為三段介紹:
一、企畫力
有目標的創意,或者用創意來做工,整個過程可以藉用「企畫」這個名稱:
而完成這種過程的能力或訓練可以稱為「企畫力」。把創意組織起來,使它實際 上發生功用的「企畫」,通常可分為五個階段。
企畫過程有五個缺一不可的階段,分別是:界定問題、發生創意、評估方案、
設計架構、動員分工。
(一)界定問題:有目標的創意,第一件事要知道目標在哪裡,也就是先要 界定所要解決的問題,它的問題尋找模式可能是一個問句:「我所需要的一個創 意,究竟能為我解決哪一個問題?」企畫者並不要一個突如其來的、不相干的創 意,他要的是一個可以有「結果」的「方案」。因為他要結果,所以他先要「認」
出有助於結果的問題──他要先用「杜克拉式的問句」,找到最基本(通常也是 最有價值)的問題。
(二)發生創意:當企畫者界定了問題,他就集中力氣在真正的問題,展開 他的「創意思考」;這個時候,他的目的是針對問題找到「足夠的量」的解決答 案。他能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立場來思考,他時常反覆思索看似愚蠢的構想,
並且忍受一段期間沒有清楚答案的焦慮。當企畫者進行他的創意思考時,訓練創 意的諸種方法,都可以在這個時候發生作用。
(三)評估方案:當企畫者找到足夠量的創意,進一步,他要評估這些方案 的優劣。評估的基礎是根據企畫者的背景而定的。如果你的工作主要是在企畫方 面,你的評估考慮可能包括:
1.在這些創意當中,哪一個最適合我,以及我的公司?它是否與我的「個性」
完全配合?請相信我,「合適的」創意往往比「最好的」創意還要好。
2.在這些創意中,有哪些是必須仰賴其他人或其他條件的配合?如果有,請 把它擺在最後面。
3.我有沒有高估這個創意實踐的可行性?如果不是我來做,而是交給那為我 從來不信任的阿西,是否就會失敗?如果是,那就是一個危險的創意。
4.在這些方案當中,某一個外貌看起來最簡單的構想,可能就是最好的構想。
(四)設計架構:然後要根據選擇出來的方案,設計一個工作架構。設計架 構其實就是尋找「切入點」。你已經很知道該作什麼,想作什麼,現在你只要找 一個下手的地方。譬如在一個廣告案裡,你已經知道(或決定了)基本訴求──
也就是你的偉大創意(big idea)──現在你要想的是,如何把這個訴求表達出 來(透過哪些媒體、哪些活動、哪些言語、哪些畫面)。工作架構還不是落實的,
它的重點仍在抽象能力;要緊的是把你想作的事先用「圖象思考」象徵化
(symbolize)起來,你的腦中有一個假想的布局。
(五)動員分工:大致的布局完成,你還要問,你手中可動員的資源,是否 足以支持你的工作架構?這個時候,企畫者才從「概念界」下凡到「現象界」。
他要細算他的預算、他的人才以及人力、時間和環境條件──把工作架構落實成 為一份預算表和一份分工控制表。
企畫者面對著眾多的創意,扮演著一個「建築師」的角色。他把創意當作可 以組合、建構的材料;當他精密地把創意和創意(或是創意和現實)接合起來,
創意不再是零星的幻想,而是一份施工的藍圖。企畫者也知道需要多少磚、石、
人工,才能完成這棟創意的建築。
好創意的企畫者,就是把上述五步驟做得很好的人。他需要豐富的常識,以 及動員、組織的能力──這兩個條件都不是「天賦」,都是可以學而能的。這真 是一件公平的事。(詹宏志,1998:156~161)
二、市場化
創意經企畫後,該怎麼樣把創意變成金錢?或者說怎麼出賣你的創意?這個
問題其實包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當你發生一個創意,你如何知道它是值錢 的?第二部分是賣給誰?怎麼賣?
當創意「上市」以後,你立刻就發現,創意的價值是「實踐」出來的,而非 想出來的。也就是說,創意孤伶伶地存在的時候,無法賣出價錢──儘管他獲得 再多的讚美。只有兩種狀況,創意才能成為別人心目中有價值的東西:
第一,當創意以「智慧財」的形式出現時,他才有機會獨立地贏得報酬。什 麼是智慧財的形式?它是指變成演講、顧問會談、文章、書籍、唱片、影片或電 腦軟體等形式。
第二,當創意被完成為事實的時候,它的獲利能力一部分會被認出與創意有 關;這個時候,創意被承認有價值,但是很少有制度能有效地計算這一類貢獻的 應得酬勞。
你一定注意到,你的老闆對你提出來的聰明構想,往往只給你口頭上的讚美
(而不是金錢報酬);但是老闆很樂意給「加班的人」額外的酬勞。因為你只是 想「提出」一個創意,你就要有心理準備,你將免費「送給」別人──我們可以 出賣情報、勞力、專業知識或專利權,卻沒有辦法販賣「創意」。如果你不想免 費把創意送給別人,你自己就要成為創意的實踐者(這個實踐者從成為演說家、
作家、企畫者、合資者,一直到企業家等都是),你才能得到由創意所發生的利 益。(詹宏志,1998:162~164)
詹宏志(1998)在《創意人》提到有個朋友想了一個主意:二十世紀六○年 代咖啡店。牆上貼著六○年代的電影海報,唱機傳來六○年代的音樂(真空管的 音響,Mono),室內陳設也是六○年代的風格,服務生穿著寬大的西裝褲梭行其 間,怎麼樣?很棒吧!詹宏志認為如果把朋友的主意付諸實現(而又管理良善), 這可能是一家有利可圖的咖啡店(像臺北市中山北路的「舊情綿綿」一樣,已成 為一種雅痞新情調的名咖啡店)。如果他不能開店,他可能慫恿別人投資,而他 擔任這家咖啡店的美術設計;再不然,他出賣他收藏的六○年代海報、唱片以及 過時的褲子。如果他三樣都做不到,他的創意就要拱手讓人了,他收不到錢。請 注意,如果他開店,他賺的是「企業家」的報酬;如果他擔任美術設計,他賺的 是「執行業務」的報酬;如果他賣出收藏品,他賺的是「買賣業者」的差價。─
─他的創意,可能使上述三者的酬勞增加;但是單獨的創意,卻不能得到報酬。
創意要和某一個行動結合,才發生利益,創意人要和另一個身分結合,才出 現價值。創意人如果去寫文案,他是一位有創意的文案寫作者;創意人如果去做 行銷工作,他是一位有創意的行銷企畫。──不管他做哪一行,他都多做了一些
「勝者優勢」(the winner’s edge)。因此,創意人不是一個職業,而是一種特質、
一種附加價值。
顧問?創意人可以透過「提供創意」作為顧問的內容,而收取酬勞嗎?不能。
顧問的收費結構反映了一個事實:顧問在某次談話中,可能提出價值連城的創 意,可能一無貢獻,但他的收費是相同的。顧問的價格決定於他的「信譽」(就 是他的創意在過去被實踐的程度與成績),「時間」則是他的計價單位。他的酬勞 與他在特定時間內提出的創意貢獻是毫不相干的。即使是顧問也不能以單獨的創 意人過活,千萬不要對創意寄望過深;創意最好是和你的工作結合,要不就慷慨 地送給別人。(詹宏志,1998:164~166)
三、實踐慾
在分析創意的市場時,我們大概都明白,一個尚未付諸實現的創意,是不能 產生價值的。一個人如果要在他的思考中得到報償,他必須有實踐其構想的慾望。
我們也可以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如果我們只「承認」被完成的創意才是 創意,那麼創意的報酬就並不見得太壞。但是另一方面,「創意」就不是輕鬆瀟 灑的靈感工作,而是充滿汗水與焦慮的工作。史丹佛大學教授阿諾德(John Arnold)持的看法正是如此。他說:
創意的過程,不是以產生一個構想為結束,而是以產生一個構想為開 始。(引自詹宏志,1998:168)
從這個構想產生開始,你必須把語言或思想化作行動。因為是行動,就要有 所行動所必須的毅力和努力。構想可以一夜到達千里的彼岸,行動卻不行,它必 須一步一步來。哥倫布花了十四年的光陰,才實現他計畫中的航行;司馬光花了 十九年的時間,才寫完他企圖改變皇帝的教科書──《資治通鑑》。好的構想和
好的實踐,有時候不在一起;美國人發明了錄影機的原理,但是日本人將它實踐 於塵土,成為近年來最偉大的家電用品。
你在企圖實踐自己的構想時,你的敵人是誰?至少有三個。
第一個敵人你很熟悉,那就是「別人」。別人總是和你的創見作對,說它不 可行,說它荒唐,甚至化身成為魯岱特人(Luddites)【是產業革命時代一個手工 藝人的組織,他們以暴力搗毀紡織機器工廠(因為紡織的出現,使他們失了業)。
魯岱特人的活動自 1811 年開始出現,後來蔓延到英國各大工業城。他們破壞工 業時,蒙面改裝,趁黑夜行動。英國政府雖然曾經施以嚴厲的處分,但暴力活動 仍然持續到 1816 年。】直接摧毀你的創意。(詹宏志,1998:171)我們不能怪 別人,奧爾森博士就曾指出:
每個創造的行動,起初也是一個破壞的行動。新構想經常破壞很多人 認為是秩序,生存所必需的信念。(引自詹宏志,1998:169)
你的構想愈新奇,引起的焦慮就愈大。你必須推銷你的創意,別無他途。好
你的構想愈新奇,引起的焦慮就愈大。你必須推銷你的創意,別無他途。好